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695號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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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抗權的概念,是為了保衛及回復民主憲政秩序,並由憲法賦予其正當性與合法性。德國於1968年修憲時新增之基本法第20條第4項規定:「凡從事排除上述秩序者,如別無其他救濟方法,任何德國人皆有權反抗之。」上述秩序(憲政秩序)意指,德國是一個民主的及社會福祉的聯邦國;主權在民及三權分立原則;立法必須受到憲政秩序之約束,行政權與立法權之行使應依據法及基本法律原則。該項抵抗權之行使,包含違法的手段,但須在「不法情況極公然」時方可行使,且應是最後手段。我國憲法雖未明文規定抵抗權,但依國民主權的憲政原理,仍應加以承認。人民行使抵抗權的行為,得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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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服從是一種公開、非暴力、出於良知決定的故意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目的通常都是為了改變法律或是政府的決策,行動者通常願意承擔可能的法律效果。公民不服從的非暴力性,是基於公民不服從主要目的在向公眾訴求,欲透過觸犯法律規範的行為來喚醒與說服大眾,所抗議的法律或政策牴觸了重要的政治道德原則。公民不服從是一種表達政治意見的特殊形式與最後手段,即令觸犯法律規範,仍然處於忠誠於整體法律秩序的界線內,因而避免使用暴力。公民不服從的政治道德正當性,來自於促成沈默的大眾與政府對於重大法律或政策議題的表態,藉此形成公共意見,而擴大、深化民主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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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性是從法律觀點所為之反價值判斷,與從政治道德觀點所為之反價值判斷不同。公民不服從並無法以其政治道德的正當性,即認其合法,亦不因其不具政治道德的正當性,而認其違法。多數決原則固為實現民主政治所不可或缺,但不應永久剝奪暫時的少數爭取成為多數的可能性。一個公民不服從行為是否實質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應視個案具體情節而定。且公民不服從概念內建的實現構成要件的行為,僅具違法性之表徵,是否具備實質違法性,取決於有無阻卻違法事由存在。尚難謂公民不服從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無阻卻違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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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為的不法內涵(違法性),是由行為非價(法規範之違反)與結果非價(法益之危害)所組成。依實質違法性觀點,阻卻違法事由不以法律明文規定者為限。保全優越利益,係阻卻違法事由共通的指導原則。刑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緊急避難不罰的法理基礎,在於法益權衡及手段相當。而避難過當減免罪責的法理基礎,則在於行為的不法及罪責內涵大幅降低,行為人不具可非難性。立法者列舉之緊急避難法益,雖僅有上開屬於個人人性尊嚴基礎之個人法益,未包括社會法益、國家法益等整體法益,但社會法益係以社會上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生活利益為內容之法益,涉及社會不特定人或多數人之安全與福祉,而國家法益係以憲法所賦予國家一定之基本政治組織與統治權力為內容之法益,乃國家保護人民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生活利益所不可或缺之外部的前提條件。該等整體利益,同有受保護之必要。且就緊急避難的法理基礎而言,緊急避難可謂係體現刑事不法利益衡量原則的一般規定,並不排斥整體法益的避難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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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憲法的優越性,法院之裁判應遵循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意旨,並應充實憲法價值理念的內涵。對於行為人為保全整體法益,犧牲其他法益,而其避難手段涉及基本權利的行使,欲保全者為處於危難情狀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包含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權力分立原則、法治國原則、民主國原則、共和國原則、民生福利國原則)時,本於法律體系之一貫性、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意旨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重要性,其實質違法性、罪責之認定,應比照個人法益之緊急避難進行利益衡量,於符合存在急迫的危難情況,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救助之意思,避難行為係出於不得已(即合於必要性及利益權衡)之要件時,基於有利行為人,而類推適用緊急避難之規定阻卻違法,或於行為人使用超過必要性或不符利益權衡的避難手段時,類推適用避難過當之規定減免其刑責,以彌補法