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 任用條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適合類科:各資位運輸營業、場站調車、 ... 本條例所列各職稱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 ... <看更多>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的推薦目錄:
- 關於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心得] 資位制與高普考的二三事- 看板PublicServan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台鐵薪資表的美食出口停車場,PTT、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台鐵薪資表的美食出口停車場,PTT、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鐵路法」相關法規命令(11)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的評價
- 關於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心得] 資位制與高普考的二三事- 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評價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心得] 資位制與高普考的二三事- publicservan | PTT職涯區 的推薦與評價
臺鐵資位制人員則依據「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視人員所具資位資格敘薪,至於折算金額與專業加給則參照「未實施用人費率 ... ... <看更多>
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 在 [心得] 資位制與高普考的二三事-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原發問在國考板被刪了,畢竟不符合「考試」的板旨,而是與錄取後選缺有關
這段時間下來對這個主題有點心得,無論是從同學朋友同事那邊聽來的或是自己問到的
總歸來說因為沒有一套完整的說明與資訊,導致各種以訛傳訛與莫名其妙的說法
僅在此分享所知資訊,也期待拋磚引玉後獲長官先進批評指教
--
※快速指南:如何判斷臺鐵的高普考缺適不適合你
1.有無遷調需求?
遷調需求不大,適合留在臺鐵
2.不追求陞遷,但是希望待遇提升幅度有一定水準
想承辦人做到老或是不特別追求升遷,但又想要每年薪水漸漸調升且不與外界差太多,適
合留臺鐵
3.不想直接服務民眾
臺鐵提的高普考缺幾乎都是內部管理與服務職,最多面對廠商。
(面對旅客的職缺都提鐵路特考去了)
※很不幸地臺鐵職缺不合你的需要但填到了,可以怎麼做?
1.儘早找缺面試
高普考派代後3年內限制於交通部與所屬各機關轉調,3年後可轉調交通部與所屬以外機關
2.任用資格:任用法第18條
依據考試及格等級與類科,即具有相應之職系與職等任用資格,如有疑義可請銓敘部發書
函證明之。
例:普考人事行政及格→於臺鐵局內取得業務類員級資位→得憑考試及格證書應徵
委任3~5職等之人事行政職系職務。如開缺機關有疑義,可請銓敘部認定。
3.年資提敘:任用法第18條或二類人員轉任辦法
必備文件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歷年考成通知書、服務證明書(含工作項目與佔比)、派令
4.面試錄取,「指名商調同意」,核發派令,赴任
上面這串也適用於填到不合需求的一般簡薦委職缺,沒佔到適合的缺不代表一定得重考,
何況重考上榜後能填的缺也不一定適合
--
壹、資位制簡介
一、資位制是什麼?
交通事業資位制,係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交通事業人員所適用人事制度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係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所制定,適用於隸屬交通部
