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幫高雄市長韓國瑜撰寫傳記書《跟著月亮走》的媒體人黃光芹,遭到韓粉批評騙錢。黃光芹今( 24 )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這本書的 150 萬版稅都被韓國瑜之妻李佳芬拿走,且搶走海外版權,黃光芹已經請律師發存證信函。對此,李佳芬在晚間回應,是黃光芹主動要放棄版權。
撇開政治層面,
其實這個是一個有趣的法律問題呢!
1.其實這樣的合作案,
關係人有三個:出版社、作者、名人,
原則上著作權(人格權、財產權)是屬於作者的,
黃光芹寫書,他就是作者,有著作權。
2.當然有些合作案裡,
出版社跟作者簽的約是買斷,
就是出版社用多少錢(比如:50萬)買下你的著作權,
那出版社出版賺多少,都跟作者沒關係,
這樣的情況比較常發生在
剛出來沒什麼名氣的作家身上。
但黃光芹已經是資深媒體人,
寫的書又跟韓總有關係,
搭上選舉便車,大賣是可以預期的,
不賣斷、抽版稅,
賣一本書抽一定金額(比如50元),是最好的。
一般作者是不會放棄這樣的賺錢機會的!
3.那名人本人可以主張什麼權利?
通常是「授權金」,而不是「著作權」,
授權範圍主要是「肖像權」、「自己寫的文章」,
那書上可以寫「韓總唯一授權」,
增加書籍可信度,增加銷售量。
授權金可能是一筆,也可以賣一本書抽10元這樣,
金額多寡也是看人,
也有名人不缺錢,很高興有人幫他寫傳記,
樂意配合接受訪問,提供照片跟文章,不收錢的。
4.名人傳記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本人授權,
只要我收集韓總過去經歷、公開發言跟行程,
不使用照片(可能侵害他人著作權或本人肖像權),
不引用韓總自己寫的文章內容,
其實還是可以閃過去,
像之前林書豪正夯時,也是有人出他的傳記,
林書豪還跨海表示抗議,
出版社回應是我出書不需要本人同意⋯⋯
5.經過本人授權的傳記,
通常會由本人審閱過才出版,
這樣的作法往往會有一個問題,
就是本人通常會希望作者講好的不談壞的,
作者為了迎合本人,寫出來的東西可能不會太尖銳,
這也是「授權傳記」的一個缺點⋯⋯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漫漫話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台灣漫畫創作者除了創作外,還得知道版權的界線在哪裡!!藉由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羅承宗所長的專業,帶大家了解現行漫畫創作最常誤觸的版權界線,以及各種圖像的使用範圍與年限,不要讓自己陷入侵權的泥沼中。 簽訂合約時要注意那些事項,清楚知道自己的權利在哪裡, 認識版權概念就是保護自己創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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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朋友
文:薯伯伯
最遙遠的世界,是大家說出相同的詞,卻有千差萬別的意思。有次跟一名香港朋友,同到四川餐館吃飯,朋友想要一點麻油,跟老闆說:「有沒有麻油呢?」老闆略覺詫異,還反問一句:「你能吃麻油嗎?」端上來時,口感微辛且麻,完全沒有任何芝蔴氣味。一問之下,才搞清楚,原來對於芝蔴油,香港人稱之為麻油,四川人稱之為香油,但香港人所說的香油,大多是指供養寺廟的香燭費用。至於四川人口中的「麻油」,指的其實是花椒油。
記得以前學習中國政府認定的漢語通用語時,來自北方的老師說,香港說的牛油,應該稱為「黃油」。後來與吃蛋奶素的朋友去吃四川火鍋,麻辣紅湯分了牛油及清油兩種。我以為可以選擇「牛油」的那種,心想牛油應該就是黃油,對吃蛋奶素的人來說,大概沒甚麼問題。沒想到店員卻說,如果吃素,只能選清油。為甚麼呢?原來四川人說的「牛油」,是指牛的脂肪,也就是牛肉脂肪組織的食用脂肪,取用時通常要先把牛宰殺,所以用大多意義的素食定義,都不能算是素食。
在語言學裡有所謂的「假朋友」(法文是 faux amis),指的是跨語言的同形異義詞,就是在兩種語言(或文化環境)有著相似或相同的字詞,意義卻完全不同,就是假朋友。我在學習日文之時,收到日本好友寄來電郵,提到「心配」(shin-pai)二字,我當時按字面去想像涵意,覺得好像是「掛念」的意思。及後跟日本朋友面對面聊天,就用上這個字。我說了句:「家族を心配してる。」我想表達的意思是掛念家人,怎料原來「心配」是指擔心,這句說話便成了「擔心家人」。日本朋友聽罷,大概以為出了甚麼事,表情略帶驚訝,A 了一聲問為何。不過日本人的表情本來就多姿多彩,我一時也沒察覺當中的誤會,還繼續說了句:「香港の食べ物もけっこう心配してるね。」我以為這句話是「我也有點掛念香港的食物」,怎料卻說成「我也有點擔心香港的食物。日本朋友當時更是 A A 聲不斷,我還心想這個日本人是不是被我的日文震驚了,何以如此大反應?後來才知出了笑話,不過我是過了數個月後才發現「心配」的真正含意,看到解釋時,自己也忍不住 A 了一聲。
最近聽到才女鄒頌華(《Lonely Planet》的編輯)提及,在日語裡,如果把「心中」唸成 しんちゅう(shin-chuu),意思跟中文差不多,就是心之中的意思。但若然唸作 しんじゅう(shin-jyuu),意思居然是相愛的人殉情,或是親密之人一起去死。例句:「夫婦心中」(fuu-fu shin-jyuu)是夫妻雙雙殉情,「一家心中」(ikka shin-jyuu)原來是全家自殺。如果不小心理解錯誤,雖不至於冚家鏟,但肯定就引起大笑話或大尷尬。
類似的「假朋友」,在國家、社會及個人層面的價值目標、取向及準則,也時有出現。科學家及算命師說出同一句話:「世界遵從一定的法則。」其中的「法則」,大概還是有本質上的差別。
