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來關心】委託書之徵求及統計驗證
作者:陳威達律師
相較於美國,我國資本市場因股權結構較為分散,於每年六月間召開股東常會,或有重大議案需經股東會決議之股東臨時會,經常需仰賴徵求委託書,以俾達到股東會召開之門檻,此亦伴隨諸多委託書徵求之爭議。
所謂委託書徵求,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下稱「委託書規則」)之規定,係指以公告、廣告、牌示、廣播、電傳視訊、信函、電話、發表會、說明會、拜訪、詢問等方式取得委託書藉以出席股東會之行為。而於實務運作上,股東會召開前,股東得於徵求場所將委託書交付予代為處理徵求事務之單位,並由該單位將委託書交付予徵求人後,徵求人再行將委託書及相關明細,提交給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並由其開立出席簽到卡交付予徵求人。
然徵求所得之委託書內容是否合格,攸關股東會出席數與表決權數之計算,此亦為徵求人與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間,經常發生認知差距之處。依照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頒布之股務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委託書如有委託書非公司印製、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未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等情形,將認定為不合格件。
委託書徵求每每於實務上紛擾不斷,實屬公司治理不容忽視之環節,因此,集保結算所每年亦將查核股東會委託書時所發生之疑義,陳報予主管機關,以作為制定相關管理機制之參考,期待強化我國之委託書管理。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代為 提 告 委託書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議事規則公告說明】
台灣民眾黨黨員大會
活動時間:2020年8月2日 13:00開放入場
活動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8月2日,本黨將召開黨員大會,懇請各位黨員出席活動,並希望黨員詳讀以下議事說明 :
一、不具黨員身分之家屬規劃
為確保活動及議事進行順利,本次大會現場僅開放黨員進入會場。不具黨員身分之家屬,可在場館內的「蛋白區」休憩。12歲以下孩童需由父母陪同。
二、黨員大會之防疫措施。
為確保議事順利進行,本黨採取下列防疫措施:
1. 活動前一天(8/1)場館內座位全面消毒。
2. 進場皆採實名制。
3. 報到處實行量體溫、消毒等作業,場館內也備有酒精。
4. 場館內未能保持社交距離時,所有人員戴上口罩。
5. 呼籲黨員或與會者,若有出國旅遊史及身體不舒服者,以委託書代理方式出席。
6.記得攜帶足以辨識身分之證件。
三、黨員出席及表決
1. 本次大會無法出席之黨員,可委託其他黨員代為出席並針對章程修訂案行使投票表決之權利,出席黨員以受託代理1名未出席黨員為原則。
2. 本次大會採行之表決方式,以舉手為之。出席黨員報到後每人發配手環一只,受託代理者另發一張票卡。每位出席黨員最多可取得一環一卡,並於計票時高舉出示。
3. 關於黨員提案,須以書面為之,黨部將全數收件。方式得以信函、傳真、e-mail寄交黨部,或於黨員大會現場投入提案箱,黨部統一收件彙整後,提送中央委員會研議處置,並於大會時提出討論或報告處理方式。其餘依議事規則辦理。
4. 關於黨員建言,出席黨員可於報到處登記發言,並由大會主席團抽籤取出30名,於黨員建言時段上台發言。
5. 本次大會議事規則,請參閱:https://reurl.cc/V6KbZZ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歡迎聯繫本黨洽詢,並誠摯邀請各位黨員的出席,您的聲音就是我們前進的力量,請讓我們一起努力,共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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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 提 告 委託書 在 圍爸喵爸的親子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感受到的就是對我們同志/單親/收養家庭法律處境不了解,所帶來的困擾】
因為肉肉是同志伴侶收養的子女,目前法律上只能是單親,也就是圍爸跟肉肉有親子關係,喵爸沒有親子關係,只有姻親關係
所以,為了補上「當圍爸不在肉肉身邊時,這段時間,但需肉肉有照顧、看醫生、教育等等問題的時候,就會需要喵爸協助」,因此,在收養肉肉入戶口的時候,我也幫肉肉辦了「委託監護」,也就是「在圍爸無法行使監護的時候,喵爸可以行使暫時的監護權」
------法律小學堂------
民法第1092 條規定略以:「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 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若因種種因素事實上無法行使監護之職責,可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代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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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許多同志家庭面對法律親權不足時,使用的暫時性的 措拖
但這也造成一些困擾,例如:
A媽在2019年秋天幫孩子去銀行開戶時,銀行一直堅持要A媽提出「第二監護人」同意,但就是單親呀,哪裡有「第二監護人」?也因為看到戶籍上有委託監護,所以一直要去確認A媽的配偶和孩子是什麼關係,啊就是沒關係啊!
