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6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3司法官一試刑法第62題(複選)】
甲殺死A。案經檢察官偵訊時,甲謊稱兇案當天與乙至海邊夜釣,與該案無涉,並事先要求乙為有利於己之陳述。經乙為有利於甲之證言,並為具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成立偽證罪
(B)乙成立偽證罪之幫助犯
(C)甲、乙均不成立偽證罪
(D)甲成立偽證罪之教唆犯
(E)甲、乙成立偽證罪之共同正犯
【108司律一試刑法第17題】
為求脫免A的罪,律師甲與被告A共同唆使證人B在審判中,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以便配合A的虛偽供述。下列的論罪,何者錯誤?
(A)A受訊問時所為的虛偽陳述,不會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B)B具結後的虛偽陳述證言,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C)被告A教唆證人B所為虛偽陳述,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D)甲律師教唆B係正當業務行使,不構成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19題】
關於刑法第168條偽證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確有犯案之被告甲在偵查時虛偽陳述自己並未犯罪,甲成立刑法第168條偽證罪
(B)證人甲在法院作證時為虛偽證言,但未經法官告知其有拒絕證言權即為具結,依實務見解,甲不成立刑法第168條之罪
(C)刑法第168條之罪為結果犯,以判決結果確因偽證而受影響為必要
(D)證人甲偽證時並未具結,如涉及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甲仍構成刑法第168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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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司法官一試刑法第62題(複選)答案】(B)、(C)、(E)
【108司律一試刑法第17題答案】(D)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19題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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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
今天我們來看一試命題度很高的偽證罪吧!
首先,就偽證罪行為主體的認定上,由於本罪為身分犯,只有證人、鑑定人、通譯能具備主體資格,能成立偽證罪的正犯,本案的「被告」是無法成立正犯的,最多考慮共犯(詳後述)。
其次,偽證罪亦屬「己手犯」,因此實務認為,就正犯的類型上,只有「直接正犯」這種情形,無法成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4227號刑事判決即指出:偽證罪係屬學說上所謂之「#己手犯」,「己手犯」之特徵在於正犯以外之人,雖可對之加功而成立該罪之幫助犯或教唆犯,但不得為該罪之間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亦即 #該罪之正犯行為,#唯有藉由正犯一己親手實行之,#他人不可能參與其間,#縱有犯意聯絡,#仍非可論以共同正犯。此因證人於法院審判或檢察官偵查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構成刑法之偽證罪。數證人於同一案件各別具結而為證述,其具結之效力,僅及於具結之各該證人,所為之證述是否於案情有重要關係,是否虛偽陳述,應依各該證人之陳述事項內容而定,各自負責,不及其他證人,#無由成立共同正犯。
再者,實務認為,偽證罪亦屬「形式犯」、「抽象危險犯」,不以判決結果確實受到偽證影響為必要,可參考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114號刑事判決:偽證罪為 #形式犯,以 #抽象危險 為已足,不以結果之發生為要件,其已有偽證行為,無論當事人是否因而受有利或不利之判決,均不影響偽證罪之成立。
另外,關於證人未獲告知拒絕證言權,是否會影響偽證罪之成立?實務認為,如果法官或檢察官不當剝奪證人的拒絕證言權,該證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此時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297號刑事判決即有明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九十二年二月六日修正公布、同年九月一日施行前之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三款規定:「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情形而不拒絕證言者,不得令其具結。」。修正後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上開規定旨在免除證人陷於抉擇控訴自己或與其有一定身分關係之人犯罪,或因陳述不實而受偽證之處罰,或不陳述而受罰鍰處罰等困境。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與被告之緘默權同屬不自證己罪之權,為確保證人此項權利,法官或檢察官有告知證人得拒絕證言之義務;#如法官或檢察官未踐行此項告知義務,#而逕行告以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朗讀結文後具結,#將使證人陷於上述抉擇困境,#無異侵奪證人此項拒絕證言權,#有違證人不自證己罪之原則。#該證人於此情況下所為之具結程序即有瑕疵,#為貫徹上述保障證人權益規定之旨意,#自應認其具結不生合法之效力,#縱其陳述不實,#亦不能遽依偽證罪責論擬。
