0731華爾街日報
*【美國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發布重新戴上口罩的指示】
因其感染Delta變異株的接種者攜帶的病毒,似乎與未接種者攜帶的病毒一樣多。
https://tinyurl.com/yg5a6e4b
*【沃爾瑪、迪士尼要求部分美國員工接種疫苗】
零售巨頭要求購物者,在高風險地區的縣市商店要戴口罩,而迪士尼收緊對美國員工的規定
https://tinyurl.com/yghlqzma
*【美國經濟規模超越疫前水準,但Delta變種為前景蒙上陰影】
美國第二季度國內生產總值摺合年增長率為6.5%,比年初略有上升,經濟規模超過疫情前水準。
https://tinyurl.com/yz2bhd4y
*【英國的Delta變異傳播似乎有降溫的趨勢,提供了疫情消退的希望】
隨著案件數量的下降,科學家們觀察限制解除後感染是否會上升
https://tinyurl.com/yh6vtdyy
*【世界經濟已從疫情下崩潰後復甦】
富裕國家從去年萎縮的深淵中已逐漸恢復,但新變種給全球擴張蒙上了一層陰影,擾亂了亞洲的製造業,讓一些西方消費者感到不安,並在富國和窮國之間造成更大的隔閡。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發達經濟體近40%的人口已全面接種Covid-19,而新興市場經濟體的這一比例為11%。
https://tinyurl.com/yh8dlbry
*【西方政府重返產業補貼老路,以抗衡中國】
美國及其盟國長期以來一直敦促中國停止以補貼、政府優惠政策等干預措施扶持重點產業。而如今,它們正開始「抄作業」。
https://tinyurl.com/yeljy3y7
*【首個撤離阿富汗口譯員的航班啟程飛往美國】
美國官員稱,第一架載有200多名阿富汗口譯員及其家屬的飛機已經啟程前往美國,開始了撤離成千上萬名阿富汗人的重大任務。這些人因在20年的戰爭中協助美國的軍事和重建工作而面臨塔利班的報復。
https://tinyurl.com/ye2rhvmh
*【阿拉伯世界唯一民主國家突尼斯面臨重回獨裁統治的風險】
10年前,突尼斯的抗議運動曾承諾要改變中東。本周,突尼斯總統暫停了議會,奪取了行政權力,令該國陷入騷亂,也讓人們擔心這個阿拉伯之春運動中誕生的唯一一個民主國家正在退回到獨裁統治。
https://tinyurl.com/yzk47odc
*【歐盟私隱監管機構向亞馬遜開出創紀錄8.87億美元罰單】
亞馬遜公司因廣告相關違規行為被歐盟私隱監管機構罰款7.46億歐元,相當於8.87億美元,這是根據歐盟數據保護法開出的最高罰單。
https://tinyurl.com/yzt868ja
*【英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對Facebook收購Kustomer交易展開調查】
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表示,正在考慮這筆交易是否構成相關合併情形,以及是否會導致英國市場競爭大幅減少。
https://tinyurl.com/yzhdyzm9
*【香港國安法案首例被告唐英傑被判九年】
根據香港國安法被判有罪的第一人唐英傑被判刑九年,此案受到密切關注,被視為香港法官執行這部法律嚴格程度的風向標。
https://tinyurl.com/ye5umy9h
*【香港第二季度GDP增長7.5%】
香港經濟第二季度實現增長,主要是由於內部及對外需求明顯增加。
https://tinyurl.com/yh3uacfb
*【寧德時代探索鈉離子電池技術】
全球最大的電動汽車電池製造商寧德時代表示,正探索使用鈉離子製造電池,這種技術可以降低電動汽車的製造成本並提高電池性能。
https://tinyurl.com/ygu7cftl
*【韓國央行:北韓經濟去年出現20多年來最嚴重萎縮】
韓國央行稱,受疫情封鎖和聯合國繼續對北韓實施制裁影響,北韓經濟去年可能出現了20多年來的最嚴重萎縮。
https://tinyurl.com/yhm7anlu
*【三星電子的「芯時代」尚未終結】
由於投資者預計內存晶片價格上漲熱潮即將結束,三星電子股價今年一直受挫。投資者不應該如此悲觀。
https://tinyurl.com/yfzv8z62
*【「晶片荒」影響有多大?即使大塊頭如蘋果和特斯拉也難倖免】
蘋果公司和特斯拉即將感受到全球微處理器供應嚴重短缺的影響,這意味著,即使是最大、供應鏈最給力的企業也無法永遠避開這場晶片危機。
https://tinyurl.com/ye9o3mrv
*【新冠疫情反撲導致好萊塢影視製作中斷】
由於新冠疫情和疫苗相關規定的不確定性,好萊塢影視節目製作再次中斷,在網絡和流媒體服務仍然渴望新鮮內容之際,這令該行業遇挫。
https://tinyurl.com/yhvnpch5
「一罪一罰合併執行」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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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一罪一罰判29年,結果合併執行只要四年半?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Re: [問題] 一罪一罰為什麼還有合併執行? - legaltheory 的評價
- 關於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詐欺合併執行、一罪一罰竊盜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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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討論應落實一罪一罰 - 法律人板 | Dcard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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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TVBS】一罪一罰!作案58起通緝犯刑期破千年 - YouTube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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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Re: [新聞] 換臉A片海撈1338萬!律師建請求刑12年小 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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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發生於2020年8月28日凌晨,震驚台灣社會的 飆捍 館長遭槍擊案件,日前終於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作成一審判決。從新聞得知,開槍殺人未遂的劉丞浩被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其他同案被告則各被判處不同刑度。
但為什麼館長還會在直播裡表示不能接受,要請求檢察官上訴討公道呢?
