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中曾有住戶向我陳情,表示他們不是違建,但不論從法制面或程序面檢視,都很難站得住腳,我幫不上忙,只能表達歉意。
據聞,後來找上了廖議員,廖議員說,她可能會採取比較衝的方式喔。果不其然上台北開記者會了,這幾天也私下號召人,下週一到拆除現場表達訴求。
從法制面來看,信義街這6戶房屋,都屬於《建築法》實施前的老房子,除了沒有被要求拆除的信義街88號以外,另外5戶的「違建事實」認定,是來自「建物保存登記」與「稅籍資料」。包括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謄本,確實明確記載「亭仔腳」「騎樓」,而稅籍資料也顯示,這幾棟房子的騎樓因爲供公眾通行使用沒有課稅。
〔08/23,17:15補充:我引用稅籍資料,是指當初稅籍資料及建築圖上曾註記有騎樓,因此具有減免稅負資格,可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但在騎樓被圍起來使用後,減免資格就會消失。並非指稱屋主都沒有繳稅,文章用詞可能讓人誤會,在此補充〕
固然當時的建築法規沒有要求騎樓退縮,但就建築圖與稅籍資料顯示,這邊的確是騎樓,應該淨空供公眾使用。
從程序上來說,依照法務部的函示,「行政處分」與「行政救濟」是並行的,不會因為行政救濟進行中,行政處分就得暫停執行,廖議員記者會用「強拆」二字,就是刻意誤導。這年頭,不管是政治人物或公務員,誰要是敢做「強拆」這種事,根本是違法亂紀的白癡,後面會耗掉多少成本,你以為大家都很閒,沒有其他工作要做?
我要跟廖議員分享一件事,過去幾個月,我在跟負責承辦此業務的科長溝通有關舊城區民宿法規的過程中,因為有人主張,是否能參考外縣市案例,排除老房子裡頭的違建或增建,就合法的部分申請做民宿,但科長的態度很堅持,違建就是違建,不是因為今天要做民宿或其他命題(譬如廖主張現地已經有足夠的人行空間),就可以用另一套遊戲規則而不予拆除。
看到廖議員處理這件事情的方式,不禁讓我想起剛上任議員沒多久,在香山發生的「海水川溪污染事件」。我、建名、廖議員先後抵達工地,要去檢視排出廢液的槽化桶,現場也包括環保局的科長和承辦同仁。突然間,時代力量議會黨團助理突然走到我們面前,對著我和建名生氣地大聲斥責:「你們來幹嘛?護航就不用來!」。這位助理後來甚至用臉書私訊我的助理,告訴他,如果連他也袒護市府,就要連他一起搞。
從頭至尾,我就事論事,沒有收受不當利益,並且不間斷向市府追蹤清除底泥進度,也向承辦此案的檢座關心進度,我甚至要幫林盈徹前議員說句公道話,他是最早到現場瞭解狀況的人,做民代的,都希望嚴懲造成環境污染的廠商,要求市府協助受影響的農民,但我們就是靜靜做,事情有解決就好。
我認真覺得,工作是一時的,人品是一世的,不要沒事去「騎空」別人、墊高自己,這樣不會久長啦!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二 仁 溪污染 事件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汫水港溪(海水川溪)污染事件,究竟驗出什麼「有害健康物質」?對農作、人體有何影響?
新竹市府應該親自向地方居民說明!
今天一大早,我到南寮的環保局親送公文,邀請市府及相關單位參加我們時代力量黨團在農曆年後舉辦的「汫水港溪(海水川溪)遭汙染事件」地方說明會。
為什麼希望辦這場說明會?
這兩天,許多香山的鄉親注意到新竹市環保局針對汫水港溪(海水川溪)污染事件的檢驗報告已經出爐。市府在公開記者會上,說明在溪水中驗出兩項水污法明訂的「有害健康物質」,但又說礙於「偵查不公開」,不能公布。
我們為此求證地檢署,但主責本案的檢察官透過書記官表示這個報告沒有不能公開。
我們也認為,市府既然要啟動「代位求償」的措施,為農民爭取賠償,那就應該向大家說明:到底現在是驗出了什麼「有害物質」?對農作物會造成什麼影響?對人體可能有什麼傷害?並且應該協助農民去檢驗農作物。
否則農民怎麼有管道知道自己受到什麼影響?
