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網的資安攻防大戰!臺灣該如何見招拆招?
110/09/22
曾繁安
科技大觀園特約編輯
資策會資安科技研究所王仁甫策略總監專訪
5G 科技讓萬物聯網的新紀元已經來臨,代表著機器與機器溝通,人類過上全自動化的超便捷生活不再是夢。但這同時也意味著科幻電影中,邪惡駭客組織攻占重要機關的主機系統,引發一連串資安問題,甚至攸關社會國家安危的重大事件,也可能在現實中發生!
科技帶來的便利與風險並存的這個世代,來聽聽資安專家——資策會資安科技研究所王仁甫策略總監的精彩分享,一起思考 5G 物聯網下面對的資安挑戰。
一起跟資安達人瞭解 5G 如何翻轉我們的生活!
「16 年前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博士班學姐的一通電話,讓我踏上資安這條不歸路……」
問起投入資安領域的契機,王總監用打趣的口吻開場。當時在學姐的建議下,他參與了設計國内第一個資安指標的工作,從此開啓與資安的不解之緣。自稱「資安界 56 哥」的王總監,雖非一般人熟悉的另一位仁甫兄,但他對科技資安研究的敏銳觀察與豐富經驗,肯定令人甘拜下風。
他談到,4G 網絡的發展令網紅經濟崛起,你我都不曾想像『點讚、訂閲、打開小鈴鐺』會變成一種常態。而接下來的 5G 物聯網,將帶來更大的轉變與衝擊。
為什麽比起 4G,5G 有「大頻寬、高速率、低延遲」的特性?這是因為目前 4G 所在電磁波區間(約 450 MHz ~ 3800 MHz)已塞滿用戶,讓網速變得越來越慢,因此人類便把腦筋動到頻率更高的毫米波頻段(約30 GHz ~ 300 GHz)。增加了 5G 的區段,就像從塞爆的車流中,移到空曠的新路上。而頻率越高,頻寬也越寬,這條道路不止空曠而且比原先的更寬闊,於是訊息的傳遞能暢行無阻,理論上可比 4G 快一百倍!
「5G 最重要的,就是可以達成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
王總監舉例,自動駕駛和遠距醫療還未普及,是因為傳統仰賴的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傳輸訊息的速度不夠快,且成本高。雲端運算可以比喻作中央集權制,凡事都要經過朝廷皇上批閲議決,效率自然較低;但邊緣運算就像地方分權,讓數據可以直接在收集端附近實時處理和分析,無需先上報到雲端進行存儲、管理和分析運算,節省了上傳等待運算的時間,也減輕網絡和服務器的負擔。
在高速公路和手術檯上,微秒之差就是生死關頭。而 5G 搭配邊緣運算,大大提高的數據傳輸速率與極低的延遲,讓自動車之間可以維持安全的相對距離,遠端控制的手術刀可以精準無差地落在正確的部位。
也有賴於 5G 科技,需要大量運算資源的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也可以實現。這些發展促成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 IOT)的建立,機器和機器之間可以達成溝通,整合各方數據資訊,迅速有效率地完成各種指令。小至個人智能家居,大至工廠機械、重要基礎設備如水壩、發電廠等等,都能踏入數位自動化的新境界。
越方便就越危險?機器與機器的連接也要小心
不過,5G 的特性也改變了用戶與網絡間的關係。傳統 4G 是直鏈狀的系統,由電信商自上而下提供網絡,再經由應用程式界面(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提供服務給用戶,存在一個封閉式的層級關係。但速率快、訊號覆蓋範圍較小的 5G(注1), 則是由邊緣端、應用裝置及用戶組成,數據傳輸相互往來的三角形體系,不再有上下權限差別的限制。為了形成物聯網提供更多應用,5G 網絡也變得更對外開放,被駭入的風險也會提高。
研究專長為駭客行爲的王總監提到,如今網絡犯罪的作案手法越來越多元。過去搶匪洗劫銀行,還要擔心實體鈔票金條太重,扛不動。現在駭客只要動一動手指,就能利用惡意程式讓銀行的上億元瞬間消失;或使用勒索病毒,鎖定廠商的資料庫,再以巨額款項要挾,否則就把重要生產機密銷毀或公諸於世。
「5G 應用得越深,危害的情境就越高。」
未來 5G 物聯網可能面對的兩大資安威脅,包括用戶 IP 可能被駭入後,可能被用作惡意中繼站或跳板繼續攻擊另一方,讓受害者同時也成了加害者。再來,當物聯網涉及的層面越來越廣,假如被不法分子入侵掌控的是自駕車、基地台,甚至是重大國家基礎建設如水壩、發電廠等等,造成的損失傷害不堪設想!
