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台灣出頭天
文/謝鎮寬(加州、海沃)
過去72年,自1949年以來,台灣人民因遭受中國國民黨的黨國洗腦教育,被灌輸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宗主國,它的憲法領土甚至還包括中國與蒙古。然而隨著資訊發達、教育普及,絕大多數台灣人民已經覺醒,都知道中華民國根本連流亡政府的資格都夠不上。過去在蔣家政權執政年代,因反共而獲得民主社會的支持與肯定。然其後代不肖子孫,現在不但不反共,甚至還反過來親共、媚共、舔共。他們一再吹噓熱愛中華民國,誓死要捍衛中華民,但每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面前,卻連屁都不敢放。過去的馬習會,現在朱習賀電,把他們口口聲聲要守護的國家、中華民國,都在瞬間就平白消失。這些國民黨人,一方面貪圖在台灣享受民主開放的社會制度,卻又不願落葉歸根,回去效忠他們日夜所思念的主國,只想聯共治台,來延續其在台的既得利益風光歲月。只可惜他們所謂的法統,現在看起來根本就是一文不值的垃圾。
#台灣出頭天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我質詢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大陸」到底是什麼?她遲疑了一下。我提醒,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指的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因此,陸委會的業務就是處理這地區的事務,她表示認同。 然而,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究竟包括哪些地區?我秀出一張地圖,中華民國的領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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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蒙古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美國眾議院於 7 月 28 日通過國務院撥款法案,其中一項修正案禁止美國行政部門花錢製作、採購或展示 #任何將臺灣畫成中國一部分的地圖。此項修正案主要由共和黨籍眾議員帝芬尼(Tom Tiffany)、夏波(Steve Chabot)、裴利(Scott Perry)等 5 位友臺議員所提出。接下來這部撥款法案將交給參議院全院審議,若兩院皆通過,就會遞交給總統拜登(Joe Biden)簽署後生效。
然而,在美國議員積極推動這些友臺政策的同時,臺灣仍在使用 #不符合臺灣現狀的《#中華民國憲法》。此外,作為制定臺灣法律最高機構的 #立法院,院內卻懸掛著首都標示為中國南京、版圖納入早已獨立的蒙古國的「#秋海棠地圖」。當美國議員也能清楚劃分中國和臺灣的領域疆界時,我們為什麼還要用《中華民國憲法》繼續欺騙自己?
📚中華民國領土遭16國侵佔!|https://reurl.cc/9rNaMV
📚《臺灣人ê新憲法》|https://reurl.cc/og2q1V
📚如何丟掉「大中國」憲法?|https://reurl.cc/GmylAd
中華民國憲法蒙古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西台灣是中華民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
昨天我們提到,「中華民國應該在台灣嗎?」的台灣主權未定論。
就像我們一直講的,中華民國之於台灣,是一個難以忍受的曖昧關係。而這個問題如果放大,就是「中華民國到底要在哪裡」。
憲哥去年曾經開示「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出,中國大陸是台灣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在憲哥的宇宙觀裡,中國可以簡稱內地(X)西台灣(O)。
真的是這樣嗎?憲哥名字有個憲,所以真的有比我們懂憲法嗎?就像前國民黨立委呂學樟,當過憲兵所以是憲法專家一樣。
可愛😘
既然都提到憲法,那我們就來看一下,憲哥是不是真的比我們懂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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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本文裡面,關於領土的規定,只有第 4 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你覺得有明明白白的感覺嗎?恐怕是沒有。
憲法這樣寫,其實有寫跟沒寫一樣。中華民國到底有多大、中國大陸是不是台灣的一部分?