很遺憾,檢驗報告已經公開兩天,環保局還沒有進一步說明。
因此,為了回應鄉親自汙染事件發生以來的滿腹疑問,消弭因不瞭解狀況而產生的恐懼,並邀請所有關心環境污染議題的朋友們一同來討論後續的防治機制。我們將主辦這場說明會,向鄉親說明我們理解的處理狀況,更重要的是,我們也邀請市府到場完整說明。
這個說明會有幾個重點:
首先,市府對於相關汙染影響,以及目前毫無細節的求償機制,應該親自向鄉親提供正確資訊。我想是我們身為代議士應該補正的重點。
究竟是哪兩項「有害健康物質」?我們這裡也一併公開檢驗報告和數據。
連結是檢驗報告全文:https://reurl.cc/Wq0WL。
替鄉親畫重點:
1上下游取樣檢測重金屬,檢驗結果無異常。
2有機物汙染(化學需氧量COD)嚴重超標32700(標準100)。
3儲存槽輸送管的溶劑殘留,有兩項數據超標,分別為苯酚跟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常見縮寫是DEHP)。
根據環保局說法,苯酚是水汙法公告之有害健康物質。
這兩項物質,若濃度過高,對人體內臟會造成影響。但目前環保局也絲毫未說明驗得的濃度,究竟對農作、人體有何危害。農友也無從得知,到底現在溪水還能不能引來灌溉?之前引水灌溉種出來的作物,還能不能吃?
環保局應該詳細說明。
再者,環保局也應該根據這樣的檢驗結果,詳細交待後續的求償機制,並明確提出日後環境公害事件的標準處理機制。
事實上,汙染發生以來,我們就一直在思考由黨團舉辦說明會的可行性。事件發生之初,也要求環保局在檢驗報告出爐後即刻通知我們,並不斷詢問環保局是否有召開說明會的計畫。
當地的鄉親也向我們反應:1/19有遇到環保局人員宣導,盡量先不要用溪水,應該先用自來水。但居民想了解汙染事件卻沒有相應的窗口,只讓鄉親產生更多的疑問。(1月19日環保局地下水用水說明現場影片:https://reurl.cc/7jVyb)
也因此,我在1/29收到送達黨團的檢驗報告後,立即連繫專家朋友協助分析報告資訊,並再次詢問環保局會不會召開相關說明會?環保局表示:針對農損的部分會以產業發展處為窗口,有需要時環保局再補充。
這樣的方式顯然無法回應鄉親的擔憂,也因此,在探詢鄉親們的意見後,決定在農曆年後的2/15,由黨團主動召開地方說明會。
這裡也感謝民進黨團在1/29呼應我去年12/18於地檢署前按鈴控告的訴求:依刑法190-1移送法辦、嚴懲廠商。
我們認為,地檢署的刑責應該要追究,但環保局該做的資訊公開、行政裁罰也不能怠惰,希望民進黨團也支持我們的主張,共同要求市府出席正式地方說明會,來讓鄉親安心。
也感謝民進黨團支持「落實灌排分離」,這也是我在參選時提出的重要政見。期待相關提案提出時,能夠有更多的議員同仁一起爭取。
最後,我們更期待的是,林智堅市長能針對這起近年來新竹市規模最大、影響最嚴重的溪流污染事件,向鄉親做出正式說明,並下定決心提出市府完整的環境公害案件處理機制。
事發已經一個半月,林市長至今仍未在任何一場記者會、任何一篇臉書貼文、任何一次臉書直播中,對這起事件提過任何一個字。我想這不是鄉親期待的做法。
請市長負起責任,讓鄉親安心。
這裡貼上說明會的相關資訊:
「汫水港溪(海水川溪)遭汙染事件」地方說明會
時間:2月15日 上午九點
地點:海山社區發展協會(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61號)
歡迎每一位在溪流周遭生活、種田的鄉親,以及關注環境議題的市民朋友一同來瞭解這起切身相關的重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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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發文:
12月17日:https://reurl.cc/g25yV
12月19日:https://reurl.cc/eWkyM
12月20日:https://reurl.cc/Dy5kN
12月27日:https://reurl.cc/ROY8r
12月28日(直播):https://reurl.cc/mZx7M
汫水港溪(海水川溪)污染大事記:https://reurl.cc/deqzD
相關新聞:
「香山河川遭排毒廢水 秒變紅河魚死光」:https://goo.gl/xttvw7
「混凝土廠疑汙染野溪 新竹市議員要求以環境刑法嚴辦」:https://goo.gl/kT1YTC
「時力廖子齊前往新竹地檢署告發排毒水的肇禍水泥廠」
:https://goo.gl/dsHbkP
「竹市香山野溪遭污染 檢出含酚類有毒物質」:https://reurl.cc/ROkXG
二 仁 溪污染 事件 在 廖子齊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香山汫水港溪(海水川溪)污染事件第12天
跟各位鄉親報告:
整起污染事件到現在,我們一直關注兩個議題:溪流污染狀況的回復、肇事廠商的咎責。
前天宣誓就職後,我們下午再度前往現場會勘。從上次會勘到現在,又過了一個多星期。上次會勘時,我詢問環保局:抽掉污水之後,遭到污染的底土,又該怎麼處理?環保局副局長主動說明,他們會要求廠商在一週內將受污染的底土全數清除。
這次的會勘,我們和環保局、產發處同仁共同從下游到上游,詳細巡查了ㄧ次。我們討論的主要是:污染事件後,受污染的底土,究竟該怎麼處理?
