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極其嚴重的案例,比銅鑼灣書店案更恐怖,除了反映了中國如何處理港人,「香港新疆化」的未來,也直接涉及中英關係,必須嚴肅跟進。很高興Simon Cheng 終於安全、安心,說出真相的勇氣,不足為外人道。這位國際關係畢業生有這樣的經歷,很需要大家支持,才能走出陰影。香港人加油。
//任職香港英國領事館職員的港人鄭文傑(Simon Cheng),8月8日經羅湖口岸入境深圳,同日夜晚通知女友搭高鐵回港及在西九高鐵站「過境」時失聯,13天後深圳公安方證實鄭遭行政拘留,至8月24日獲釋。已離職的鄭文傑,近日接受BBC(英國廣播公司)、《The Telegraph》(每日電訊報)及《華爾街日報》等多間外媒訪問。鄭首度公開披露被捕後情況,扣查期間他曾遭國安施刑拷問,迫令他指控英國政府是策劃香港反送中示威的黑手。
鄭文傑憶述,事發時他已落車到達口岸過關位置,當時內地邊檢人員,因香港持續出現示威,對過關人士作出查問。他對情況感擔心,所有過關時與朋友及家人保持聯絡,希望對方知道他安全,惟最終卻被內地扣查超過兩周。內地公安曾警告他切勿公開被扣查細節否則會有「報應(retribution)」,但鄭認為,為了反送中修例而示威的香港人,有必要公開事件,以證明港人的恐懼是有根據。
綜合多間外媒報道,鄭文傑在訪問中透露,他在扣查期間,曾遭內地國安重複拷問逼供,亦遭對方恐嚇及政治洗腦。國安的酷刑手段,包括將他蒙頭並鎖上手銬,然後將手銬另一端,扣於頭上方物件,令他高舉雙手維持「大鵬展翅」狀長達數小時,然後又要求他做出「坐無影凳」等極端動作,「會感到相當痛楚,雙腿亦不斷顫抖,無法站立。」一旦無法維持動作停下,他就會遭國安用棍毆打。
他又被罰不准睡覺休息,當流露出倦意就會被迫大聲唱中國國歌。他表明,當時感到非常害怕,國安曾抽他的頭移向其iPhone解鎖,為免受傷,他只好供出密碼。國安更向他明言「這裡沒有人權,你永遠唔會獲釋」,自己亦一度想過自殺。
鄭指出,國安連日向他嚴刑拷問,對方曾稱他是為英國工作的國家敵人,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威脅要以顛覆及間諜罪提出檢控,要求他供出香港連串示威活動是由英國政府「策劃(masterminding)」及煽動,以圖挑戰中國,而他則支援香港的示威活動,包括組織暴力事件,以及出錢聘用內地人參與示威。由於相關指控嚴重,即使面對迫供,他亦一直堅拒承認。
鄭文傑說,在私,他曾參與數次合法及和平遊行;在公,工作上雖被指派觀察示威活動,但只是協助領事評估示威活動對英國國民的影響,以便向國民發出旅遊警示等資訊。接受拷問時,國安曾威脅將他送到「再教育營」,他曾不禁流淚向對方說,「你毋須折磨我,我會配合講你想我講嘅嘢。但我想百分百清楚指出,英國並無向示威者提供任何物資。」不過國安則指控他「講大話」,聲稱內地當局有情報指出英國有資助示威者,而鄭有一位曾到港參與示威的內地朋友,亦指證鄭及英方支持示威活動。
在扣查過程中,鄭文傑亦遭內地當局禁止他接觸律師及聯絡家人。鄭形容國安的拷問旨為「滿足及證明他們預先寫好的劇本」,國安亦不斷要求鄭供出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相關的機密資料,如領館內部建築情況,職員證設計,存放機密資料位置,以及在領館秘密工作的情報人員名單等。他向《華爾街日報》承認,他曾供出兩名他認為具軍情背景的領館職員名字。在扣查過程中,鄭文傑亦遭內地當局禁止他接觸律師及聯絡家人。
鄭文傑曾被帶到羅湖看守所扣留,看守人員曾將一名少女帶到鄭面前,向他表示,該少女亦因為參與示威被扣查,相信有其他香港示威者在內地被扣。他亦曾目睹大約有另外10名港人,因在港參與示威在內地被扣查,當時有看守人員以純正廣東話喝令他們舉起雙手,並指「你唔係響示威期間舉好多旗咩?」
