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強紓困安全網 #挺日照 #撐家庭 #顧台灣!
今日早上我與陳亭妃、莊競程、吳琪銘、黃秀芳、蔡適應、陳秀寳一同召開線上記者會,上週我們共同呼籲政府「救急要到位,紓困更全面」,檢討了攸關勞工與業主的紓困政策,這次我們要再進一步向政府訴求「補強紓困安全網:挺日照,撐家庭,顧台灣」,希望在疫情間給老、幼更好的照顧服務,也減輕家庭的負擔。
#加強紓困服務單位 #分擔家庭負擔
上週我強調經濟部、勞動部的方案要配合得當,要考慮多元的雇傭關係,不能只計算全職員工來決定企業的補助,例如有的企業可能同時和多個在職業工會保勞保的自由工作者合作,有的可能大部分聘僱部分工時人員,所以企業可能面臨提不出正職人數,就領不到一次性補助。
同樣的問題也會發生在各類照顧服務機構的紓困,除了長照、托育,還有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或家庭托顧、托嬰中心、早療機構,和兒少安置機構等。補助資格要求「收入減少50%以上」實在太嚴苛,員工的勞健保也不一定保在機構,可能會有無法算入一次性補貼範圍的情形。
此外,補助額度方面,收入減少50%以上機構的一次性補貼是,聘一個員工,5月到7月就業補助總共4萬給雇主分配維運;政府通知停業的機構,聘一個員工,政府補機構1萬,受僱員工3萬,再加就安基金給1萬,但這些補助,對於照顧有高度需求的族群的機構來說相當不足。
這些機構的工作人員都被列在疫苗施打的優先對象裡,工作的風險大,而若機構成為疫情破口造成的社會成本更大,比一般場所更有增強防疫措施的需求。他們也可能需要額外的支援去應對疫情間工作的轉變,例如兒少安置機構裡的學童也有遠距上學的需求,需要購置設備,且安置機構有照顧兒少之實,卻無法領到家庭防疫津貼。他們不是一般營利事業,衛福部直接參考經濟部方案可能還不夠,希望有關單位盡速滾動檢討,以符合機構的紓困需求。這次衛福部的防疫工作份量特別重,務必多多加油。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計算 在 雲林縣議員 蔡岳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老闆們您申請了嗎?營業衝擊補貼看過來👀
說到北港就想到香火鼎盛的信仰中心朝天宮、武德宮,
周邊延伸出許多商家及攤販,
這波疫情對傳統市集、商圈攤商的影響可說是首當其衝,
因此經濟部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營業衝擊補貼💰
岳儒想問老闆們都申請了嗎⁉️
🙋🏼♂️補助對象:傳統市集與夜市攤商
✅申請資格:有稅籍登記、2021年5-7月任1個月較108年同月或較今年3-4月平均營收,減少50%以上之傳統市集與夜市攤商
💰補貼方式:一次性營運衝擊補貼:本國全職員工數*4萬元。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A. 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外國籍及部分工時者。
B. 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一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一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申請資格:
110年5月至7月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企業不能解散或自行歇業、離職員工數依企業規模大小有限制,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申請時間:6月7日至8月31日
✅申請必備文件:
1. 申請書
2. 營業衰退證明: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
3. 存摺影本:申請事業存摺影本(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線上申請網址:
https://csm-subsidy.cdri.org.tw/
👋歡迎申請紓困補助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我們將轉請蘇治芬委員協助👌
蔡岳儒議員協助您❤️
☎️05-7732026
🔎蔡岳儒 LINE ID:@taiwanyouth168
🔎蔡岳儒 LINE好友連結:https://line.me/R/ti/p/%40taiwanyouth168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計算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紓困政策不是不好】
是獻策的人~~
把「既有制度」想的太完美!
把「實際情形」想的太單純!
為什麼說「紓困政策不是不好」?
因為它其實不只把各行各業列出,也把可能受影響的對象都納入,但為什麼還是那麼多的抱怨? 因為「獻策的人」希望透過目前規劃完善的「既有制度」,將有限資源送到急需照顧的對象,但「獻策的人」根本不知道嗎?那完善的「既有制度」在實際執行上,其實是漏洞百出的制度!
依照既有的勞動法規,「無薪假」是要通報勞工局,勞動部紓困方案當中,已針對「無薪假」的勞工,提供「減班休息」紓困,在線上上課後就可獲得補助。雖然「無薪假」要通報,但現在的「防疫照顧假」也是「無薪」,可是「防疫照顧假」是「不用通報」的! 「防疫照顧假」就是疫情期間「無薪假」的化身! 有不少勞工因為公司營運受疫情影響,被要求放「防疫照顧假」,就連家中沒有小朋友、沒有需要被照顧對象的人,都被迫減班實施無薪的「防疫照顧假」,在家自己照顧自己嗎? 他可以申請「減班休息」的補助嗎? 答案是~不行!
目前的紓困方案,是「政府照顧企業、企業照顧勞工」,依照既有的勞動法規,雇主是不可以未經勞工同意而「減班」或「減薪」,這就是「既有制度」!如果在這種完美狀況下,縱使是在疫情期間,所有在公司上班的勞工,仍然可以領到原本的薪資,當然完全不用擔心他們的生計,工作收入完全不會減,因為要「減班」或「減薪」都需要勞工同意,所以政府只要把企業照顧好就可以。但實務上,是這樣嗎?
「獻策的人」難道不知道勞動市場的實際情形嗎? 難道真的以為「減班」或「減薪」時,雇主會先徵得員工同意嗎? 老板說要「減班」或「減薪」,員工有議價的空間與能力? 員工可以說不要嗎? 最後當然是員工隱忍後自己吞下。這種勞動市場的亂象已根深蒂固、存在已久,它當然是要被徹底改革的地方,但絕對不是目前首要討論的問題,如果要嚴格落實「既有制度」,雇主不得「減班」或「減薪」的話,那肯定有數百萬件的「勞資爭議」案件會發生,就算再多10個勞動部也沒辦法處理!我們現在首要任務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爭議!
企業營收受疫情影響,受僱勞工面臨的「減班」或「減薪」而減少收入!這是不爭的事實!不論事業單位的營收是不是有掉50%,不論事業單位是不是有獲得政府補助,實際狀況就是,企業救自己都來不及!怎麼會把補助再給員工呢? 我非常贊成政府應該要幫助這些企業,但不應該在給企業的補助經費,以「員工人數」計算後,冠上「薪資補助」、「薪資補貼」、「營運補貼」,就以為所有員工都已照顧到! 這是陷企業於不義,製造勞資對立!所以我才主張受薪階級的勞工,政府應該排富之後直接現金補助!
我要再度重申!我拋出所有勞工應該排富之後普發現金,我的建議不是檄文!也不是要找麻煩!但是要用這種千瘡百孔的「既有制度」發補助,只會導致怨聲載道引發更多不滿,我還是苦口婆心的想再跟「獻策的人」說,不要再繼續緣木求魚!不要再繼續「關在辦公室」想政策!各行各業都有「薪資補助」,沒錯! 但「政府照顧企業」後,絕大多數企業已自顧不暇,怎麼還會依照「既有制度」照顧勞工?趕快把事業單位勞工納入個人補助,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