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之間的保安意識
文:薯伯伯
手足之間的保安意識,實在令人擔憂。
例如,一時會毫無顧忌地,用手機直接打電話通話。轉個頭又會忽然保安意識甚強,把一些早已在公海流傳的訊息,煞有介事地說:「唔好傳啊,唔好畀人知啊!」
我簡單地說幾點(最初真的是簡單寫幾點,但經常失控,越寫越長):
一,手機直接通話,毫無加密,強力部門若要截取通訊或秘密監察,理論上是需要法庭搜查令。但是,如果到了今天還相信強力部門會等到法庭搜查令才去 intercept,套用一句流傳已久的話:「真係侮辱你既智慧,係戇居丫嘛!」
二,即使你在手機通話時沒有說出一些敏感題材,有時單是你與某人之間的聯繫,通話的時間長短,通話的日期及時間(與某些事件發生的日期及時間再作比較),已能夠給予竊聽一方線索。這些線索不是呈堂證據,但這些資料使得協助竊聽方掌握你的人物關係、網絡等等,加上對話內容,你真的覺得沒有問題?
三,我見在網絡上流傳,有人建議不要使用校園 Wi-Fi,聲稱強力部門會向校方查取上網記錄,但之後的建議卻居然是叫人改用手機網絡上網。其實只需要有三個發射塔,就能準確地瞄準使用者的位置。強力部門只要掌握了某天某時某地使用過手機的人,就能大致掌握當事人的身份。所以我看到有人煞有介事地叫人不要用校園 Wi-Fi,而要改用手機上網,是完全拗頭。
四,使用校園公家 Wi-Fi 及手機網絡上網,到底哪個風險較大?那就要看看是所指的是甚麼風險。如果單純從「隱身」的角度去看,假設你沒有使用「太空卡」及「太空機」及「太空習慣」,但又想在某些場合,隱藏自己的痕迹,我反而認為,使用校園 Wi-Fi 可能較能達到這個目的。(但「隱身」很難,不是一張太空卡或太空機就可以,這個題目,有空再寫文談一談。)
五,承上一點,如果不是從「隱身」角度去考慮,只是從數據安全去考慮,其實校園提供的 Wi-Fi 或手機網絡,應該差不多,但大前提是除了平時上網要有 VPN,也應儘量使用有加密協議的通訊方式,同時也不要盲目全信加密後就不會洩漏的風險,聊天時要有所顧忌才對。
六,有些不為人知的網絡漏洞,可以極為嚇人。之前聽了一個美國的網絡保安播客,有個很嚇人的示範,因為聽得太多,不太記得是哪個節目,我大概說一下情況。有位節目嘉賓,本身沒有到達現場,示範了破解 WhatsApp 的方式。他先把一條連結發給主持人,主持人用 iPhone 版本的 WhatsaApp,主持人在 iPhone 的 Safari 瀏覽器上打開了該連結。在同一個 Wi-Fi 網絡的錄音室工作人員,沒有打開過任何連結,但他 Android 手機上的 WhatsApp,就被破解了。在遠處的嘉賓,能窺看到錄音室工作人員手機裡一堆早已刪去的照片。不要全信加密,主要是擔心當中有些未發現的小蟲,也有可能被強力部門使用。
七,總之在 WhatsApp 小組裡,不適宜討論太多敏感資料。Telegram 是否較為安全?可能是吧。有次又是聽某個播客節目(同樣是不太記得哪個節目了),愛德華‧斯洛登(Edward Snowden)接受訪問時,說不想推介聊天軟件,因為不想隨便「加持」( endorse)任何軟件,但轉過頭來又推介使用 Signal,所以我也傾向用 Signal。Signal 是完全開源的軟件,在網絡保安圈子裡極多討論。從使用者的角度而言,偵查能力有限,很難核實某個軟件是否完全可靠,但 Signal 應該會較 WhatsApp 及 Telegram 可靠一點。
Signal 的下載地址:https://signal.org/download/
有關 Signal 的介紹,請自行看看: https://signal.org/
留意一點,使用 Signal,聯絡者是會知道你登記的手機號碼。如果完全不想留下任何手機號碼,那就用 Telegram。但我主要是想儘量減少使用 WhatsApp,改到 Signal,所以兩者是用相同的電話號碼登記。
八,如果真的要打電話聯絡,最好還是用聊天軟件去打。先考慮用 Signal 打,如果對方沒有 Signal,就改用 Telegram 打電話。若對方的 Telegram 設定為不接收電話或根本沒有 Telegram,就改用 FaceTime Audio 或 WhatsApp Call 打電話。如果以上都用不了,才用電話去打電話。(最後這句「用電話去打電話」,好奇怪啊!)
