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同時也有2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6月18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nomWLWYGheE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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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警方已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聯董事提交基金來源、捐款人資料等資料。
https://hk.epochtimes.com/news/2021-09-01/8055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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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父親的掌控 🇺🇸
「解救布蘭妮...剩下最後一哩路?」纏訟許久的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監管案,在近日出現重大轉折。8月12日,根據洛杉磯法庭文件資料,布蘭妮的監管人、也是她的父親傑米·斯皮爾斯(Jamie Spears)雖然不太情願,但已同意將會在「適當的時候」辭去他擔任女兒監管人的工作,這也就意味著未來他將沒辦法監管、支配布蘭妮的財產。
目前,布蘭妮的兩位監管人──一位是她的父親、一位是由法官指定的財富管理公司Bessemer Trust company──雙方都因為前陣子布蘭妮在聽證會上的爆發性證詞,已宣佈辭職或將要辭職。
未來布蘭妮的監管人是誰還尚未確定,必須交由法院判定。對布蘭妮來說,最糟的狀況是法院評估後依然指派新任人選、或者交由她的醫療團隊接手;而最好的狀況,則有可能是法院經過評估後,認為布蘭妮的身心狀況已不需要他人監管,則可直接終止監管程序。
布蘭妮與其委任的好萊塢王牌律師羅森加特(Mathew Rosegart)的最終目標,也是希望能夠將整個監管案在此畫上句點,讓她重新拿回自由。本次父親傑米的辭職宣言,正是解救布蘭妮的一個重大里程碑,未來是否有機會成為僅剩的最後一哩路,就看接下來的法院裁定。
從2008年開始,布蘭妮因為身心崩潰,遭到父親在加州法院判定聲請監管程序之後,已經過了13年。在此期間,布蘭妮曾多次控訴父親與他聘用的醫療團隊「濫用監管」,包括違反她意願迫使她巡演工作、強制在她體內安裝避孕器、要求她接受精神治療、並剝奪她支配任何財務的權利等等。
雖然布蘭妮的父親傑米在2019年,就已經辭去個人保護人的職務,將監管任務交給她的醫療團隊,但在那之後,傑米仍繼續負責管理她的財務。不過,儘管願意退讓,但在傑米的這份法庭文件中,他依然不斷強調了這份「辭職可能宣言」辭得並不大情願。甚至認為自己現在的情況「已成了大眾攻擊的目標」、迫不得已才必須過渡給新的監管人。
他的律師提到:「事實上,並沒有足夠的實際理由來說服斯皮爾斯先生應該暫停身為遺產管理人的職務(中略)斯皮爾斯先生變成了(大眾)無理攻擊的目標,他不認為此刻繼續擔任保護人,符合她的最佳利益。 因此,即使他必須對這份不合理的請願書提出異議,但斯皮爾斯先生依然打算與法院和他女兒的新律師合作,為了轉讓給新的保護人做好準備。」
「眼下看來,將責任過渡給新的保護人,是最符合斯皮爾斯女士的最佳利益的決定。不管未來他的正式頭銜是什麼,他永遠是她的父親、也將永遠無條件地愛她。」
在上星期,在洛杉磯法院外就聚集了大量的粉絲和支持者關注相關法庭消息。今日的文件發布後,不只布蘭妮本人十分高興,在自己的instagram上發表影片,表示自己將要脫離父親掌控,「得到自由了」;更有許多長年以來支持「解救布蘭妮」的粉絲們十分感動,紛紛留言恭喜她。
在上個月,布蘭妮終於能夠親自委任自己的律師,她聘用了好萊塢的王牌律師羅森加特,羅森加特對此也樂觀表示,12日的這份法庭文件象徵著「布蘭妮的重大勝利,也是走向正義的又一步」,他也同時敦促傑米應該立即辭職。另外,針對過去13年來,布蘭妮遭父親監管期間受到的種種不公平待遇,羅森加特也補充:
「我們期待法院未來能夠積極調查斯皮爾斯先生、和其他人在過去13年中對她所做的行為,以及他從布蘭妮身上獲利的數百萬美元,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很快看到他對這些事情的證詞解釋。」
photo credit:(1)路透社/7月底洛杉磯法庭外的聲援者;(2)美聯社/7月14日華盛頓特區林肯紀念堂的布蘭妮聲援者。(3)美聯社/2004布蘭妮的演唱會;(4)法新社/聲援者與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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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美俄峰會,拜登與普京同意恢復互派大使、啟動雙邊戰略穩定對話,為處於歷史低點的美俄關係暫時「止血」,避免進一步惡化,卻談不上帶來重大轉機。中國崛起動搖美國世界一哥地位,拜登訪歐,除了拉攏盟友制華,更欲離間中俄,惟未見普京賣帳。中美爭雄時代,列強各有盤算,對普京而言,壯大後的中國,長遠會否成為地緣政治重大威脅,乃是未知之數,然而美國和北約這些年一直咄咄逼人、意欲握住俄國咽喉,卻是昭昭明甚。後冷戰時代歷史已清楚說明,美俄矛盾是結構性的,華府無視俄羅斯國家安全紅線,得寸進尺,中俄友好某程度是華府逼出來的。
