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官收了6300萬還不算貪污,纏訟近十年;刑期從最重的12年,到現在只剩下4年10月,台灣司法到底發生什麼事?
(上個月有幫忙團購跑腿買私菸的少校,被判了超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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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都是我在管」的林益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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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陸續有朋友問我,林益世被控於2010年收賄的案子到底在吵什麼?除了已判決確定的財產來源不明罪(2018年判刑兩年定讞,已執行完畢假釋出獄)外,林益世確定已違法收錢,為什麼沒辦法認定他貪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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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執的根源在於:違背職務行為,是否包括職務上「實質影響力」所及的違法行為?還是限定於違背「法定職權」的行為?而「法定職權以外」的行為,只能成立貪污以外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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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法院認為:林益世身為當時執政黨立法院大黨鞭,其法定職權是制定法律與質詢行政官員,並不包含決定國營事業董總人選,也無法對行政院發揮實質影響力。所以收受中鋼、中聯高層的款項屬於法定職權以外的行為,不成立貪污罪,只能成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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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文很長,先講這十年來的審判結果:
一審-成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
二審-成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更一審-成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改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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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6300萬都超過十年,到現在還扯不清是不是收賄,你說奇怪不奇怪?
(願意讀長文的人,請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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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簡單從頭回顧,第一審臺北地院認定:林益世假借立法委員職務的權力及機會,對中鋼公司董事長鄒若齊、中聯公司董事長翁朝棟及副總金崇仁(以下均以姓名簡稱)施加恐嚇,使他們心生畏懼,而同意與地勇公司陳啟祥締結轉爐石契約,取得轉爐石3分之1承購權的不法利益,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處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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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關於行政院秘書長的職務權限範圍,經法院函詢,行政院秘書長只是「轉陳」經濟部長簽報行政院的中鋼董事長或經理人人選,就算有建議也是諮詢性意見,並不是職務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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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基於「法定職權說」,林益世僅向鄒若齊請託,無法證明其有利用立委或行政院秘書長的職務權限,達成與陳啟祥續約或「三方合約」目的,即使有向陳啟祥要求或期約交付請託對價,也與身為行政院秘書長的「職務上之行為」無關,不成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賄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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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方面,雖然林益世曾在101年3月10日向陳啟祥、程彩梅自稱:「因為現在國庫的印章是我在蓋的」、「那個政府要去請錢,到最後都我那邊」、「行政院就兩顆印章而已,...行政院只有行政院長一顆印章,跟我一顆印章,兩顆印章而已」、「但是你說台糖你董事長要用誰當總仔,作總仔。它公文就要送到我們這邊,...我如果跟你不爽,你要是送來我就退回去,送來就退回去,你那個要當總仔,一輩子都當不到。」、「你看行政院那間那麼大間,有沒有?那一間其實就只有3個人在上班而已,就是院長、副院長跟我3人而已,剩下的都是我們的幕僚。... 我有兩個副秘書長,我的副秘書長14職等,所以我那兩個副秘書長跟部長一樣大」、「沒有印章可以蓋,你就變成你都建議,印章只有我和院長,我們兩個有印章,...你要是出去要排位子的時候,就又變成我們3個人排前面」等語,以表示他掌管國庫印章,是行政院「第三把交椅」,可藉由退回公文之方式操控公股事業機構之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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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荒謬的是,雖然林益世所做所為已表明他有足夠權勢與實質影響力,法院還是認為不成立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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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上訴後高等法院改採「實質影響力說」,認為:「職務上之行為,係指公務員在其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之行為而言,祇要該行為與其職務具有關連性,實質上為該職務影響力所及者,即屬相當」(最高法院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判決意旨參照)。立法院得要求中鋼董事長至立法院報告股東大會通過的預算、營運狀況,並接受質詢。對於營運業務為特定建議,甚或直接對於人事任用或營運業務為一定建議或要求,均具有實質影響。