網絡戰資訊戰開打,台灣如何接招還擊?
從個人角度,平時養成謹慎小心的習慣,不隨便亂點不明連接,隨時留意最新的網絡犯罪手法,是保護自己的不二法門。但在通訊科技發達的今時,第三次世界大戰很可能就在網路上發生,資安可是攸關國家安危的重大議題。
自 2016 年起,台灣便喊出「資安即國安」的口號,而王總監也參與在草擬「資安即國安」1.0 與 2.0 戰略的工作中。在1.0 戰略中,首要步驟就是將資安鐵三角(資訊安全、通訊安全、國家安全)正規化。政府也修訂相關法規,將資訊和網際空間延伸為國家主權的一環,並把駭客攻擊與竊取智慧財產,納入情報蒐集的工作,才能為網絡戰做好準備。
「守護要自己來,就需要有人才。沒有資安人才,就沒有基礎的資安;沒有錢投入,也不會有資安人才。」
王總監强調,一個國家的資安要做好,最重要的就是資源與人力的投入。如果國内資安產業沒有妥善發展,資安人才缺乏,就必須仰賴國外的產品。若系統程式都不是由自己人開發,而是假手於他人,便難以確保檢測過程的可靠性,往往等到資安事件發生後,才驚覺漏洞的存在。因此,政府也編組了多支專業團隊,培訓資通電軍與資安產業人才,為國内資安把關。
而「資安即國安 2.0」的重點,除了規劃新設數位發展部、成立專責的資通安全署,就是主動式防禦(注 2)——與其乖乖等著被人打,不如自己先請外部團隊攻擊自己,作資安測試,去找出資安漏洞和弱點!舉例來說,業界為了找出系統防禦上的漏洞盲點,常會委外進行紅隊演練(Red Teaming)。就像在進行軍事演習,紅隊扮演進攻方,以無所不用其極的方法嘗試入侵,同時驗證藍隊防守方的偵測與回應能力。這樣的演練成本可不低,一次就要三五百萬臺幣起跳。
但台灣不用付錢,就有免費的資安攻防演練!王總監如此笑言。這是因為,在全球最常受駭客攻擊的國家排行榜上,台灣可是位居前列。根據網路資安商 Fortinet 的報告,2021 年第一季台灣遭受到超過兩百萬次的駭客攻擊,平均每分鐘就會遭遇逾 15 次的攻擊!所謂危機就是轉機,這些源源不絕的攻擊,也讓台灣深具適合發展資安產業的龐大潛力。王總監認為,資安產業要像台灣未來的台積電,扮演護國神山般的角色。
想投身資安產業?不需要獻出心臟,只要有一顆熱忱的心
「投入資安產業不要限科系,但是要有一顆熱忱、學習的心。」對於有心想往資安領域發展的年青人,王總監給出這樣的建議。
雖非資訊科學出身,但大學的工程背景,讓王總監有了程式語言的基礎。後來他取得經濟學、法學雙碩士,前者使他瞭解產業界的趨勢走向,法學則令他知曉資安重合規性與合法性的重要。在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博士論文中,他則從社會學、科技研究的方法分析駭客行為。他表示,跨領域的學習可以讓他從更廣濶的視角,釐清各方問題之後,找到痛點,來提供更好、更全面的科技與資安政策。
王總監指出,這一代除了要與人溝通,還要學會與機器溝通,所以掌握好程式語言的邏輯基礎是重要的,因此王總監所在的資策會資安所,除了研發研發資安監控平臺,將研發的成果技轉給業界,同時他也擔任台灣駭客協會(HITCON)理事和社團法人臺灣校園資訊安全推廣暨駭客培育協會(TDOH)理事,推展培育資安人才的各項活動,未來希望能舉辦小朋友駭客營,讓孩子在小學階段就能接觸和體會程式語言是有趣的。他也勉勵年輕人,能力好的可以負責找漏洞和抵禦攻擊,站在資安攻防戰最前線;即使程度不夠拔尖,也可肩負資安維運的工作,在各自的崗位上適才所用,都能為守護資安和國安,盡一份心力。
根據光速等於波長乘以頻率(c = f × λ)關係式,我們知道頻率越高的波段,波長越短,穿透能力強。所以 5G 電磁波訊號遇到障礙物時,會想强行穿越而非「繞」過,繞射能力弱,造成散失的能量大。因此 5G 雖然有著高速率、低延遲的優勢,弱點就是訊號覆蓋範圍小,故需要設置夠多的基地台方可實現,而電信服務商會提供用戶建設專網——既不同於覆蓋範圍大的公網,而是擁有特地目的、獨立運作的網絡系統。
此外,主動式防禦也包含三要素:歸因、阻斷、減災。歸因便是找出攻擊的背後原因,釐清駭客的犯案動機,才能對症下藥。再來,對惡意程式來源進行阻斷,往後才可以減少再次被入侵的風險。
附圖:王仁甫
和台灣知名藝人同名同姓的王總監,説話風趣幽默,整個採訪過程充滿笑聲。圖/台灣資安大會
邊緣運算架構
邊緣運算架構與傳統雲端架構不同的地方是,資料將改放在網際網路和本地網路之間的邊緣運算層作處理,等資料變少了,再將處理後的資料回傳雲端。
攻擊
台灣平均每分鐘就會遭遇逾 15 次的攻擊,源源不絕的攻擊讓台灣深具適合發展資安產業的龐大潛力。圖/pexels
資料來源:https://scitechvista.nat.gov.tw/Article/C000003/detail?ID=0853796d-0b42-4a72-a0cb-ed70ddad9f77&fbclid=IwAR2H03H3PtQ6JhtQIy6KpMaz78iFa7NBgfizoTzEbAGba_58W6guaSHYBkg