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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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憲法沒寫,我們來看看增修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完全沒有提到領土範圍有多大,最接近的描述只有前言寫道:「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然而「憲法前言」效力,比較像是一種政治宣示,也就是說國家統一只是喊喊而已。
也因此,憲哥所說的:「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著中國大陸是台灣的一部份」,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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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有多大
這個爭議,有一種說法是 1912 年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裡面有提到:「中華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但臨時約法也沒有明文規定範圍。
1914 年《中華民國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 這邊的帝國,其實有許多人認為是承接大清帝國的概念。
1923 年《曹錕憲法》規定:「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國土及其區劃非以法律不得變更之。」但這其實有些跟沒寫一樣,畢竟被中華民國推翻的清朝,和鄰國 的領土也沒有很明確的界線。
還有一個問題,上面提到的三個憲法性的規定,制定時台灣和澎湖仍然是日本的領土,這樣也能算在「固有疆域」內嗎?必須打上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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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 年公布的「五五憲草」規定:「中華民國領土,非經國民大會議决不得變更。」
而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則是在 1946 年通過、1947 年實施。
但是,1945 年 10 月,外蒙古脫離中華民國獨立成「蒙古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在 1946 年承認蒙古。
1945 年,中華民國開始統治台灣和澎湖。
這兩個「領土變更」,完全沒有經過國民大會決議。
不過說決議也是有爭議啦,畢竟「五五憲草」還不是正式實施的憲法,效力也有問題。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來自「五五憲草」,那麼蒙古獨立出去的
「領土變更」並沒有經過國民大會同意,這樣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還包含蒙古嗎?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的「固有疆域」和「五五憲草」不一樣,1945 年日本放棄台灣和澎湖、中華民國接去統治時,也沒有經過國民大會同意,這樣還算是「固有疆域」嗎?
不過這些問題,礙於政治現實的影響,並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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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 後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的領土也發生很多的變動,像是長白山天池有一部分歸朝鮮領土,「中華民國國民大會」並沒有同意這樣的變動。
這代表著,所謂的「中華民國疆域」,不只模糊,還有非常大的爭議。就像幽靈一樣,你覺得他好像存在,卻只有特殊體質的人能感受到他存在。中華民國的疆域,恐怕也只有特殊體質的人能感受到。
回歸現實世界,目前最大的問題是,中華民國的「疆域」,紛紛「淪陷」,因此在政治現實上,現在只佔據「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管不到。
有沒有發現,這似乎是一個嚴重的憲法問題。
那麼,遇到憲法問題要找誰?
絕對不是憲哥或呂學樟。
曾經有人拿這個去聲請釋憲,要大法官交代一下中華民國的疆域。大法官怎麼說呢?
改天再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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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中華民國憲法蒙古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我質詢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大陸」到底是什麼?她遲疑了一下。我提醒,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指的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因此,陸委會的業務就是處理這地區的事務,她表示認同。