這的確是一個相當棘手的難題。
2014年發生在客雅溪的嚴重污染事件,市府也說要全數清除底泥。
但把河底的泥全部挖掉,真的是最適切的處理方式嗎?會不會反而造成什麼副作用?有沒有可能做更精準的檢測和處理?
為了更負責任地共思解方,會勘之前,我們也電詢中央環保署,釐清許多問題。針對「底泥清理方式是否有標準作業程序」這個問題,我們依序詢問了「環境督察總隊」、「水質保護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也參閱他們提供的資訊,再遍查《水污染緊急應變及聯防體系作業要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之後確認:環保署所負責的是政策擬定、業務支援、追蹤督導通報案件進度,污染事件的主要處理權責單位以及具體行動細節的執行,還是落在地方政府。
環保署告訴我們:說真的,依案件嚴重程度不一,底泥的處理一向是最棘手的難題,沒有標準的作業流程。
責任回到新竹市政府,我們也發現:即便香山已經一再發生相關污染事件,但環保局仍沒有一套標準的作業流程可供參照,遍查市長林智堅近期提出的施政計畫,也未提及如何預防類似環境公害事件再度發生。
勘查現場,我們看見環保局請來的包商相當辛勞地在清除底泥。但他們也坦言,環保局設下的「一週清除底泥」是不可能的任務,要達成這個目標,至少要花一個月以上的時間。
根據我們的了解,如果真的將底泥全數清除,也可能反而導致溪水流動停滯,造成其他的環境問題。
在這裡,我們不會苛責環保局為何沒達到「一周內清完底泥」的承諾。我們理解環保局同仁也已經盡心盡力在日夜督導溪流的復原,和災害的管控。但顯然目前的處理方式,可能還需要更細緻的處理。
我們希望能盡快和新竹市府、環保局、環保署,一起坐下來討論後續的處理方式,也共同建構環境安全網,檢討日後處理環境公害事件的SOP。
我們的籲請有二:
第一,針對咎責問題。我們第一時間就質疑,為何市府只提行政罰鍰,不提刑責。我們在隔日就前往地檢署告發廠商,也主張市府應該依新修的「刑法190-1條」將廠商移送。
我們知道市府事後有補充說明,他們已經將案件移送檢方處理。但對比其他縣市政府的做法,是在抓到廠商的隔天,就嚴正發布聲明未來會依「刑法190-1條」將廠商移送,新竹市府第一時間的立場仍是過於模糊,無法有效對不肖廠商達到嚇阻效果。
我們希望市府未來遇到環境犯罪,也能在第一時間宣示追究刑責,以嚇阻廠商。畢竟這樣一再的環境污染,香山真的承擔不起。
第二,關於林智堅市長的環境政策。
事發至今十二天,市長仍未對這起事件作出任何發言。在市長最近一次的直播節目中,明明這起事件已經事發一週,市長也未做出任何評論。在市長近期闡述的未來四年的施政重點中,也未提到如何建構更完善的環境保護網。
我想,香山汫水港溪(海水川溪)的污染,並不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因此,我們籲請林智堅市長與相關局處召集專案會議,邀請相關單位(產發處、環保局、行政院環保署、議員、社區巡守隊、溪流沿岸的農友),共同組成研商會議,除了針對本次汙染處置進行專案報告,也要一起研擬後續相關的污染防治計畫(灌排分離、下水道計畫、香山工業區用地檢討……等等),防止類似情事發生。
香山是我們的家鄉。
我們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