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理性問政,誰想強力杯葛?
上週蘇貞昌院長在民進黨立委的「保護」之下,神清氣爽的在五分鐘內「朗誦」完他的施政報告,立院現場因為本黨立委以豬內臟表達抗議,引發了不少的討論,民進黨委員嚷嚷「不要再鬧下去了」,甚至也有年輕人質疑本黨立委「不能好好問政嗎?」
我們真的想問問民進黨政府,到底是誰在「鬧」?過去本黨在「牛豬分離」、「排除內臟」、「強制標示」、「安全容許」的嚴格標準之下,開放「30月齡以下」的美牛進口,民進黨當時還要霸佔議場長達五天四夜,請問現在用同樣的標準要求民進黨政府,到底有什麼障礙?本黨做得到的,民進黨憑什麼做不到?
如果能好好的理性問政,本黨立委怎會願意強力杯葛?民進黨過去在立院的問政,是何等劣跡斑斑,2007年審查中選會組織法草案時,民進黨還用強力膠灌機車鎖,將議場鎖住;2009年甚至出動懷孕及腳傷的立委霸佔主席台!過去在野的8年中,民進黨杯葛議事超過兩千次,霸佔主席台近百次,難道這樣算是「理性問政」嗎?
議場內豬腸、豬肚、豬內臟亂飛,或許很髒、很臭、很不衛生,但是各位朋友,到底是議場不衛生,還是明年元旦開始即將被國人吃下肚、含萊克多巴胺的豬內臟比較不衛生?
民進黨在眾多民生議題上,根本是只有意識形態、沒有任何客觀標準!過去稱ECFA是「糖衣毒藥」、恐嚇人民兩岸直航將造成「木馬屠城」,也為了這些議題多次癱瘓議事,但後續呢?民進黨既沒有中斷ECFA,也沒有斷航,就連他們過去反對的萊克多巴胺肉品、內臟、甚至30月齡以上的牛肉都一律開放進口,我們也想問問過去反對這些議題的民眾,你們質疑聲音到哪裡去了?你們的良心何在?是不是只要換一個顏色執政,ECFA就沒問題了、兩岸直航就安全了、萊克多巴胺就沒有毒性了?
民進黨政府「吃銅、吃鐵、吃國家」,從政府單位、媒體、公營企業,到號稱「獨立」的機構都被民進黨隻手遮天。這年頭,若不用非常手段,請問我們又該如何為人民的基本權利把關?
(感謝可愛的柱粉之前做的精美圖片,只是沒想到事隔數年竟還會再度派上用場!)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7的網紅李俊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中選組織法明文規定中選會「掌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但公投法主管機關是行政院,選罷法是內政部,中選會成為內政部與行政院的委辦機關,完全沒有獨立行使職權,中選會委員就如同行政院的傀儡。 2.中選會組織法第五條規定,中選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中選會組織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聯合筆記
政院好意思說不違法? 林河名
儘管在國民黨立委強力杯葛下,立法院前天仍通過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李進勇的人事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呼籲各界不必用黨籍來評價李進勇的歷練,應看「李主委」未來表現。但應該「政治中立」的人事案,執政黨都可以橫柴入灶,人民如何期待「選務中立」?
蘇貞昌說,去年十一月廿四日投票搞成要排隊兩三小時,甚至投票截止還在繼續投票,人民怨聲載道,政府深深引以為戒;他之所以提名李進勇,因為李是法官出身,任內頗受好評,歷任內政部次長、法務部次長,對相關法律都清楚,也選過立委、市長,有實務經驗。
李進勇法界背景,外界並未質疑。但去年九合一選舉才代表民進黨競選雲林縣長,失利後卻被提名中選會主委,即使立刻註銷黨籍,難道就可搖身變為無黨籍「中立人士」?
就在立院行使同意權當天,中選會委員張淑中以無法接受政黨色彩明顯的李進勇出任中選會主委為由請辭。行政院一面准許張淑中請辭,一面強調提名李進勇並不違法。
行政院所謂「不違法」,主要是依中選會組織法第三條,「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三分之一」。然而,該條文是以政黨比例來限制中選會委員來源;對於主委人選,從多次行政院長提名無黨籍人士,並藉此尋求立法院同意,早形成「國會慣例」。
關於憲政慣例,法政學界認為應有兩大要素:首先,是憲法未明文規定,但有同一憲政行為或事實重複施行二次以上;其次,該項事實或行為在憲政菁英、公民心中具有「憲法上的確信」,且可得釋憲者的默示許可者。
姑不論自二千年中選會主委改為專任後,兩任主委黃石城、張政雄已是無黨籍;又如張淑中請辭理由提到,二○○九年五月中選會「法制化」後,歷任主委從賴浩敏、張博雅、劉義周,到去年請辭的陳英鈐,皆為無黨籍。這樣的憲政運作,以及多次重複施行,難道不算「憲政慣例」?
這次李進勇人事案所以引發爭議,正是對中選會主委人選「政治中立」、「選務中立」的深層期待,在憲政菁英、公民的心中已具有「憲法上的確信」。亦即合法之外,還有憲政精神,行政院好意思說「不違法」?
不過,若看民進黨連黨內總統初選也能機關算盡、一變再變,又怎會在乎破壞憲政慣例,甚至「玩死」選務中立?
中選會組織 在 黃暐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選會?忠選會?
昨天看到管媽接受訪問說:「認識李進勇的人都知道,他是六親不認的」!看完莞爾一笑。
李進勇是不是大公無私,有沒有六親不認,我不知道。但李進勇是民進黨員,我知道;李進勇去年雲林縣長選舉輸給張麗善,我也知道。
如果不是輸掉選舉,李進勇還在連任雲林縣長,這樣的他,有辦法成為中選會主委嗎?
換句話說,民進黨就非得讓李進勇來當中選會主委不可?真的就沒有別人了嗎?
從2009年中選會組織法通過之後,中選會主委的任命,必須交給國會同意。
過去這十年,馬前總統跟蔡英文總統,分別提名過「賴浩敏」、「張博雅」、「劉義周」、「陳英鈐」。哪一位是「有黨籍」?通通都是「無黨籍」。
根據中選會組織法第五條規定:
「本會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是,中選會組織法是沒有規定,「曾有」黨籍者,不能擔任主委,關鍵就在這句「超出黨派」的定義,可以看出在上位者,究竟對自我的要求有多高?
另外。
本週六的凱道大會,韓國瑜「談話」值得注意。後續622還有沒有台中大會,值得觀察。
暐瀚 2019-5-29 de 台北
http://hance63.piee.pw/EZJHP
中選會組織 在 李俊俋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中選組織法明文規定中選會「掌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相關選務事項法規制定、修正及廢止之擬議」。但公投法主管機關是行政院,選罷法是內政部,中選會成為內政部與行政院的委辦機關,完全沒有獨立行使職權,中選會委員就如同行政院的傀儡。
2.中選會組織法第五條規定,中選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之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但卻有委員曾倡議「不要參與公投」,還有人替馬英九主編「治國」一書,令人質疑這些被提名委員的公正性。
3.四位被提名人的專業背景分別為,劉宗德專長為行政法、潘維大則是侵權行為法、陳國祥是資深媒體人、仉桂美為地方制度,發表的論文也都和選罷法無關,專業資格也難以說服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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