最後,關於教唆偽證罪的成立與否,考試很愛命題的是:犯人(被告)教唆他人於自己案件中有重要關係事項具結並虛偽陳述,該犯人是否構成教唆偽證罪?實務採肯定見解,如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65號刑事判決所示:被告在訴訟上固有緘默權,且受無罪推定之保障,不須舉證證明自己無罪,#惟此均屬消極之不作為,#如被告積極教唆他人偽證,#為自己有利之供述,#已逾越法律對被告保障範圍,本院二十四年上字第四九七四號判例謂「犯人自行隱避,在刑法上既非處罰之行為,則教唆他人頂替自己,以便隱避,當然亦在不罰之列」,乃針對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二項頂替罪所作之解釋,尚不得比附援引,藉為教唆偽證罪之免責事由之理由等情。
同學們瞭解以上見解,偽證罪在一試的考點大致就能掌握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80的網紅OP凱文,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00前言 今天則是要來介紹賣出買權與賣出賣權 在選擇權策略中,賣方策略是屬於裸露部位(Naked) 可以理解為如果發生風險,虧損會是無法預期的 也因為風險無法預期,所以交易賣方部位都會需要保證金 ●賣出買權(Short Call) 0:26◆賣出買權使用時機: 1.預期指數上漲有壓力,指數將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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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
年輕時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起初兩人愛得火熱,後來我發現對方與我對這段戀愛的理解不同,大約就是我已經全然投入,而他還無法安定下來(不願再進入一段彼此承諾的關係),理解到這點,年輕的我感到非常悲傷,也很錯愕,還有很強烈的被羞辱感(自尊心太強,自信心又太低)....明知道兩人的關係僅止於此,且會逐漸崩壞,仍在陷溺的我,有時離開有時回來,好像都是自己演的戲,那痛苦更是無法言說,拖磨了幾年,那個永遠不離開,不走近,不拒絕,也不承諾的人,總會在每一段新的關係裡,成為巨大的黑影。
有時想來荒唐,然而,當時身陷其中的我,卻怎麼都繞不出某些鬼打牆的矛盾裡,有些日子,我覺得自己看開了,即使沒法設想未來,我也能跟他相處,不要求,沒有期待。有時,會突然發狂似地,覺得他才是應該「勇於承擔」的人,一開始說要幫助我,最後卻傷害了我.....但,奇怪的是,我無論多麼傷心,難過,任何時候,我從未對他說過一句狠毒的話,好像即使那麼年輕時,我也知道那是我自己的問題,個人有個人的承擔,只是我在演內心戲,他看不出來,或看出來了,無能為力,使我感覺自己孤獨且可笑。
如果是現在的我,可能會少受一點苦。
兩人陷入熱戀,只憑真心,全然沒有計畫,但一旦進入關係,需要具備的,是比「喜歡」「欣賞」「迷戀」「讚嘆」更多的支撐,需要日積月累的愛,需要具體的
協調,需要對關係的進行有共識,所謂的共識都不是一下子建立起的,最初,是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看法,剛好相和的,覺得真巧,不合的地方,因為愛意正濃,會被巧妙遮蓋,但那些更為尖銳、影響力較大的觀點,比如是否一對一,比如釐清對方以及自己目前與其他人的親密狀態,比如,對同居的看法,對婚姻的看法,對於將來交往之後的相處方式的看法(願意,以及有能力如何去維繫),通常,到了這個階段,有些人最基本的狀態會跑出來,比如對親密關係的恐懼,或對親密關係的依賴,比如,無法承諾,或過度承諾,佔有欲、控制狂、自卑感、猜疑,會在進入愛情關係,變成戀人之後,突然像病毒攻擊,讓我們幾乎「認不得對方」。
然而那才是第一關。
愛情關係,需要一點一點確認,摸索,調整,有時會前進,有時會卡住,有時會倒退,有時,必須分離。這都是單純的「愛戀」不用做的,是因為要有「關係」,所以必須具體落實。
對很多人來說(比如從前的我),愛情就像是突然掉進一台只能前進沒有停靠的火車裡,而且越跑越快,即使上錯車,坐過頭,甚至路線已經改變了,卻沒有任何機制讓我們停止,下車,因為那樣會受傷,會難過(無論是哪一方),人們為了避免痛苦,會停留在車上,直到出軌,或撞毀。
然而,愛情關係不是沒有煞車的行駛,既然是關係,就是可以變化的,正如人生每日的無常變化,進入關係第一個條件,是要知道,既有開始,就有結束(生老病死,愛恨別離),既然是「兩情相悅」的開始,也可以「兩方都接受」的結束。
無法接受「分離」「失敗」「不順利」或「非自願結束」的關係,不要貿然進入關係,因為這些都是關係可能的將來。
另有一種,我們總以為「你愛我了,你一定會....」自動將對方想像成某一種人,或者他必須得成為那樣的人,否則就是傷害我,你要求他忠誠、體貼、負責、照顧、溫柔,彷彿那是被愛之後一定會得到的,但人都是不同的,每個人對愛的表達、愛的能力甚至對愛的理解與想像也不同,年輕時我愛著那人,因為遠距離,每天我都想跟他講話,見了面,就不想回家,我以為「如果你愛我,一定也跟我一樣」。結果,人家沒這樣,我就難過了。