基於好奇調閱判決來看,才發現劉丞浩分別觸犯:(針對其他被害人)共同犯擄人勒贖罪,處有期徒刑9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針對館長)犯非法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新臺幣8萬元。又共同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年。
簡單來說,就是針對不同被害人總共觸犯3個罪名,法院才從最長刑期9年至合併刑期18年間,定出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其中殺人未遂部分,法定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卻因為劉丞浩沒致人於死,且案發後馬上自首,而大幅減刑為5年,難怪館長無法接受,感嘆臺灣人命真不值錢。
更值得大家關注的是,判決內提到本案已有證人證稱:109年1、2月間,地點是在臺北市敦化南路的公司,在場的人有寶哥(即邵伯傑)等人,「寶哥」接到案件在找槍手去開槍,…我是於108年8、9月間加入寶和會,名義會長是「伯哥」林修伯,實際管事的會長是邵伯傑。案發翌日,邵伯傑召集幫眾到場後還下達封口令,命幫眾不得向外聲稱本案係由寶和會指使。
由以上證詞可見,邵柏傑才是竹聯幫和堂寶和會真正主持犯罪組織之人,幫眾已經一審判決,他的部分至今仍在另案偵辦之中,尚未經起訴追究刑責。
其實犯罪組織橫行、魚肉鄉里,甚至公然非法持槍殺人,每天仍持續威脅臺灣民眾;而且,若不是緊急送醫搶救得宜,一條人命很可能就此消逝,如此嚴重殺人行為,刑度只要5年,實在令人難以接受。因此,依法追訴審判黑道份子刑責,是司法機關刻不容緩的責任,建請檢察官依被害人請求上訴,並儘速起訴追究寶和會幕後首腦責任,以確保被害人權益,才能讓臺灣人民享有更自由、安全的生活環境。
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Tues金法尤物Day⚠️
桃園一名余姓男子,酒後欲駕車返家,遇到警察臨檢,結果這名男子不但拒檢,還辱罵警察,結果當然可想而知,被法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及妨害公務執行罪,合併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不過這則新聞因為事實非常明確所以不太會有爭議,在這邊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警察什麼情況下可以在路邊進行酒測攔檢,叫動力交通工具駕駛人吹氣?又人民有沒有拒絕酒測的權力?在我們周遭其實常有相關的糾紛出現,而大家往往會看到聳動的標題而感到義憤填膺,不過這背後其實是有很多法律知識的喔!
我們先來看相關的法規及行政命令怎麼規定。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1項第3款,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再依據《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應由地區警察分局長或其相當職務以上長官,指定轄區內經分析研判易發生酒後駕車,或酒後肇事之時間及地點設置攔檢點,並應設置告示牌及警示設施。攔停車輛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有疑似酒後駕車者,才能由指揮人員指揮其停車。另外,如研判駕駛人未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則指揮車輛迅速通過,除有明顯違規事實,「不得執行其他交通稽查。」
看完了法條有沒有發現,隨機攔檢酒測的前提是「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舉例來說,就是已經發生車禍,或者駕駛人已出現搖搖擺擺、蛇行等疑似酒駕的情狀,而且警察在攔檢完發現沒有酒駕的情形,也要馬上讓人民離開,不能盤問其他事情,所以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無論人民及警察都要互相配合,任一方不遵守就是違法。
不過很多人心中可能都會想為什麼警察攔檢也要有那麼多限制,真的沒有喝,配合一下會怎麼樣嗎?這時大家不妨思考幾個例子:如果隔壁鄰居突然帶著警察衝進你家說他家有東西被偷,希望你家讓他蒐查一下;又或者你只是下樓買個早餐,警察走過來說最近治安不好,你長得很可疑,麻煩跟他回警局調查一下呢?在這兩個案例中,的確都有很正當的目的沒有錯,但是大家一定會想,我就沒有做,為什麼要聽你的?為什麼是我不是別人?有沒有發現什麼!就是這個「為什麼」,這個「為什麼」其實就是大家很常聽到的比例原則中的「關聯性」和「必要性」,白話來說就是這個對人民權利得干涉行為一定要「能夠幫助目的的達成」而且要用「對人民侵害最小的方法」,另外就是還要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這樣才會對人民的權利有所保障。
最後,善良的大家一定還是會覺得為什麼要對警察設下那麼多限制去保障壞人,但其實,這些要件都是為了保障明明沒有做壞事卻被當作是壞人的好人,在面對警察不合理要求的時候能夠捍衛自己的權利,真正的壞人絕大多數還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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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一罪一罰判29年,結果合併執行只要四年半?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前新光人壽保險業務員黃沁鎔連續6年多侵占42名保戶保費,金額超過2386萬元,連犯38罪,以一罪一罰,被宜蘭地方法院判刑累計近29年,合併後,應執行4年半徒刑。 ... <看更多>
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Re: [問題] 一罪一罰為什麼還有合併執行? - legaltheory 的推薦與評價
引述《rickylue (rickylue)》之銘言: : 我想問一下各位法律先進,現在不是已經一罪一罰了嗎? : 那為什麼實際執行的時候還有所謂的合併執行時間? ... <看更多>
一罪一罰合併執行 在 Re: [請益] 一罪一罰然後合併執行?? - 看板ask-why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blaukatze (姬 泰)》之銘言:
