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通訊及廣播基礎建設公司 — 美國電塔(AMT)
美國電塔(AMT)是一家無線通訊以及廣播基礎設施公司,同時也是不動產投資信託,在美國擁有、經營、及開發無線通訊和廣播塔台,持有、管理、開發和租賃無線和廣播通信塔等業務,出租多重租戶電塔天線據點予各種無線通訊產業,包括個人通訊服務、傳呼、及行動電話。
在2011年轉變為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形式來經營業務,將房地產資產稅降到最低,而美國電塔(AMT)擁有大約18萬個塔,主要分布在郊區與農村,利用長期合約的方式出租給無線運營商,運營商使用美國電塔(AMT)的基礎設施提供無線服務給消費者和企業,並在塔和移動設備之間傳遞信號。美國電塔(AMT)的運作方式是讓租戶支付傳輸信號所需要的一切東西,除了電塔和土地是美國電塔(AMT)支付之外,其餘都是租戶必須支付,例如通信設備、電纜、天線等等,這也讓公司的成本降低許多。
#美股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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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階財報分析》003折舊費用分析
用人成本與折舊費用是主要的成本及費用,尤其是資本密集的公司,折舊費用的分析是相當重要的。對於一個低折舊或零折舊(折舊已攤提完畢)的公司,很少競爭者可以與之競爭,無形之中建立起一條寬廣的護城河。
【實際案例-大統益(1232)】
折舊提完了沒,一個比率讓你知道
對有些公司來說有時候折舊費用是一筆很大的數字,然而如果折舊快提完,只要不再繼續資本支出,或者不再展店,未來由於折舊費用持續下滑,獲利可能會增加很多,因此財務報表分析者必須有能力預先看到這個趨勢。有一個比率叫做未折減餘額佔折舊資產比率。首先固定資產分為折舊資產與非折舊資產兩大類,土地是不用提折舊的,所以折舊資產通常是固定資產扣除土地後的金額。其次未折減餘額,就是折舊資產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後的金額,這個金額很低的話,就是未來折舊的提列只剩一點點,如果只剩殘值,那就不用提列了。所以未折減餘額可以預估未來如果沒有新的資本支出時折舊的提列金額,因為未折減餘額就是未來折舊提列金額加殘值的總額。但是絕對金額是無法比較的,所以就必須用未折減餘額除以折舊固定資產成本計算其比率。
《參考FIG-01》
我們將大統益(1232)97年至104年財報中固定資產的資料整理起來並計算未折減餘額佔折舊資產比率,97年時還有31.2%,一直到了104年時只剩下12.3%,主要原因是97年時機器及儀器設備成本2,766百萬,到了104年時帳上3,025百萬,僅增加259百萬。因此此比率才會逐年降低。
當然你也可以用個別固定資產項目計算未折減餘額,這部分就要看財務報表電子書中的財務報表附註了。
《參考FIG-02》
從上表,你可以計算房屋及建築的未折減餘額除以成本266,976百萬/879,950百萬等於30.33%。其他的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租賃改良、其他設備的未折減餘額/折舊資產成本比請自行計算。不過這個部分要多年分析才有意義,當然也可以跟同業比。
除了用折舊資產成本減去累計折舊計算未折減餘額外,也可以利用折舊費用計算分析,折舊費用可以從財報中下面三個地方取得,當然現金流量表最容易找到,不用再看附註。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明細表
2.人事、折舊及攤提表
3.現金流量表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現金流量表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參考FIG-03》
人事、折舊及攤提表:
《參考FIG-0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明細表:
《參考FIG-05》
接著我們來計算折舊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率
104年 92,145仟元/17,773,023仟元=0.52%
103年 114,458仟元/21,849,462仟元=0.52%
可以看出大統益公司的折舊費用極低,104年營業淨利率僅6%,其中折舊費用只有0.52%,不然以如此低的營業淨利率,如果必須負擔巨額比率的折舊,獲利能力必然大幅削減。
這個計算方法也可以比較不同公司的折舊佔營業收入比率,看出公司折舊費用的負擔項目。
由於未折減餘額佔折舊資產成本的比率可以預測未來折舊費用的走勢,進而估計折舊費用金額,財務分析人員可以預測折舊費用走勢對未來公司的獲利能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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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和侯辦發言人公開說謊!
侯家和又昱公司被檢舉逃漏稅的有三種:又昱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侯家的贈與稅和個人綜合所得稅。
其中最大筆,而又顯然還沒補繳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稅;但為了怕大家一下子消化不了,先從這兩天國民黨立委和侯辦發言人拼命説明的又昱公司營所稅說起。
當過財政部次長的立委曾銘宗、侯辦發言人把侯友宜說得好像是已經合法交稅,後來大群舘爭議出現,為了「避免外界抹黑或疑慮」才又去補繳了2014~2017的10%。
他們根本睜著眼睛說瞎話!
以下說明,比較囉嗦,先向大家致歉。
根據稅法,國稅局會核定每個行業別的「所得額標準」,這只是國稅局內部作業的參考;如果你申報的所得數額比所屬行業的「所得額標準」低,被抽查對帳的機率會比較高。
以又昱公司的「6811-12不動產租賃業」為例:所得額標準是23,也就是檢具足以證明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佔到收入77%的帳冊、憑證,以收入的23%為淨所得來報稅,就不大會被查帳了。
這就是又昱公司以「所得額標準」23%為收入來報稅的原因。
但如果又昱公司以更高的「同業利潤標準」33%淨利率來申報,根本連帳冊、憑證都不必準備;國稅局除非接到檢舉,否則也不會再查帳。
又昱公司為什麼在2014~2017年要以23%,而不是33%為收入來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
因為貪心。
因為貪心,所以假造77%的營業成本和營業費用!
以2017年大群舘的租金收入1954萬3061來說明:
這個收入扣除營業成本(直接成本)如宿舍清潔維護、宿舍水電費等、營業費用(間接成本)如公司人事費用、建物折舊等,就是又昱公司的營業淨利。如果又昱沒有其他收入,這也就是實際上的年度所得。
所以我們就來看看又昱公司的大群館租金收入,有什麼營業成本和費用可扣除:
建物維護和清潔:根據合約是文化大學負擔。
營業稅:根據合約是文化大學負擔。
人事費:紙上公司有什麼員工?
勞健保:又昱公司根本不是投保單位。
建物折舊:依財政部「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又昱公司自己申報的大群館建造費用1562萬元,每年可列30萬折舊費用。
所以又昱公司自2011年把大群館租給文化大學之後,就把所有成本一併轉嫁給這個苦主了。
2014年到2017年,又昱公司檢送帳冊、憑證向國稅局以23%標準申報;為什麼等到林俊憲去檢舉之後,才趕快去申請更正所得額到「同業利潤標準」的33%淨利率。
為什麼?
因為侯家涉嫌假造帳冊、憑證逃稅;怕不先去自首,等國稅局一來查帳,那時所得額會遠遠在33%以上,還得受罰。
1954萬的所得額23%是449萬,449萬x17%稅率=76萬;所得額33%是645萬,645萬x17%稅率=110萬。自己趕快來補繳34萬就解決了。
如果1954萬全部或幾乎全部都是所得,就抓1900萬好了;1900萬x17%=323萬,得再補繳247萬,這還只是2017年!
刑警出身,果然懂得把握自首脫罪的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