接受關係的可能結束,也要接受關係的「可能挫折」,兩人都有愛的意願,也已經在一起了,但有一方步步進逼,另一方拼命想逃,一個人已經想到白頭到老,另一個人還想著自由自在。當發現對方沒有「只愛你一人」的打算時,感到崩潰,挫折,悲傷,甚至憤怒,「為什麼傷害我?」
愛情裡最叫人不解,或者最難以處理的,就是這種「傷害感」,無論是因為對方不願意承諾,或者是對方承諾了但做不到,不論是他說了實話「沒辦法一對一」,或他說了謊話「說好一對一,但實際上沒辦法」,另一方總會是天崩地裂。
我常想,年輕時的我把愛情看得好大好大,然而卻不懂得如何灌溉這份愛,甚至,不知道如何才叫做付出,怎樣才算是去愛,一點點愛情上的挫折,就足以使我崩潰,足以令我的世界瓦解,於是顯得那個人好像對我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但實際上,我還沒有建立什麼自我,我的世界也還單薄脆弱,有人愛我,我就將那人用來充實我所謂的「自我與世界」,像充氣一樣,把這份還沒有內容的愛,充到最飽最脹,以為那種感受就是愛。
若是現在的我,會在這個關鍵的時刻,與他詳談,我會有比當時更大的勇氣聆聽他不能承諾的原因,願意撇下自尊與個人面子,去理解為何兩人肉體上的親密卻無法帶來關係上的進展,他能不能承諾,要不要與我廝守,無關我個人好壞,與價值無涉,那是對方的人生選擇,對方基於他的意願,做了一種感情關係的選擇,有時不如我所願,難免失落,但也僅就失落而已,因為即使戀愛中人,也該有權利做自己的選擇,已經愛下去了怎麼辦,道不同,分開走吧。
要能分辨該下車,該轉彎,該停車,該有不讓彼此墜毀的解決方案,愛情不是失控的列車,兩個自由的成人,要有能力做出對彼此最好的判斷。
但前提是,不要害怕挫折,不要因為失落而把原有的愛炸碎。
認識一個人,深入理解他,親密與他交往,本就是冒險,這份冒險,使我們擴大了生命的可能,這份冒險,當然也可能會是我們痛苦心碎。
然而,真正使人痛苦心碎的,往往是自己內在原有的東西,愛人給予我們的挫折,他的猶豫不決,甚或他的背叛,或他的離去,只是促使我們去看見自己內在那份脆弱、恐懼、那塊還受傷的地方。
於是,說了做不到的承諾,答應了沒完成的事,輕易說出口的諾言,或者,不知為何的謊言,這些,就像是生命用來測試我們到底是一個如何的人,我們可以如何面對挫折,面對失落,面對他人善意或惡意的傷害,我們如何判斷何者為傷,何者只是彼此不同造成的摩擦,我們如何在受到挫折,面對失落,遭到傷害時,能夠保有自我,不輕易被虛幻的情緒摧毀,要如何能從痛苦裡,找到愛的價值。
看清楚這一切,會發現,即使得到愛,或失去愛,除卻在戀愛裡的狂喜時刻以為什麼都有人共享,以為快樂時光總會延續到永遠,忘記了自己的責任,進入一段愛的關係,實際上要承擔更深刻的生命重擔,必須具備更完熟的力量,不只是不離開,不背叛,願意白頭到老,如此而已。愛的能力,甚至包括毅然放下,包括成全,包括諒解,包括放開。
尊重每一個階段,每個人的選擇,並設法理解他人,尊重對方的選擇,也設法理解自己的感受,不逃避痛苦,不躲到被害者的角色裡,痛苦不會是永遠的,除非你想要讓這份痛反覆繼續。
愛情關係是兩個人互動的結果,無論是自己的不安全感,對於孤獨的恐懼,害怕失落,或無法抉擇,是對於過往甜蜜的眷戀,甚至已經是對於關係的依賴,把人生問題全都轉嫁到愛情問題上,這些,那些,點點滴滴,愛情的挫折,往往反映了我們的現況,我們內心的實景,然而,既是自己內心的風暴,也就只有自己才能平息。
無法想像失去他的生活?一想到過去的快樂,就痛苦得受不了?覺得受傷了?感到被欺騙?覺得「一開始根本不是這樣」,「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放下這些,放下那種不甘,不平,甚至想要報復他的感覺,讓自己像一個成人那樣,可以妥善地處理一段關係,不必什麼都要靠對方的善意,你自己就可以終止這些輪迴。
你自己就可以走出去,當然也可以找到自己新生的路。
選自《我們都是千瘡百孔的戀人》
何者非要保人之權利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核廢監督專家:核安不能靠運氣,如何抵抗核能工業的環境不正義?(06/29/2021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 美國看似先進,核工業卻習於侵害印地安人權利,壓迫底層、而政府則是管制失靈,而從美國的結構性問題反觀國內,類以的場景也在臺灣發生。
從鈾礦開採到高階核廢的處理,核工業集眾多環境不公義於一身。但核工業數十年來卻一再對外宣傳,最終處置高階核廢只是技術問題。近年來核工業更聲稱,先進反應爐的技術指日可待,唯有核能才能穩定供電,並因應迫切的氣候危機。
為了幫助民眾理解核電與氣候議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特別於2021年5月15日邀請美國反核運動的代表人物、超越核能(Beyond Nuclear)核廢監督專家凱文.坎普斯(Kevin Kamps)發表線上演講,探討北美核工業所造成的社會與環境壓迫以及環境運動者的持續抵抗,並以北美經驗說明核能為何無法減緩氣候危機。
坎普斯曾多次代表美國非營利組織與美國聯邦高層官員會面,包括能源部 、核能管理委員會和環境保護局。此外,他也就相關核能議題,教育國會辦公室官員和在聽證會作證。他曾於2010年1月於佛蒙特州眾議院與參議院的聯合聽證會上,就反應爐放射性洩漏的風險作證。幾週後,佛蒙特州參院遂以26票比4票的決定,關閉佛蒙特洋基核電廠(Vermont Yankee Nuclear Power Station)。此事也為反核運動寫下重要一頁。
坎普斯於演講中分析核能因應氣候變遷的能力、核燃料鍊不同階段所造成的社會、環環壓迫,乃至於軍工複合體在核工業所扮演的角色。
核電自顧不暇、又如何抗暖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指出,今年8月台灣即將舉行「重啟核四」的公投,再加上513與517兩次停電事故,引發民眾關切能源議題。有人主張必須續建核四以避免日後發生類似事故。然而,核電需要三天才能達到滿載,是能力最差的救援投手,一旦發生故障,耗用的恢復時間不僅最長、更會造成整個供電系統極大的負擔。此外,核電在極端氣候漸成常態,一遇到酷寒或酷熱就自身難保,又如何能承擔減碳、抗暖化的任務?
