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對IPP民營電廠購電換約潮將來臨,綠能發電採購量已超越汽電共生,台塑麥寮承諾將燃煤轉成燃氣,預計電力排碳係數將可持續降低..... (07/11/2021 自由時報)
目前台灣能源轉型的階段性目標,就是在維持供電穩定的前提下,有秩序地讓核電退場,同時在短中期的過渡期以最大的可行性下用燃氣發電汰換燃煤發電,以有效減少空污以及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量,並爭取時間最大限度地提升再生能源綠電的發電量佔比,再以再生能源綠電陸續替換燃氣發電,以達成最終的零碳排、零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電力供應目標。
購電PK》 綠能發電超越汽電共生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灣在一九九○年代起階段性開放民間蓋電廠,總計九家火力電廠的裝置容量約七七五萬瓩(7750MW = 7.75GW )、占系統十五%;根據台電資料,每年對民營電廠採購金額約上千億元,其次為再生能源與汽電共生。
台電採購民營電廠電力 每年千億元
台電年報揭露前兩年外購電力主要供應商資料,因民營電廠數量多,各家機組數量、燃料別都會影響採購順序。年報公布麥寮電廠買最多,去年採購金額約二七○億元;排名第二為和平電廠約二三五億元;長生電廠前年金額約一五三億元,但去年購電比重未達十%、未公布金額。
另外,汽電共生看似占比不多,但也是供電小尖兵,能接受台電調度有沼氣、垃圾發電,約六十一.八萬瓩 (618MW),其他煤、油類別的汽電共生廠則約四三九萬瓩(4390MW),通常是有餘電才會躉售台電;不過汽電共生廠的尖峰保證容量卻有一九五萬瓩(1950MW),也就是在用電尖峰時,台電給予較優惠費率收購,所有汽電共生廠保證可以供應的容量,換算約是兩部核電機組。
台電也公布去年總外購電力金額約一五二九億元,比前年多十三億元,其中民營電廠一○三七億元最多,占六十七%;而再生能源購電費用也隨大量發展提升,已在二○一八年超越汽電共生,再生能源去年採購金額約三五三億元、占二十三%,汽電共生一三八億元、占九%。
至於去年的購電度數,民營電廠約四○三億度、再生能源七十六億度、汽電共生約六十八億度。平均購價則是再生能源每度電約四.六五元,民營電廠二.五七元,汽電共生為二.○四元;我國目前的平均電價為二.六二五三元。
購電換約潮到 和平電廠成唯一燃煤IPP
購電百億元換約潮到!國內兩家燃煤、七家燃氣民營電廠(IPP)與台電簽訂長達二十五年合約將陸續到期,台電表示,燃氣續約較無爭議,但燃煤要看未來社會氛圍,不過台塑麥寮已將由煤轉氣;另一座燃煤為台泥的和平電廠將在二○二七年到期,因官方公布的除役表上並未排入,加上北部已無核四、深澳,核一、核二又除役,和平在分區供電上會更重要,預料將是我國僅剩的燃煤IPP。
一九九○年代初期電廠開發因環保意識抬頭受阻,一年內曾發生十多次限電,衝擊民生、經濟,因此九○年代後期政府開放民間興建電廠,由台電收購,讓台灣遠離限電之苦。
麥寮電廠機組2024年起到期 已簽MOU轉燃氣
因IPP約可使用四十年,台電表示,與IPP簽約期限為二十五年,約滿後可重新議約,每次延長合約期限最多為五年,會在合約到期前兩年左右,開始重談新合約內容。
首個是麥寮電廠機組自二○二四年起到期,不過,台塑過去與雲林縣政府簽訂MOU,將從燃煤轉燃氣,且在長期電源開發表上也列出除役時間,台電二○二四年的IPP標案一百萬瓩也已由森霸電廠 (以天然氣為燃料之燃氣複循環發電廠, 具有高效率、低污染、穩定供電、彈性運轉等優勢) 得標。
燃煤和平電廠 續約可能性高
我國燃煤IPP預料將僅剩位於花蓮的和平電廠,與台電合約在二○二七年期滿,而長期電源開發表中的除役欄未見和平電廠,意味續約可能性高,台電最快在二○二五年開始議約。
和平電廠特殊性還有地理位置,雖是蓋在花蓮,但和平的電力是送往宜蘭冬山超高壓變電所,且北部核電都除役,也沒有深澳電廠,和平電廠有助分區穩定供電。
最新一波IPP採購,二○二五、二○二六年合計約二七○萬瓩(2700MW = 2.7GW)將在本月中正式對外公告,台電指出,一年的總採購量大,以二○二五年為例,預計會拆成大、小機組,例如一百萬瓩 (1000MW)、搭配五十萬瓩 (500MW) 等模式進行。
PS. 相較於燃煤發電,燃氣發電的確可大幅減少很多空汙物排放,如硫氧化物(SOx)、重金屬、PM2.5等,這是相當確定的。
而如果從區域性的化學物質,如硫氧化物(SOx,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如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來看,燃氣所排放的硫氧化物低,二氧化硫也較燃煤少很多(約20%-40%,參考) 。
根據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的整理,顯示(如下圖),即便是排硫量最低的「超超臨界」燃煤電廠,實際的表現(燃煤的林口新火力發電廠vs.燃氣的大潭火力發電廠),仍然差距100多倍。
莊秉潔說,更重要的,是一般認為,燃氣機組並不會排放如鉛、鎘、汞、砷這些重金屬、致癌物質,而台灣的重金屬,差不多有一半,是從這些燃煤電廠、汽電共生設備排放出來的。