蘋果頭條
港府繼去年8月10日以「港版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多名高層,並大舉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後,相隔近1年的6月17日,再度以類同罪名拘捕集團5名高層,同時動員比上次更重的警力,企圖再次製造白色恐怖,在7.1前夕將《蘋果》噤聲。去年8.10警察大舉搜《蘋果》後,我們曾帶讀者直擊一份報紙的誕生——由編輯埋版、付印,出車,送到旺角報販手上——報館每日的正常運作程序。沒有人知道,印刷機明快鏗鏘的旋律,往後能否依時響起,但《蘋果》員工仍然無畏無懼,如常出版
東方正論
不要問喪鐘由誰敲響,喪鐘由自己親手敲響。一直以反中亂港、勾結外力奪權變天為職志的壹傳媒及旗下《蘋果日報》,昨日再受致命重擊。警方國安處清晨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5名壹傳媒董事及高層,並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保安局更凍結《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資產。人又無,錢又無,毒果「收檔」,寫在牆上!
星島社論
警方繼去年八月搜查壹傳媒大樓及拘捕黎智英三父子及壹傳媒高層共八人後,警方國家安全處發現《蘋果日報》前年至今刊載三十多篇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的文章,昨晨出動五百警力,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拘捕五名高層人員,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並首度向法庭申請可檢取新聞材料的手令,進入《蘋果》大樓展開大搜查,又凍結其公司帳戶共一千八百萬元財產。消息稱,警方最快今午落案檢控部分被捕人士,明早提訊。
經濟社評
本港就業市場由谷底反彈,最新失業率連跌3個月,因疫情回落,港府近月放寬控疫措施,飽受重挫餐飲零售業稍作喘息,令就業情況繼續從低點回升。隨着總值360億元的消費券計劃下月開始登記,市民的消費信心、商企的招聘意慾應將維持較好勢頭,但惟有重新通關,經濟、就業始有望真正復常,背後仰賴更多人當即接種疫苗,令社會盡速築起免疫屏障。據統計處公布,3至5月失業率為6%,跌至1年來低位,亦勝過市場預測的6.2%,當中以餐飲服務業的0.8個百分點跌幅最為顯著,反映政府4月底開通疫苗氣泡,放寬食肆、酒吧等的營運限制,穩住了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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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前年施政報告提出,加強政府主導用地規劃,包括運用《收回土地條例》配合發展,直至本周終有下文,發展局檢視10組私人土地,決定收回其中3組地塊,興建資助房屋。今次收回的地皮,鄰近區內繁華地段,延宕多年仍未發展,政府早就應該收回善用,當局現在終有行動,總比紙上談兵、原地踏步好,只是步伐未免太慢。3組地塊合計才得1.2公頃,提供區區1600個單位,杯水車薪,小修小補,未免予人「做少少當交差」的觀感。明年特首選舉,土地房屋勢成焦點議題,不同人士各抒己見,定必愈來愈多。
蘋果頭條
保安局晚上7時許發佈新聞稿,宣佈凍結正被起訴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所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股份代號︰282)股份,以及黎智英所擁有的3間私人公司於本地銀行賬戶內的財產。黎智英現時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新聞稿列出保安局局長今日(14日)根據《港區國安法》附表3,藉書面通知向相關人士及機構作出指示,不得直接或間接處理某些有合理理由懷疑是與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的財產。
東方正論
時辰一到,一切都報!踏入初夏,台灣《蘋果日報》即傳來執笠消息,而且震撼彈不止一枚,本港保安局旋即宣告運用國安法凍結黎智英香港的壹傳媒股份及其他資產,為其「傳媒王國」土崩瓦解打響致命第一槍。台蘋走上末路,漢奸黎人在獄中錢又無,多行不義的香港《蘋果日報》距離必自斃還會遠嗎?古時候的死刑犯都是在秋天處決,暑假過後,好戲勢必上演。壹傳媒黎智英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昨日宣布本月17日出刊最後一次報紙後,將在18日起停刊。
