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殺勞工的錢,所以法官不在乎嗎?
勞工你的錢被坑了,法官輕判,為什麼你不生氣?
應該判重一點,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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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殺勞退保基金 2經理人輕判 沒收犯罪所得
2016-06-2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前寶來投信協理瞿乃正、日盛投信前投資長陳平,5年前涉嫌利用代操勞退勞保基金之便,炒作多檔特定股票,造成政府基金損失38億元,特偵組3年前起訴,台北地院昨依刑法背信罪,輕判陳平1年10月徒刑,瞿乃正1年6月,沒收扣案的犯罪所得各3116萬元、605萬元,但2人被控內線交易罪部分則獲判無罪,可上訴。
政府基金損失38億
判決指出,陳、瞿2人違背忠實誠信義務與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為自己利益計算而買賣股票,陳平自96至102年擔任勞退新制全權委託契約的基金經理人,管理勞退基金帳戶,隱瞞使用老婆的姑媽當人頭戶,為自己買賣股票,運用職務上得知的投資訊息,和勞退基金同步買賣股票,或操作短線高報酬、或來回操作強勢股票,不法獲利3100多萬元,對日盛造成重大經濟利益損害。
瞿乃正於100年1至12月受託代理操作勞退基金,透過人頭向丙種墊款金主融資買股,與勞退基金買賣相同股票。審理時,2人都承認背信罪,1年期間自我獲利600餘萬元。
特偵組起訴時認定,陳平造成政府基金損失32億元,瞿乃正造成政府基金損失5.5億餘元,光是買進F-晨星這檔股票,就讓政府基金虧損3億多元,但法院判決並未探究此部分。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0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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