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我覺得這篇新聞用錯一個詞,中國人是殖民才對,移居到當地生活,認同當地,這是居民,而中國人是不管移民到哪裡,心和利益卻想著中國,那是殖民」
中國網民流傳一句諷刺說法:「反美是工作,赴美是生活。」在愛國主義高漲的中國,不少中國人一邊批評外國諸般不是,同時密鑼緊鼓,甚至不惜一擲千金,只為求得「綠卡(美國永久居留權)」一張。
「經濟學人」文章指出,全球大約有100個國家提供投資居留計劃,俗稱「黃金簽證」。申請人在當地投放大筆資金來換取居留權,有些國家更會讓其入籍和簽發護照,實際上即是出售公民身份。到目前為止,這些「投資移民」計劃的最大客戶就是中國人,中國公民希望在國外居住的原因有很多,最普遍的動機是得到更好的教育。中國家長希望後代毋須面對「高考」之恐懼,亦認為外國教育可提供國內無可比擬的機會。如果中國的政治或經濟環境惡化,也算得上有個後備方案。許多中國人喜歡在外國投資,特別是在房地產方面,以多樣化的投資組合來獲取一處避難所。有些人可能更願意在海外生活,或者在海外度過退休生活。
協助辦理「投資移民」本身亦是商機,但由於多種原因,對於中國的投資移民行業來說,這生意愈來愈難做,中國人已成為「自身成功的受害人」。大量的中國申請人已經壓倒了一些投資移民計劃。他透露,至今最受歡迎的是美國 1990年推出的EB-5計劃,每10位客戶中,就有8位首選EB-5,美國的大學是最大的吸引之處。
EB-5簽證要求投資至少100萬美元,如果是某些失業率高的地區,投資額則可減半。簽證每年設1萬個名額,而每個國籍最多只可獲批其中7%,即最多只可簽發給700名中國人,中國等候名單現時長達15年,美國國會先前的一項法案,簽證將取消國家上限,但EB-5在全球十分受歡迎,即使取消國家上限,中國申請人的等待時間亦只會縮短約3到5年。逾450名中國EB-5申請者正起訴美國政府,他們認為1萬人的配額計算方法有誤,國家簽證配額不僅包括投資者,亦包含其附屬申請人。起訴人稱,這錯誤的做法拉長了中國申請人的隊伍。
不少中國人渴望移居外地,另一些英語國家,如加拿大也是中國人的熱門選擇。但加拿大在2014年停止「聯邦投資移民計劃」,只有魁北克省例外。其他英語國家所需的投資額則大得多,如澳洲要500萬澳幣、英國要200萬英鎊、紐西蘭要300萬紐西蘭幣。因此,其他渴望吸引中國資金的國家也打開黃金簽證之門,如希臘、葡萄牙和馬爾他(也提供公民身份)等歐洲國家。一國得道,則可在歐盟 26國申根區免簽證旅行。
歐洲委員會和經合組織擔心,這些計劃可能會被用作洗黑錢和逃稅。2018年,希臘就開始調查,中國投資者利用信用卡在當地購買房地產的交易,當中行為或違反中國和希臘的法規。其中一間希臘發展商以市場價格購買房產,大幅加價後,再賣給中國的潛在投資移民,並回贈部分款項,在中國的外匯管制中,公民每年向海外傳送的資金上限為5萬美元,這遠遠低於大多數投資移民計劃所要求的金額。因此,幾乎所有中國投資移民都可能違反了中國法律。希臘開發商通過使用希臘銀行的信用卡終端,從中國信用卡獲取資金從而「走資」,違反中國法律和希臘黃金簽證計劃的規定。
「經濟學人」亦指出,中國人要「走資」,還有許多辦法,如通過香港居民或居中的外國人作安排、報大海外發票金額,或利用加密貨幣等。投資移民的行內人士表示,他們不會為客戶提供規避中國外匯管制的建議,甚至否認懂得箇中方法,但他們說客戶確實發現「走資」比以往更難,即使如此,可預視「富起來」的中國人,將繼續「迎難而上」。為求好生活,帶錢出逃的中國投資移民只會有增無減。只是,那些喜愛熱錢的國家,卻未必喜愛帶來熱錢的中國移民。
https://www.cup.com.hk/2019/07/25/rich-chinese-golden-visa/?fbclid=IwAR1rRV45oYb9QLj3lYHKB21z6wD11RcMFQUlx0wjaRwb8B02q5R-JOkT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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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管制5萬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聞:嘉義地檢署指揮南調處,昨前往吳姓夫婦住家等處搜索,在吳家客廳查扣現金2.4億,估計2年違法洗錢約80億,向法院聲押。法院庭長兼新聞發言人洪嘉蘭今早表示,因為2.4億無法認定是犯罪所得,且檢調將2人依現行犯逮捕,不符法定程序規定,2人因此當庭釋放。檢方獲知將提出抗告。
關鍵字:現行犯逮捕
想法:
1.如果是重大案件,都調查這麼久了,
應該有一定犯罪事證可以聲請拘票,
為什麼兩手空空的去抓人,再用現行犯規定呢?
2.檢警要用現行犯規定,就要證明他是地下匯兌現行犯,
除非你有安排顧客上門釣魚,不然要怎麼證明呢?