中央銀行獨立機關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6/08 ~ 06/09] 衛生福利部 及 高雄市政府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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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衛生福利部 因應COVID-19疫情,調整COVID-19疫苗公費優先接種對象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3378596495216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9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HuintRs4VBg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昨(8)日 衛生福利部 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召開專家會議,討論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會中專家表示,因應國內正處於COVID-19社區流行階段現況,為使醫療、防疫業務正常運作,確保感染後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之對象儘速獲得免疫保護力,同時確保社會及國家設施正常運作,降低疫情造成之衝擊,建議調整「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順序」,將「維持機構及社福照護系統運作」及「75歲以上長者」分別列於第五類及第六類對象,並將「經各主管機關認定之關鍵設施工作人員」、「運輸及倉儲業者」、「高中職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及「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列入第七類「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對象,需報指揮中心同意。
●指揮中心說明,日本捐贈我方之124萬劑AstraZenecaCOVID-19疫苗完成檢驗封緘後,預計自6月12日起,分階段陸續配送至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指定醫療院所,並依ACIP專家決議之優先接種順序,於本批疫苗開始供應後,同時開放「第一類至第三類尚未接種第一劑疫苗者」、「住宿式長照機構工作人員及住民」、「洗腎患者」及「75歲以上長者」,優先接種COVID-19疫苗。指揮中心將視疫苗供應期程、數量、優先接種對象接種情形及國內外疫情現況,適時調整疫苗分配數量及開放接種對象。
●指揮中心提醒,為確保疫苗接種安全,建議先前曾經因接種疫苗或任何注射治療後發生急性過敏反應之民眾,接種後請於接種處或附近留觀至少30分鐘,一般民眾則建議至少留觀15分鐘,並自我密切觀察15分鐘,以利即時處置該類急性過敏反應。接種AstraZenecaCOVID-19疫苗後28天內,若出現嚴重持續性頭痛、視力改變、癲癇、嚴重且持續腹痛超過24小時以上、嚴重胸痛或呼吸困難、下肢腫脹或疼痛、皮膚出現自發性出血點、瘀青、紫斑等任一症狀,應盡速就醫,並告知疫苗接種史,以利醫師及早釐清病因,並給予適當臨床處置。
●指揮中心再次感謝日本政府於此疫情艱難,且全球疫苗產能供不應求之際,及時提供這批COVID-19疫苗,給予臺灣國內疫情防治極大幫助。指揮中心謹向日本政府與人民表達誠摯謝忱與感佩。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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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衛生福利部 食藥署積極審查輔導加速COVID-19居家快篩試劑產品上市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3367853162957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9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有關外界詢問「我國是否有生產COVID-19居家快篩試劑產品」疑義,食藥署說明,截至目前國內核准專案製造及專案輸入之COVID-19檢驗試劑,依廠商申請時檢附之原廠說明書,均載明為專業人員使用,非為一般民眾可使用之產品。如核准之產品有外銷國外販售之情形,應符合當地國家法規。
●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專案核准特定醫療器材之製造或輸入。政府機關、學校、機構、法人或團體,得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及第9條,檢齊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居家快篩試劑產品,亦可依據前述法規,檢齊資料提出申請。