關於核電能否因應氣候災害的研究汗牛充棟,坎普斯首先建議台灣聽眾可以先從美國史丹佛大學學者雅各森(Mark Jacobson)、洛文斯(Amory Lovins)、美國能源和環境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Research)主席馬凱賈尼(Arjun Makhijani)、該所首席科學家史密斯 (Brice Smith)與英國薩塞克斯大學(University of Sussex)學者索瓦庫爾( Benjamin K. Sovacool )等5名學者所發表的研究入手。這些研究明確顯示,核能無法解決氣候問題,再生能源方能減緩氣候危機。
坎普斯用以下幾個例子說明核電何以無法因應氣候危機。
2011年6月密蘇里河淹入內布拉斯加州的卡爾洪堡核電廠(The Fort Calhoun Nuclear Generating Station),業者竟僅僅以砂包阻擋洪水。當時廠內因火災使得冷卻系統失法電力。業者因該嚴重事故停機3年後,再於2016年永久關閉卡爾洪堡核電廠。
同樣的場景也在內布拉斯加州古柏核電廠(Cooper Nuclear Station)上演。密蘇里河於2011年氾濫時,業者為了省錢,僅以堆置沙包因應洪患。古柏核電廠所使用的馬克一型沸水反應爐與福島核災爐心熔燬的反應爐為同型設計。(奇異公司刻意設計用過燃料棒冷卻池緊臨反應爐壓力槽 。如此一來,業者在取出用過燃料棒置於冷卻池時,不僅移動距離最短,也最省錢。) 若核電廠不幸失去電力,發生核災,情況就會與福島核災如出一轍。
內布拉斯加州尚有其它與極端氣候相關的天災人禍。例如密蘇里河流域有諸多大小不一的水壩,一旦密蘇里河氾濫造成水壩潰堤,就會造成內陸海嘯,吞噬該州的核子設施。
核子設施不只難以因應海嘯、洪患、高溫、也無法抵禦嚴寒。2021年2月中旬暴風雪侵襲德州。當時德州的核電廠冷卻水系統結凍,業者為避免反應爐溫度持續升高導致爐心熔燬,因此被迫停機。
核工業的社會和環境壓迫
與台灣多數民眾的印象正好相反,北美核工業絕非進步的象徵,而是立基於社會和環境壓迫。
核電背後的政治絕對不該化約為技術問題,而核工業的壓迫要從核燃料鍊源頭看起:採礦。坎普斯認為,發展核工業的過程中,政府、業者迫害北美原住民的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層出不窮的常態。
早在1930年代,曼哈頓計畫尚未開始前,加拿大第一民族(First Nation)(即原住民族)就飽受礦業的輻射危害所苦。加拿大於1930年在西北地區大熊湖(Great Bear Lake)發現鈾礦,鐳港(Port Radium)是大熊湖東岸的一個重要礦區,業者僱用第一民族甸尼人(Dene)開採鐳礦,結果甸尼族曠工因受到輻射曝露病故,身後只留下了寡婦村。
在二戰後美國大量製造核武,鈾原料需求持續增加,也使得開採鈾礦的公衛後果如影隨形。
艾利特湖(Elliot Lake)位於加拿大安大略省,也是一個以湖泊命名的城市。該市於1950年代大規模開採鈾礦後,具有氡氣的鈾尾礦堆積如山。因採礦時酸性徑流污染土壤森林,亦使氡氣釋放到空氣中,造成礦工肺癌和環境浩劫。由於工人多為經濟弱勢的原住民, 所以坎普斯引述當地部落領袖觀點,指稱:「用金錢收買飢餓之人,何來道德可言?」
加拿大開採鈾曠壓迫社經弱勢群體的情況也持續至今。加拿大常年以來是世界上最大的鈾礦出口國,自發現鈾礦後,境內的薩斯喀徹溫省(Saskatchewan)、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西北地區都有鈾礦場,境內更有24座反應爐。
不只加拿大,核能、核武為同一燃料鍊和產業鍊,持續造成巨大壓迫也在美國上演。坎普斯分析, 美國官方認定原住民善良可欺之事早在1942年時見於官方記戴。美籍義大利物理學家費米(Enrico Fermi)是世界第一座核子反應爐芝加哥1號機(Chicago Pile-1)的製造者。該反應爐是曼哈頓計畫的一部分,首度於1942年12月2日產出鈾裂變連鎖反應。 當時曼哈頓計畫主事者以「發現新大陸 」比喻製造出全球首座反應爐的冷酷對話,已經預示了北美印地安人未來的命運。
「義大利航海家已經登陸新世界。」
「當地原住民如何?」
「非常友善。」
美國核工業迫害原住民族之事,從新墨西哥州教堂岩(the Church Rock)鈾礦廠災害可見一斑。該廠區於1979年7月16日發生放射性尾礦處理池決堤的洩漏,池內具有酸性、重金屬、硫酸鹽等質物的輻射污水不僅污染了地下水,更使得居住於普埃科河(Puerco River)下游的亞利桑那州納瓦霍族(Navajo Nation)牧民首當其衝,當地人平日灌溉、畜牧、飲用和賴以維生的河水成了輻射污水,卻從未獲得賠償。
1970年教堂岩鈾礦廠污染事件,與二戰期間輻射污染事件有著相近的模式。