之事業機構人員。
由於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陸續公司化或行政機關化,目前新進人員仍適用本條例之事業機
構僅剩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所屬機構。但過去具有資位的郵局、中華電信、港務、
公路總局留用人員仍繼續適用本條例直到離職/退休為止。
二、資位制特色
(一)橫向專業區分僅有業務類與技術類:類似簡薦委的「職門」
資位制的專業分工僅區分為業務類與技術類,不若簡薦委還有職系與職組的劃分。好處是
橫向遷調範圍大,例如資訊中心技術助理可以調機務處技術助理;缺點是專業分工不明顯
,目前台鐵內部的解決方案是各處依鐵特類科用人,原則上不跨處調任。
(二)縱向資格區分僅有六資位,缺乏明確職責程度劃分
縱向資格由低至高區分為六個資位:士級、佐級、員級、高員級、副長級、長級
資位區分類似簡薦委的官等,現職人員內部升資位須通過升資考試或訓練,且需逐級提升
資位與職責程度沒有必然關聯,只影響可佔的職缺。有可能出現兩個人占相同職稱,卻因
資位不同導致待遇上限不同。或是兩個人職稱不同,但資位相同導致待遇差不多。
(三)適用之相關法制
交通事業人員身分是「公務員兼勞工」,屬於公務人員的一類(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是公
務人員任用法的特別法),絕大多數公務人員法制目前於交通事業人員均適用之,包括考試
法、陞遷法、保障法、退撫法、服務法、懲戒法、保險法、行政中立等。如有專屬交通事
業人員之相關法規優先適用,且性質與依據母法辦理之事項性質不完全相當,例如交通事
業人員考成條例;如無則回歸公務人員母法,且特別法規不得牴觸母法。
另因兼具勞工身分,交通事業人員之勞動條件等亦須遵循勞基法相關規定,亦得組織工會
等勞動團體。(所以沒有臺鐵局公務人員協會)
現行實務於公務員法與勞基法皆有規定的事項上,採最有利適用法,例如休假日數於任職
前5年依據勞基法計算,第6年起則改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計算。
加班費計算與休息日出勤亦採勞基法計算,而不依加班費支給要點。
另外交通事業人員對顧客行使職權並非刑法上行使公權力,無刑法妨害公務等相關規定適
用。至於內部管理事項類似於行使公權力者,仍有刑法關於公務員犯罪之相關規定適用。
至於公務人員生活津貼,過去交通事業人員不適用,但今年2月以後經行政院核准,臺鐵局
人員除教育補助依子女就讀公立學校標準請領外,其餘均與一般公務人員無差異。
(公總、郵局、中華電及港務的留用資位人員不適用!)
--
貳、高普考與資位制
一、提缺、進用依據
交通事業機構將職缺提列高普考,主要依據是「交通事業機構得遴用高普初等考試或相當
之特種考試及格人員考試職系名稱表」:https://tinyurl.com/y5wc7ftk
臺鐵局的組織型態目前仍為機關,自得將職缺提列高普考。不過考慮交通事業機構業務性
質與行政機關差異,目前絕大多數職缺仍提列鐵特,實務上僅有廉政、人事常態性提列高
普考,會計則是提鐵特與高普均可,另有特定專業類科提列高普考,例如今年提了地政與
資訊處理。
二、高普考錄取人分配於交通事業機構人員之任用
目前初任於交通事業機構人員,均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參照遴用名稱表與考
試及格等級,取得相應之資位等級與類別。敘薪亦依據任用條例辦理。
任用後,後續各項法制之適用情形及權益與鐵特任用人員無差異。
--
參、初任資位制與簡薦委制差異
一、薪水:
簡薦委制人員適用依據俸給法制定的公務人員俸表,視人員所具官等與職等,有不同的本
俸/年功俸/專業加給/主管加給支領數額。
臺鐵資位制人員則依據「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視人員
所具資位資格敘薪,至於折算金額與專業加給則參照「未實施用人費率交通事業機構職員
薪額及專業加給表」
營運獎金目前已依職務層次改為專業加給(二),臺鐵官網看到的特考新人起薪是
本俸+專業加給+專業加給(二)的數額
整體來說,與一般領表一且無其他加給的同等級簡薦委人員相較,基本起薪差距如下:
高考三級進臺鐵,初任待遇45880元,比一般薦任6職等科員47630元少1750元