●食藥署為加速國內廠商研發,已於官網建置COVID-19防疫醫材專區,並公布「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或抗原檢驗試劑專案製造性能評估要求」參考文件,作為廠商研發參考,並提供法規諮詢輔導服務,相關資訊可至食藥署官網http://www.fda.gov.tw查詢(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COVID-19防疫醫材專區>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申請專案製造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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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衛生福利部 COVID-19疫苗須依循指揮中心所訂之接種順序依序施打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3320046501071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9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HuintRs4VBg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臺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有關現階段COVID-19疫苗之撥配,係由各地方政府統籌分配予所轄合約醫療院所,針對於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合目前公費接種對象優先順序,雙北地區以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媒體所報導之情事,已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另指揮中心聲明,合約醫療院所提供接種服務應符相關規範,並落實感染管制相關指引,同時應規劃維持社交距離避免群聚感染。如經查執行其接種作業有違指揮中心相關接種政策或實施對象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處以30萬至200萬罰鍰;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請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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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衛生福利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106年至110年度專科醫師訓練認定合格醫院之合格效期,展延2年。
https://www.mohw.gov.tw/cp-18-61293-1.html
公告106至110年度專科醫師訓練認定合格醫院之合格效期,展延2年,即 ...
原合格效期至111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3年7月31日止
原合格效期至112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4年7月31日止
原合格效期至113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5年7月31日止
原合格效期至114年7月31日者,展延至116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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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衛生福利部 保健闢謠:高血壓是中老年人的疾病,所以年輕人不用注意?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7&pid=13955
1.依據國民健康署2016-2019年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20歲以上國人的高血壓盛行率達26.29%,推估約有501萬人罹患高血壓。其中18-39歲的年輕族群高血壓盛行率為5.69%,所以高血壓並不是「中老年病」,各年齡層都可能面臨高血壓的威脅。
2.國民健康署提醒所有民眾平時就應了解自己的血壓值,並做好血壓自我管理:
(1)18歲以上民眾每年至少要量1次血壓,如果血壓控制在120/80 mm/Hg以下,可維持每年至少量1次血壓。
(2)如果血壓範圍在120/80-140/90 mm/Hg之間,為血壓前期,表示可能發展成為高血壓,建議應立即改善生活與飲食型態,如:採低油、糖、鹽及高纖的飲食、拒菸酒、適度運動(1天至少運動30分鐘)等,並尋求醫療人員的專業評估及持續掌握血壓變化情形。
(3)若血壓超過140/90 mm/Hg,建議應與醫師討論是否需要進一步治療,以避免心臟病或中風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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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衛生福利部 食藥闢謠專區:網傳「只需一碗湯,就可把心腦血管血栓都化掉!」,這是真的嗎?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49&id=27108
網傳黑木耳紅棗湯可治療心血管疾病,這是真的嗎?
