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時間囉!要注意!
5/5-6
重大更正:
因場地租借問題,比賽日期應為5月5、6日才正確,
如造成大家困擾,特此致歉!
20180505第11屆個人錦標賽競賽章程
一、比賽宗旨:促進各大專院校桌球校友情誼,提倡桌球運動。
二、主辦:中華民國大專校友桌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桌球委員會、台灣長青桌球委員會。
四、贊助單位:陽盟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亞太乒乓贊助指定用球。
五、比賽日期:2018年5月5、6日星期六1-6PM、日9AM-6PM。
六、比賽地點: 新北市板樹體育館。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溪城路90號。
七、比賽分組:
1.公開組(限32人):不限年齡、性別。甲組選手不論男女只可以參加本組比賽,歡迎青年组及壯年組選手報名,為避免卡賽,長青、松柏及女子乙炳組選手不得報名。除公開組外,以下所有組別限乙組選手報名。現役國手(106年底選上者)婉謝參加。
2.青年組:未滿40歲(民國67年以後出生)。
3.壯年組:40歲或以上(民國67年或以前出生)。
4.長青組:50歲或以上(民國57年或以前出生)。
5.松柏組:60歲或以上(民國47年或以前出生)。
6.男雙組:不限年齡,兩人必須曾在同一學校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男一女、兩女可以報名本組。
7.女單乙組:未滿45歲(民國62年以後出生),報名人數少於10人時,主辦單位得將本組併入女單炳組,每局讓2分。
8.女單炳組:45歲以上(民國62年或以前出生),報名人數少於10人時,主辦單位得將本組併入女單乙組,每局受讓2分。
9.混雙組:不限年齡,兩人必須曾在同一學校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報名混雙者不可重複報名男雙組。兩女可以報名本組。
請注意:
(1)除公開組另有規定外,其他組別單打不可跨兩組,一人只能報名一組單打兼報一組雙打(男雙或混雙)。(2)比賽辦法視報名人數而定,依慣例各組分組預賽依積分排列均至少3人1組,取前兩名進入複賽單淘汰,複賽當場抽籤。(3)原則上週六下午進行松柏組、長青組、女子乙組、女子炳組、公開組,其餘組別週日進行。主辦單位有權視報名人數更改,但一個項目不會分兩天進行。
八、報名資格及說明:
1.參賽者必須曾在國內某校大學、研究所、或博士班畢業,取得畢業證書。大學尚未畢業的在校生不可報名。中華民國以外畢業之大專校友需經主辦單位邀請。由於教育制度的變革,有些學校或改制,或合併,我們概括接受最後的名稱,接受是同一個學校的校友。譬如A、B、C三校合併,稱為D校,只要可以提出A、B、或C校的畢業證書,都可以代表D校參賽。
2.甲組定義:大學主修桌球之體育系畢業生。除此之外一律視為乙組。但:雖具備甲組資格,但(1)後來非以桌球項目加權、自行考取某大專院校就讀且畢業者,可視為乙組並代表該校參賽;(2)年齡大於等於45歲者,一律視為乙組。
3.當一方要求時,雙方校友都有義務提出證明,譬如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其他足以作為證明者,如有爭議,最終以主辦大會人員當日之裁定為準。請切勿違反報名資格。
4.在接獲報名之後,如有人向大會提出質疑,主辦單位有權去函報名者,要求提供畢業證書影本以審核資格。
九、報名辦法:
(1)費用:單打、雙打均為300元。
(2)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2日星期日晚上10點截止(以E_mail郵件送達為準)。有意參加的校友請及早報名,逾期恕不受理。錄取順序以匯款時間為準(請切勿尚未匯款就先寄報名信)。
(3)報名方式: 一律以E_mail報名。請儘量由各校分會長及聯絡人集體報名(尤其是同一所學校)以減少匯款及查核作業。
來信必須提供以下資訊:1.組別2.姓名(學校)3.您的(匯出)銀行或郵局帳號末4碼。如果您用現金匯款沒有帳號,請來信時告知是『現金匯款』。雙打請寫搭檔姓名。
範例一:1.松柏組2.蘇無敵(北商)3.1234
範例二:1.混雙組2.王麗琴,許鑫(尚海大學)3.5678
E_mail請寄到:judytsaochang@gmail.com
主辦人確認之後將您的姓名公佈於『已報名名單』。
繳費帳號:
玉山銀行(代號808)永安分行
帳號1115 940 000335
帳戶:中華民國大專校友桌球協會
報名截止前取消報名者可全額退費或更換組別,截止後不可。
十、獎勵辦法:前3名(季軍並列)頒發獎盃一座。歡迎熱心人士贊助獎金,贊助者可匿名或公開,可指定贊助組別及如何分配,亦可交由主辦大會分配。贊助獎金公布於Facebook大專校友桌球協會粉絲專頁。