普考進臺鐵,初任待遇38190,比一般委任3職等辦事員37375元多815元;比權理4職等助理
員37615多575元
初考進臺鐵,初任待遇35865元,比委任1職等書記30235元多5630元
領不同專業加給表的人員,請自行計算差額
二、考績/考成效果
公務人員考績與交通事業人員考成在丙等與丁等效果相同
交通事業人員考成甲等/乙等均晉薪1級,除影響考成獎金外,只影響參加升資考/訓練資格
公務人員考績甲等/乙等亦晉薪1級,除了影響考成獎金、參加升官等資格外,還影響升職
等,升職等時間對初考人員影響最大,普考和高考人員有沒有如期升職等則差別有限。
三、調任
限制轉調屆滿後:
簡薦委人員可依據自己所具銓審有案職系,自由轉調至職組職系一覽表內同職組/同職系職
務,或是表內規定可單向調任之職系職務,俸級不變。
資位制人員可調任同類別之各類職務,薪級不變。
至於資位制轉簡薦委,或簡薦委轉資位制,都屬在不同任用法律體系間相互調任,因此都
需視前具年資與新職間是否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相當,決定得否提敘薪/俸級,都有可能產
生損失。
--
肆、資位制與簡薦委制比較
簡薦委以領表一計算,資位制以加計專業加給二且無陞遷下計算,實領均不扣公保與退撫
一、資位制:
1.高員級無陞遷下薪點與實領薪資天花板較高
高員級初任30級320薪點,頂點10級630薪點,折算實領為45880~75965
高考三級薦任第六職等科員,初任本俸385俸點,頂點薦任七職等科員年功6級590俸點,
折算實領為47630~62640
如陞遷至薦任第八職等專員,頂點為年功6級630俸點,折算實領為68465
2.佐級薪資地板與天花板均較初考高
佐級初任42級200薪點,頂點21級430薪點,折算實領為35865~56020
初考委任一職等書記,初任本俸160俸點,頂點委任三職等書記年功8級415俸點。
折算實領為30235~46635。
但初考書記有較多陞遷為辦事員的機會,且不需通過升官等考試/訓練,這跟行政機關的職
稱數結構為紡錘型有關。
佐級想提升天花板,除了佔到升員級的職位(相對稀少),還需通過升資考/升資訓練。
3.員級薪資地板與天花板均較普考高
員級初任38級240薪點,頂點17級490薪點,折算實領為38190~62880
普考委任三職等辦事員,初任本俸280俸點,頂點委任五職等辦事員年功10級520俸點
折算實領為37375~54950
4.請領休假補助費只要有休假即可,不必刷國旅卡
二、簡薦委:
1.高考三級/普考/初考達到俸點頂所需年終考績數較短
如升職等均無拖延:
高考三級初任薦任六職等升至薦七功六590點需12年,升至薦八功六630點需14年
高員至10級630點需20年
普考初任委任三職等升至委五功十530點需19年
員級至17級490點需21年
初考出任委任一職等升至委三功八415點需16年
佐級至21級430點需21年
2.高考三級薦任初任起薪較高
高員大約任職14年後底薪才超過薦任,這時薦任同仁最差也俸點頂每年考成+1個月了
3.可平行遷調機關/單位眾多
適用簡薦委制機關,只要符合職組職系與調任規定,均可以遷調且年資不損失
資位制目前僅剩臺鐵一家,如果局內無適合職缺只能向外找簡薦委機關/單位,且無法保證
俸級無損失。
--
伍、相互轉調:
本節主要引用與補充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68374233.A.334.html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休假年資、考績/考成年資均不中斷,但薪/俸級提敘需視情況而定
提敘薪/俸級的共同前提:「工作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資格條件相當、成績優良」
常用文件包括原機關服務證明(需載明工作項目與佔比)、考績/考成通知書、任免派令、
考試及格證書
一、簡薦委調入資位制機關
1.原任交通行政機關
無論依據「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或公務人員任用
法結果都差不多,在職務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下可提敘。
例1:高考三級資訊處理調入臺鐵局資訊中心任程式設計師→可提敘
例2:高考三級資訊處理調入臺鐵局運務處任科員→需審查是否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
