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調查報導.4篇連載圖文故事集】#3
昨天在圖文故事集 #2,我們發現在流域中潛藏「三個重大污染源」,也是淡水河解污的關鍵。
其中成堆的 #垃圾山 ,是流域水質污染的第三個源頭。
今年5月,CSR@天下團隊與北藝大涂維政老師帶領的藝術啟動團隊學生們,一起號召水系公民到社子島河堤淨河。
站在堤防上,從關渡自然公園看去,山、海、河形塑出多面貌的自然景觀,然而堤防另一頭是禁建卅多年的社子島,入眼的是一處處雜亂的鐵皮屋,有工廠、資源回收中心與垃圾堆置場。
「怎麼有這麼多鐵皮屋?堤防內外的垃圾怎麼撿也撿不完!實在太可惜了。」
從香港來到台北市後火車站太原路經營漫步1948旅店夫婦,看著基隆河與淡水河匯流處的社子島,驚豔台灣的美,但也對這些剪不斷理還亂的污染發出喟嘆。
深入調查後發現巷弄民宅內的鐵皮屋工廠,往往是污染來源,老實說鐵皮屋工廠也並非社子島獨有,台灣逾百萬家公司,九成以上是員工數少、資本額小的中小企業。
有許多是從家庭式工廠開始,鐵皮屋更是常見的廠房配備。不少上市櫃公司的生產線也設在鐵皮屋裡,也有企業的鐵皮工廠進化成為綠建築,嚴格檢視環保措施。但許多不在工業區或特定園區內、藏身於巷弄民宅河岸邊的鐵皮屋工廠,卻往往是影響污染指數的 #重大污染源。
新北環保局簡任技正許銘志說,「我們現在是7-11、24小時進行稽查,讓廠家知道不是只有上班時間會來,別想趁空檔偷排污水,」
今天的圖文故事集,將帶你們了解,比家庭污水更棘手的 #事業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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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R@天下團隊製作了系列調查報導,要用圖文故事集,連續四篇連載,帶你直擊淡水河流域的污染熱區。
歡迎點開圖文故事集 👉
#CSR #CSR在天下 #為淡水河做一件事
#水系公民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PNN livehouse.in頻道 ( ...
事業廢水 在 爆料公社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檢舉屏東長治某化製廠將事業廢水排入灌溉溝渠,環保局稽查人員:請示過長官「不用採樣」
事業廢水 在 CSR在天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烟花颱風嚴防豪雨 #面對極端氣候台灣怎麼治水?🌊
#大台北防洪計畫:如果淡水河暴漲,誰能拯救大台北居民?
台北防洪計畫從1982年開始施工,直到1996年完工。#二重疏洪道 是台北防洪計畫的一環,理論上最大疏洪量每秒可以排掉3條基隆河,確保整個大台北的安全,但這幾年淡水河流域的淤積沖刷,讓排洪量少了將近35%。
其實,大台北防洪計畫是採用200年頻率洪水作為設計保護基準,最大洪水量是2.5萬秒立方公尺,中國黃河的200年防洪機制也不過才2.3萬秒立方公尺。
然而極端氣候不斷出現,200年頻率的洪水一直被打破。淡水河流域蓋了150公里的堤防、47公里的護岸,這等於每一公尺的河岸都被堤防擋住了。人工設施擋住了水,也擋住了我們對母親河的依戀。
劇烈的氣候變遷已經證明,不斷興建堤防讓城市不淹水的期待,結果來看非常不切實際。前內政部長 #李鴻源 說,城市已經不是我們現在想像的這種城市。整個淡水河流域還有太多事情可以做,公有地、停車場、學校操場可以改造,讓它們發揮一部分滯洪池功能。
我們是否能學習與水共存,慢慢打掉堤防、還地於河?
► https://bit.ly/2RkAvhA
#如果淹到你家的水是雞排店跟工業廠的油廢水:你家是水質破口嗎?
大台北地區除了淹水,河域水質污染也是極為嚴重的問題。
「復育一條河,是為了拯救一片城市。」許多城市都曾走過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發展的歷史,但看過日本鴨川、英國梅西河的河川復育,相信台灣人的向心凝聚力比他們更高。
水質最大問題來自於未接管、尚未連通到污水下水道的家庭及工業廢水。
雙北近年來積極推動「家戶接管」,希望家庭廢水能先進到下水道系統處理後,再排放回河川完成水的循環。花費了巨額投入到淡水河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但是要讓淡水河變清澈,還有最後一哩路。
雙北已接管約190萬戶,依舊有近70萬戶家庭還沒接污水下水道,再加上淡水河流域經過的桃園市與基隆市,仍有百萬戶的家庭生活廢水未經處理就排入淡水河。
「你」其實也能幫助淡水河改善河流水質!先從查看、了解「污水接管」做起,不讓自己成為污染淡水河流域的兇手。
提升家戶污水接管率後,接下來就是從源頭去管制 #事業廢水。
► https://bit.ly/3kuFrga
淡水河是台灣每一條河川的縮影,也許有一天我們又可以跟我們的母親河再度親近,真的成為水的子民。
Photo Credit : Unsplash
#CSR #CSR在天下 #為淡水河做一件事
#水系公民
事業廢水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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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廢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事業廢水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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