星島社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等「十一宗罪」、當中兩罪早前被判囚十四個月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首度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黎持有的壹傳媒集團逾七成股份,合共市值約三億五千萬元,又凍結他旗下三家公司和個人銀行帳戶。根據條例,原訟法庭可在律政司司長的申請下,命令將罪行相關財產充公。對於黎智英或將「一鋪清袋」,外界猜測壹傳媒及旗下《蘋果日報》可能倒閉,但該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事件與集團戶口完全無關,集團及《蘋果日報》的運作及資金財務不受影響。
經濟社評
新加坡及台灣疫情火速升溫,港星旅遊氣泡勢再延遲開通,台灣來港者亦將強制酒店隔離14天。縱然同有高危變種病毒肆虐,星台因應抗疫經驗、客觀環境,鬆緊緩急有別,可堪港府汲取經驗,各取所長,互助互勉。本港外防輸入壓力依然龐大,疫苗施打數字卻持續下滑,擴大外展接種之外,仍要更多推廣新猷。星台感染持續惡化,新加坡昨錄24宗社區確診,台灣更在英國變種毒株陰霾下,創出29宗本土病例新高。港星政府確認,本月下旬「很有可能」沒法達到重啟旅遊氣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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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美國召開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峰會,總統拜登帶頭宣布提高減少碳排放目標,各國領袖也當仁不讓,紛紛作出積極承諾,這對人類社會來說,令人看到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曙光,喜事一樁。美國和很多其他國家也表明,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全球合作,惟出現一些「雜音」,諸如美國國家情報總監海恩斯說,氣候議題是外交關係的核心,應該將國家安全因素納入一併考慮。若然美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將中國列為外交對壘的對象,則是憾事一樁,不過也不會影響中國按本身的條件完成自行制定的目標。
蘋果頭條
鄭中基今晚在中環海濱活動空間舉行自駕演唱會「WEE are Ronald Cheng Drive in Ultra 鄭中基自駕演唱會2021」。由於今次是香港首個自駕演唱會,故就算一車四人、售價$6,000車輛套票亦於開賣時以「光速」售罄。車輛觀眾位在會場最前排位置,其後方是觀眾座位,大會表示頭場有116架車入場。現場所見,頭排車位有多款名車,包括有多架價值約460萬的法拉利458 Spider、價值約390萬的法拉利430 Scuderia,亦有俗稱「大牛」、車價約670萬的林寶堅尼Aventador,同時更有一架超過600萬、全球限量500部的麥拿侖675LT Spider。
東方正論
治亂世,用重典。持續逾年的反修例黑色暴亂,絕對是香港由亂入大亂的分水嶺,法庭理應對涉案暴徒嚴懲不貸,無奈事與願違,別說重罰,放生更不在少數。在這樣的背景下,法庭昨日對涉及管有近一公斤炸藥的香港民族陣綫成員重判入獄12年,便可謂極少數刑責相稱、大快人心的裁決。現年29歲的盧溢燊,涉在荃灣德士古道一個工廈單位管有近一公斤炸藥TATP,被告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
星島社論
警方前年在荃灣某工廈搜查「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租用單位,發現近一公斤的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盧溢燊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法官陳慶偉昨午在高等法院指,從其住處及手機搜證所得可見,盧溢燊準備及保存高爆炸性物品,意圖顛覆香港政府及宣揚港獨,亦認為被告屬主腦人物,屬最嚴重同類型案件,罪行邪惡,潛在危險比九七年「賊王」葉繼歡案更大,刑責甚或比管有兩公斤TNT炸藥以求財的葉繼歡更重,判刑須極具阻嚇力,終重囚被告十二年,為二○一九年六月爆發反修例運動以來最高刑罰。
經濟社評
一連兩天的氣候領袖峰會昨繼續召開,發達國家提出更進取減碳排放目標,固然是好消息,但更須承擔大國責任,提供資金和技術予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暖化。惟再生能源牽涉到技術革命,而美國在這方面又落後中國,假如美國仍將美中角力放在首位,恐重蹈中美科技戰覆轍,令氣候危機有加劇之嫌,釀成全人類災難。美國總統拜登前天在峰會開幕時指:「科學家告訴我們,這是決定性的十年──是我們必須作出決定才能避免氣候危機最糟糕後果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