定阻卻違法、罪責事由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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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民不服從行為,本身是言論自由的特殊表達形式,且所欲保全的整體法益為即將或剛開始遭破壞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倘抗議對象的作為已造成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系統性的重大侵害,則屬抵抗權之行使範疇)時,依上揭說明,法院自得類推適用緊急避難或避難過當之規定,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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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審法院,對與罪名成立與否或於公平正義之維護或對被告之利益有重大關係事項,除認為不必要者外,均應詳為調查。魏揚、陳廷豪、江昺崙、劉敬文、許順治、李冠伶於原審辯稱:其等是為保衛憲政秩序而行使抵抗權,是公民不服從、緊急避難,得阻卻違法。縱認本案不具備行使抵抗權之客觀情狀,亦因其等認為民主機制已經失靈而實行抵抗行為,欠缺不法故意等語(見原判決第19至22頁、第49頁,原審卷(十二)第154頁、第158頁)。原審於判決理由僅謂:我國憲法與法律俱無賦予人民抵抗權。倘若公民不服從可以合法化,無異對民主多數決之破壞,有害法治。司法必須克制,做為法律執行者,只能依據法律,不能造法(見原判決第43、44頁)。而未詳查上訴人等所為,是否有上開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情形,且全未說明其等有無誤認阻卻違法事由之存在(容許錯誤)或誤認阻卻違法事由之前提事實(容許構成要件錯誤),遽行判決。有不適用法則、不載理由及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違法。
司法院判決連結🔗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SM,109%2c%e5%8f%b0%e4%b8%8a%2c3695%2c20210118%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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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老師有話說:
近期這則最高法院判決,詳細說明抵抗權、公民不服從的概念,以及人民行使抵抗權時之法律評價,非常值得參考。
此外,對於能主張緊急避難的法益適格,本判決也有詳細說明,似乎不限於個人法益,亦可對整體法益主張。此見解是否會成為最高法院的多數見解,老師認為可以再觀察。
再者,本判決也告訴我們,最高法院承認「有利行為人的類推適用」(當然,罪刑法定原則有沒有適用於阻卻違法事由,這個先決問題必須先討論,但本判決沒有詳論,有點可惜),但這樣的論述,毋寧是值得讚賞的。期待之後最高法院的發展!
何國的憲法有公民不服從的明文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假造權真表忠?厲害了,最高院刑一庭!
#社論
太陽花群眾攻占行政院案,魏揚等人二審依「煽惑他人犯罪」改判有罪;不料,到了最高法院刑一庭,卻被發回更審。刑一庭認為,人民「行使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得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這種上綱民主憲政的論述看似恢宏,卻難掩恣意「造權」作政治表忠之心,令人讚嘆:厲害了,最高院刑一庭!
最高院發回更審的判決,指煽惑他人犯罪之罪並未違憲,抵抗權只有在「不法情況極公然」時才能行使,且須是最後手段;曲折之語,似仍為最後的有罪裁判留下空間。但是,它畢竟是針對個案破例提出憲法乃至大法官解釋皆未明文的「抵抗權」、「公民不服從」等概念,並要求下級審必須審酌。這種做法,若說不是在「下指導棋」,其誰能信?
魏揚等為何遭判決有罪,二審判決說得很明白。判決說:明知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員警,仍呼籲不特定多數人占領,因此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該案公訴檢察官朱朝亮質問,「反萊豬、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衝總統府?」一語道破全案核心。直言之,如果最高院認定煽惑他人犯罪之罪並未違憲,檢視重點應放在檢方指控魏揚等人的事證是否充足;而二審既已依合憲法律作出有罪判決,用法既無不當,最高院豈可為被告另闢抵抗權及公民不服從之巧門?
進一步言,「抵抗權」的概念,就是「革命權」。是指當憲法秩序已經失效,政府喪失自主運作功能,或民主制度名存實亡時,人民當有抵抗甚至推翻政府的權力。但當初太陽花群眾反的是兩岸服貿協議,我國民主憲政體制豈會因區區服貿協議而失靈?魏揚等人呼籲群眾侵入行政院,明顯是違法行為,現在法官卻宣稱人民有抵抗權,這不是僭越憲政是什麼?
何況,在魏揚等人聚眾並煽惑他人攻占政院前,群眾已占領立法院多日,已不可能立即再審服貿協議,立院也未通過委員會會議紀錄。換言之,攻占政院根本毫無必要、亦無急迫性,更非最後反抗手段。可見,最高院要二審重新詳查,根本是邏輯跳躍、枉顧事實,只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曲意迴護特定犯罪者罷了。
更可議的是,公民不服從的要件,須以和平、公開、並「願意承擔違法後果」為前提,來展現對法律的抵抗。這批群眾既攻占政院又不願扛責,已違反公民不服從的精神;最高院卻稱「公民不服從是言論自由的特殊表達形式」,簡直是在法律的城牆上鑿洞。如果攻占行政院真是「言論自由的特殊表達形式」,那麼川粉攻進美國國會、或台灣人民以反萊豬名義衝總統府,豈不都可自稱是在阻卻違法?那麼,開槍擊斃暴徒保衛官署的員警卻反而有罪了?