說到禁煙,有人說:「我有確保自己在公眾場合不受二手煙影響的自由。」反對禁煙的人卻說:「我也有保護自己在公眾場合吸煙的自由啊。」兩人所說的「自由」,肯定就不是相同意義及層面的自由。
說到保粵,有人說:「我有傳承粵語的自由。」壓粵一方則說:「但我也有要你說普通話的自由。」兩句話中的自由,雖然都有十一筆,但所含的權力份量就是差天共地。
當然還有所謂的平等、法治、民主、文明、人格權、財產權、選舉權等,又何嘗不是活於平行世界,披著隔岸風塵,遙望身形,似層相識的假朋友?
———
照片:在西藏拉薩八廓街拍攝,紅色的政府標語,是為推廣「全國法制宣傳日」。攝於 2013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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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權財產權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著作權歸誰?設計者、出資者,都幾?】
不管是製作動畫還是設計圖文,接案的設計師時常面臨像送養子女一樣的問題:到底孩子要叫誰爸媽?設計好的作品,著作權是設計者所有,還是歸出錢的人?
🎸著作權有兩種:人格權與財產權
人們常講「著作權」,好像他是個萬用牌。
但就像念能力有分強化系、變化系一樣,著作權也有兩種特質:「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人格權::】
最主要的功能是
「公開發表權」(我來決定什麼時候公開作品)
「姓名表示權」(我來決定要不要在作品上具名)
與「禁止不當修改權」(我的作品不允許別人扭曲內容、原意)。
【::著作財產權::】
則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重製」、「公開傳輸」、「改作」等權利。包含影印、製成產品、上傳網路…這些重要的獲利行為,是屬於著作財產權的行使,因此財產權歸誰,就會是個重要的問題。
🎸在接案的情形,原則上人格權、財產權都是設計者的。
接案的關係就是一個人出資期望取得成果,一個人受聘完成提供作品。依著作權法第12條,原則上人格權與財產權都是歸受聘者,也就是設計者享有,委託、出資者只有「利用權」,不能擅自把作品轉賣、授權給其他人。
但這點可以透過契約改變。若契約載明由出資者享有著作財產權,這時候出資者想要利用你的作品去製造產品、上傳,就不是創作者能說了算。但創作者仍然可以主張公開發表、姓名表示或禁止不當修改權,要求在作品、版權頁面上展示自己才是創作者,或是要求作品忠於原味。
🎸法條只是基本,重點在於契約
就算是創作者同時享有人格權與財產權的情況,出資者仍然有「利用權」,畢竟人家都花了錢,但問題在於,怎樣的利用是合理的?法條可沒寫清楚。
你可以用言語據理力爭、上法院打訴訟來證明對方不合理,你也可以在事前就透過契約寫清楚合理使用的方式。例如,對方在哪些業務範圍內可以使用、對方能不能轉授權、使用的地區、期限、次數等,這就端視你設計的作品與你的談判手段而定。
而在約定由出資者享有著作財產權的情況,由於真正有價值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最終會跑到對方手上,要怎麼從契約的其他地方下手來保障自己,就更顯得重要,例如報酬的支付方式、期限、違反條款的違約金等。
著作權的法律並不容易,但基本功也不難,先了解自己有什麼權利,才好在締約的過程中做出最有利的選擇。
人格權財產權 在 漫漫話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在台灣漫畫創作者除了創作外,還得知道版權的界線在哪裡!!藉由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羅承宗所長的專業,帶大家了解現行漫畫創作最常誤觸的版權界線,以及各種圖像的使用範圍與年限,不要讓自己陷入侵權的泥沼中。
簽訂合約時要注意那些事項,清楚知道自己的權利在哪裡,
認識版權概念就是保護自己創作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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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承宗 所長
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
學術經歷
日本岡山大學外國人客員研究員
日本北海道大學外國人客員研究員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崇右技術學院 財經法律系系主任
淡江大學 公共政策學系(所)兼任助理教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契約講師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兼任講師
人格權財產權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抄襲 #著作權 #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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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00 事件的經過
02:59 法律上的「抄襲」是什麼?
