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書】【好書分享:人際關係/心理學《眼神的觸動》】
「不論你在哪、跟誰在一起,每段人際連結都藉由面對面互動及注視對方雙眼而產生。」
本書作者布萊恩葛瑟(Brian Grazer)不僅是紐約時報暢銷書作家,更是好萊塢金牌製作人,製作過的電視劇、電影,部部耳熟能詳,如:《美麗境界》(A Beautiful Mind)、《阿波羅13》(Apollo 13)、美版狗血鄉土劇《嘻哈世家》(Empire)(越狗血我越愛!!)等。
想當然爾,他接觸過甚至有深交的名人亦多如繁星,無論是安迪沃荷、歐巴馬、柴契爾夫人、巴菲特、艾西莫夫、歐普拉、阿姆、丹佐華盛頓、羅素克洛、湯姆漢克斯、雷利史考特、威爾史密斯巴拉巴拉,皆為其座上賓。
看到這裡,你可能會想:「這種天皇貴冑和一般小老百姓有何關係?我們努力十輩子也達不到他的成就啊?」於是躲在棉被裡嚶嚶啜泣十分鐘,之後重新振作出門買樂透,將希望寄託在一張飄渺虛無的紙上(轉頭望向垃圾桶裡的上期樂透)。
等等,如今坐擁影視帝國的布萊恩葛瑟可不是含著鑽石湯匙出生的天之驕子,他既無背景,也無人脈,在一個平凡且破碎的家庭中出生成長。因為讀寫障礙,學生時代備極辛苦,每每瑟縮迴避師長眼神,避免一再被責罵羞辱。
在祖母的鼓勵下,他漸漸發現,人有一失、必有一得。雖無法閱讀,但布萊恩擅長解讀口語和肢體動作,理解他人意在言外的線索,透過「眼神接觸」流暢傳遞訊息,進一步建立人際網路。這個訣竅日後幫助他打破好萊塢僵化階級制度與權力結構,從一介小小法律助理漸漸往上爬,最終成為獲獎無數的金牌製作人與電影公司老闆。
如今呼風喚雨的布萊恩葛瑟依然善用溝通技巧,建立與大明星間的信任關係,譬如當年拍攝《街頭痞子》(8 Mile)時需聯繫饒舌天王阿姆,然阿姆本人個性內向且防禦心極重(本書的影視秘辛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請叫我八卦王),無論鞭之、踢之、踩之(喂喂~),皆毫無反應,像一座坐在清香白蓮上之肉身佛。直至布萊恩用某個關鍵字突破阿姆的心牆,阿姆才緩緩開口分享人生故事,並同意參與《街頭痞子》的製作。
全書分為十七個章節,每章皆以講故事的方式帶出主題和可運用之人際溝通技巧,像首章提到,布萊恩之所以能在好萊塢快速爬升,是找機會親自遞送文件給業界重要人士,藉由注視對方雙眼和開啟「好奇式談話」模式,推進溝通的可能性,向有力人士學習,拓寬思維與人脈。
次章則分享歐普拉的例子,她先做到毫無保留地展現自我,故其他人也不由自主在歐普拉面前展現脆弱的一面。甚至連布希、歐巴馬、碧昂絲,這些看來無所畏懼的人,心中皆隱含自我質疑和不安全感,而歐普拉能順勢導引,讓每個人都覺得她是自己的好夥伴。
其中作者談到,和陌生人產生連結除了勇氣,更需要策略,眼神交會最理想的時間是7~10秒(若對象是一群人,則是3~5秒),如果凝視時間太長、眼睛看到快脫窗,而對方依然沒反應,表示要換種方法。
且眼神傳遞也需要練習,可能你原本想傳達溫暖善意,但別人看來只覺得淫邪猥褻(自戳雙目),所以不妨先問問家人與好友的意見,並反覆練習調整眼神,直到雙眼能反映出真實的自己……啊假如你的內心原本就很淫邪猥褻,就得盡力遮掩自我,展現看似純潔善良那一面以欺騙世人。
總體來說,《眼神的觸動:善用人際連結,有效開展你的事業與人生》是本良心之作,柔以敘情、理以敘事,作者將生命經驗中累積的智慧全盤托出,從心理學角度討論如何善用人際接觸改變你的人生,舉凡發展關係、加深信任、團隊順利合作、成功提案等,眼神接觸都能助你一臂之力。梁朝偉不也說了嗎?「想得到女孩子的芳心,一定要靠眼神!!」
【抽獎辦法】如下:
1、這裡有『三本』《眼神的觸動:善用人際連結,有效開展你的事業與人生》,要送給網友,有興趣的朋友請在本則動態下『按讚』+『留言』索取。
2、留言請告訴我,你希望自己能傳達出什麼樣的眼神?例如:
「《眼神的觸動》:我希望一個嬌媚的眼神拋過去,所有人皆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慢慢做夢吧)」
3、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20/5/9(六)晚上十二點截止,屆時將於粉絲團公布名單。
4、請正取得獎者於2020/5/10(日)晚上十二點前,回覆寄件資訊,超過領獎期限未認領者由備取遞補,寄送僅限台澎金馬。
#眼神的觸動 #善用人際連結有效開展你的事業與人生 #FacetoFace #TheArtofHumanConnection #布萊恩葛瑟 #BrianGrazer #遠流 #奧斯卡金像獎製作人 #紐約時報暢銷書榜首 #獲2016年美好人生書獎 #時代雜誌世界百大影響力人物 #43次奧斯卡獎提名 #195次艾美獎提名 #作品包括美麗境界 #阿波羅13號 #嘻哈世家 #美國黑幫 #與朗霍華共同創辦想像娛樂電影公司 #溝通 #情感連結 #人際關係 #心理學 #工作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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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閃亮的是你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
其實,我並沒有那麼氣他。在我眼裡,他是個生病的孩子,你怎麼能夠期待一個生了病的孩子做的判斷跟理智的大人一樣呢?
雖然,從旁人的眼光看起來,他比正常人還正常,有高收入的工作,有英俊挺拔的外表。我絕對相信,以他的條件,沒有幾個女人禁得起他的追求──當然,包括我在內。
我們的開始跟別人都一樣:相遇、相識、相知、相惜。他的謙讓有禮,印證了他的高學歷。我也不是沒有懷疑過自己憑什麼被他挑上,他身邊多的是才貌都遠勝於我的佳人,他是怎麼在繁星點點當中,看到我微弱的光芒?但這個庸人自擾的念頭只在我腦中一閃而過,反正,偶像劇裡不多的是這樣的劇情嗎?一個平凡無奇的女孩,不小心跌進了富家公子的懷裡, 儘管他過盡千帆,卻只看得上一葉輕舟,而我,恰如其分地落在他面前,讓他忘了他的弱水三千。
我記得,我曾經非常非常的愛他。
是他,讓我這個在馬路上隨便抓就是一大把的普通女孩,放射出閃耀的光芒。他的注目,讓身旁全部的人都將聚光燈投射到我身上,因為能得到像他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的青睞,肯定沒有他們想的那樣平凡簡單。彷彿是他,讓一顆金剛原石琢磨成光彩奪目的鑽石。
遇上他以後,我開始相信自己可以是女主角,以我自己獨特的個性,昂首闊步在我跟他的伸展台上,這是我遇上他之前那二十幾年間從未妄想過的待遇,他卻能讓我理所當然地擁有──獨一無二,這對於一個家有四個姊姊的女孩來說,是人生最棒的禮物。
小時候的我很少穿新衣服,因為四個姊姊留下的舊衣夠我連續穿兩、三個星期都不會重複,我根本就是姊姊們的芭比娃娃,把她們的衣服往我身上一套,就可以當娃娃玩,任由她們支配。在母親眼裡,我幾乎是不存在的,因為弟弟的人生,從我一歲多開始就覆蓋了我的人生,雖然我心裡明白自己也應該愛弟弟的,但如果我是不存在的,沒有主體,要怎麼去愛別人?