此案的事理很清楚,法律或憲法並未賦與人民「只要我不爽做什麼都可以」的表意自由。這點,從憲法和大法官歷次相關解釋就很清楚,不需要少許法官為了向執政者表忠而虛構政治哲學理論。最高院刑事「龍頭庭」作出如此充滿政治味的裁判,其成員竟包括「百官行述」中與商人不當交往的庭長陳世淙、曾公開挺貪腐總統陳水扁的法官黃瑞華。對這起「爭議法官作出離奇判決」事件,人民自不難理解是怎麼回事,也要對蔡總統的司法改革大打問號。
「法官造法」原有補強法律漏洞的正向作用,但若是別有居心的「法官造權」,只為政治表忠而曲解法律,只會成為法治亂源。促轉會主委楊翠,會苟同最高院為其子魏揚濫開巧門、破壞正義嗎?
何國的憲法有公民不服從的明文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文茜的世界周報》
【全美新冠疫情有漸趨平穩的跡象,但這是否就代表疫情頂峰已到,連病毒專家都無法肯定,但無論如何對川普來說,重要的始終是年底大選個人能否連任。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就是美國經濟活動何時重啟。而過去這個禮拜的發展,可說是看得美國人瞠目結舌。首先,是川普在白宮記者會上,大聲宣示美國的一切決策是總統說了算。但美國憲法明文規定,各州政府擁有獨立的自治權,尤其是在涉及州民公衛安全上更是有自主權。川普一席總統權威說,惹來東西兩岸多州州長高度不滿,因而自組聯盟來協調區域性復工計畫。遭遇地方強力反彈後,川普姿態大幅放軟,表示他絕無施壓州長之意,相信各州州長會作出正確判斷。緊接著,川普推出一項全新的復工指南,建議各州可依循這份指引,分成三階段重啟地方經濟活動,但最後仍留了一句,復工與否的判斷留給各州決定。英國衛報如此形容這樣的峰迴路轉,始終在乎競選的川普,在新冠戰疫上重返賽道,用這份指南告訴支持他的選民,美國經濟一定會復甦,因為復工指日可待。】
{內文}
4月13號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從美國散去,密西根州最大城底特律,暴露出紐約式「醫療崩潰」一角,醫院的特殊病房及冷凍儲物間,爆量屍袋堆疊充當臨時太平間,全國單日新增1500死累計2萬3千人的這天,總統川普在白宮新聞簡報室發表談話,內容聽不到疫情發展,而是渴望透過頒布命令在五月重啟美國經濟的他,一再宣稱啟動鈕握在他手中,「美國總統具絕對權威」凌駕於各州之上,「 我說了算」。
(美國總統/川普vs.記者)
當一個人是美國總統,他就擁有完全的權威,這點無庸置疑,(絕對嗎),是絕對啊,(你具有絕對權威嗎),是絕對啊,全美州長心知肚明
(美國總統/川普)
讓我來告訴你好了,簡單地說,美國總統擁有權威去做任何,在這項權威下他必須做的事,這項權威非常強大,美國是總統在發號施令
川普始終未放棄重啟經濟的希望,記者會上一度自賣自誇,播放白宮幕僚剪輯而成的防疫成果宣傳影片,但悉數是來自忠誠川普媒體福斯的新聞片段,台下主跑白宮線的各家記者,接連當面向川普發起挑戰火藥味十足。
(記者vs.美國總統/川普)
(為何您覺得有必要做這支影片),因為美國人接收到的是假新聞,我必須導正視聽
(美國總統/川普vs.CBS記者/芮德)
民主黨裡每一個人,都說我一月對中國下旅遊禁令錯了,我可是拯救了數萬人,甚至是數十萬美國人的命啊,但下達禁令後所爭取到的時間呢,當前的爭論是,你用禁令為自己爭取到了時間,但卻沒有用來妥善分配醫療資源,沒有加速全國性篩檢,你真的好沒禮貌,當前的美國,可是將近兩千萬人失業,數萬人死亡啊,這種拼湊出來的假宣傳,影片中的胡言亂語,怎麼可能讓美國人民在疫情危機中對政府有信心呢,當我下達旅遊禁令時,沒人看好,但你因此爭取到的時間呢,你當真知道政府作了哪些努力嗎,我說得是整個二月,也正是那支影片所遺漏的
華郵評論「現任總統 國家放一旁 個人擺中間」,「這是場連任宣傳秀」,英國衛報說,「川普是在告訴外界 他完全不該遭受斥責」,「但民主黨想必從中看出了」,
