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長輩拿著厚厚一疊選舉公報,戴起老花眼鏡想看,終於還是放棄,問我:「所以現在是要投什麼?同不同意同志結婚嗎?」
我說,大法官已經釋憲過了,無論選舉怎麼投,同志都是可以結婚的。
他超級大驚失色:「那幹嘛還要投?」
好問題,其實看到公投選項時我也為此翻過白眼,但很快我就覺得,可以自由表達意見是整個台灣最寶貴的資產,縱使有些人喜歡疾呼「就是意見太多所以台灣才這麼亂」卻不自覺自己也正在表達意見,但他們依舊擁有表達意見的權利,而我也為此驕傲。
想了想,我說:「差別在於是另立專法,還是以民法保障同志婚姻。」
長輩很疑惑:「反正都是可以結,有什麼差?」
我說另立專法是歧視,就像我們有兒童保護專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專法一樣,亦即認為同志和一般人不一樣,所以才需要另外立法,長輩想了想說,兒童保護法是保護兒童,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是保障身心障礙者,「同志不想被保護嗎?立個法給他們不是更好嗎?」
我說他們就跟我們一樣,有健全的一切能力……絞盡腦汁解釋了一堆,長輩皺眉說,反正可以結就好了,都已經讓他們結婚了,怎麼還會是歧視?
那時我在想,什麼是代溝?這就是代溝。
奇葩說有一集在討論歧視,議題是「女性專用停車位是否歧視女性」,認為不是歧視的人,他們的意見是,給你一個專用的,你還要說是歧視,「不知足」「不懂感恩」以及「自己玻璃心還怪別人歧視你」。
可是黃執中說的真好。他說,如果我們還是一個搶座的社會,根本無需討論這個議題,正是因為社會進步到這裡了,我們才可以取法乎上,思考對別人好是否可以做得更好更體貼,他說,衣食足而後知榮辱,如果認為這議題不值得討論,那是我們在污辱我們自己。
而有太多長輩,其實還活在「衣食不足」的恐懼裡。
每次跟長輩講到言論自由、講到公平正義,最後他們都會說:「你們現代小孩就是過太爽,就是沒吃過苦,等到沒飯吃的時候,看你還要不要自由!」
他們是從吃不飽的年代苦過來的,所以對任何可能讓他們跌回深淵的議題都一概反對,本意並不是要歧視別人,但為了保護自己而不惜傷害別人,雖說同志結婚根本不可能影響他們是否能吃飽,但只要有人煽動,說這樣社會會亂,他們就怕了。
但是亂不亂其實並不完全取決於經濟,而是取決於人民素質。
時代慢慢往前,我們脫離了搶座的社會,正在往精緻的社會邁進,這次沒跨過,但起碼我們看到門檻了。
再一次、下一次、總有一次。
我們總會跨過去的。
#但是不能教小孩性平就直接氣死我
#氣到無話可說無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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