坎普斯指陳,美國於1945年7月16日首次於新墨西哥州試爆原子彈,該次試爆是曼哈頓計畫的一部分,行動代號為三位一體(Trinity)。美軍在7月16日所試爆的原子彈與日本長崎原爆的原子彈同型。兩個不同年代的事件卻殊途同歸。1945年7月16日新墨西哥州核武試爆,輻射落塵下風處的印地安人與1979年7月16日受輻射廢水毒害的下游牧民,至今並未得到美國政府和核工業的賠償。
然而處於核武試爆、核武工廠、鈾礦場、鈾燃料廠等污染場址的核子落塵下風處或下游處的居民,並不僅止於新墨西哥州、亞利桑那州,美國境內尚有內華達州、華盛頓州、俄勒岡州 、猶他州、南卡羅來納州和愛達荷州等地的居民,分別曝露於核武和和核能燃料鍊不同階段的輻射污染。受害民眾除了美洲原住民,尚有經濟弱勢的美國民眾。
位於南卡羅來納州的西屋核燃料廠污染場址就是一例,廠區的鈾洩漏持續污染當地的土壤、地下水長達數十年,但核管會和西屋卻一再坐視污染發生。更有甚者,南卡羅來納州境內除了西屋鈾洩漏的災難尚有其他核子設施污染。聯邦政府早在1950年代就在該州建立薩凡納河基地(The Savannah River Site)生產核武所需要的核子材料。基地附近居民多為非裔美國人。
基地鄰近尚有液態核廢料棄置場、薩凡納河國家實驗室製造核武的氚設施、乃至於位於巴納韋爾(Barnwell)的低階核廢貯存場收受來自康乃狄克州和紐澤西州的核廢。而南卡羅來納州與與喬治亞州交界處,還有一座全美最大的沃格特爾核電廠(Vogtle Electric Generating Plant),廠內有4座機組。
核能、核武燃料鍊同出一源
坎普斯力陳,艾森豪於1953年所宣傳的「原子能和平用途 」根本是以核電掩飾核武的手法。首先,當年的反應爐是由美國海軍興建和營運,再者,美國在1970年代前只有少數反應爐真正用於發電,所以不論是開採鈾礦與發展軍事民生兩用的反應爐都是為了發展核武。
關於核能、核武同出一源之事,美國官方說得再清楚不過。莫尼茲(Ernest Moniz)曾於歐巴馬主政時期擔任能源部長。他近年明言,美國政府必須持續補貼核能產業,方能維持核武優勢。這種共生關係也說明了核工業為何會一再申請老舊機組延役,堅持要運作至80年、甚至於100年。
即使核電廠設備老舊、無法與再生能源競爭,核工業都因政府大方補貼,而有恃無恐。坎普斯直言,美國核工業向來能用錢買到最好的民主(The best democracy money can buy)。核工業者以6000萬美金賄賂俄亥俄州議會議長、議員,使得州議會為境內兩座危老反應爐通過10億美金的「紓困」計畫,而核工業買通州議會的作法也是該州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
坎普斯相信,核工業產官一體的現象不是美國獨有,各國皆是如此,例如日本國會所公布的調查報告直指,福島核災是日本政府、東京電力公司與管制機關間的勾結、腐敗和犯罪(collusion, corruption, and criminality)所導致的人禍。所以反核運動就是抵抗體制的力量。
核電無法與社會、環境和平共存
美國原住民和非裔人口在核能與核武工業發展過程中首當其衝,但其他人口密集和水資源豐富的地區也同樣面臨輻射危害的威脅。例如鄰近紐約市的印地安角核電廠(Indian Point Energy Center)雖然已經在2021年4月30日關閉,但高階核廢乃持續污染地下水。
坎普斯表示,身為密西根人,他非常熟悉核子設施遍佈五大湖區、形成核子熱點的情況。目前核電廠、核燃料加工設施、核廢料處理乃至於鈾尾礦場址圍繞於休倫湖、密西根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 。
五大湖所組成湖泊為全球面積最大的淡水水域。坎普斯憂慮,湖區四週遍佈核子設施,一旦遭遇天災、人禍,輻射危害影響所及會是地球表面21%的淡水和全美84%的淡水。
因坎普斯長年關注美加邊境五大湖區的核電和核廢議題,所以他曾代表美加環境團體,於加拿大核能安全委員會所辦的聽證會作證,說明核電和核廢的跨境影響。
川普雖然已經下台,但坎普斯對拜登政府所說的氣候承諾卻不表樂觀。目前拜登政府已任命新墨西哥州的勒瓜那普韋布洛(Laguna Pueblo)印地安女性哈蘭德(Debra Anne Haaland)擔任內政部長。哈蘭德深知,該州的傑克派爾(Jackpile)鈾礦區緊鄰當地部落所致的健康和環境危害。
坎普斯判斷,任命哈蘭德之事應與拜登政府的其他高層人事安排相互對照。例如拜登的氣候顧問麥卡錫(Gina McCarthy)於2013年至2017年間擔任歐巴馬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卻坐視密西根州弗林特市(Flint)飲用水受到鉛污染的災難,傷害當地經濟弱勢的非裔美國民眾。
拜登政府高層也多與核工業、化石燃料業交好,如能源部長格蘭霍姆(Jennifer Granholm),這也呼應坎普斯先前所提的事實,抵抗美國核工業的過程會是個與體制對抗的漫長過程。
當日聽眾線上參與和提問相當踴躍。坎普斯在短講前多次表達想與聽眾交換意見,以下為他演講活動當日的答問記要。
問:美國意圖發展小型反應爐、比爾.蓋茲等人聲稱新一代反應爐更加安全、可當成暖化解方,講者的看法為何?