九,如果你對監控抱持的態度是:「多餘啦,佢哋要查嘅話,點都查到啦。」「我又唔係乜嘢人物,點會查到我?」又或者呢句:「你以為自己講緊幾十億嘅生意咩,驚乜嘢人哋監控你,要諗下自己配唔配囉。」完全無所顧忌的人,只能說聲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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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Signal 的截圖畫面。另外,最近用多了碎銀,所以買了一個碎銀包,柴犬樣,好可愛,如果真的要給牠一個名字,你可以叫牠做阿 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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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旺角序言、北角森記、誠品書店及各大書店,均有代售!其中在旺角序言及北角森記,有少量簽名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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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之間的保安意識
文:薯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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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一時會毫無顧忌地,用手機直接打電話通話。轉個頭又會忽然保安意識甚強,把一些早已在公海流傳的訊息,煞有介事地說:「唔好傳啊,唔好畀人知啊!」
我簡單地說幾點(最初真的是簡單寫幾點,但經常失控,越寫越長):
一,手機直接通話,毫無加密,強力部門若要截取通訊或秘密監察,理論上是需要法庭搜查令。但是,如果到了今天還相信強力部門會等到法庭搜查令才去 intercept,套用一句流傳已久的話:「真係侮辱你既智慧,係戇居丫嘛!」
二,即使你在手機通話時沒有說出一些敏感題材,有時單是你與某人之間的聯繫,通話的時間長短,通話的日期及時間(與某些事件發生的日期及時間再作比較),已能夠給予竊聽一方線索。這些線索不是呈堂證據,但這些資料使得協助竊聽方掌握你的人物關係、網絡等等,加上對話內容,你真的覺得沒有問題?
三,我見在網絡上流傳,有人建議不要使用校園 Wi-Fi,聲稱強力部門會向校方查取上網記錄,但之後的建議卻居然是叫人改用手機網絡上網。其實只需要有三個發射塔,就能準確地瞄準使用者的位置。強力部門只要掌握了某天某時某地使用過手機的人,就能大致掌握當事人的身份。所以我看到有人煞有介事地叫人不要用校園 Wi-Fi,而要改用手機上網,是完全拗頭。
四,使用校園公家 Wi-Fi 及手機網絡上網,到底哪個風險較大?那就要看看是所指的是甚麼風險。如果單純從「隱身」的角度去看,假設你沒有使用「太空卡」及「太空機」及「太空習慣」,但又想在某些場合,隱藏自己的痕迹,我反而認為,使用校園 Wi-Fi 可能較能達到這個目的。(但「隱身」很難,不是一張太空卡或太空機就可以,這個題目,有空再寫文談一談。)
五,承上一點,如果不是從「隱身」角度去考慮,只是從數據安全去考慮,其實校園提供的 Wi-Fi 或手機網絡,應該差不多,但大前提是除了平時上網要有 VPN,也應儘量使用有加密協議的通訊方式,同時也不要盲目全信加密後就不會洩漏的風險,聊天時要有所顧忌才對。
六,有些不為人知的網絡漏洞,可以極為嚇人。之前聽了一個美國的網絡保安播客,有個很嚇人的示範,因為聽得太多,不太記得是哪個節目,我大概說一下情況。有位節目嘉賓,本身沒有到達現場,示範了破解 WhatsApp 的方式。他先把一條連結發給主持人,主持人用 iPhone 版本的 WhatsaApp,主持人在 iPhone 的 Safari 瀏覽器上打開了該連結。在同一個 Wi-Fi 網絡的錄音室工作人員,沒有打開過任何連結,但他 Android 手機上的 WhatsApp,就被破解了。在遠處的嘉賓,能窺看到錄音室工作人員手機裡一堆早已刪去的照片。不要全信加密,主要是擔心當中有些未發現的小蟲,也有可能被強力部門使用。
