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予鼓勵
以下是我這期議會市政總質詢的重點
建議在興和里及中福里增設市民活動中心、設置地下停車場,可配合捷運A20站區段徵收作業在興建公園時一併進行,來撙節開支。
加速推動海砂屋、危樓協助都市更新。
佔用婦幼停車格違規裁罰情形、停車場管理問題。
超商騎樓亂丟菸蒂情況嚴重、校園禁菸政策。提倡向下紮根教育,進行宣導,從小建立禁菸概念。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珊珊 #婦幼車格 #質詢 2012年珊珊率先要求北市劃設「婦幼車格」 去年完成法制化 今年6/29起違規佔用可開罰1200元 在2012年4月的交通部門質詢時,珊珊就要求台北市能比照高雄市(3月開始劃設),在公家機關以及孕婦比較經常去的場所,比如各區區公所以及聯醫各院區,也設立所謂「婦幼...
佔用婦幼停車格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黃珊珊 #婦幼車格 #質詢
2012年珊珊率先要求北市劃設「婦幼車格」
去年完成法制化 今年6/29起違規佔用可開罰1200元
在2012年4月的交通部門質詢時,珊珊就要求台北市能比照高雄市(3月開始劃設),在公家機關以及孕婦比較經常去的場所,比如各區區公所以及聯醫各院區,也設立所謂「婦幼車格」,讓懷孕婦女以及帶著小朋友的媽媽,比較容易找到車位。而這樣的政策也慢慢拓展到其他縣市,在去年交通部也訂定發布施行《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正式將這婦幼車格法制化,同時訂有罰則,並有1年的宣導期。6月29日起無相關證件違規停車者,將可依停車場管理辦法開罰600-1,200元。
黃珊珊議員表示,2012年要求台北市設置婦幼車格,當時即獲林志盈局長承諾,將與民政局、社會局與衛生局協調相關停車格劃設。而這粉紅車格麼多年來一直處於鼓勵宣導階段,因此陸續有一些被占用情形,甚至因此上了媒體,但卻沒有相關法源可以規範。去年交通部終於將這粉紅色的婦幼車格法制化,對於哪些停車場必須設置婦幼車格,以及無相關證件占用均有了罰則,讓友善婦幼停車環境目標更往前邁進了。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有六大類場所附設停車場是必須保留婦幼車格,未依法設置亦有罰則,一、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二、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三、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四、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五、觀光遊樂業之園區。六、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台北市到底哪些停車場是符合上設六種場所必須設置婦幼車格?停管處有無完成稽查確認完成劃設?
黃珊珊議員指出,根據停管處統計,計有京站、好市多北投店、新光三越等164處民營及各機關,符合上述規定並須設置婦幼專用車格。除此之外,就台北市公有停車場部分,則有100處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共設置634格婦幼專用車位,但卻獨缺公有平面停車場!黃珊珊議員要求台北市的公有平面停車場也應比照規定畫設婦幼專用車格。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宣導不足,市民請領專用停車證比例不高。台北市自107年7月26日起,台北市停管處服務台、所轄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12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13處親子館都可辦理婦幼停車位識別證。但截至108年4月底為止,共計發放4,006張孕婦版、25,498張兒童版識別證。對比截至108年1月份民政局統計資料,6歲以前孩童數161,448人來說,比例相對偏低,可見還有很多民眾並不清楚這項政策。
最後台北市議員黃珊珊有2點要求,一個是目前台北市公有平面停車場也應依《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按其規定設置婦幼專屬車格。另一個則是加強宣導,雖然從今年起,孕婦版及兒童版識別證,已隨媽媽手冊與兒童手冊一同發放,但在這之前育有6歲以下兒童之家庭,則建議可從公民營托嬰中心、幼兒園等管道,讓具有資格的家長盡快來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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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年6月29日起,違規占用停車位者,依停車場法第32條及第40條之1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備註:若於路邊停車格佔用警察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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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終於要開始開罰了
但要怎麼檢舉? 拍照上傳(檢舉app)? 跟停車場管理員說?
每次去Costco , 停在粉紅色車位的車,沒有一台車有識別證,因為離賣場入口最近, 都
是貪
圖方便的人佔用。
還有一次在中壢休息站, 一個阿伯停在粉紅色停車格「抽煙」,
跟他說不能停,要有證件才能停, 他回答我: 你列工三小
備註:
還沒有申請識別證的媽媽爸爸,快去申請
有六歲以下小孩,但沒放識別證的車,依法也是要開罰的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
交通部修訂「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違規占用孕婦及親子停
車位,即將自二十九日起,依法開罰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罰鍰!
違規占用孕婦及親子停車位,自6月29日起,依法開罰600元至1200元罰鍰。(記者黃良
傑攝)
占用嚴重 兩個月開1.5萬勸導單
為加強宣導新制、避免民眾輕忽動輒受罰,交通部自四月起請各縣市主管機關加強督導停
車場管理單位,對違規占用孕婦及親子車位車輛先夾勸導單,據統計,至五月底,光是高
雄、台北、桃園三都就已開出一萬五千張占用勸導單,顯示違規占用狀況嚴重。
交通部表示,有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政府機關、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
場所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設有兒(產)科病房之
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等場所等,需於靠近停車場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
等地,設置孕婦及親子專屬停車位,目前各相關單位均已依法設置。
違規占用車位者 罰600~1200元
車主若符合停放資格,應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放置停車位識別證明以供查驗;六月二
十九日起,違規占用車位者,將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之一規定,處六百
元以上一千兩百元以下罰鍰。
符合停放資格者 須放識別證
今年新版孕婦、兒童健康手冊內,就附有專屬停車位識別證,符合資格但未領有識別證的
民眾,可持手冊向地方停車主管機關相關單位,申請停車位識別證。交通部表示,今年四
月與縣市政府開會討論,決定在新制上路開罰前,對於違規占用車輛先開出勸導單,提醒
本車位為「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供車輛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時停
車使用。
交通部表示,目前各地方政府陸續回報,六都中,截至五月底有三都回報,高雄就已夾八
千五百三十四張勸導單、台北五千一百一十九張、桃園一千三百五十二張,其餘縣市還有
苗栗開出八百二十五張、宜蘭四百四十六張、新竹市三百九十三張;後天全面開罰後,路
邊停車場違規占用將由警方開單,室內停車場則由地方停車管理單位負責。
網址(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9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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