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繳納確有困難時「可以這麼做」👫👫
#財政部 #高雄 #國稅局 表示:#遺產稅 納稅義務人收到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前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如繳納稅款確有困難,得於繳納期限內,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繳納遺產稅;惟申請移轉之金額,不得大於該筆稅款之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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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表示,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收到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前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如繳納稅款確有困難,得於繳納期限內,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的存款繳納遺產稅。不過,申請移轉金額不得大於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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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提醒您...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限繳日期為101年2月6日至2月15日止,納稅義務人可至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亦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亦可至便利超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