目前台灣能源轉型的階段性目標,就是在維持供電穩定的前提下,有秩序地讓核電退場,同時在短中期的過渡期以最大的可行性下用燃氣發電汰換燃煤發電,以有效減少空污以及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量,並爭取時間最大限度地提升再生能源綠電的發電量佔比,再以再生能源綠電陸續替換燃氣發電,以達成最終的零碳排、零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電力供應目標。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59997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59996
https://eventsinfocus.org/issues/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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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 電費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這是長期關注空氣品質問題,為環境保護付出極大心力的荘秉潔教授,針對改善中部地區空氣品質所提出的,不落於情緒性、意識形態、民粹操作,實際可行的務實建言。這是一個充滿爭議性的議題,但是也是在環境、空氣品質、電力供應等方面,有這一定重要性不得不認真面對、務實解決的重要課題,莊秉潔教授的意見提供大家作參考。
莊秉潔教授:“加速無煤訴求正確,但不是拆機組”(01/31/2021 蘋果日報)
莊秉潔/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
為使台灣能順利能源轉型,加速煤電轉備用,甚至全轉備用才是正確的,而非除役,更不是拆機組,以能因應各種危機。只要電力夠,現在煤電馬上就應轉備用,就像目前台中火力發電廠有3部機組、興達火力發電廠有2部機組停機。而春節年假期間用電少,如去年(2020)從1月23日小年夜起,台中電廠10部機組當中,有5至6部機停機,興達電廠的4部機組也有2部機停機,這些環保停機,其實就是轉備用。
愈早轉備用,空氣品質愈好、排碳愈少,但是否強定一日期,訴求煤電限期「除役」,請能仔細考量。如目前蔡英文總統之2025非核家園政策強推動5(燃氣)/3(燃煤)/2(再生能源)配比,就造成行政院不得不犧牲藻礁以及時符合這配比。請基於能源議題是台灣百年基業的基礎,一定要能務實仔細考慮時程之設定。
而機組除役與轉備用,氣源充足期間減煤效果一樣。但前者會因為氣源不足,氣電無法發電;而煤電又已經除役,只好限電或訴求復工。請考量訴求除役的必要性?
至於國民黨要求要強拆燃煤機組,才能蓋燃氣機組,更不可取。在目前台灣天然氣儲槽只有7天的安全存量,只要1.如目前天冷,中、日競購天然氣,價格飆漲,有錢也買不到天然氣。或2.冬天風大連續1星期天然氣船進不來,我們就會斷氣,一斷氣,天然氣機組發不了電。而最近已投資91億元加裝防制設備的台中1-4號燃煤機組,如果又被國民黨拆了,這時只好限電,造成國安問題。
煤電轉備用非提前除役
因此台電及有理性的市民不可能同意國民黨拆機組才能蓋燃氣機組的作法。目前中火在空污季已停了3部燃煤機組,但也因此中部電力已不足,不足部分是靠北部及南部供電給中部使用。但2025北部及南部核電除役,屆時已不能再供電給中部,加上麥寮電廠除役,國民黨拆機組的作法,表面上減煤,其實只是會造成2025中火10部燃煤機組火力全開,台中市民不要受騙。
台電去年3月就將4部燃煤機組煤轉氣案送至台中市府審查,而市府利用都市設計審議規範卡關,已讓市民多吸煤電廢氣4機組年,不知多造成多少市民得肺癌,實不可取。
目前預估2025-2035年有機會增加10GW之離岸風電,以容量因素40%推估,約增加4GW之發電量,也就是約12%之綠電,而光電2025-2035年間增加很有限。而2025如果綠能佔比20%可以達標,2035估計綠能可以佔比約32%。至於節能,以目前台積電及台灣住商用電之成長情形,在2035可以維持用電零成長就很難了。如果希望在2035無煤,那時核能已除役,扣除綠能佔比32%,剩下的68%,完全要由氣電提供。
而要煤電完全除役,這時天然氣的氣源穩定就是關鍵。以目前台灣天然氣之安全存量只有7天,要提高到安全存量與煤電超過1個月相當,我們需要增加約目前5倍的接收站及儲槽。目前正在推動的觀塘、協和接收站還不夠,所有可能的港口都要考慮設接收站及儲槽,也請大家要有心理準備。而2035前,因為再生能源佔比也才32%,天然氣還是必要的,是無法作到淨零碳排。
我的建議還是1.推動及評估台北港、台中港、麥寮港、興達港、核四、和平設接收站及儲槽。2.推動海管串連所有接收站,以互相備援。3.只要氣電夠,煤電馬上轉備用,愈早轉備用,空氣品質愈好、排碳愈少。4.煤電到除役年限才能除役,不要提前除役,才能確保最大能源安全及合理電費。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10131/JJKPO3RKHFDHNMLGADI7J7V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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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這才是摸著良心實話實說.....