十一、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發行之最新桌球規則。未盡規定事項以當日大會裁決為準。參賽選手必須穿著運動上衣及短褲(不可穿白色上衣)。膠皮須符合ITTF最新核準產品。
十二、比賽用球: 亞太AP 40+mm 白色無縫球(塑膠材質)。
十三、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賽前或比賽當日隨時公布修正之,請密切注意官網與Facebook大專校友桌球協會粉絲專頁消息。比賽當日應按預定比賽時間提前半小時到場, 如比賽時間有所變更,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未出場者則視同棄權。
十四、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於Facebook大專校友桌球協會粉絲專頁提問。
中華 民國 體育 運動 總 會 章程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600位跆拳道小選手權益受損向柯文哲市長請命、抗議
20180105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新聞稿
台北市體育總會跆拳道協會依循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堅守著亞奧運跆拳道(WT)推行的制度與規範!捍衛著每一位練習及參與比賽的學員,遺憾全國僅台北市其他非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授權認證之跆拳道團體長年不斷透過各個管道、關說,衝撞體制,影響舉辦已久的國小教育盃跆拳道比賽!且該團體的許姓、詹姓教練,更因騷擾、通姦判刑、恐嚇家長及相關案件被學校解聘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除名!這樣的教練台北市教育局竟然可以任其遊走校園之間。孰可忍孰不可忍!
原定本周1/6、7號國小教育盃,又因該團體不願依循世界跆拳道聯盟(WT)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體制,透過議員召開教育局會議,大幅修改競賽規則,教育局為國小教育盃選手資格審查單位又是主辦機關,卻不接受體育局建議擅自修改之規則已造成比賽不公及選手安全之危害,本人除深感遺憾並將以實際行動訴求洪哲義副局長須下台負責。
請問柯文哲市長保護孩子錯了嗎?讓孩子接軌國、高中、全國甚至進軍亞奧運爭取榮耀難道錯了嗎?市府未嚴格監督台北市運動賽事,教育局副局長竟於協調會可公開回覆:「小學教育盃就是讓小朋友上場觀摩沒關係。」試問柯文哲市長、教育局副局長教育本質是從小教育孩子不用守規矩?沒准考證也可上場考試?請問洪副局長,沒有准考證的小朋友參加國高中聯考可以嗎?他們也只是去觀摩、玩玩?
台北市教育局洪哲義副局長於12月29日自行召開臨時會議,推翻12月5日教育局新聞稿決議,12月13日會議結論,強迫近1600名合格認證的選手需和12名未授認證的選手一起比賽,導致專業裁判、教練為維護比賽尊嚴皆表示:「請問洪副局長如何要求裁判跟你一樣以下場玩玩的心態,主持ㄧ場正式比賽?比賽成績公正性何在?」全國跆拳道界要求洪哲義公開回覆:
1、身為裁判如何判定輸贏?公平性如何認定?
2、選手如果使用非規則之動作,選手受傷誰負責?
3、選手成績誰認證?
4、選手將來如何接軌國、高中?
直至1月4日中午,教育局副局長拒絕體育局建議協助12名選手、家長補辦比賽證件,以銜接未來回歸正規體制。逕行於1月4日下午宣布比賽延期,並以協辦單位不協助賽事為由試圖卸責。
洪哲義副局長為體育人本因更懂得如何維護體育專業,卻拒絕體育局建議一意孤行,公然違反大多數小學生權益,除因下台負責更需接受政風調查,有無受關說而修改章程之嫌。
過去本市國小教育盃長期依循的體制及競賽規則遵照世界跆拳道聯盟(WT)及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之規範,沿用至今並無不妥,如今片面更改,對於教育局裁示:教育盃賽事延期乙事,本人將一本議員監督之責要求教育局副局長立刻下台負責。並要求台北市政風處調查,教育局是否涉及接受關說為素行不良的教練及門神犧牲將近1600名合格優秀選手權益。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研究室
02-27297708*6003
中華 民國 體育 運動 總 會 章程 在 蠢羊與奇怪生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踐踏專業?就是讓專業的體育協會自治那麼久才把台灣體育搞得這麼爛啊,懂?
違法的違法、壟斷的壟斷、還有偽造文書和賣假藥的一大堆,這群拿著白布條和大聲公的老人就是把持各體育協會的理事長們
大家一起加入協會,自己的體育自己救!
