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議會工務處的工作報告質詢,我提出電纜線地下化的建議。
近期不管是從報載或是鄉親的反映,我們都有發現電纜線未下地的地方已發生或可能會發生的危害,我詢問處長對於纜線下地有無具體的期程規劃,處長回覆,目前苗栗縣針對電纜線的部分並沒有相關的管考亦無下地率相關的統計數據,纜線下地工程多是仰賴有大型的道路工程或是共同管溝施作時才會順帶討論電纜線下地的部分。我建議工務處,應該要比照人手孔蓋地下化,將下地作業的統計資料做好後研擬具體的計劃,向中央爭取經費做較大規模的改善。
2021 07 05 陳光軒 議員工務處工作報告質詢( 電纜地下化之必要)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IXI2QovAo4
#電纜線地下化
#工務處
#苗栗縣議員陳光軒質詢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8的網紅陳光軒,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
人手孔蓋地下化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議會議程是縣政府的工作報告,上午針對工務處的工作報告,我提出電纜線地下化的建議,近期不管是從報載或是鄉親的反映,我們都有發現電纜線未下地的地方已發生或可能會發生的危害,據處長的說明,目前苗栗縣針對電纜線的部分並沒有相關的管考亦無下地率相關的統計數據,纜線下地工程多是仰賴有大型的道路工程或是共同管溝施作時才會順帶討論電纜線下地的部分。我建議工務處,應該要比照人手孔蓋地下化,將下地作業的統計資料做好後研擬具體的計劃,向中央爭取經費做較大規模的改善。
水利處的部分,過去我一直在積極爭取南庄鄉立托兒所旁的鄰里公園的遊具改善案,是否可以不受都市計畫內或外的限制,因為適合做公園或原有的公園改善不一定都在都內,如果因此而受限,縣長政策所揭示「一鄉鎮一公園」的政策成效將大打折扣,所以建議不要這樣做限縮,處長回覆,我所爭取的公園目前縣府已經確定投入900萬元經費,連同康濟吊橋下一並做新的公園遊具建置。
2020-12-21《客家電視台》改善公園兒童遊具 苗議員籲爭取中央經費
http://www.hakkatv.org.tw/news/199981
下午的工作報告則是針對人事處提出「苗栗縣政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的內容作質詢,查本縣公務人員陞任的評分標準,發現考評內容中就語言的部分,僅「英語檢定」及「客語能力檢定」有列入加分的項目,其他本國的語言認證(閩南(河洛)語、原住民語)都沒有列入加分,這對其他族群的語言並沒有做到尊重多元族群,建議應列入其他本國語言能力認證,才能真正鼓勵我們的基層公務人員加強自己的母語能力,也符合我們苗栗縣多元族群的生活型態,人事處陳處長允諾將盡快來修正評分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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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共同管道系統開跑
一年半前,我在議會組成「苗栗縣管線共構專案小組」,邀請議會關心路平的議員同事以及各級工務單位、各管線單位前來研商苗栗縣的「共同管道」,希望藉由共同管道的推動,可以減少路面的開挖,進而有效的維持路面的平整,避免用路人因道路崎嶇而發生意外。當時也做成了幾個會議結論:
1. 營建署針對全國道路損壞及平坦度的評鑑苗栗縣是全國倒數第二,顯見道路養護問題嚴重,有管線共構的必要,未來縣府應朝管線共構作計畫為施政方針。
2. 苗栗縣工務處應盡快研擬制訂「苗栗縣共同管道自治條例」,並送到議會做審議。
3. 苗栗縣實施人手孔蓋地下化,縣府所承諾縣內人手孔蓋70%下地的目標應盡快協調管線單位達成。
4. 苗栗縣政府應對於不願參與管線共構的管線單位所提出的問題及疑慮進行檢討,以避免日後管線開挖造成的路平問題所增加的修繕經費。
5. 苗栗縣政府水利處應與工務處對於目前縣內汙水下水道建置,是否可以一並納入做管線共構計畫做整合。
最近看到縣政府終於開始實施「共同管道」,雖然來的有點晚,我認為路平問題要再努力的也還不少,但這個大方向是值得肯定的,希望縣政府能繼續支持、推動議員們好的建議!
2019.7.19光軒主持苗栗縣管線共構專案小組會議
https://www.facebook.com/268878329957449/posts/1237297833115489/?d=n
道路挖不停惹民怨 苗縣議員促管線共構 | 綜合 | 聯合影音
https://video.udn.com/news/1111371
人手孔蓋地下化 在 陳光軒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以往各管線單位申請挖掘時,依規定先進行「假封層」,也就是我們俗稱的「假修復」,並繳納路面修復費,後續由行政機關依路面狀況統一派工刨除修復,卻造成「蛇狀假封層」橫行,不但延宕路面修復速度,並導致許多交通事故,尤其對機車族危害最為嚴重,以頭份市的民族路為例,從我第一屆擔任議員起就從來沒有平坦過,常常被大家戲稱「天下第一爛路」、「馬路,果然試騎起來像是在騎馬的路」
台中市在2015年時就開始實施,面沿道路縱向挖掘應按損害範圍進行「車道刨封」;路面沿道路橫向挖掘則應依施工長度以3.5公尺寬度進行刨封,這樣將從原先「蛇狀假修復」改為「全車道修復」,希望即時恢復路面品質,確保行車安全。
2.管線單位違反自治條例罰鍰明年編36萬元,前一年度罰鍰決算是54萬元,很明顯遠遠超過我們的設想,管線單位遵守我們自治條例的狀況也很差,建請修正自治條例加重罰則,減少管線單位違規濫挖。
3.配合人手孔蓋地下化或人手孔蓋的「微創開孔工法」,即便有些孔蓋因一些必要的因素無法順利下地,但透過新的「微創開孔工法」則可以有效減少孔蓋升降造成的方形切割對路面平整帶來的影響。
4.依據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第二十條所示,挖掘道路施工前,申請人應依道路復舊需求蒐集現場資料,並邀集相關管線機構至現場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
另,第三十條管線機構應將所屬現有及計畫之管線埋設資料,依本府規定之年限及指定之座標系統、數值資料檔格式,提供或傳送本府建立公共管線資料庫。違者依第三十三條開罰(五、違反第二十條規定,未於施工前進行管線套繪確認管線位置、未停止挖掘並進行協調、未依期限修復路面或修復平整度未符合標準。)
以最近頭份市施作綠網建置工程、汙水下水道工程……等工程為例,縣府是否針對管線單位不同的測量問題是否有個別輔導,我們經常看到施工單位有探挖、試挖以釐清管線所在的方式再做施工,一方面浪費時間,二方面也增加了誤挖管線的風險。苗栗縣挖掘道路埋設管線自治條例訂於民國 92 年 12 月 15 日,至今已經17年了,為何我們的圖資建置的狀況並沒有想像中的完整,我想請教目前苗栗縣管線圖資有多少筆資料、目前有管線的地區建立圖資的補正率 ? 預計何時建置可達100% ?
為減少管線施工誤挖,高雄市今年新建置3D公共管線圖資系統,以3D資訊分析與施工前了解管線是否衝突,預計年底上線測試,究竟苗栗縣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有沒有具體的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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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收到眾多鄉親的反映民族路重新刨鋪後孔蓋不平整的問題,我和玟學議員很快的就到場勘查並要求水利處應該盡快找管線單位來討論「人手孔蓋下地」,以避免孔蓋長期遭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