網傳訊息是錯誤的,黑木耳及紅棗僅是食品,並非藥品,無法治療任何的心血管疾病。
食藥署提醒,當身體出現不適的感覺時,應先行就醫找出問題,千萬不要聽信網傳謠言訊息亂試偏方錯過黃金治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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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高雄市政府|電信三雄‧力挺高雄|高雄人專屬超好康 #再加碼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218561624872102
●端午假期就是要 #宅在家 #吃肉粽 #追好劇
●廣大網友瘋狂敲碗延長免費追劇的願望實現啦
●電信三雄貼心採用同一組防疫序號【 #STAYHOME14】,展現 #共同防疫、 #同島一命的精神!
●1即日起至6月28日止,市民只要登入
中華電信HamiVideo「陪你防疫」https://pse.is/3b7c6v
●享電視館、影劇館免費暢看
台灣大哥大myVideo影音隨看https://pse.is/3h6wbt
●享免費豪華月租影音服務
遠傳friDay影音https://bit.ly/2Sk9xaq
●享影劇免費暢看(單次付費與用券影片除外)
2輸入 #高雄人專屬防疫序號
●防疫序號【STAYHOME14】
3就能免費追劇追到飽, #到期也無需另外取消訂閱
#吃肉粽就是要追劇才過癮
#無需另外取消訂閱
#還不看爆
#序號STAYHOME14
#中華電信行動學園
#台灣大哥大OpenPossible
#遠傳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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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身障照顧服務不因疫情中斷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8994B5700A354E89
「我行動不方便又一個人住,現在疫情影響,沒有鄰居可以來幫忙,要去買東西、就醫就更不方便了」、「阮阿宏吼,白天那嘸企據點吼,攏ㄟ抵社區趴趴走,我管不住他啦!」,這是這一波疫情下無助的身障者及家庭照顧者的心聲,面對獨居在家或因日間照顧服務暫停之身障者,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了解其心聲,防疫期間服務不中斷,全力支持家庭照顧者,並持續轉以其他型式的服務。
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服務自5月21日起暫停服務,據點工作人員停課不停班,製作線上課程供服務對象在家學習及每日視訊電話關懷,另也提供照顧困難的身障者仍可於原照顧機構、據點持續接受服務,或轉介居家照顧、臨短托、個人助理支持服務等,支持在家身障者。
對於遇緊急、特殊困難之身障家庭,社會局個管服務、保護服務、雙老服務持續不中斷,甚至社工全副武裝,戴好口罩、護目鏡、面罩等防疫裝備,進入身障家庭關懷及媒合資源。宅在家的身障者遇有食物及生活日用品缺乏的困境,社工訪視評估後,提供3至6個月物資協助,倘於疫情期間逢經濟困境、有物資需求,可向高雄市實物銀行申請實物給付服務(電話:07-2610125、07-7481756),或就近向社福中心提出申請。
全日型機構防疫方面,鑑於北部地區已有全日型機構有確診病例,機構服務人數眾多,一旦確診極易造成群聚感染,機構防疫成為重要課題。本市身障機構自5月11日起停止探視及住民返家。機構住民小愛與媽媽一起生活多年,是彼此的依靠,小愛到機構後,愛媽每週都會帶小愛返家團聚,因防疫影響,小愛暫時不能返家,教保員指導小愛透過手機視訊,以解相思之愁。機構更因應住民假日不返家,增加輪班人力,工作人員犧牲休假時間,更要安撫不能返家住民的焦躁情緒。
為確保機構住民及工作人員健康,高雄市全日型身障機構更於6月1日至3日完成工作人員快篩檢測,檢測結果全為陰性,其他如新進住民、住民出院或轉入機構皆須接受核酸檢測為陰性,才能返回機構,杜絕外來傳播成為機構防疫破口,保障機構服務對象安全的照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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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高雄市政府 高市三科技園區快篩站啟動 七天拚完萬人移工篩檢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548448165D2830C9
苗栗電子廠日前爆發COVID-19移工群聚感染,高雄市長陳其邁宣布今(9)將完成路竹、前鎮及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快篩站設置,針對廠區內約1萬名國際移工啟動快篩,預計將於7天內全數篩檢完畢。
高雄市副市長羅達生指出,高雄市總體經濟年產值4.5兆元、工業就佔55%,因此為保護廠區安全、確保產業鏈供應,市府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企業及醫院協力完成快篩站設置,並請企業落實移工宿舍降載、分艙分流等各項措施,每日針對工作場域及宿舍內外進行清消,不僅確保產線生產力不中斷,也讓社區更安全。