因此,中鋼人事與營運狀況,與立委及國民黨(當時執政黨)政策會執行長職務具有密接關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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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鄒若齊因此未經嚴謹的評核程序以遴選廠商,直接為具體的指示修改廠商遴選標準,導致除地勇公司以外,並無任何其他廠商透過公平競爭方式參與遴選,可見林益世的行為,不但枉顧遴選廠商程序之正當性,更嚴重損及中鋼及所有股東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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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林益世之行為,與立委的職務具有密接關連性,對於促成對價的內容具實質影響力,堪認屬其立委及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職務上行為」,因他濫用職權,促成不具正當性契約,損及中鋼公司與中聯公司的整體利益,即屬違背其職務之行為;所收取的6300萬元,依一般社會通念,與其違背職務之行為具對價關係,成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因此撤銷地院判決,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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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再上訴後,最高法院還是本於「法定職權說」認定:是否違背職務之認定,仍應視所為是否在職務範圍內所應為或得為而定。高等法院判決沒有具體論敘林益世的何種行為違背其何項職務,或是以何種方式濫用其何項職權,及林益世所為如何違反其職務上不得為的義務,有判決理由不備的違法,而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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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氣餒的是,高等法院於110年6月9日作成更一審判決認定:判斷立委所從事的「選民服務」是否該當於收受賄賂等罪「職務上之行為」的要件,其重點仍在於立法委員「選民服務」的整體過程中,有沒有運用自己身為立委的「法定職務權限行為」或「職務密接關聯行為」,等於接受最高法院的「法定職權說」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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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所為請託及施壓、恫嚇,對於中鋼或中聯公司經營階層而言,實際上雖然具有不得不配合的實質影響力,然此影響力來自其豐沛的地方勢力、黨政關係,與身為立委「法定職務權限行為」或「職務密接關聯行為」無關,並非收賄等罪所定「職務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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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更因自地方法院受理之後(第一審繫屬日起)已逾8年未能判決確定,速審權益受侵害,且情節重大,而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7條規定酌量減刑。改判林益世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恐嚇得利罪,改處有期徒刑4年10月,褫奪公權5年。遠遠低於原二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甚至也低於一審的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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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審判決簡要整理可知,林益世違法收錢成不成立貪污,究竟應限於「法定職權」?還是以「實質影響力」加以評價?都有最高法院的判決可援引,且確實曾為不同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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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宣判到送達判決要一段時間,目前應仍在上訴期間內,希望檢察官本於林益世所為與其立委職務具有密接關連性,具有實質影響力,屬於立委及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職務上行為」,針對更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違誤之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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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期待最高法院能針對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徵詢各庭意見,確認歧異存在後敘明理由,提案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才能解決目前莫衷一是的現況,真正遏阻貪官污吏亂政斂財,恢復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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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圖片引自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粉專貼文
中聯辦經濟部部長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廠商會第42屆會董會就職典禮MC✅
主禮嘉賓:
香港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女士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 譚鐵牛院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 楊義瑞先生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參謀部副參謀長 劉朝輝海軍大校
行政會議成員 葉劉淑儀議員
行政會議成員 葉國謙議員
行政會議成員 林健鋒議員
中聯辦經濟部副部長兼貿易處負責人 劉亞軍先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委員 譚耀宗先生
政務司司長 李家超先生
民政事務局局長 徐英偉先生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曾國衛先生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薛永恒先生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聶德權先生
教育局局長 楊潤雄先生
發展局局長 黃偉綸先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邱騰華先生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羅致光博士
#主持 #司儀 #mc #emcee
中聯辦經濟部部長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知道嗎?
✔林園線捷運根本沒有跳票
✔去大陸唱《我們一家都是人》的是國民黨立委
✔慶富案是馬政府的弊案
✔德國政府罕見發聲明,糾正韓國瑜的錯誤
🌿一個沒有政見,卻得罪國際、噴出大量謊言的候選人,也許聽他罵人很爽,但真的會對我們比較好嗎?