核能是便宜的乾淨能源? 莊秉潔:納入核廢料貯存回饋金 每度核電至少要20元!(11/26/2019 天下雜誌)
我們需每40年準備核廢料貯存回饋金21兆元,及2/3台北市面積的土地作為最終處置場,才能世世代代維持過去核能滿載時(如2014年)佔比達18%的發電量。依此重新計算每一度核電的營運成本,至少要20元,是所有發電方式中最貴的。
先說結論:以解決空氣污染的問題而言,燃氣、風電及光電的組合,就可以解決這問題,長期而言,電費也可以比韓國更便宜。
總統蔡英文11月22日正式宣布,針對蘭嶼核廢料補償問題,將給蘭嶼人25.5億元的回溯補償,每3年也會持續支付2.2億的土地補償金,直到核廢料遷出。我們知道,低階核廢料需貯存300年,其輻射強度才會降至環境背景值,其實根據「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核電廠除役完成前回饋要點」,未來無論放在哪裡,無論有無遷出蘭嶼,這300年共要支付核廢料土地補償金或核廢回饋金共計220億。
依據目前核廢回饋金的要點,對高階核廢料的貯存地點所在及鄰近的鄉鎮,我們亦需支付回饋金。高階核廢料至少要十萬年,其輻射才可以降至背景值。
跟你在一起十萬年的核廢料
而理想的最終處置場,如芬蘭是位於遠超過十萬年母岩不動的地盤。而台灣位於太平洋及歐亞板塊交會處,地震、地殼錯動頻繁,不存在這樣的條件。在台灣,核廢料最可能的貯存方式是一直乾貯,當貯槽損壞或地質改變,再換一貯槽或地點,持續乾貯直到十萬年。所需費用及空間試算如下:
1. 回饋金:核一核廢回饋金一年有7000多萬(表1)。如需支付10萬年,合計為7兆元(7000多萬*10萬年)。以2009至2014核一廠所有機組幾乎都是全年滿載運轉時期為例,核一廠平均每年所有核能機組的總發電量為100億度電,以運轉40年計,為4000億度。以10萬年總回鐀金費用計7兆元,平均每度需支付17.5元。
2. 人事費:我們來簡單算一下,看管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理場所需的人事費。我們編列管理人員每天三班,每班二人,24小時來監管這最終處理場,至少6人之人事費來算。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2017年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的薪資中位數年薪高達119.6萬元。十萬年所需的人事費為7176億元(119.6萬元/人*6人*10萬年)。平均每度核一之高階核廢需支付1.79元。
3. 上面二者合計,每度就需要19.29元。再加上目前台電核能的營運成本為每度1.12元(2019/9),扣除之前攤提的每度約新台幣0.17元作為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為每度20.24元。而之所以台電估計核廢基金只需每度新台幣0.17元,是因為只有編列核能發電後端營運12年、監管50年的費用。
這監管50年距輻射強度降至背景值所需的十萬年差太遠。即使最後可以找到理想之最終處置場,也需要支付回饋金及人事費。可以預期,台灣及國外没有一個地方會接受只支付50年的費用,卻要放十萬年的核廢料。這成本一定會轉嫁到我們世世代代的子孫身上。上述費用還不包括發生核災的成本及貯存核廢料之設備費、維護費及業務費。加上之後,成本還會高上許多。
4. 而核電所使用的土地面積也是極高的。如果核能維持2014年全載(核一+核二+核三)時佔比約18%之發電量,直到永遠。因為高階核廢料需貯存十萬年,核廢才能無害,而低階核廢則需貯存三百年才能無害。這意義是,我們的核廢料貯存場,隨著運轉時間愈久就要新闢貯存場,來容納新的核廢料,而高階核廢料一直要等到十萬年後,目前三座核電廠之核廢貯存場才能清空,容納新的核廢料。目前我們三座核電廠運轉40年所產生的高階核廢料需要6.89公頃來貯存。
我們有2/3個台北的土地來貯存核廢料嗎?