坎普斯答道:所謂的「新型反應爐」其實都是老舊設計。「新型反應爐」過去研發屢屢失敗,未來也是所費不貲、重蹈覆轍 。蓋茲的反應爐計畫並不是自己拿錢去投資,而是藉著核能和核武為同一個產業鍊,想方設法爭取美國能源部的補貼。
1979年三哩島核電廠發生核災時,反爐爐正是當年的新型設計(三哩島2號機於1978年12月30日運轉,1979年3月28日2號機發生部分爐心熔毁)。車諾比核災發生時,反應爐也是當時的新型設計。在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爐心熔毁後,核管會不僅拒絕採取管制作為,更聲稱發生爐心熔毁的機率微乎其微。
此外,美國核管會允許小型反應爐省去安全設計以節省成本,想走捷徑只會使「新型反應爐」比更過往更危險。
問:台灣的核四廠已經是40年前的設計,在尚未完工階段封存至今,如果要啟用會有哪些風險?
坎普斯答道:台灣核四廠為40年前的舊設計,無法針對35年前車諾比核災、10年前福島核災所面臨的挑戰做出改善。美國田納西州瓦特斯巴核電廠(The Watts Bar Nuclear Plant)是個類似案例。兩座反應爐始建於1973年,2016年2號機才完工商轉,但之後卻多次停機。
此外,反應爐無論新、舊一樣無法解決核廢問題。新型反應爐更依賴以核燃料再處理技術分離鈾、鈽等核種,這類高危險的技術,不僅昂貴、高污染,更增加核武擴散的風險。
問:對台灣的核一、核二廠區核安有何建議?例如加強鋼板和水泥?對於核四位於斷層帶的看法?
核電廠坐落於斷層帶附近或斷層帶上本身就令人憂心,因為不論用任何技術強化廠區安全都無法阻止地震發生。
美國過去已有管制機關勾結業者的醜聞,如核管會的前身、原子能委員會(The United State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確知維吉尼亞州的北安娜核電廠(The North Anna Nuclear Generating Station )就位於斷層帶,卻隱匿斷層帶事證,業者更企圖使核電廠延役運作至80年。
司法部原先想起訴原能會官員,但真要追究,只會使政府顏面掃地,所以事情就不了了之。
維吉尼亞州於2011年8月23日發生芮氏規模5.8地震,當時震央距離北安娜核電廠只有15英哩(約24公里)。地震卻已經造成核電廠冷卻系統損壞和冷卻池洩漏。這也顯示,美國核電廠常與核災擦身而過。福島核災的教訓就是:要確保核安絕不能只憑運氣。
問:上週看到美國漢福德核廢料貯存桶破裂外洩的新聞,請問講者可否說明為何會有外洩事故、影響為何?
坎普斯答道:位於華盛頓州漢福德基地(The Hanford site)的地下高階核廢料儲存槽已多次發生洩漏,目前該處有177個儲存槽 ,並放置了高達5000萬加倫的液狀高階核廢。
漢福德基地因曼哈頓計畫的需要於1943年啟用,並生產核子武器所需要的鈽,長崎原爆中美軍所使用的鈽就是在漢福德生產。漢福德不僅為全美污染最為嚴重的地區,更破壞了哥倫比亞河的生態環境。政府多次想要固化液態高階核廢,卻屢屢失敗,目前當地核廢大多是液態,雖然一部分核廢已固化,卻因美國高階處置設施付之闕如,使得核廢仍然留在當地,無法移出。
類似的情況,也在我先前提到的南卡羅來納州薩凡納河基地發生。能源部選擇在經濟弱勢的非裔美國社區,興建地下高階核廢料儲存槽,棄置核廢污泥,這使得當地居民賴以維生的薩凡納河不堪飲用。
反核運動每次的抵抗都與環境運動者和當地居民攜手合作,但是對手是軍事上、經濟上極為強勢的核武暨核能工業。而美國的能源部與核管會永遠只為核工業的利益服務,而非為民眾利益服務。
問:美國為何至今都沒有成功設立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如果暫時找不到適合的場址,應如何處理與保存高階核廢料?
