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安祥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
工時過長的「過勞」現象,瀰漫台灣多時,持續吞噬工作者身心安全及健康。而近年來國內服務業蓬勃成長,其「以客為尊」的經營理念,更惡化了不少工作者的過勞現象。
然而,民眾選擇「俗又大碗」的服務,乃其理性的抉擇;要求民眾消費時揚棄此一心態,實乃緣木求魚。透過國家政策,導引國內工作者的工時降低,方為良策。
因此,我國除了於102年新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增訂「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第6章/第6條/14-2)預防之相關規範外;在一年多前,我國《勞動基準法》中對於法定工時之規範,由雙週84小時調整為單週40小時。均是希冀藉由法定正常工作縮短的政策導引,有效縮減勞工總工作時數。
同時,為避免雇主及勞工能恣意以增加加班的時數來補足正常工時的減少,《勞動基準法》第32條,其對於一個月的延長工時(俗稱加班)規範,並未隨法定工時減少而進行調整,上限仍維持與過去相同的46小時。
大家真的在乎過勞嗎
但是,政府這項法定工時縮政策的美意,勞資雙方似乎都不太領情,從勞動部近來發布的相關因應措施,即可略窺一二。
首先是去年因便利超商店員連續工作超過7日,其主張勞動基準法第14條「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所引發的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的核釋爭議。弔詭的是,在法定正常工時已調整為可望周休二日的單周40小時,勞動部新發的勞動條3字1050132134號令中,對於「該例假之安排,以每七日為一周期,每一周期內至少應有一日例假,原則上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六日」之規範,竟引起部分業者的反彈。由於業者聲稱「七休一」對其有執行上的困難,勞動部也因此做了部分的讓步,對於該函釋的適用訂定了一些例外,運輸業即是其中之一。
延伸閱讀-社評:不是司機 是賀陳旦與賴正鎰的問題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214)
再者,是近期吵得沸沸揚揚的「一例一休」政策。該政策乃期望在兼顧休息日勞動力使用彈性,與使勞工能夠確實周休二日之間,取得平衡點。因此提出提高休息日加班費,及將休息日之出勤時數列入延長工時計算之中的方式,降低勞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可能,能有效達成周休二日目標。同樣的,此一政策一出,立即獲致不少批評。資方自然為了此一政策可能造成的加班費增加而不悅;然而,令人吃驚的是,由於台灣近年來工資水準太低,勞動供給未出現後彎的現象,勞方也因此政策被限制加班時數,導致少掙了銀子而苦惱。
因此,這樣的聲音就出現了-「一項令勞資雙方都不滿意的政策,還有堅持的必要嗎?」
過勞效應影響的不僅是勞資雙方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國家的工時降低,無須擔心會影響國家的經濟發展。由2015年OECD國家中工時較短的前五名,乃德國、荷蘭、挪威、丹麥及法國等國。工時與國家競爭力並無直接關聯,不言可喻。
而在一次次慘痛的教訓中,我們終會發現,過勞的效應比我們想像的,更深更遠。
過勞對工作者個人的健康而言,研究告訴我們,長期工時過長會導致其腦血管及心臟疾病,有相當的危害風險。更甚者,工作者因過勞導致其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直接衝擊國家人力資源運用,更衝擊國家社會保險給付支出,國家自應介入規範。
延伸閱讀:「一例一休」成了「放半天的颱風假」
再者,工作者在過勞情況下工作,研究也告訴我們,其發生人為錯誤的將會機率大增。近年來常發生過勞現象的工作者,如醫師、護理師、職業駕駛及保全人員等,其在工作時發生失誤,除了危及自身安全外,所造成之影響可能不僅涉及勞資雙方,以可能事涉公共利益,國家更當介入規範。
由此,工作過勞所引發的風險,除了涉及工作者本身,亦可能事涉你我。多了這層認知,各位對於上述勞資雙方都不滿意的政策評價,是否有了翻轉?