內地《環球時報》當時曾「獨家報道」,鄭文傑因涉賣淫嫖娼罪被捕,更被拍下「被認罪」及讀出悔過書的片段。鄭文傑被BBC記者問到嫖妓指控是否屬實時,他表示,不想聚焦有否嫖妓的問題,因為會正中內地當局下懷,他只會清楚指出,「我冇做過令我珍惜同愛嘅人遺憾嘅事(I did nothing regrettable to those people I cherish and love)。」
他在《華爾街日報》的訪問亦指出,在扣查期間公安稱接獲線報,指他出席會議後,去按摩期間曾嫖妓,問他是否願意認罪,並表明如交由其他單位查問,他將會面臨更加嚴重指控,他形容當時根本沒有選擇。
即使已經獲釋,鄭文傑向《每日電訊報》指,即使已辭去領館工作,現時在港仍然被跟蹤,因擔心個人安全受威脅,他不願回家住,以防被內地國安捉走,只好不斷搬到不同地點,並盡量留在室內並拉上窗簾。即使他正嘗試努力令生活重回正軌,但他經歷今次事件,不知會否有僱主敢聘用,對前路亦感擔心,目前亦正尋求其他國家庇護。
英國外相藍韜文表示,對於鄭文傑於中國被有關當局扣查期間,遭受相當於酷刑的不當對待感到震驚。外交部已召見中國駐英大使,表達英方對於中方違反國際慣例,並以殘酷及羞辱手段對待鄭文傑表達憤慨。藍韜文又指,英方期望中國當局會徹查事件並負起責任,而英方會繼續為鄭文傑及其未婚妻提供協助,包括協助二人到英國。多間外媒曾就事件向中方查詢,惟未獲內地有關當局回覆。
鄭文傑今日在個人facebook專頁,以英文撰寫題為《For the Record: An Enemy of the State》的自白聲明,講述他8月於內地被扣查一事。他為聲明做簡單概要,強調他否認曾做過,會令他對身邊珍愛的人感遺憾的事;亦否認有關當局透過施以酷刑、恐嚇、威迫等非法手段,對他作出的一切肆意指控。
經歷過上次恐怖遭遇,鄭文傑表明對內地不透明的司法系統全無信心及信任,故不會尋求法律援助。今次公開事件是因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有助公眾知道中國內地司法制度的缺陷,同時譴責中共喉舌貼上「反中」標籤的「獵巫」行為。他表明,至今仍未走出事件的創傷,加上遭受報復的危機加劇,今後不會再就事件發表更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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緝凶記(上)
1992年,我仲係一個小鎮上嘅普通警察。
嗰日,報案室傳來一陣撕心裂肺嘅喊聲:「求吓你哋,幫我搵番小玉。」
警察阿偉安慰佢:「先生,你個囡尋晚無返屋企,你應該先聯絡親戚朋友,睇吓佢會唔會去咗同學屋企玩。」
「唔會㗎,小玉好乖。」玉爸死死抓住阿偉隻手,滿臉絕望。
阿偉勸咗好耐,玉爸先肯離開警局,返去問吓親友。
阿偉入番嚟,我隨口問:「做咩喊到咁慘啊?」
「小玉父母十年前離咗婚,佢阿爸一個人湊大小玉,好錫小玉㗎。」
阿偉嘆氣:「同埋小玉今年十六歲......」
「十六歲」呢個詞一出,所有警察你眼望我眼,無人敢出聲。
因為,喺呢一年裡面,呢個小鎮已經發生咗三單凶殺案。
被害者全部都係十六、七歲嘅少女,突然失蹤,過多一排,就喺垃圾站搵到屍體。
屍體上無精斑,應該無受過性侵犯,但下體遭受到嚴重破壞,有時係塞個酒樽,有時係捅咗幾刀。
心理學家話,凶手好可能係無性能力嘅男人,仇視女性,好大機率會繼續犯案。
呢個小鎮一向平靜,警局都係處理吓家庭糾紛、偷雞摸狗之類。
突然發生咁可怕嘅凶案,小鎮人心惶惶,家長都會接送個囡返學,女仔都唔敢自己出夜街。
呢一次,小玉會唔會係第四個受害者?