: ※ 引述《THEBUG (囧rz)》之銘言:
: : 看板上都在討論死刑
: : 就讓我想到
: : 最近看到不少新聞
: : 什麼XX強暴犯強暴了多少人然後因為一罪一罰
: : 被判刑幾百年
: : 最後法官裁示合併執行十年之類的
: : 我想請問版上法律高手們
: : 既然台灣法律是一罪一罰
: : 那為什麼又要合併執行
: : 這不就失去一罪一罰的意義嗎
: 刑罰是對行為評價的結果
: 所謂的犯罪,就是一個行為侵害一個法益
: 而一個行為往往會造成數個法益的侵害
: 例如殺人也會有傷害、毀損(衣服)、棄屍,竊盜也會有贓物
: 性侵害也有強制、傷害
: 如果一個行為如果被重複的評價是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 因此在一個行為侵害多個法益的情形下,只會選擇一個最重的來罰
: 刑法學說上稱之為想像競合
: 另外一種不同的情形,就是你文中所說
: 不同的行為侵害了不同的法益,例如我今天殺了人明天去偷別的東西
: 這樣就會有一個殺人一個竊盜,合併執行
: 然而,人的資源是有限的,刑罰的增加對一個人意義,不是單純數字關係的相加
: 而是對一個人生命的質的改變,所以用單純的累加方式來決定刑罰
: 所造成的痛苦和他所犯的罪相比並不公平,也就是一種邊際效應的概念
: 或是說,買的越多折扣越多一樣XD
: 刑罰累加的越多,對一個人的影響越小,而這並不是刑罰所要達成的目的
: 所以合併執行後刑期會變短,主要是因為照原本的刑期去執行沒有意義也不公平
半年前,我在司法院公報上看到一道相關的最高法院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為100年度台上字第21號、於100年1月6日作成,
刊載於2011年四月出版的司法院公報第53卷第4期151到152頁。
事實及上訴意旨概要為:
上訴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二審判決認定犯五罪,
宣告刑總和為有期徒刑10年、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
上訴人認為,由下列原審其他被告同類型毒品案,
可知自己所受應執行刑過重,有違比例原則、平等原則:
1.累計124年4月,合併執行15年
2.累計50年5月,合併執行8年
3.累計36年,合併執行7年
公報所載裁判要旨為:
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
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
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
般犯罪行為之裁量,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
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
,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
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
,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
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三十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
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
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
之支配,使以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
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個
案之裁量判斷,除非有全然喪失權衡意義或其裁量行使顯然有違
比例、平等諸原則之裁量權濫用之情形,否則縱屬犯罪類型雷同
,仍不得將不同案件裁量之行使比附援引為本案之量刑輕重比較
,以視為判斷法官本於依法獨立審判之授權所為之量情裁奪有否
裁量濫用之情事。此與所謂相同事務應為相同處理,始符合比例
原則與平等原則之概念,迥然有別。
簡單地說:
1.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是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
不是給被告不當利益,而是考量到刑罰經濟、並使責罰相當。
2.這種量刑過程是整體檢視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
需同時考量行為人人格特性與責任、整體刑法目的、相關刑事政策,
以及刑法51V與法秩序理念所設內外在界限。
3.除非明顯濫用裁量權,即喪失權衡意義或逾越上一點所稱「內外在界限」,
即使犯罪類型相同,也不能拿不同案件來判斷本案法官是否濫用裁量權。
話說回來,有很多鄉民覺得宣告多數有期徒刑時刑期應該直接相加,
而不是授權法官另定執行刑,也不應設執行上限。
但既然民國23年訂刑法時就已授權法官另定執行刑、也設了執行上限,
而且我們不可能坐時光機去遊說當時的立法委員,
假如他們覺得那樣不好,就該去找選區的立委或信得過的不分區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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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本站第3700篇文,特此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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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5.235
※ 編輯: Yenfu35 來自: 122.116.25.235 (11/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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