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選委會宣傳罷昌太扯!網友接電話報警,花 1 小時幫警方「上課」
黃國昌被罷免案將在 12 月 16 日投票,然而昨晚(7 日)卻有網友在 PTT 上爆出接到自稱是選委會,要求汐止民眾去投同意罷免票的通知電話。另一位接到電話的鄉民昨天到警局報案,請警方關注這起事件。而選委會也已證實電話是假的,表示已向警方報案。
前天晚上網友表示接到一通自稱是「選委會」的來電,內容表示「選委會通知 12 月 16 日,在本地辦理罷免投票,投票時請蓋左邊,同意罷免,因為黃國昌修改民法,推動同性戀結婚,對地方沒建設,不聽民意,12 月 16,一人拉五票,全家來投票,同意罷免黃國昌。」該名網友記下了這支 02-55735184 的號碼,並回撥錄下語音內容。
選委會:電話是假的!已報警
這位網友痛批,這種騙人同意罷免的手段很惡質。事實上,選委會不可能打電話敦促大家「蓋左邊」罷免黃國昌,因為這種作法已違反行政中立。該則 PTT 貼文引發鄉民痛批「這觸犯刑法了,快轉去選委會和調查局」、「中央選舉委員會叫中選會,選委會是啥啦」。
對於這通電話,時代力量痛批是「奧步」。新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也說,「電話是假的!」表示這種行為已涉及違反選罷法及假冒公署等罪嫌,目前已通報警方處理,後續刑事責任還要進一步釐清 。發動罷免的「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則表示,可能是支持罷免者所為,還要進一步了解。
鄉民接獲電話到警局報警,還帶警察 Google 條文
緊接著在今天(8 日)凌晨,另一位接到電話的鄉民就 表示 自己已報警,並且剛作完筆錄從警局回來,而目前案件進度是今天會送到法院。他告訴大家,首先,只有你不是黃國昌本人或相關關係人,接到這通電話也只能用「告發」的方式,如果吵著要告訴,警察連筆錄都不用幫你做。
這位網友說明,警方一開始表示對方沒有冒用選委會名義,因此不成立刑法 159 條冒用公務員官銜罪。另外由於網友沒有被騙,所以也不成立刑法 146 條詐術投票罪。
然而該名網友認為,這些事情不是警察說的算,因此努力花了很多時間希望讓警方行成犯罪嫌疑。只是半個小時過去,警方仍表明不想受理這個案件。網友不死心,再主張這通電話同時 違反選罷法第 104 條意圖影響投票結果而散布謠言罪 ,三位警察跟著 Google 完條文後才發覺事情嚴重性,撥電話給刑警並請所長下請求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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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罷免案就是一場鬧劇
該名網友表示,自己為了天天都看到的黑函在警局待了快兩個小時,大家可能覺得很有事,但他認為不能讓這次罷免因為這種鬧劇而通過。對於年輕人來說,可能不容易受到這種電話的影響,但其他人呢?這位網友也認為,這次罷免就是一場鬧劇,並呼籲大家要站出來一起投下反對罷免票。
他最後提到:「至於為何會需要花一個多小時替五位員警上課,講甚麼是告訴、告發 告乃、非告乃社會法益跟抽象危險犯,又是另外一段故事惹。」
不論你支不支持罷免黃國昌,這種冒充政府機關的行為都是非常惡劣,且絕對違法。中選會提醒,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04 條規定,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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