✊🏻到這裡加入協會:https://goo.gl/H5zwUv
協會今舉辦誓師連署大會 抗議體育署違法濫權、侵害體育發展
|各理事長們甚至威脅:體育改革會死人、動搖國本、國際會籍不保?
今日體育署大廳出現相當難得的畫面,由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會長張朝國發起的「體育界誓師連署大會」,讓各單項協會的理事長、秘書長集結一堂,齊向體育署怒吼,痛批體育改革是政治干涉體育、假民主真奪權,各理事長還不斷強調,「我們支持改革,但是體育署不能這樣違法、濫權,強迫各協會一體適用體育署的章程!」
跆拳道協會理事長許安進發言時表示,「如果賣菜、賣豬肉的,甚至於路邊流浪漢,都可以來參加協會,會打亂協會整個制度,就像一例一休,各個行業如果沒有分門別類的話,搞下去是會死人的。」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還說,「體育是國本,但現在體育署正在動搖國本。」
各單項協會的正、副理事長與秘書長們,多半表示希望體育署不要過度介入協會運作,應該正視國家體育長期發展,傾聽各協會和專家的專業意見,重新規劃,讓尊重體育專業的人共同討論章程,還給體育界一個人民團體專業自製的空間,甚至還有人激動喊出「體育署長下台!」
以下為《體育改革聯會》整理今日誓師大會的聲明重點及我們的回應:
第一點:「政治干涉體育違反奧林匹克核心價值,將造成我國會籍危機。」意思是說,體育改革再繼續下去,台灣會因此被奧會除權、除籍。
體改聯回應:這次《國民體育法》的修法重點為「開放全民參與」,以民主的方式改選協會,與奧林匹克核心價值並無衝突。這些協會理事長、秘書長們一直以此為理由恐嚇、反對體育改革,用心何在?
💡體育改革聯會5月4日發文
【還原奧運憲章,國體法修法到底阻礙了誰的發展?】https://goo.gl/a4gpX7
第二點:「體育署要求在今年12月底改選完畢,不論母法這樣的規定是否與人團法抵觸,即使依母法的規定都還要違背?這是否違法?或是濫權?」
體改聯回應:這份聲明搞錯協會改選期限了,12月20日為登記入會的截止日期,不是協會改選的最後期限。協會改選完成的最後時限,是一直到明年的三月中旬才對。這樣的規定,並沒有牴觸《人民團體法》。
第三點:「各項體育協會的運作,帶有相當程度的專業色彩,這絕對是不爭的事實,並不是一般民眾能處理的。以司法來當例子,曾經討論過陪審制、參審制、觀審制,也沒有看到『人民直接來當法官』這個方案。法律是專業的,怎麼可能由外行的人民直接來變成法官來審理判決呢?」
體改聯回應:體育協會確實需要專業,但是,我們的協會專業嗎?
📰來看看這些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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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協會共同聲明中,引述司法專業的例子來佐證協會不能讓一般人參與。我們覺得,協會應該是支持、服務選手的後援單位。所以我們要問:「協會是法官嗎?」協會聲明顯然不了解司法精神,國外發展已久的司法制度,為何許多國家都引進人民參與的陪審制?因為法律判決是否有罪的取決,是可以由一般民眾根據基本常識來判斷的。所以,在陪審制之下,法官大多只負責刑期訂定,是否有罪大多是由陪審團決定的。
第四點,眾多出面的理事長、秘書長等人都強調,開放民眾參與方式,重點應擺在「監督」並非「取代」。
體改聯回應:所以,協會終於願意接受監督了,但是,他們不能被取代嗎?
第五點,「體育署未考慮各單項協會性質上的特殊性,強迫各協會一體適用體育署提出的範本草案,這種齊頭式的公平,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公平的違法裁量。」聲明中也引用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與射擊協會當做例子。
體改聯回應:所謂的單項協會特殊性,只有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與射擊協會這兩個例子嗎?而且,智障者協會的理由是「關於法令限制運動選手理事的保留席次,對於該協會的理事會運作會造成一定程度的困難。」射擊協會理事長陳士魁則是一直強調「若開放全民參與,可能導致協會被有心人士(例如黑道)把持而形成合法掩護非法的時有槍砲彈藥等等」以上說法的適宜性,我們表示保留。同時,對於協會聲明以此兩協會特殊性來反對公平開放的章程範本,欠缺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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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席誓師大會,替各協會站台的王律師說:「我們協會,平常都是守法的。」
....咦?看看今日發言的各協會理事長、秘書長們有什麼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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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體育頻道眾多體育協會支持改革! 但拒絕體育署違法濫權侵害體壇發展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227365
(影片中2分24秒處誤植,應為滑輪溜冰協會的蔣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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