政治人物偶爾講錯話、可能是口誤,但如果密集的噴出錯誤資訊,即使專家學者更正,仍不改說法,就可能是 #惡意造謠了!
❌韓國瑜:「蔡總統承諾的林園線捷運跳票,一毛錢不給」
⭕交通部於前瞻建設編列8,500萬元,其中5,000萬元係辦理捷運延伸至屏東規劃作業,3500萬元則係辦理高雄黃線綜合規劃。
❌韓國瑜:「民進黨立委去大陸喝酒,唱《我們都是一家人》」?
⭕2013年5月,立法院前副院長饒穎奇(國民黨籍)率「台灣民意代表交流參訪團」參訪北京。參訪過程中高唱〈我們都是一家人〉並非民進黨籍前立委,而是前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
❌韓國瑜:「連香港學生會會長都向蔡英文強烈抗議,他們抗中大量流血,你的選情在補血」?
⭕香港浸會大學方仲賢,為此言論發表致歉聲明。方表示:他不認為民進黨吃香港抗爭者之人血饅頭,「原文用字措詞絕對需要改善」。
❌韓國瑜:「2013年謝長廷到中聯辦,談什麼不知道」?
⭕謝長廷已澄清:「2013年去香港參加研討會,沒有進入中聯辦,但董建華作東的宴會上,中聯辦的人有在場,全程都有隨行台灣媒體採訪連線,公開透明坦蕩光明。」
❌韓國瑜:「慶富案掏空325億弄得不清不楚,蔡英文的貪官汙吏太多」?
⭕慶富案為馬英九時期發包、並非民進黨任內。
❌韓國瑜:「今年有四萬家公司、工廠會倒閉」?
⭕經濟部為防制洗錢,解散無營業之疆屍公司。
❌ 韓國瑜在辯論會兩次提及「民進黨黨庫通國庫」是否屬實?
⭕說法並無證據。黨庫通國庫應該是國民黨時期
❌韓國瑜:蔡英文曾說,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台灣唯一的選擇
⭕蔡英文原始發言:
「台灣人民未來前途只有一種選項,就是與中國大陸建構一個有意義的政治關係,一個在未來五到十年裡共存共榮的體系,簡化地說就是『未來的一個中國』。台灣必須處理『一個中國』的問題。」
❌韓國瑜:「蔡總統認為我信口開河。對不起,從太平島挖石油、到家裡的事情、到摩天輪、我有時候糊塗,誰提供這些資料給你?」
⭕韓國瑜競選高雄市長,參加2018年8月12日座談會,與2018年11月10日政見會,多次提及主張在太平島開採石油的想法。
❌韓國瑜:「今天歐盟都通過了,核能要把它視為綠能。連德國環境部長,都在思考。德國這麼先進、都認為他們放棄核能,是正確還是錯誤。」
⭕歐盟的聲明,是尊重會員國自己決定能源政策
⭕德國在台協會聲明:依然堅守非核家園
❌宋楚瑜:「馬英九沒有任何配套、把軍法廢掉」
⭕軍法並未廢除,馬英九僅是修法,改為「僅戰時、現役軍人適用」
❌蔡英文:年初習近平公開宣示「一國兩制、九二共識」,韓國瑜回覆「不清楚」
⭕韓國瑜當時回覆並非「不清楚」、而是「兩岸交流應秉持九二共識」
🌿事實查核是繁重工作,尤其是 #即時查核,在此特別向《事實查核中心》《沃草》團隊致敬!
【資料來源】
沃草即時查核
https://reurl.cc/8lZkOR
事實查核中心
https://reurl.cc/zyjV4V
【逐條項目新聞補充】
中聯辦經濟部部長 在 孫湘一 的推薦與評價
中央政府早前公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引起香港社會各界熱烈關注。中聯辦經濟部,香港工聯會合辦《前海合作區與香港發展機遇》講座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