七,總之在 WhatsApp 小組裡,不適宜討論太多敏感資料。Telegram 是否較為安全?可能是吧。有次又是聽某個播客節目(同樣是不太記得哪個節目了),愛德華‧斯洛登(Edward Snowden)接受訪問時,說不想推介聊天軟件,因為不想隨便「加持」( endorse)任何軟件,但轉過頭來又推介使用 Signal,所以我也傾向用 Signal。Signal 是完全開源的軟件,在網絡保安圈子裡極多討論。從使用者的角度而言,偵查能力有限,很難核實某個軟件是否完全可靠,但 Signal 應該會較 WhatsApp 及 Telegram 可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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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一點,使用 Signal,聯絡者是會知道你登記的手機號碼。如果完全不想留下任何手機號碼,那就用 Telegram。但我主要是想儘量減少使用 WhatsApp,改到 Signal,所以兩者是用相同的電話號碼登記。
八,如果真的要打電話聯絡,最好還是用聊天軟件去打。先考慮用 Signal 打,如果對方沒有 Signal,就改用 Telegram 打電話。若對方的 Telegram 設定為不接收電話或根本沒有 Telegram,就改用 FaceTime Audio 或 WhatsApp Call 打電話。如果以上都用不了,才用電話去打電話。(最後這句「用電話去打電話」,好奇怪啊!)
九,如果你對監控抱持的態度是:「多餘啦,佢哋要查嘅話,點都查到啦。」「我又唔係乜嘢人物,點會查到我?」又或者呢句:「你以為自己講緊幾十億嘅生意咩,驚乜嘢人哋監控你,要諗下自己配唔配囉。」完全無所顧忌的人,只能說聲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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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記錄 監控 在 一本好小說的誕生(拿起筆就能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偷窺雖然不可取但這篇整個像小說內容阿
在一本厚厚的筆記中,Foos直言不爽地記錄了幾十年來房間內每一對情侶或者夫婦的一舉一動,他們的姓名、年齡、身材、家鄉還有性行為。小小的汽車旅店,卻收集了各種各樣千姿百態的足跡:趁午休和女祕書偷情的富商,結了婚或者同居的情侶,背著丈夫幽會的妻子,或者背著妻子偷腥的丈夫。到了70年代,他開始看到了男同性戀、女同性戀、三P、四P、群交、賣淫、招妓… …
第一次偷窺房客,我心裡非常緊張。觀察對像都在我可視範圍內。我第一次感覺如此有成就感,如此欣喜若狂——彷彿別人都臣服在我腳下,玩弄於股掌之間。
.....1995年 ,Foos把汽車旅館賣了,而他的第一任妻子也在1999年過世。之後他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一起買了一個農場過起了退休生活。直到2013年,他給Gay Talese打電話,說準備好了把他的故事公佈於眾。最後一次偷窺已過去了18年,他認為訴訟期限已經過了,沒有前任住客可以成功起訴他了,而他也已經78歲了,怕等不到故事出來的那天。
【cacao view】美國汽車旅館老闆偷窺客人做愛30年,看到的卻是最可悲的人性
人們正似乎極為迫切地渴望自己的私生活被暴露在眾目睽睽之下——Facebook、Instagram、朋友圈甚至到“直播”。人們在社交網絡上直播自己的喜怒哀樂、雞毛蒜皮、柴米油鹽,直播自己過馬路、做愛.......