坎普斯答道:美國核工業所擁有的129座反應爐目前已累積高達10萬立方公噸的高階核廢,其中93座反應爐持續運作並製造高階核廢。能源部過去30年一直鎖定內華達州猶卡山(Yucca Mountain)為最終處置設施場址,但因選址欠缺科學依據,引發當地的印地安原住民西休休尼族(The Western Shoshone)挺身抵抗30年。過去全美超過1000個環境和團結組織加入西休休尼族的抗爭。為阻擋各地高階核廢運送至內華達州,沿途各州的人民也加入抗爭。
美國目前面臨核廢難題時,既不能永遠留存核廢於核電廠內,但又欠缺最終處置設施。我認為採3個步驟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首先,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停止繼續製造核廢。
其二,在沒建立最終地質處置設施前,先建立強化現場儲存(hardened on-site storage),這也是全美的環璄團體所提出的要求 。實際做法是使冷卻池回歸冷卻功能,非而核廢儲存池。經一定年限後,池內用過的燃料棒必須改以乾式儲存。
福島核災時4號機於4月11日發生火警事故,若當時冷卻池起火,日本政府就必須疏散5000萬人,而非疏散16.4萬人。日本首相菅直人承認,若真要疏散5000萬人,就相當於終結日本這個國家了。不過,美國的冷卻池用以儲存用過的燃料棒的密度還遠高於日本,一旦發生核災時,危害也會更為嚴重。
第三,美國必須建立一個符合科學與技術要求、環境正義的最終地質處置設施。該地質設施必須達成核廢應與生物圈安全隔離數百萬年要求,還要能因應極端氣候、恐攻的挑戰 。目前計算核能碳排時,從不計入數百萬年最終處置所涉及的高量碳足跡。這也使核電看似低碳,實則不然。
內華達州猶卡山設施若真用於最終處置,輻射洩漏問題遲早會發生。要想一勞永逸地解決高階核廢,就是不要使用核電。我的環境導師——五大湖非核聯盟(Coalition for a Nuclear Free Great Lakes)領導人奇根(Michael Keegan)指出,核廢就是詛咒後代長達萬年,所以應該停止製造核廢。
問:目前擁核人士希望以核能當成基載,解決氣候問題,請問是否可行?
坎普斯答道:洛文斯(Amory Lovins)指出,為了減緩氣候危機,我們必須以最少成本、最短時間內減去最多的碳,因此我們必須權衡碳、成本和時間等三個因素,方能評估氣候有效性,就也是每花費一美元時能多快減少多少碳排,而非只看碳排一項。
在同時衡量三項因素後,再比較核能和再生能源何者才是氣候解方,我們很快發現,投資核電不僅昂貴、耗時,更使有限資源無法投入用於符合氣候效益的再生能源選項,所以核能絕對不是解方。
問:各國民眾和政府針對日本政府決定排放「稀釋的」福島核電廠廢水入海,可以如何採取行動?
坎普斯答道: 排放核廢水入海就是以海洋為垃圾場,構成危害海洋罪(crimes against the ocean)。
核廢水入海侵害了洋流行經之處的所有人,核廢水含氚,氚是氫的同位素之一,因過濾不掉,排放「稀釋的」輻射廢水後會生物集中於食物鏈高層,既破壞海洋生態,也影響生物和人的分子細胞、組織、器官,造成癌症和先天缺陷。福島廢水中尚有如銫和鍶等放射性同位素,日本政府因無法處理,索性隱匿事實,直到消息曝光,難以再抵賴。
日本政府應有的做法就是儲存輻射廢水125年,直至氚對人體真正無害為止。
日本政府自欺欺人的作法與美國政府、核工業如出一轍。美國政府與核工業因無法處理漢福德輻射污泥,所以一概宣稱該場址的「污泥對人體無害」。日本漁業合作社聯合會多來強烈反對排放核廢水入海,中、韓政府、台、韓民間團體也強烈反對。我們必須繼續強化反對力道。
主辦方–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在演講最後總結表示,從坎普斯的分析,使我們警覺到美國看似先進,核工業卻習於侵害印地安人權利,壓迫底層、而政府則是管制失靈。
從美國的結構性問題反觀國內,類以的場景也在台灣發生,講者不僅提出了與美國官方論述大相逕庭的進步觀點,也使台灣民眾了解美國核工業加速氣候崩壞的情況十分盤根錯結。不論身處任何一任政府治下、20或21世紀,反核之路註定漫長艱辛,而北美最缺乏社會資源的原住民和底層挺身抵抗核工業的跨國壓迫、官資一體,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當可為台灣各界帶來許多啟發。
(本文為2021年5月15日綠盟主辦【如何抵抗核工業的環境不正義?從美國環境運動談起】之講座紀錄)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52140
♡
何者非要保人之權利 在 OP凱文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0:00前言