「能讓川普啞口無言的攻擊論點」,美國憲法第十條修正案,聯邦政府僅限於憲法明文賦予之權力,州政府有權督導公民並管理公共福利,多州州長斷然否決川普的絕對權力論。
(紐約州州長/古莫)
這個國家沒有皇帝,我們也不需要一位皇帝,美國擁有的是憲法,選出的是總統,是由各州,即殖民地合組成聯邦政府,如果川普下令我重啟,但會危害到紐約州人民一絲絲建康的話,我從不服從,我們會發起憲政挑戰
(加州州長/紐森)
最重要的政策架構,是須具備擴大篩檢的能力,來追朔追蹤每一個人,重啟經濟的階段,將以科學及公衛為依歸而歸政治
東古莫 西紐森,同屬民主黨的紐約州及加州州長,聯手組成東西岸十州聯盟,堅決維護美國憲法賦予的自主權,拒絕讓川普以總統權,奪走州政府重啟經濟活動的控制鈕,盼以有條不紊的程序重啟經濟,防堵疫情反撲帶來悲劇性後果,古莫直言美東七州行動順序,會是人民先健康經濟才重啟,紐森隔空呼應,美西三州將是視疫情逐步解除禁令,但依據不會是總統說過的「直覺和勇氣」,而是科學與數據,以密西根州為主的中西部七州,亦建立啟區域性重啟經濟聯盟,多州強力反彈下,川普態度明顯趨緩。
(美國總統/川普)
美國由很多片拼圖拼湊起來,且每一片都風光明媚 風光明媚的州,能幹的州長,他們知道何時該重啟經濟活動,我不會施壓任何一位州長來重啟經濟,我不會這麼告訴州長古莫:「給我在七天內重啟紐約州」,我希望他不急不徐,判斷正確地重啟紐約州,我不會施壓任何一位州長
由於民主黨籍州長帶頭喊的「全美應擴大普篩」,也獲得美國商業大老認同,川普15號與33位企業高層通電話,遭勸說應大幅提升全國篩檢度,才是民眾有信心重回工作崗位,恢復消費提振經濟的根本之道,美國單日檢測量雖已維持在16萬附近,但人均篩檢率仍然落後義大利及南韓,美國知名經濟學家前諾貝爾獎得主保羅羅默就直言,川普政府心心念念盡速復甦經濟,就必須大規模篩檢再篩檢,美國才具備重啟經濟資格。
(前諾貝爾獎經濟學得主/保羅羅默)
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一大堆刺激方案,說能鼓勵消費支出,能讓人民回到工作崗位,實際狀況卻是各州繼續封鎖,人們無法回到工作崗位,因此現在聚焦這件事是錯的,當前應該聚焦的,是創造一個讓人民可安全工作的環境,這才是能提供決策制訂的重要資訊,要讓這場流行病走向減緩的道路,美國必須維持一個合理的比率, 讓已感染者接受隔離而不感染其他人
(美國總統/川普)
美國要重新開放生活,要以一種安全 有建設性 負責任的方法,再次復甦美國經濟
在政壇商界學界三方呼籲後,川普公布了一份三階段重啟經濟的指導方針,兩大復工指標,兩週內疑似病例及確診數均呈現下降,第一階段便可允許逐步恢復工作,第二階段可進行50人集會和不必要的旅遊,第三階段重新開放學校酒吧等大型擁擠場所,川普聲稱所有步驟均基於科學制訂,且宣布各州州長擁有最終決定權,長達18頁的指南用「準則」來命名,與先前狂妄的總統權威說相去甚遠。
(美國總統/川普)
當美國以一種基於科學的方法重啟經濟,就必須更加警惕,要阻擋新冠病毒從境外移入,邊境控制 旅遊禁令及其他入境的限制措施,才能找出病毒援,讓美國人重返工作崗位
這份指引形同川普明確表示,他渴望解除全國性範圍的社交封鎖,推動美國經濟重回新冠病毒爆發前,相較白宮權威公衛專家佛奇教授說,準則頒布不代表各州將即刻鬆綁禁令,川普則樂觀表示全美有29州處在"準開放"階段,英國衛報評論,相較「再次讓美國偉大」是簡單易懂的競選口號,「再次讓美國開放」縱然訂出了限制條件,卻缺乏明確日期或提出拉高全國篩檢的明確策略,是充滿問號的選舉語言但支持者就是買單,始終在乎競選的川普在新冠戰疫上「重返賽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jnVbhN7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