唉,我哋都希望,小玉只係貪玩,夜不歸宿,一陣就會出現啦。
但係事與願違,第二日,玉爸再次出現,佢已經問過晒所有親友,包括小玉嘅老師、朋友,無人見過小玉。
我哋列作失蹤案處理,玉爸印埋傳單,到處張貼,希望搵到小玉嘅蹤跡。
小玉一直都無出現,好多人都猜測,佢已經遇害,只係今次凶手將屍體收埋得更隱秘。
三個死者嘅親友嚟警局請願,要求早日將凶手緝拿歸案。
玉爸每日除咗派傳單,就係跪喺警局門口,求每一個經過嘅警察,快啲去搵小玉。
局長都下令,要我哋儘快破案。
我哋將全鎮有過性罪行記錄嘅人,Scan咗幾次,搵到最可疑嘅人:肥龍。
肥龍曾經多次因性罪行被捕,上年先坐完強姦案嘅監。
肥龍答:「我係衰咸濕,見到靚女就想痴埋去,但你哋睇到我記錄啦,我幾時試過殺人啫?」
我挑挑眉:「可能你因女人而坐監,放監後仇視女性呢,就將個酒樽塞落去個女仔度......」
「比著我,就腳踏實地咁強姦啦,點會搞埋啲無聊嘢?」肥龍強調。
「但你夜晚成日鬼鬼祟祟咁出門,唔知去咗邊,包括四個女仔失蹤嘅晚上。」呢個先係我哋懷疑肥龍嘅最大原因。
「我......」肥龍眼神閃縮。
我嚇多幾嚇,肥龍好尷尬咁講:「我去咗嫖妓,我知自己衰咸濕,唔想再坐監,決定畀錢買......」
我哋搵咗肥龍幫襯嘅性工作者,再三詢問,肥龍的確有不在場證據。
肥龍呢條線斷咗,下一個我哋捉嘅嫌疑犯,係拾荒者陳伯。
原因係,陳伯去咗一間賣二手嘢嘅舖頭,想賣一個空書包同一個銀包。
店主本來無乜興趣,但佢眼利,望住書包邊緣好似有血跡,聯想近期嘅凶案,就買咗落嚟,然後報警。
經家人辨認,書包同銀包,分別屬於第二同第三個女死者。
我哋去咗陳伯屋企,搜到兩個女死者嘅內衣褲。
「我成日去垃圾站,睇吓有咩嘢拎去賣,我見到條女屍,就執咗佢啲嘢去賣。」陳伯垂低頭。
我難以置信:「你發現屍體,第一時間唔係報警,係剝晒佢啲衫褲去賣?」
陳伯答:「職業病嘛,同埋個擺位幾明顯,就算我唔報警,第二日都會有人報警。」
我再問:「兩次都『咁啱』執到?」
「咁我晚晚都去垃圾站......」陳伯都覺得唔夠說服力,努力強調:「我無殺人。」
鑒證結果出咗,女死者同凶手爭持,指甲裡面留有少量凶手嘅血,血型同陳伯唔相符。
我聽講,外國有DNA技術,直情驗到血液係咪屬於某一個人;
但喺呢個小鎮,以依加嘅技術,只可以驗到血型,而且檢驗需時,成本都幾高。
可惜,我哋未有咁先進嘅技術。
連續兩次都捉錯人,大家嘅情緒有啲低落,
而且暫時無咩線索,我哋只可以多派便衣警察,加強巡邏。
然後又捉到一個人,張博士。
張博士學歷高,文質彬彬,小鎮嘅人都好尊重佢。
估唔到,張博士居然喺條街度,捂住一個女學生嘅嘴,嘗試拖走,當場被便衣警察拘捕。
張博士嘅血型同凶手相符。
而且,我哋翻查醫院記錄,發現張博士有性功能問題,當年因此同前妻離婚,一直單身,符合心理學家嘅猜測。
我將三個女死者嘅屍體相拎出嚟:「你仲有咩好講?」
張博士瞪大眼睛,仔細望住嗰啲恐怖嘅相,眼裡隱約有......羨慕同渴求。
正常人見到呢啲相,只會恐懼、噁心,最多係義憤填膺。
我已經肯定張博士係凶手,但佢好淡定:「聽落好有道理,但我唔認罪。」
「我哋嘅手足,當場捉到你。」我強調呢個事實。
「捉到我殺人?」張博士冷笑:「定係捉到我傷人?傷者傷勢有幾重?」
我一時語塞,個女學生只係被捂嘴,按傷勢而論,未必算得上刑事案。
但我哋身為警察,唔通為咗攞證據,就眼睜睜睇住佢殺咗人,我哋再捉佢?
張博士請咗個好勁嘅律師,好容易就解決咗捂嘴單嘢,始終無造成咩傷害。
至於殺人案,由於證據不足,我哋無辦法再拘留佢。
呢件事傳出去,全鎮嘅市民都十分鼓譟,大家都認為張博士就係凶手。
市民抱怨警方無用,受害者家屬仲去咗張博士門口掟生果。
無幾耐,張博士就移咗民,我覺得,佢係怕我哋會搵到更多證據,所以預先離開。
佢上機前,我去機場搵佢。
「點啊,又有證據指證我殺人?」張博士似笑非笑。
我無證據,我只係想講:「去到外國,唔好再害人。」
「我無殺人。」張博士望住我:「我聽到嗰幾單案之後,我覺得......好興奮,我都想試吓,
不過第一次試,就俾你哋捉到,可能我都唔適合做呢件事。」
我當然唔信佢,但我都無佢辦法。
望住張博士遠去嘅背影,我好無力,明知殺人凶手近在咫尺,我就係無能力將佢繩之於法。
張博士移民後,同類型嘅凶案無再發生。
事隔二十年,我已經無再做警察,亦搬咗去第個城市。
但午夜夢迴,我仍然耿耿於懷,會夢見死不瞑目嘅受害者,會夢見痛失愛女、呼天愴地嘅玉爸。
當年無破案,警局一直保留現場嘅證物,依加DNA技術咁普及,假如張博士無移民,警察就可以證明到佢係凶手。
或者,張博士就係料到有呢一日,所以先移民,正義,總係來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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