然而,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究竟包括哪些地區?我秀出一張地圖,中華民國的領土,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還至少被蒙古、俄羅斯、印度、越南、哈薩克、吉爾吉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不丹、孟加拉、北韓...等十五個政權侵佔。因此,陸委會的業務範圍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業務對口應包括十六個政權。然而,張主委表示,只有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務放在陸委會,其他十五個政權都放在外交部。
既然其他被侵佔領土所屬的十五個政權事務都放在外交部統合管理,也沒有違憲問題,我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務當然可以放在外交部轄下。其實,依照現代國民主權的憲政理念,我國疆域只限於台澎金馬2300萬人的範圍,不包括那些神話固有疆域,那十六個國家本來就獨立自主、不是我們的一部分,這是現實。更何況,中華民國憲法對於領土只有模糊不清的宣示,沒有正式宣告範圍,政治性的口號更沒有法律意義。因此,把這些國家納入台灣國際關係的一環,有效整合資源、規劃完整的國際策略,才是正常之道。
台灣從獨裁時期以來遺留很多不合時宜的黨國概念,以及浪費資源、沒有效率、疊床架屋的政府結構,政府應該要勇於面對、推進改革。
中華民國憲法蒙古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21)日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國安局局長蔡得勝就「近期東海、南海情勢發展及其影響之研析」提出質詢。
馬英九總統520就職演說兩岸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 」且歷經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馬英九總統,結果李總統都馬上否認。林佳龍委員質問也歷經三任總統的蔡局長認不認同這種說法?蔡局長表示,就他的認知,兩區是一個行政權統治得到的地區,一個是行政權統治不到的地區。林佳龍委員表示,即使是兩區,依照中華民國的憲法跟體制,這兩區性質與內涵是不一樣的,中華民國主權、治權都及於台灣,民主化以後對於台灣人民往返於大陸而產生對於人移動的管理,以至於有相對於台灣這個國家而有另外一個活動地區,否則外蒙古要算哪一區?身為一個國安局長不要混淆了者兩區在本質上的差異。
林佳龍委員向蔡局長提出質詢,依據國安局的報告指出,兩岸主權問題上高度敏感,短期內在東海與南海的議題上尚無合作必要,馬總統在520就職演說也提到「一個中國、兩個地區」歷經三個總統,從未改變,國安局所提的東海主權在「我」,這個「我」是指中華民國,有沒有否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蔡得勝局長回答主權是互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擁有東海的主權。林佳龍委員表示,中方將領羅援及其他人曾經建議兩岸應在南海議題展開合作,請問蔡局長同不同意? 蔡局長表示,在目前時機上並不合適,不過兩岸是動態的發展,如果是救難,基於人權的考量,個人而言,不認為有甚麼不對。林佳龍委員表示,國民黨智庫也曾建議將南海視為兩岸建立軍事互信的試點區,並可在南海議題共同對付東南亞國家,蔡局長同不同意這種說法?蔡局長表示,站在國家安全的角度,現在還不適合,隨著兩岸的發展,如果中共已經放棄對台灣的敵意,任何善意和平的建議都可以討論。
林佳龍委員也指出最近林郁方委員爆料,他個人建議在太平島提升軍備但卻被美方潑冷水,因為美方擔心「兩岸合作」,前幾天也傳出越南軍隊砲擊太平島,顯見台灣在南海的立場備受各界質疑,林佳龍委員提醒蔡局長,「一國兩區」自我定位以及兩岸高於外交的戰略作為已經導致周邊國家懷疑台灣戰略傾中,國安局應提高警覺。
中華民國憲法蒙古 在 西台灣是中華民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 - 法律白話文運動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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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蒙古 在 [假設] 中華民國憲法本文制定時明文列舉領土範圍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中華民國憲法因為歷史原因,不列舉領土範圍,而以「固有疆域」稱之;同樣地,憲法也沒有明定首都位置。
這樣的敘述,雖然讓國人對中國大陸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有所爭議,讓憲法解釋機關宣告領土問題為政治問題而不予解釋(釋字328號參照),各級法院迄今對大陸地區是否該適用中華民國刑法此一問題仍有所歧見。
然而,此種模糊的敘述方式卻也提供詮釋上的彈性,讓國家認同有所分歧的臺灣人間,至少能對「中華民國」有所共識。
法規上模糊的敘述,一方面讓法律實務人員在適用法律上產生困惑;但另一方面卻能縫合臺灣當前的國家認同差異,令人不得不感嘆憲法制定的奇妙之處。
令人好奇假如當初憲法把一切都説死了,會怎麼樣。
假設1946年制定中華民國憲法時:
A. 以列舉方式將當時政府轄下各省名稱列入憲法第4條;且,
B.以國民政府已於1946年1月5日承認外蒙古獨立(見國民政府公報35渝951:https://reurl.cc/akaGpY)為由,外蒙古部分不列入憲法;且
C.明定中華民國以南京為首都。
除上述變動外,其他條件不變,中國國民黨政權所主導的中華民國政府仍於1949年來臺。
請問:
臺灣之後的政局發展會因上述差異而有什麼不同嗎?
臺灣人民是否會因為缺乏對領土的詮釋空間,而提早意識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與現實落差,導致臺灣主體意識提早形成?
又或者正好相反,由於無法將中華民國詮釋為臺灣,政治人物至少表面上要尊重憲法有關規定,因而導致臺灣主體意識延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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