廖泰翔表示,本次十分感謝園區管理單位、醫師公會及企業大力配合,迅速完成快篩站設置並啟動篩檢。他也呼籲,企業應依照經濟部「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落實分倉分流、個人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調整辦公出勤並擬定營運持續經營計畫及演練,避免移工群聚造成防疫破口。
高雄市經發局提醒,本次萬名移工篩檢採預先列冊制,由園區管理單位依企業進用移工名冊,提供給採檢醫院依序採檢。感謝高雄市立岡山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及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全力協助。至於其他產業園區、企業如有移工篩檢需求,可依循「高雄企業快篩指引」聯繫專責醫療院所協助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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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高雄市政府 「高雄好家載」再加碼 市場、夜市生鮮美食三公里內免費送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E8F5B45116FAB2DF
為了減少疫情對經濟的衝擊,高雄市經發局今(9)宣布日前結合餐飲、計程車、LINE、一卡通及點餐業者推出的「高雄好家載」服務再升級!將納入10大市場、夜市加入防疫互助經濟,並考量機動性由機車快遞外送,市府再加碼補助3公里內運費免費,力推防疫宅經濟。
高雄市經發局長廖泰翔表示,「高雄好家載」第二波擴大納入市場、夜市加入,民眾只要動動手指打開「LINE熱點」高雄好家載專區,依照「找、訂、送、付、食」五步驟,在方圓3公里範圍內喜歡的市場、夜市選購生鮮美食滿399元,運費由市府幫您買單。提供市民採買新選擇,鼓勵消費者利用外送的方式繼續支持市場經濟與攤販經濟。透過新的消費方式,不僅能降低傳統市場與夜市的人流,達到防疫效果,也能藉此推動市場與夜市的數位轉型,創造新的防疫互助的經濟平台。
廖泰翔指出,目前已有苓雅、龍華、文賢、哈囉、三民一、楠梓、陽明、光華、忠孝、興中等10處市場與夜市上線。升級的服務整合了超過200攤,推出2000多種品項,各式生鮮蔬果、肉類海鮮與熟食,並提供機車外送服務。他透露,「高雄好家載」後續更將結合勞動部「安心上工」計畫,提供就業機會,培訓他們成為市場、夜市得力助手。
高雄市公有市場自治總會理事長李國祥表示,在家防疫大家自己煮菜需求提高,大家都習慣到熟悉的市場採購,因此各市場都積極動員,鼓勵攤商加入「高雄好家載」平台,不僅讓熟客在線上就能買到市場生鮮商品,更有機會開拓新客群,對於攤商和消費者都是雙贏。
光華夜市主委顏永峻感謝市府在短時間內立即反應,打造創新服務協助店家外送。他指出,夜市大多以飲食為主,雖然很多店家本身就有加入外送平台,但因為抽成很高,幫助相對有限。而這次市府推動的「高雄好家載」既不用抽成又補貼運費,店家參與意願相當踴躍,也希望消費者能夠多多支持。
高雄市經發局指出,「高雄好家載」市場、夜市外送服務除了透過LINE熱點外,也推出一站式網頁瀏覽(網址:3kmyes.com.tw)。接下來「高雄好家載」也將進一步整合各大市場與夜市加入,為傳統市場開拓更多宅商機。
上週推出服務之後,陸續接獲其他縣市的詢問。廖泰翔表示,高雄好家載的初衷就是「互助」,市府已主動向其他縣市分享相關做法,同時也與各地政府請益交流,盼使防疫與紓困措施更加完善。防疫互助不分縣市,相互學習、互助共好,希望大家一起支持台灣的餐飲業與計程車業,共渡疫情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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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9] 高雄市政府 經發局主動協調 盼市府、地主、管委會三方與瑞豐夜市攤商共渡難關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A72246A9F59CFB08
今日媒體報導瑞豐夜市因疫情影響經營困難一事,高市府經發局接獲消息後,第一時間即主動連絡瑞豐夜市管委會並釐清狀況,盼及時為攤商業者提供適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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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高雄市政府 高雄再+0!謝謝每一位認真防疫的您!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216369751757956
●謝謝千名醫護熱血響應投入疫苗接種大隊
●謝謝在地店家艱難時刻仍向弱勢伸出雙手
●特別感謝醫師公會、在地企業、慈善團體,慷慨捐贈數座正壓檢疫亭、採檢站,強力挹注本市第一線檢疫能量!