但遇到了他之後,我不再是透明的,甚至變成閃亮的存在。
●
「因為這樣,所以關於他對你做的事,你就生不了氣?」
律師娘,你知道世界上有一種人是不會反擊的嗎?即使被欺負、受委屈,他們也會選擇先忍耐,無法忍耐就選擇逃避。他們的善良發動不了戰爭,也傷害不了別人。我,就是那種人。
「即使這種事已經發生第三次了?」
我知道,從你們旁人的眼光看來是很不可思議的,我真的能夠理解。
可是,像你們這樣從小被父母照顧得好好的人,別人一攻擊,你們當然就能立刻豎起周身的刺,保護自己。
我不是,我是被父母豢養的綿羊,少了一隻,就當命不好被狼叼了去,一點都不可惜,所以我已經習慣了認命,我想這才是他挑上我的原因。像他那種人,會忍氣吞聲的對象就是百分之百的完美,我以為的除卻巫山不是雲,其實說穿了,在他眼中也只是個打不跑的人而已。
「世上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對他人施以暴力。」
律師,我當然知道啊!不是我不懂法律,是你不懂人性。你難道不曉得多數人的命運都是自己造就的嗎?而且,我們每個人都會霸凌、對別人施以暴力,包括你們。
你們曾經對特別耀眼的人眾星拱月,讓黯淡無光的人覺得不受重視嗎?這就是暴力。
你們曾經對不受歡迎的人寄予異樣眼光,認為事出必有因,而沒有給他們解釋的機會嗎?這就是暴力。
你們曾經吵著要跟能力好的人同一個團隊,深怕被能力不好的人拖累嗎?這就是暴力。
太多太多了,這些暴力的出口,多數都是選擇往不會反擊的人身上去,不論是沒有力量反擊或捨不得反擊的人,因為他們沒有聲音,所以大家都選擇了聽不見而已。
「你的意思是說,你認為他會打你是你自己造成的?是你自己容許他發生的?因為他知道你是這樣的個性,所以他選擇了你?很多遭遇家暴的女性都有這樣的想法,認為是自己的錯,責怪自己惹惱了對方。你也是這樣想嗎?同樣身為女性,我完全不能認同。動手就是錯的!」
或許發生第一次時不是吧!但會發生第二次,就是代表我讓他以為,我容許他有發生第二次的可能性。這就不得不說,我自己也有一部分的責任在裡面。
而居然還發生了第三次!可見,我讓他以為他理所當然可以這樣對待我。
律師娘,其實我很謝謝你為我打抱不平。我想,我應該解釋一下,我當然不會覺得是自己的錯。應該說,是我自己選擇留在那樣的環境裡,卻沒有知覺,還以為是自己運氣不好,挑錯了人,沒在婚前發現他不為人知的一面。
但在發現之後,卻也因為他一次又一次懺悔,陷自己於萬劫不復的地獄裡。
是我一直沒告訴他,他的行為是錯誤的……
「這還需要你告訴他嗎?每個人從三歲開始應該就被告誡不能夠打別人吧!即使我是女生,我爸媽也是這樣告訴我,難道他沒有爸媽嗎?」
他有,不過,他的爸媽就是這樣教他的。
「他爸媽教他打人?」
他父親一直以來都有施暴的習慣,不只對他的母親,還包括對他。所以,我能了解他身不由己的悲哀。
只是我忘了一件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有義務毫無限度地包容另一個人;甚至可以說,沒有一個人有能力毫無限度地包容一個人。如果我在他第一次動手時就明白,我們或許不至於走到這一步。
在第三次之後,我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因為我每天得靠藥物,才能在逃離他之後,安然地進入夢鄉,停止害怕他這座隨時都可能爆發的火山。
「我不懂,事已至此,你卻不想提告他傷害?」
律師,我剛說過,他只是生病了。我的離開已經是個提醒,我想我這樣對待他,有一天他終究會明白自己錯了。只是律師,如果不提告他傷害,那我還能做些什麼來保護自己呢?