今天則是要來介紹賣出買權與賣出賣權
在選擇權策略中,賣方策略是屬於裸露部位(Naked)
可以理解為如果發生風險,虧損會是無法預期的
也因為風險無法預期,所以交易賣方部位都會需要保證金
●賣出買權(Short Call)
0:26◆賣出買權使用時機:
1.預期指數上漲有壓力,指數將橫向盤整或下跌
2.波動變小,想要賺取時間價值
3.一定程度地替手中持股避險
1:52◆賣出買權優點:
1.勝率高,即使看錯行情指數向上走,只要漲幅不大,且結算時漲的點數少於你收到的權利金,你仍然是屬於勝利的一方
2.相較於期貨與買進賣權,期貨放空要下跌才會賺錢,買進賣權甚至是要"短期內大跌"才會賺錢,但賣出買權只要是盤整(小漲小跌)就可以獲利,當然更不用說如果下跌的話那是一定會獲利的
3.賣出買權之所以可以這麼霸道,主要原因也是來自於時間價值的關係,隨著時間一天天經過,買方的權利金時間價值會流逝,流到誰手中?賣方手中
3:07◆賣出買權缺點:
1.報酬是有限的,最大獲利就是你所收到的權利金。一旦收乾,行情就算再繼續下跌也不會增加你的獲利。
2.風險是不可預期的,雖然指數並不會常常大漲,也很難常常看到一天大漲五百點以上,但如果發生,很有可能一次虧損就能把你之前長年累月所累積的獲利給全部吃掉。
3.因為要動用保證金,所以不會像買方那樣有以小搏大的機會
●賣出賣權(Short Put)
4:11◆賣出賣權使用時機:
1.預期指數下跌有支撐,指數將橫向盤整或上漲
2.波動變小,想要賺取時間價值
5:13◆賣出賣權優點:
(其實就跟賣出買權一樣,只是方向相反而已)
1.勝率高,即使看錯行情指數向下走,只要跌幅不大,且結算時跌的點數少於你收到的權利金,你仍然是屬於勝利的一方
2.相較於期貨與買進買權,期貨做多要上漲才會賺錢,買進買權甚至是要"短期內大漲"才會賺錢,但賣出賣權只要是盤整(小漲小跌)就可以獲利,當然更不用說如果上漲的話那是一定會獲利的
3.賣出賣權之所以可以這麼霸道,主要原因也是來自於時間價值的關係,隨著時間一天天經過,買方的權利金時間價值會流逝,流到誰手中?賣方手中
5:48◆賣出賣權缺點:
1.報酬是有限的,最大獲利就是你所收到的權利金。一旦收乾,行情就算再繼續上漲也不會增加你的獲利。
2.風險是不可預期的,如果發生大跌,很有可能一次虧損就能把你之前長年累月所累積的獲利給全部吃掉。
3.因為要動用保證金,所以不會像買方那樣有以小搏大的機會
6:25●兩者之間的差異
看上面的優缺點分析你可能會覺得我偷懶,我只是複製貼上而已
是的,我的確是複製貼上沒錯,嘿嘿
但兩者還是有一些差別
一般來說,股市的走勢是緩漲急跌
所以這兩者來比較的話
賣出買權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較小,賣出賣權所需要承擔的風險較大
說到這就想要吐槽一下我們台灣期交所的營業員考試
有一題題目是問下列何者的風險最大
A.買進買權B.買進賣權C.賣出買權D.賣出賣權
官方答案是"C.賣出買權"
原因是指數下跌有限,但上漲無限
舉例來說,現在指數在17000,所以你的最大損失是17000
但上漲有可能漲到50000、80000,甚至更高,所以損失會是"無限"
對啦,以數學邏輯來講,理論上要這樣說是沒錯
但實務上以及經驗法則告訴我們,這是不太可能的事情呀
真實會發生的情況是,你可能遇到一根突發性500點的大跌,甚至引發後續的崩盤
但你不太容易遇到一根突發性500點的大漲
更不用說原油還示範給我們看可以是"負結算",所以...天曉得!
因此對我而言,我的答案會是"D.賣出賣權"風險最大
但2020年、2021年,真的是進入一個新的世界
上漲的速度比下跌的速度還快,這是以往很難見到的事情
所以總歸來說,只要是裸賣,就要承擔很大的風險
如果各位想要做賣方,一定要注意資金控管與停損
9:57●總結
搭配上一個介紹買方的單元
各位應該能理解,買方與賣方各自的優缺點是甚麼
其實跟賭場很像,賭客十賭九輸,莊家則是常勝軍
但賭客若發生賭贏的那次,往往是翻倍大贏
而莊家輸的那一次,就有可能會是要賠到脫褲的一次
賣方的勝率很高,原因在於時間是站在你這一方的
只要每一天安安穩穩的過去,不要大漲大跌,最後就能獲利
甚至單純以指數的移動來說
在一開始收到權利金的時候,就已經幫你把勝利條件拓寬
例如賣出買權在17500履約價,收取權利金108點
雖然跟買方對賭是賭在17500,但實際上要結算在17608以上賣方才會開始扣血
所以賣方的勝率是很高沒錯
不過有一好沒兩好,虧損是無法預期的,一旦發生意外都往往會大賠到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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