然而不可諱言的,當前台灣工作者普遍的過勞現象,薪資水準過低當是重要的元兇之一。儘快有效地提昇國內工作者的薪資水準,對於解決國內過勞現象,絕對是當務之急。
中工保全發薪日 在 出版魯蛇碎碎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高薪低工時? @@
主計處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數感分析——你的工作落在哪裡?】
「高薪、放假多」是許多人對工作的夢想,但也僅止於夢想。根據主計處資料,臺灣2015年受僱人員月薪平均為48490元,平均月工時為175. 3小時。我們以平均數劃分出四大象限,看看各行各業薪資與工時的差異。
§辛苦的一群人:保全、貨運、服務業
許多高工時民生產業屬於象限圖左邊的低薪族群。落在左上角第二象限的是低薪又高工時的職業,最辛苦的莫過於保全業。月工時高達222小時、高於平均47小時,收入卻遠低於平均。
把視線往下移到第三象限,可以看見從業人數高達164萬、占總勞工人數1/5 的「批發零售業」,以及從業人數達39萬人的「住宿餐飲業」,合計約200萬人。這兩個行業基本上是我們生活中最常看見的服務人員,而他們的薪資卻低於平均,工時逼近平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線服務業中,工時相對較低的「教育服務業」月工時為132小時,但平均月薪只有24K,只比最低工資高一點點。
§高薪專業人士:科技、電子、金融、電信
落在右邊的族群分為兩類:第四象限的資通產業與金融業,產業獲利高,員工報酬也較高,平均月薪為六萬以上。「電信業」以平均月薪10萬拔得頭籌。以公營事業為主的「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員工年資穩定累積,薪資報酬也高於平均。
第一象限則是薪水高、但需長時間工作的產業,包括採礦、營造等體力負荷沉重的行業,以及電子、電腦、光學等代工製造業。其中快遞物流業因為即時性壓力,是公路運輸業中最高薪的行業,工時卻高達每月184小時,比平均工時高約10小時。
如果您覺得您的職業跟圖表數據呈現的不太一樣。這可能有兩個原因:
第一、由於責任制,許多行業的工時資料無法確切反應真正工作時間;
第二、同一產業中,基層人員及主管階級工時與薪水有所落差,導致平均無法精準反映出現實狀況。
或許,你可以直接在這張圖上點出一個專屬於「你」的位置。看看您跟整個社會,以及你跟自己所在的產業距離是多少。
✨數感實驗室除了數據新聞,還準備了給小朋友的數學實驗課✨
數學實驗課融合生活情境,讓小朋友體會數學樂趣,瞭解數學不只是考試,而是能應用的工具。春季課程與一日體驗工作坊目前積極籌備中:
✨有興趣的朋友歡迎填寫表單,獨享限量超早鳥活動優惠:http://pics.ee/1rO8
(主計處薪資及生產力統計查詢系統:https://goo.gl/Mv7z35)
數感台灣—當老闆說參考工時的國際標準: https://goo.gl/jOxtbj
數感台灣——無法休息的休息日加班制度:https://goo.gl/n2bZar
註:此處的月薪包括了績效獎金與年終,若不考慮這些,每月固定領的「經常性薪資」,平均為38,716元。
#薪資 #工時 #無理數編
中工保全發薪日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核一廠二號機竟是人為誤觸跳機!!! (03/14/2016 聯合報、自由時報)
請問目前為止發生過的重大核災(三哩島、車諾比、福島一號核電廠)那一次核災的主要肇因沒有包括人為疏失???
核一廠跳機肇因人員誤觸 遭每月減薪2萬懲處
(中央社 台北14日電)核一廠2號機10日因反應爐水位偏高跳機,台電調查結果為電廠人員作業疏失,該名人員遭每月減薪2萬元並調離職位懲處,相關主管則提送懲戒委員會議處。台電對事件表示歉意。
核一廠2號機10日因反應爐水位偏高跳機,台電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核能發電處處長簡福添今天表示,誤觸的電氣控制開關原本就有加註標語,提醒值班人員要兩位當班機組值班主任同意才能啟動,但該名電廠作業人員在執行電源切換作業時不慎誤觸,導致額外冷卻水進入反應爐,引起保護系統安全動作。
他說,台電對這次事件深感歉意,並懲處相關人員及擬定改善措施,以確保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經台電向提出報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今天完成安全審查,同意機組再起動。
簡福添指出,目前已進行再起動的作業,預定明天早上6時30分併聯後,約30個小時後可滿載發電。
(自由時報記者林筑涵/台北報導)本月十日下午核一廠二號機發生跳機急停,經台電與原能會進行調查後,確定因「人為因素」導致停擺,台電指出,此次為電廠人員操作誤觸開關,造成過多冷卻水進入反應爐,因而啟動保全機制。另外,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目前已過原能會審查,預計今晚七點左右就會重啟。
核一廠二號機10日下午急停,由於一號機前年維修後還未能啟用,因此出現罕見全廠停擺狀況,當時因反應爐高水位,引發汽輪機跳脫,二號機組急停。台電今(14)發出新聞稿指出,的確因人為所造成,誤觸開關導致進入反應爐水量過多;同時也強調,已進行相關懲處並加強教育訓練,除調離不慎誤觸之人員,當日值班主管也一併提送懲戒委員會。
根據台電報告中顯示,91年起至105年2月,共發生25件核能發電廠自動急停案件,包含廠外因素,如颱風、地震、輸配電線故障等,以及所謂廠內因素;前一次發生人為因素跳機則為2012年10月7日,核一廠一號機未將O型封環安裝於正確位置所導致。林德福坦言,人為因素導致核能發電機組跳機曾發生過,但認為這五年來跳機次數相較十年前講少許多,再者,設備問題可能也是停機因素之一。
另外,林德福說,目前二號機將於晚間七點啟動,預計凌晨可併聯發電,逐漸升載後,應約20至30幾小時可滿載。
對於上週末適逢反核遊行,核一完全停擺一事,林德福說,「真的只是巧合,已著手矯正措施,希望不會重複發生。」
圖片說明:台電核一廠控制室中工作人員作業情形。
文章內容原始資料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6/1562819
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631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