沒辦法證明,
法院當然認定逮捕程序不合法,後面羈押聲請也不合法,
搞那麼大,還聲請羈押,法院卻直接放人,
不是很落漆嗎?
3.地下匯兌違反銀行法,是3到10年的重罪,
如果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是7年以上的重罪,
檢調都是以重大犯罪進行偵辦的!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有需求,就有供給,
殺人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
沒有那個需求,鬼才搞這個,
中國外匯管制手段近年來日益加重,
從2017年起,個人換匯需填寫「換匯申請書」,
並嚴禁個人境外買股、買樓及購買保險商品,
此外,
個人換匯金額從一年20萬人民幣大幅降至5萬人民幣,
外資企業也因為中國縮緊企業海外投資的規定,
導致獲利無法匯回海外母公司,
台商或在中國工作的臺灣人,也都面臨一樣的問題...
哪裡有需求,就有供給,
這些搞地下匯兌的人,其實也是經濟活動的一環,
(你去中南部銀樓問問,哪個沒提供這個服務的?)
只是因為這個經濟活動,是地下經濟,
所以兩岸政府都是採取打壓的立場,
不過如果從臺灣人的角度來看,
現在的趨勢都是資金逃出中國,
將中國賺的錢匯回臺灣,
不但對臺灣經濟有正面影響,
也是讓臺灣人在中國的投資落袋為安,免得在中國被吞掉,
這些幫忙台商把錢搞回臺灣的地下匯兌業者,
比起陳由豪那些「債留臺灣,錢進中國」的商人,
算是用行動愛臺灣的愛國商人呢!
相關法條:
銀行法第29條第1項: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中國外匯管制5萬 在 彭博商業周刊 / 中文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即時頭條】資金面可能吃緊 萬達開始出售全球項目
大連萬達商業地產公司20億美元海外債務中的四分之一將於3月到期,中國億萬富豪王健林將出售旗下大部分全球酒店和開發項目。
到目前為止,萬達正在開發的5個全球項目中的3個(分別位於倫敦,悉尼和澳洲黃金海岸)已同意出售或即將出售。剩下的兩個是分別位於芝加哥和加州比佛利山莊的酒店、寫字室和公寓項目。
萬達商業有價值5.1億美元的銀行貸款將於3月31日到期,放在以前,對於旗下大連萬達集團自2013年以來鯨吞了AMC娛樂等價值數十億美元資產的王健林來說,這筆資金的償還不過是小菜一碟。雖然萬達商業債務與現金的比率低於其他一些可比較的開發商,但其資金大部分都困在中國大陸,受到中國外匯管制的限制。
「儘管其境內流動性狀況強勁,但將資金轉移到境外的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加大了再融資壓力,」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駐香港信用分析師Kaven Tsang表示。穆迪2017年9月將萬達商業評級下調至垃圾級別。標普全球評級和惠譽評級過去幾個月也相繼將該公司評級下調至垃圾級。撰文/彭博社
#萬達 #王健林 #倫敦 #悉尼 #澳洲黃金海岸
中國外匯管制5萬 在 香港- 【 “史上最嚴的外匯管制” 7月1日生效!】 據中國媒體報導 的推薦與評價
新規定主要針對洗錢行為,通俗地講以前每人每年有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每天有1萬美元取現額度,額滿即止;該辦法出台後,每天只能換等額5萬人民幣的美元和其他外幣,按照 ... ... <看更多>
中國外匯管制5萬 在 Re: [閒聊] 阿米巴的事件好像結案了? - 看板CFantasy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很好奇兩岸明明就文字互通 網路多數也都通
: 而且還是寫書這種雲端事業
: 為什麼還要特地跑到對岸寫黃然後被抓呢
: 在台灣市場太小可以在中國市場撈沒問題
: 但特地跑到對岸發展事業就很奇怪
: 在對岸連起點這種大公司都會河蟹+禁止更新的國家
: 明明就對岸比台灣嚴很多
: 有什麼原因一定要到對岸才能發展呢?
首先你忘了考慮時間點。
阿米巴架站是2012年,那個時代還是中國網路小說全盛期,
改編影視蓬勃發展、人數和金流也遠超台灣,那時候都說台灣小說市場要被併吞了。
網小市場開始緊縮到一般網民有感,大約是2016-2018。
掃黃擴及到二次元市場印象中也是2018以後。
已經營業很久了,沉沒成本包含人都在那,
台灣人下定決心要跑還是跑得掉,可能覺得沒那麼倒楣所以沒跑吧。
再來就是很多人說的金流。
台灣人沒做商的對外匯管制不太熟悉,
上篇推文也有說過,中國大額款項匯出國外管制非常嚴格,
每人每年可以審核通過的匯款上限是五萬。
現在支付寶等工具使用也遠比以前不方便,
我最後使用大概是2020年,要拿新版台胞證重新認證就放棄了。
那時銀行和支付寶正常收付款項都要經境內手機簡訊驗證,
而且手機SIM卡全面實名制,包含易付卡。
你可以想辦法弄假身分認證,可是假認證號碼要走到外匯端更難。
現在有沒有更嚴格就不清楚。
綜上所述如果要收人民幣,就是肉身要在中國。
而且也拿不出來,要在中國境內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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