從Kim Kardashian到Paris Hilton,生活在紅毯之上鎂光燈之下的人們,一面極力掩蓋自己的真實生活,一面又竊喜於風流韻事出現在花邊小報的頭條上。而螢幕後的我們,消費著、享用著這些信息,也模仿著他們。
上世紀60年代,沒有智能手機、沒有社交網絡。這篇文章將帶你走近一個那個年代一個偷窺狂的生活,看他如何用一支筆和一個記事本寫下三十年看見的一切,那個“曝光”,“隱私”這些詞彙還很模糊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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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rald Foos 是個丈夫,是兩個孩子的父親。1960年代,他在丹佛郊區買下了一個擁有21間客房的汽車旅館——從此開始了寄居四分之一個世紀的偷窺生涯。在妻子的幫助下,他在十多間客房的屋頂鋸開長方形的空缺,裝上假通風口,實則是他從屋頂窺視客房內一舉一動的通道。他就這樣躬身匍匐在傾斜的屋頂,記錄著房內所見所聞,幾十年來,竟從來沒被發現過。
第一次認識Foos的時候還是上世紀八十年代。他在給我的信中說:
“購置這所旅店,既是為了滿足我偷窺慾,也是為了我對人情世故的好奇——從性與社會的角度。所以,我不只是一個純粹的變態偷窺狂,更是一個對人類有無限好奇的探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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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邀來到丹佛。在機場剛落地,就看見他從行李帶那邊笑著走過來。Foos 已經四十多歲了,身形魁梧,留了一頭利落的黑髮,看起來像普通的酒店老闆一樣笑顏和藹。為了自保,他要求我先簽一份保密協定,未經過他允許,我不能洩露關於他的任何個人信息。
Foos 的父母是德裔美國人。他們心地善良,願意為我做任何事,除了討論關於性的話題。從小到大,Foos從未看見過父母做愛,或者對性愛有絲毫興趣。父母的保守,反而激發了他對性的探索慾。早在九歲的時候,Foos就開始偷窺住在隔壁的姨媽。那時正是新婚少婦,身體像晨露中微濕的青筍一般蓬勃而香艷。她常常裸身在臥室裡踱步,不拘小節地大開著窗簾,坐在床邊擺弄瓷娃娃,而Foos就這樣躲在風車後注視著姨媽的胴體,一站就是一個多小時。有時,他還會看到她和她的丈夫做愛。“我很嫉妒,我以為姨媽應該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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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看到的,那些性與愛
在一本厚厚的筆記中,Foos直言不爽地記錄了幾十年來房間內每一對情侶或者夫婦的一舉一動,他們的姓名、年齡、身材、家鄉還有性行為。小小的汽車旅店,卻收集了各種各樣千姿百態的足跡:趁午休和女祕書偷情的富商,結了婚或者同居的情侶,背著丈夫幽會的妻子,或者背著妻子偷腥的丈夫。到了70年代,他開始看到了男同性戀、女同性戀、三P、四P、群交、賣淫、招妓… …
幸運的是,Foos的妻子並沒有因為他的偷窺癖而鄙棄他。相反,為了能夠滿足丈夫的需求,她賣掉了房產,轉而隨丈夫一起蝸居在汽車旅館鄙陋的管理間。“我很感激我的妻子。她沒有因此遠離我。也許這是她作為醫務工作者的特質,在醫院裡她什麼都見過了——生老病死,痛苦,畸形,瘋癲,抑鬱……結婚之前,我就和她坦白了。她愛我,她便接受我的一切。是她建議我用筆記錄下我看到的東西。”
第一次偷窺房客,我心裡非常緊張。觀察對像都在我可視範圍內。我第一次感覺如此有成就感,如此欣喜若狂——彷彿別人都臣服在我腳下,玩弄於股掌之間。
