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改選
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選出第四屆正副理事長,理事長為內埔農工傅志群、副理事長為新南國小楊清源、中正國中林蕙蓉、 常務理事鹽埔國中蘇啟瑞、信義國小洪毓儀、理事內埔農工陳志偉、內埔農工李英傑、內埔國小羅淑珍、屏北高中陳威廷、候補理事大同高中余燕齡,監事會召集人為鹽埔國中胡美昭,監事余坤朋、中正國中翁瑞霙,候補監事白造禾,新任秘書長為高泰國中李木生。
理事長傅志群目前也是國際拳擊總會三星級教練,並曾榮獲102、107年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運動教練獎、109年全國社會優秀青年、109年教育大愛菁師獎、109年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傑出校友獎,培育出2016年里約奧運國手賴主恩,、2020年洛桑冬青奧雪橇雪車國手楊仕勛和楊柏威,及104年總統教育獎潘宏銘等好手,為國家培育無數體育人才。
傅志群表示,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於100年5月成立至今,歷經胡朝琴創會理事長、林蕙蓉理事長的努力經營,積極為基層教師發聲,歷年來爭取降低國小教師兼職行政組長授課時數、爭取降低國中社會領域教師、國中兼行政職務教師降低授課時數、爭取屏東縣教師公開授課與考績脫鉤、爭取屏東縣所屬各級學校教師進修研習時數包含法定研習、爭取國中小冷氣列為基本設施,並極力要求屏東縣政府盡速裝設國中小學校冷氣、爭取代理代課教師兼職行政休假補助金、會員及校園爭議事件協助處理、並與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共同爭取調整高中職導師費3000元、國中教師編制提高至2.2、教師待遇條例-考績獎金導師職務加給多3000元、積極爭取保障教師退休金權益、反對教師退休年齡延至65歲、力抗教師法惡修...等維護教師權益、並提供會員申訴、教育法令諮詢、辦理各項教師專業成長希望工程研習、教育法令專業講座及各種特約商優惠福利等,感謝這十年來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全體理監事的付出,才有今天的基礎。
未來將帶領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繼續爭取維護教師權益、改善教師勞動環境,推動教師團結加入工會!積極拓展會務、持續與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專業對話與合作、教育政策研擬與議題分析、協助學校風險控管與危機處理、協助會員各項權益的爭取、守護屏東縣教師的勞動權益,為屏東縣的教育盡最大的力!
傅志群也提到,基層教師對於加入工會仍有觀望的心態,在教師法、性平法及教師輔導管教學生辦法等相關法令的惡修之下,老師應該更積極的團結加入工會,積極參與教師團體,讓自己成為團體中的力量,讓工會成為教師最堅強的後盾,歡迎屏東縣各級學校教師加入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
#圖文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提供
代理教師申訴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監督教育部預算案初步成果報告
#黑心校規改善
#體育協會性騷擾申訴機制改善
自去年12月凍結教育部預算以來,我和我的團隊持續督促教育部改善制度上的問題。
昨天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預算解凍時,終於看見部分階段性成果,趕緊來跟大家報告:
❶ 黑心校規 #已完成全台高中檢視
我去年一上任就和許多學生一起關注學校黑心校規的問題,包括不合理的服儀、繞道處罰、侵害學生隱私等等。
經過一年多的追蹤檢視,國教署終於完成全台所有高中校規檢視。
#還有全台國中小校規檢視,教育部承諾會在 #六月底前 完成。
希望這兩波大檢視後,能還給學生一個真正自由民主、破除威權的校園。
❷ 各種體育協會、團體、賽事之性騷擾申訴與通報機制已有改善
在我多次提醒下,體育署已讓各單位依法設立申訴機制並明確公告💪
之後體育界的選手、學生等受到性騷擾,將會知道如何申訴。
請大家可以幫忙去各體協或團體網站檢視看看,還有缺漏的,請留言讓我知道,我再來追蹤。
以上兩項階段性成果,都是重要的制度改善,有制度之後還要落實,請大家跟我一起監督。
其他的還有沒有改善的,或做的不夠好的案子,我昨天在處理解凍案時,也要求部長具體承諾繼續努力:
⚠️教育部還沒提出 #學校飲食教育法 草案
我很關注學生的飲食健康和文化教育,之前已提出草案,包括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設置統籌校園食材供應中心、增加學校專職營養師員額等重點。
行政院最近也推動「中央廚房以大帶小」的政策,改善偏鄉學童營養午餐問題。
但台灣的校園飲食需要整體制度化的處理,目前教育部已將「學生午餐供應及食育發展條例草案」送到行政院。
在我與 吳思瑤 的要求下,教育部將努力於下個會期提交草案至立法院,加快推動腳步。
⚠️各層面落實 #性別平等教育 還需要再努力
-「iLove戀愛時光地圖」網站去年違反性別平等關站後,預計6月重新上線,但我們都還沒看到內容,也無法確定教育部怎麼把關及檢核。
-去年《國王與國王》童書繪本被標籤化問題,顯示公立圖書館缺乏圖書標籤/提醒語的完整審議機制,性別平等及人權圖書之親子共讀規劃也不夠完整。
-國家教育研究院編纂教科書時有缺失。