「如果你只是想給他警告的話,目前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被家庭成員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時,可以聲請保護令。」
我聽過「保護令」這個詞,但是到底有什麼功用呢?
「保護令,可以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其中,『緊急保護令』是在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代為聲請,包括夜間或假日都可以提出,但是被害人不能自行聲請緊急保護令。
「至於『通常保護令』與『暫時保護令』,被害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出聲請。暫時保護令通常不用開庭就會核發下來,但之後法院會自動通知雙方當事人開通常保護令的庭期,如果對方暴力情況嚴重,可以向法院聲請隔離訊問。等到通常保護令下來後,之前聲請的暫時保護令就會失效。
「法院在審理終結後,認為相對人,也就是加害者確定有家庭暴力的事實而且有必要的話,就會核發通常保護令,期間通常會是兩年。常見的保護令內容有:禁止相對人再度施暴,禁止相對人接觸、跟蹤、電話、寫信或其他騷擾行為,命令相對人搬出住所、命令相對人遠離某些特定場所或保持特定距離。甚至有保護令會命令相對人交出生活、工作及教育上的必需用品、暫時指定子女監護權,關於這部分,法院通常會依子女安全狀況做審查,嚴重的話甚至會規定相對人探視子女的方式或禁止探視,少見的也有命令相對人負擔房屋租金、子女扶養費、醫療費、輔導費、律師費等費用、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及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及所得來源相關資訊。對了,也有保護令命令相對人接受戒癮、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可是,這樣一張紙真的能保護我嗎?我聽說很多人聲請了保護令,還是被對方動手。
「坦白說,的確有限,這張紙確實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不過,還是可以讓你知道,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如果違反保護令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遷出住居所,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就是類似心理輔導的認知教育等裁定,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哈!聽起來的確是警告的意味而已。要是真遇到瘋狂的人,他怎麼會在乎這樣一張警告函呢?
「不管怎麼樣,如果他違反了這些保護令的內容,你可以去報警,他是會有刑事罪責的。不過,還是自己懂得保護自己比較重要。除此之外,你應該要考慮依民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離婚吧!」
我懂,這世界永遠是自己最靠譜,別指望別人來幫你,對嗎?律師娘。
「我覺得並非如此,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永遠比自己往上爬來得容易成功,這世界還是有很多『正常人』可以幫助你的。但是記住,只有在自己堅強起來以後,才能讓幫你的人覺得幫助你有價值,只有在自己培養實力之後,才能讓幫你的人更省力。自助、人助,然後天助,所以你得是第一個拉自己一把的人。」
我明白了。可是,你不覺得人生真是辛苦嗎?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啊!」
【法律悄悄話】
☉ 「保護令」要如何提出聲請?