也就是每40年就要增加6.89公頃面積來貯存新的核廢,一直到十萬年為止。我們計算十萬年總需求的面積高達17,225公頃(6.89公頃*100000年/40年),也就是172平方公里。而目前低階核廢料需要19.15公頃來貯存,其大部分來自三座核電廠,以每40年就要增加19.15公頃面積來貯存新的低階核廢,一直到300年止,這總需求的面積為1.44平方公里。高階及低階合計為173平方公里,這面積比澎湖的141平方公里還大,約是2/3的台北市的面積。台北市(包括淡水及部份陽明山)的面積為272平方公里。也就是我們需要有約2/3台北市面積的土地,作為最終處置場,才能世世代代維持2014年約18%佔比的核電規模。
上述計算出核一之回饋金費用是7兆元,同樣核二及核三所需的回鐀金費用亦約7兆元,三座核電廠總計21.6兆元(表1)。加上目前貯存在蘭嶼的低階核廢回饋金,總共需21兆6220億元的回饋金。目前(2018)核能後端營運基金為3345億,相較未來需支付21.6兆的回饋金,相距甚遠,即使現在就調升核廢基金,我們至少需債留子孫20兆元。
根據上述,對台灣未來之核能政策,筆者建議,應依核能之除役時程,表定在2025如期非核,全台就可以不用擔心核災,及更多債留子孫的錯誤。
改善空汙的能源政策 不僅環保還很省錢
而空污改善之能源政策,比較台電2019/9最新的各種空氣污染小的發電方式的成本,核電是所有發電方式中最貴的且最危險的。上已計算出核電之每發一度營運成本,包括核廢回饋金之後,超過20.24元,而其它如燃氣2.7元、風電2.0元,而光電是1.8元,核電是天然氣發電的7.4倍。
即使目前離岸風電之躉購費率達5.5元,其是包含國產化的項目。2025年的競價風場價格為2.2-2.5元,已低於目前台電對用戶的平均售電價格2.6元。而蔡總統在11月12日所宣誓在2025-2035預計增加的10 GW的離岸風電,這風電成本包括要求儲能及電力品質設施等,預期可以低於每度3元。而這10 GW的離岸風電的裝置容量,如果用12-15 MW的風機,容量因素可以達50%,其實際發電量亦可以達5 GW與台灣2014年核電全載時之發電量一樣。
天然氣發電所產生的PM2.5,是超超臨界燃煤機組的1/72(圖1),這顯示天然氣發電相對於燃煤造成的PM2.5,是可以幾乎視作無污染的。而風電及光電不產生PM2.5及排放溫室氣體。核電是否不排放大量溫室氣體及PM2.5,當考量其燃料棒生產及未來十萬年之封存,每百年就要從重新換貯槽,所需使用的水泥量及生產這水泥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及生成的PM2.5,其實是有爭議的。
甚至在2035我們會有16 GW的離岸風電,在某些時段再生能源過多時,我們還可以電解海水製氫,以氫取代部分天然氣來發電。甚至可以用氫氣來煉鋼,以取代目前高雄第一大污染源中鋼及台中第二大污染源中龍鋼鐵中最污染焦碳煉鋼的製程。
面對未來的能源政策,筆者建議:
一、再增加在2030年將剩餘的6組台中燃煤機组改燃氣。
二、修正《汽電共生法》第10條,國家必須無條件高價採購燃煤汽電共生的電。如此一來,再過10年,2030中雲嘉南就可以成為非核無煤(或全部轉備用)的宜居家園了。其中將既有老舊煤電機組轉備用,我們就可以不用擔心台中電廠全改燃氣,可能因氣源不足斷氣而缺電的疑慮,因為只要啟動備用的燃煤機組就可以避免缺電了。
透過燃氣、風電及光電的組合,就可以解決空氣污染的問題,電費也可以控制在每度3元間,比韓國的3.1元更便宜。
本文作者莊秉潔為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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