以上面向,都是教育部推動落實性平教育時,做的還不夠好的地方,我會持續追蹤。
⚠️ #代理教師 權益保障還沒有完整規劃及預定改善期程
我一直關心代理教師的問題,包括無法取得完整聘期與薪資、一年一聘制度、被強加行政職務等困境。
教育部表示,在我的督促下,除了將原先每半年的檢討改成每季外。
同時並盤點各校代理教師的比例、督促學校符合法規。
雖然教育部很努力在改善代理教師困境,我還是要求必須把詳細資料整理送到我辦公室,以評估改善方向和進度。
⚠️教育部資訊不夠公開透明、資料呈現也造成問政困難
我在立法院一年多來,發現教育部有許多統計資料沒有公開,連提供給立法院的專案報告及解凍報告都缺乏基礎的統計資料,造成問政困難。
因此多次透過質詢、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全面檢討,擬訂原則及規範、並要求轄下單位落實遵循。
但教育部至今還看不到明顯的改善,這一個新會期的多次給立法院的專案報告,還是只有文字敘述,沒有數據😭
造成我和團隊在問政和資訊評估上的困難,常常必須浪費寶貴的質詢時間釐清資料。
立法院問政資源非常寶貴,應該用在實質探討議題。
因此,我和其他委員共同決議,在教育部確實改善前不予解凍!部長現場也承諾我,將盡快檢討修正。
以上事項跟大家報告,關心的案子很多,也都很重要,我和我的團隊會持續努力監督,讓整個教育制度更加完整與優質。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代理教師申訴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高中生被記過,可以告學校嗎?
根據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台北市松山高中一名學生因為遲到,而又未完成「愛校服務」,被學校記警告。後來,學生認為學校的相關規定違法,在校內申訴被駁回後,依法向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不過,松山高中在學生提起訴願後,主動撤銷警告處分,也修改了相關規定。
(松山高中畢業的同事表示,看到新聞痛哭流涕,當年也是因為沒去早自習被學校記過記到差點不能畢業😂)
但你知道嗎,高中生被學校記過,直到最近才能告學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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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是為你好
很久以前,學生不能對學校提起行政救濟,即使被學校用不合理的理由退學。當時的見解認為,學生是「小孩子」,所以管你也是「為你好」,為了讓學校好好管你,所以你不能告學校。
而這個東西,在法律上叫做「特別權力關係」。
後來,在 1995 年,大法官作出 382 號解釋突破了這個關係。學校如果對學生做出退學(或是其他足以改變學生身分並損害學生受教育機會的處分),學生可以據此告學校。
到了 2011 年,大法官再次作出解釋,這次讓大學生可以告學校了:只要學校有任何侵害學生基本全的處分,學生都可以藉由透過行政爭訟手段捍衛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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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學生呢?
你有沒有發現,這時候只有大學生才可以告學校。而中小學生,面對學校記過、或是其他不合理的行為,只能認了。當時李震山大法官也在意見書裡提到,本號解釋忽略中小學生,是在給他們「穿小鞋」,日後必須有所改變。
時間再快轉到 2019 年,大法官作出 784 號解釋,終於打破了學生與學校的特別權力關係。只要是學生,一旦權利受到學校侵害的時候,都可以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當大法官宣告,學生可以告學校的時候,許多人再次覺得(刪除線)爸爸媽媽不見了(刪除線)學生從此無法無天、學校再也沒辦法好好管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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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會天下大亂嗎?
其實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未成年的學生如果想要據此對學校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允許。簡單來說,學生很難「想告就告」,天下要亂還需要很多恐龍家長的配合。
而且大法官也說了,如果只是輕微的事情,很難說會構成學生權利的侵害。就算構成權利侵害、而學生也真的提起行政救濟時,法院也要尊重學校記教師在教育管理措施的專業。
作為一個法治國家,代表者學校不能因為學生犯錯就可以亂來。把應有的訴訟權還給學生,是讓我們的法治往更好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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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學生 #警告 #記過 #早自習 #松山高中 #法律 #特別權力關係 #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