檢附遭受暴力之相關物證(如:診斷證明書、照片;若沒有保留相關證物,仍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是否核發保護令則交由法官審酙)及可以證明彼此是家庭成員關係之證件(如全戶戶籍謄本),至法院或警局填寫「聲請狀」。
通常即使事證並不是很足夠,法院仍會先核發「暫時保護令」;其後,再通知開庭決定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如果認為自己會有人身上的危險,可以向法院聲請隔離開庭)。
保護令的內容通常為禁止相對人(即加害者)施予暴力接觸、跟蹤或其他騷擾行為,或命令相對人搬出住所、遠離某些特定場所或保持特定距離。
摘自《轉身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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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戀殖
文:薯伯伯
看新聞得知前任港督麥理浩爵士的夫人麥鄧麗娉女士與世長辭,享年九十九歲,即使人去茶涼,但當她在天國與夫重聚時,還是有香港人會為這位女士致意。
原因無他,就是因為她的丈夫,正是香港的奠基人,很多我們珍而重之,甚至誤以為是理所當然的基建及價值,也是他在十年之間,一磚一瓦為香港人堆砌起來。
麥理浩爵士由 1971 年 11 月 19 日至 1982 年 5 月 8 日擔任香港總督一職,共 3823 天,政績如天上繁星,數之不盡,我們賴之為香港基石或核心的不少建設及政策,正是由他開始。政策有好有壞,影響深遠,至今仍在。說句得罪話,麥理浩就是本土及左膠的混合體。
麥理浩人去樓不空,3823 天擔任港督期間,做過的事情,以下謹列其中一些較重要的。
廉政公署
九年免費強迫教育
委任獨立委員會調查金禧事件
十年建屋計劃
推出居屋
認可多家院學為專上學院
創立多所工業學院
創立建造業訓練局及製衣業訓練局
設立房屋署
培訓更多社工
廣建醫院和其他醫療院所
傷殘津貼
高齡津貼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
設立勞資審裁處
修訂《勞工賠償條例》
引入《勞資關係條例》
規定僱主為僱員買保險
規定遣散費
保障工會不受歧視
學生車船優惠
引入每周休息日
產假薪酬
紅磡海底隧道
九廣鐵路雙軌化
修建屯門公路
地下鐵路(麥太當年與丈夫一同主持觀塘至石峽尾段的通車儀式)
青衣大橋
修築荃灣綫地鐵
獅子山隧道第二管道開通
展開九廣鐵路電氣化
研究及動工興建東區走廊
修築港島綫地鐵
構思興建輕便鐵路
興建海水化淡廠
改善東江水輸水系統
萬宜水庫落成啟用
發起清潔香港運動
闢建公園、游泳池、運動場和體育館
設立禁毒處與禁毒專員
推動中英雙語並重政策
興建紅磡體育館
促成舉辦首屆香港藝術節
設立撲滅罪行委員會
通過中文與英文均為香港的法定語文
成立香港獎券管理局
首度劃出郊野公園
設立古物古蹟辦事處及古物諮詢委員會
興建伊利沙伯體育館
促成香港藝術中心落成啟用
設立土力工程處
沙田馬場落成啟用
推廣十進制
引入歷史建築評級制度
設立法律改革委員會
興建銀禧體育中心
麥理浩夫人度假村落成啟用
成立康樂文化署
港元與美元掛鈎,好不好也好,影響深遠
撤銷外匯管制
立例限制新的股票交易所成立
設立消費者委員會
撤銷黃金交易管制
設立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
重新向外資銀行發放牌照
設立香港銀行公會
賦予市政局財政自主權
立法局引入議員薪津制度
大幅增加立法局非官守議席,數目首次超越官守議席
設立全港18個區議會
舉行第一屆區議會選舉
推動公務員本地化
布政司署增設教育科
促使中方同意協助堵截來自大陸的偷渡潮
規定在香港居住滿七年的人士才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同時又宣佈實施「抵壘政策」
然後又宣佈「即捕即解」
以人道立場收容越南難民
以人道理由,動用香港資源開設難民中心
確立香港成為「第一收容港」,無條件收容越南難民,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欠下香港11.62億港元巨債,走數至今
到中環出席毛澤東悼念儀式
破天荒出席新華社香港分社的中共國慶酒會
與鄧小平討論香港前途問題
當然還有,麥理浩夫人中心、傷健策騎協會、麥理浩夫人度假村,
以及麥生與麥太的至愛——麥理浩徑
有人經常批評香港人戀殖,但其實香港人戀的不是殖,而是崇優。能有如此魄力及執行力的領袖人物,平心而論,又怎可能不讓人懷念?
麥督,您在任期間,有睡覺的時間嗎?有沒有時間陪麥太?但願您夫妻二人,在天國重聚時,也要知道,今天在遙遠的香港,您曾經留過十年的地方,有人在懷念你們,祝願您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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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 上世新法律. 新生季. 2021年3月26日21:25. 我想問問這裡有沒有今年也繁上世新法律的同學(´(ェ)`) 還有各位法律系的學長姐在大學開學前有特別推薦新生看的法律系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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