2.原任其他行政機關
僅能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認定專長與是否可提敘,不過一般能通過面試、商調到這
關不會有太大問題。
二、資位制調入簡薦委機關
1.擬任於交通行政機關
(1)依據二類人員轉任辦法:
好處是資位制考成符合條件下可用於升職等,缺點是如果日後又調去非交通行政機關,需
再次審定資格與俸級,因為資位制考成結果不能用於一般機關的考績升職等。
(2)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8條:
資位制考成不能升職等,故僅得於審查所定之職等本俸/年功俸範圍內提敘。
好處是審定後的俸級可以帶著在各行政機關間遊走,不必如二類辦法般需再次審定。
2.擬任於非交通行政機關
僅得依據任用法第18條審查得否提敘,其餘如上。
本節最容易用到的其實是政風人員,因為他們必須定期輪調,一旦從台鐵局外調至一般行
政機關,就需要辦改敘與提敘。但如果有一天又輪調回台鐵局,則可在原具的資位薪級範
圍內提敘。至於初任不在台鐵局的政風人員,則是適用簡薦委制,換個地方領表一。
--
陸、待遇以外關於臺鐵局高普考缺的大小事
一、出勤班制:
臺鐵的高普考缺,一般都上常日班(0800~1700,搭配彈性上下班時間),無須輪班
二、職缺所在地:
除了人事、政風可能派到全台各地分支機構,其他高普考缺一般都在局本部,臺北車站
3~6樓辦公室,多半沒有各地分支機構職缺可調動。
三、加班與加班費:
看職缺,不過一般都是補休,真要請錢也是依勞基法計算。
四、升資考試/訓練 =/= 升官等考試/訓練
對普考任用人員影響比較大,考試院不承認升資考試是「依法考試及格」。故如以升資考
試取得高員級任用資格者,僅得於調任交通行政機關時使用二類人員轉任辦法,承認具有
薦任級任用資格。
五、我想調去台鐵現場工作,可以嗎?
可以,只要你的資位類別、等級與擬任職務需具資位類別、等級相當即可。
聽過的案例是人事室科員做到不想做了,出來當運務人員,還一路幹到二等站長級以上
不過走這條路會蠻辛苦的,因為錯過年輕時培養相關知識與經驗的黃金時期,要從頭來過
--
以上,希望對未來各位(準)公務人員在看到台鐵職缺時有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4.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04935893.A.2AB.html
※ 編輯: sleepcat612 (223.137.164.45 臺灣), 11/09/2020 23:33:56
--
本來想多講點什麼,但是被斷線吃光光了,長話短說
--
1.改制簡薦委方案不是新鮮事,但是因為待遇縮水太多所以掛掉
具體縮水原因:
(1)輪勤加班費從勞基法費率改為公務人員費率1:1
(2)佐級變成P01~03,薪點上限少15,實領少近7000
(3)簡薦委方便調動的好處很可能吃不到,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新增專屬鐵路職系職組,再搭
配備註欄的單向與雙向調任規定就能卡住臺鐵局人員往一般機關異動。
臺鐵資位制員工占比是佐級70~75% 員級15~20% 高員以上10%,新制造成多數員工被減薪
不可能推得動。
2.人事制度必須配合組織編制、組織任務目標看待,不是別人家好用的制度就能直接移植
簡薦委適合需要大量政策規劃人才的政策性、管制性行政機關,對於屬性接近服務性事業
機構的台鐵,反而製造留才問題。
3.事業機構得遴用高普考試錄取人的問題
講實話,這是前人把鐵特當跳板的後遺症(菸),因為鐵特和高普只差一個月,相同類科考
試科目又差不多。結果許多人鐵特與高普雙榜,然後都去高普報到,鐵特白辦。
但是臺鐵又需要相關人才,所以只能停辦部分鐵特類科,回歸高普提缺。
4.我考高普考,卻分發我來臺鐵,身分權益不一樣,我要抗議:
「人事總處:資位制並不是不好,這是一個適合久任的制度.....(下略三千字)」
上述是某年新進人員座談會,總處長官回應錄取人的話(菸)
基本上承擔用人政策的人事總處不打算改,那就大約沒指望了。至於打訴訟甚至釋憲救濟
有沒有機會贏?這要看從哪個角度。畢竟「公平」這個詞如果改變天平兩端的比較對象,
結果很可能就不一樣。
※ 編輯: sleepcat612 (223.140.230.204 臺灣), 11/11/2020 22:19:31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