ㄧ個妻子洗完澡之後,開始在鏡子裡打量自己。她說自己開始長白頭髮了。男人開始抱怨在丹佛的工作。晚上時,妻子脫光了衣服,她身材微豐,卻非常性感。男人似乎沒什麼興趣。後來兩個人躺在床上,抽煙,看電視,親吻,撫摸……男人很快勃起了,爬到妻子身上,兩個人開始做愛。沒有前戲。男人5分鐘之後就高潮了。女人沒有高潮,起床去洗手間清洗。
總結:這不是一個婚姻美滿的夫婦。這個男人無知、冷漠,一心想著自己升官發財。他沒有時間愛護自己的妻子。雖然空有個高文憑,對性卻顯得無知而且冷淡。
另外十二月的一天。兩男一女住進了一個單人間。三個人中有一對夫妻,看起來友好且有教養;剩下的一個男人是紅髮。沒過一會,三個人全都脫了個精光。紅髮男開始和女人做愛,女人的丈夫在一旁給他們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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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看遍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幾年過去,Foos對自己的房客們越來越失望。人們的所作所為漸漸顛覆了他對這個社會原有的認知。所有的道德倫理、黑白是非,都開始在這些狹小的隔間裡變得混沌、模糊,最後分崩離析。“大多數人都在痛苦中度過旅行。他們為了錢爭執不休......而只有在這個可憐的旅館小房間裡,他們才發現,原來兩個人之間並沒有愛。”
有一次他偷窺了一個中年婦女和一個年輕男孩。男孩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突然停了下來,對女人說他沒有錢付下個月的賬單了,女人講手伸進床頭的包裡抽了張100美金鈔票給他。男孩接過錢又繼續滿足她。結束後她想跟男孩繼續溫存一會,男孩說他還需要50元付賬單,女人給了他錢,接過錢後他很快離開了。
Foos在女人退房後跟踪了她,她就住在附近的一個退休公寓裡。通過向鄰居打聽,他很快知道了女人的丈夫在越戰中犧牲了,兒子也離家去了大學。透過百葉窗,他偷窺到女人在廚房裡哭泣。
他漸漸已經不是以前那個偷窺狂——他儼然開始用上帝的角度去審視人類,開始失去對現實的掌控,開始沉入絕望和孤獨。他曾以為,自己的“偷窺”實質上是一個嚴肅的,為社會福祉而貢獻的科學實驗。
他作出過這樣一個數據總結:
1973年,在他所觀察記錄過的總計296次性行為中,有195次是白人異性戀,這些人最喜歡男上女下式;有184次男性達到高潮,而只有33次女性達到高潮。次年,在總計329次性行為中:
— 12% 的男女性慾旺盛
— 62%的情侶或夫婦性生活頻繁
— 22%性慾低下
— 3%幾乎沒有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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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看遍了世相醜惡
他甚至看到過一場謀殺。那是一對年輕情侶,在旅館住了幾週。男人不到30歲,大學輟學,是個小毒販,女孩金髮,34D。Foos在他們不在的時候溜進去翻看了女孩的胸罩。有天下午,在偷窺的時候他發現男人在房間裡賣毒品給幾個小男孩,等他離開房間,他立刻進去把所有的藥丸和大麻沖進了馬桶。男人發現毒品不見後指責他的女友偷了毒品,然後在一個小時的爭吵和指責後,男人掐住了女孩的脖子,直到她昏倒在地板上,男人收拾了東西迅速逃走了。
Foos目睹了一切,但在他的記錄裡,他看到了女孩的胸口在動,所以說服自己女孩沒有死,靜靜地爬下了閣樓,結束了一晚的偷窺。第二天一早清潔女工衝進辦公室告訴他發現了一具屍體。Foos立即報警,並提供了男子的所有信息,並沒有提到他目睹了這場謀殺。這個案子一直沒有偵破,因為男子提供的是假名,開的也是一輛偷來的車。
我問Foos, 你良心有羞愧嗎?