銀行承辦人回去問法務,最後A媽花了兩個小時,才順利幫孩子開到戶
另一個,B媽去郵局開戶,也跑了三趟,才順利開戶。最後也是郵局總局說沒問題,才結束這場戰爭。
我自己的經驗是今年(2020年)1月,幫忙肉肉開戶
甲銀行,也是看到喵爸的委託監護,就整個大亂,一會兒說要喵爸也親自來,或是沒來要寫委託書,過一會兒問了確認又說不用;過一會兒,主管又說喵爸要同意,後來也是問了銀行法務後,說不用。也是弄了我一個小時。
乙銀行,反而很順利,完全沒被問什麼奇怪的問題,快速拿到肉肉的存摺。
好,終於可以來講今天發生的事了
因為肉肉托嬰中心只上到七月份,所以想到8月可以再去請領未滿2歲的育兒補助2500元
因為是第二次申請,所以先把資料準備好,就直接去區公所辦理。里幹事收下後,想說就順利地離開了。
過了一小時後,里幹事打電話給我,說區公所社會課的承辦人,看到喵爸有被我委託監護,所以他也要同意簽名蓋章,才讓我申請補助,所以要我去補件。
什麼?!我簡單跟里幹事說明我們是單親之後,里幹事很為難,所以我想就不要對里幹事生氣。但掛完電話,我氣到摔東西。
明明就為了孩子好,才辦了委託監護。但委託的概念,本來就是「我不能行使監護權」的時候,才是委託給喵爸呀!
所以,回到家之後,我就打電話給「社會局」育兒補助的承辦人,確認我是「單親」是不是只要我一個人的資料即可。她說是,也會再幫我聯繫區公所溝通。
過了20分鐘,承辦人說:
還沒有聯繫到區公所,但她從戶籍詳細記事上,和同事討論後,看到喵爸是有接受委託監護,所以基於「共同監護」 的概念,需要有喵爸的同意,才能申請。
我就對她生氣了,先是
1. 法律上,他們只是姻親關係。
2. 法律上,從來沒有給我們共同監護。
3.我本人都到現場辦理了,為什麼我還要我委託的對象要同意?
她回覆我,是不是因為孩子是被收養的,所以才要辦委託監護,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並強調自己不是負責收養業務的,也搞不清楚。
我整個更火大了,直接告訴她我感受到「歧視」,這是對同志家庭、單親家庭的歧視,現在我更感覺到這也是對收養家庭的歧視。就是因為是法律上的單親,所以才要保護孩子,委託給伴侶「在我不在的時候的監護權」。根本跟收養家庭無關。
她強調那是「你的見解」,我請她直接跟法務局討論。
我最後強調,同志家庭越來越多,大家會想保護自己的孩子辦委託監護,如果我委託監護給很多人,那是不是以後簽政府文件,都要所有被委託人全部都來到現場? 希望她弄清楚之後,能發文給所有區公所,不要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這是目前的狀況。
希望接下來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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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度在想,喵剛才也陪我去現場申請了,如果她臨時現場就要喵簽字,我想我也會同意,彷彿,好像,法律上肉肉有兩個爸爸了呢。
但想想,明明就沒有,她們不是把喵當爸爸,這純粹只是對法律單親、同志家庭、收養家庭的歧視而已。別作夢了 。
申請委託監護,是要帶來對家長照顧的方便, 而不是帶來麻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