04:06 法律如何判定是否「抄襲」?
05:55 介於「抄襲」與「未抄襲」之間的模糊地帶
07:46 我們的觀點
【 製作團隊 】
|企劃:土龍/志祺
|腳本:土龍/志祺
|編輯:轟天雷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lofi-house抄襲pinterest(被抄襲的原作者回應):
https://bit.ly/3b2yWsp
→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有哪些種類?:https://bit.ly/2zewCkJ
→ 著作權法:https://bit.ly/3b9VkA1
→ 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20:https://bit.ly/2ytro4N
→ 「抄襲」他人著作如何認定?:https://bit.ly/3b7lhjI
→ Lo-Fi House 道歉聲明(4/30):https://bit.ly/2L3Q8mK
【 延伸閱讀 】
→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前後外國人著作保護之參考說明: https://bit.ly/2L1nBhN
→著作的合理使用:https://bit.ly/2W2BKS5
→法律概念─「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https://bit.ly/2SyTPoI
→Lo-Fi House 聲明(5/5 ):https://bit.ly/3fkLy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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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製作團隊 】
|企劃:熱血a志祺
|腳本:帥氣a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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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 GG 惹】谷阿莫捅到馬蜂窩 愛爾達小編「FIFA準備去函」:https://bit.ly/2IwxujH
→ 台灣創用CC計畫:https://bit.ly/2twT1Er
→ 著作的合理使用:https://bit.ly/2IzVB0T
→ 「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https://bit.ly/2KqQ4vC
→ 大學校園著作權案例:https://bit.ly/2N5mUE0
→ 模仿、致敬還是抄襲?(林林囧囧):https://bit.ly/2Kk8t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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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術上怎麼分辨:https://bit.ly/2lGPU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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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還是純屬抄襲?https://bit.ly/2yQ6jkv
→ 「跟風、抄襲、改編、致敬」有何區別? 用一盤炒飯說給你聽:https://bit.ly/2lHpUKm
→ 圖文不符懶人包:https://bit.ly/2tK8Cz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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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權財產權 在 著作人格權與財產權湯舒涵律師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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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權財產權 在 [心得] 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 精華區WO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看一些攝影比賽的簡章
看到有關"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格權"的規定事項
有一些心得想分享...
著作權 分為 著作財產權 以及 著作人格權
財產權的部份 可以讓與
人格權 則不能放棄 也不能讓與
若有任何合約裡寫 "...甲方必須將著作人格權放棄"、
或 "...甲方讓與其著作人格權予乙方" 這樣的詞句 將與法律牴觸 無效
要特別注意
有些公司會寫成"...甲方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這樣就不好了
因為著作人格權雖不能放棄或讓與 但是 是可以"約定不行使"的
要特別注意!!
("著作人格權"包含哪些?
在你的著作物(攝影作品)之原件(底片或檔案)與重製物(複製底片或洗出來的照片)
公開發表時 有表示其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
對著作的衍生物 亦有此權利
並且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
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名譽之權利。
而所謂"不行使著作人格權"的意思就是 他拿了你的照片 可以標上他的名字
說是他拍的 而你只能在角落啞巴吃黃蓮)
另外 有一點
請一定要仔細看攝影比賽之"未入選"或"未得獎"之作品的處理辦法!
近來很流行以攝影比賽之名 實行"便宜買入好照片"之實 這樣子的惡劣行為
可能會在合約以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皆歸於主辦單位"的型式出現
(甚至可能加上"參賽者不得行使著作人格權")
==>這樣不就變成所有得獎的未得獎的作品都要無償給牠用!
如果有這樣的情況
請大家發起抵制!!!
揭發他!!!
其他領域的藝術工作者、比賽參賽者 也請留心您自身的權益 合約別看都不看就簽了!
白白送人自己的好作品!
以上心得與諸位分享。 如有錯誤 請大力鞭~~
參考資料:
[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著作權法 全文
https://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law/copyright_law_92.asp
[2] 相關案例釋疑 著作人格權之專屬性
https://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11&act=read&id=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97.199
※ anyen:轉錄至看板 HOT_Game 03/09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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