●更要感謝全體市民響應防疫政策
●請大家端午節 #待在家 #不移動 #不群聚
●一起宅在家立蛋,讓案例繼續+0這顆蛋我們很喜歡!
●防疫知識+
○「疫調、匡列、隔離,為什麼這麼重要?」
○假設前提:大家都沒戴口罩、沒保持社交距離
○英國變種病毒R0=5:1個人可以傳給5個人
○如果不做疫調不匡列不隔離
○1人可傳給5人;5天後,5人傳給25人;20天後,1人就傳染給625人
○如果每一次有確診個案,如匡列60%的人,20天之後會傳染給16人
○如果匡列80%,那20天後就仍然是1人!
○625人VS1人,可以透過 #精準疫調、 #擴大匡列、 #擴大隔離,讓感染風險降到最低!
●疫情新聞
【高雄本土確診案例持續加零市長呼籲:面對疫情不可掉以輕心】
https://bit.ly/3v39Rro
#身處黑暗更能看見人性光輝
#端午不移動在家吃肉粽
#雄健康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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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高雄市政府 端午節連假期間,垃圾正常收運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72CC3DBE4A678DD9
端午節連續假期,高雄市清潔隊垃圾及資源回收皆維持正常收運,除星期天(6/13)停收垃圾之外,其餘連假期間(6/12、6/14)皆提供正常垃圾收運服務,敬請市民朋友依規定傾倒垃圾,並可利用本局高雄市清潔車app查詢相關垃圾收運點時間,或撥打各區清潔隊電話詢問。
各區清潔隊電話:https://ksepb.kcg.gov.tw/AdministrativeMessages/AboutUs/CleaningTea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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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高雄市政府 2021高雄獨立書店線上讀冊ON LINE TALK & READ 高市文化局與書店雲端攜手 居家防疫閱讀不打烊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C9C556AF88D4AC2D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不僅衝擊民生百業,原本就苦撐的書店經營更加艱鉅。為了與書店業者、出版社及作家並肩作戰,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領先推出「2021高雄獨立書店線上讀冊on Line talk & read計畫」,支持書店辦理線上講座、課程與導讀活動,文化局局長王文翠也向因疫情宅在家讀者溫情招手,邀讀者們三方交握攜手共體時艱,一起透過線上讀冊,心靈飽滿,還可以線上購書加值,使書店有營收,振興書市閱讀不打烊,一起度過疫情冰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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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8] 高雄市政府 暖心托育服務再延伸 家長育兒好輕鬆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B31328E923E9F4BB
為配合全國三級警戒防疫,托嬰中心停止收托至6月14日,惟考量各育兒家庭之特殊狀況,自5月19日起,高雄市公共托嬰中心仍持續協助有送托需求之育兒家庭,收托照顧嬰幼兒,迄今陸續於防疫期間收托723人次嬰幼兒,讓家長可無後顧之憂於工作崗位上奮鬥。停托期間,公共托嬰中心仍每日進行環境消毒,以備隨時提供托育服務,工作人員並逐一致電家長,關心嬰幼兒身體狀況及提供照顧諮詢,舒緩家長育兒壓力給予情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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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