他這樣對我說:我不認為這件事是我的錯。我在這件事中的角色,和在所有房間裡的角色是一樣的,我是漂浮的,透明的,不存在且不干預的。反而,如果我報了警,警察盤問我是怎麼知道藏毒的?事情會更糟糕。
我一時語塞。
接下來的十餘年裡,Foos 還在房間裡看到過自殺,也看到過一個五百多磅的男人心臟病突發猝死。因為他本來巨大的身體在死後變得更加臃腫,消防員不得不把他從窗戶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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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偷窺狂的反思:人生來即是偷窺狂
2013年,我和Foos再次相聚丹佛。距我們第一次見面已隔三載。世事變幻,滄海桑田,我和他都已鬢髮斑白;而如今充斥著高科技、人工智能和數據的世界,看起來又是那麼陌生,離奇且怪誕。
Foos有了一個新愛好:研究政府監控。
“人人都是偷窺狂,而世界上最大的偷窺狂就是政府。”科技、新媒體,讓現在的人毫無隱私可言。他說,即使是中情局的局長都沒法阻止自己的性生活成為報紙頭條。政府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監視著我們的手機、短信、上網記錄、信用卡、銀行賬戶、GPS、航班號…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我突然對這些東西感興趣了?我想是這樣的。也許有一天,FBI就會來敲我的門,接著說:Gerald Foos, 我們有證據認為你這些年一直在偷窺他人,你是變態嗎?這時候我會說,那你又是什麼呢,老大哥?你是怎麼知道的,還不是一直在偷窺我的生活?”
他認為,自己的偷窺和政府監視也沒有絲毫相似之處,他的偷窺是無害的,不為曝光或是傷害任何人。同時,他還覺得自己和斯諾登是一路人。“斯諾登是個揭露者,他揭露了政府見不得光的地方。而我是人性的揭露者,雖然我還沒把人性見不得光的一面告諸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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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尾聲
2014年,原來的Manor House旅館被賣給了一家房地產商。幾天之後,旅館被爆破隊炸成一片廢墟。
以上的內容來都來自美國雜誌《紐約客》發表的一篇文章,這些真人真事像一枚深水炸彈引發了輿論的關注。此篇文章的作者是Gay Talese,是個名記者,靠寫長篇人物報導和體育文章而在60年代成名。他也寫書,並且有自己的寫作準則,那就是一切都要絕對真實。
1980年,上述的汽車旅館老闆Gerald Foos給Gay Talese寫信並邀請他一起體驗自己的偷窺。Foos認為他的偷窺行為是一種社會研究,而他自己文筆不夠好,不能把他記錄下來的故事做一個好的呈現。Gay Talese簽署了保密協議,欣然前往丹佛,並和Foos一起進行了偷窺體驗。Gay Talese堅持自己的原則,沒有答應Foos把他的故事匿名寫出來。
1995年,Foos把汽車旅館賣了,而他的第一任妻子也在1999年過世。之後他和他的第二任妻子一起買了一個農場過起了退休生活。直到2013年,他給Gay Talese打電話,說準備好了把他的故事公佈於眾。最後一次偷窺已過去了18年,他認為訴訟期限已經過了,沒有前任住客可以成功起訴他了,而他也已經78歲了,怕等不到故事出來的那天。
於是,30多年後的現在,Gay Talese把他的故事公之於眾前,紐約客的這篇文章算是即將出版的書的一個概述。
Foos形容自己有對人類極強的好奇心,他喜歡觀察人類,不光是社會性的交往,也包括性交往。而他30年中所進行的觀察和記錄,從社會學角度上來說意義非凡,因為以往的性學研究都是在被觀察者已知並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他所做的觀察非常原始、自然、多樣化。
source via The New Yorker
原文連結: http://goo.gl/QaY2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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