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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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年國代2.0:押後選舉一年為名 萬世取消選舉為實】
記得今年三月,我提到北京有機會怯於香港人爭取「35+」的意志,或會另起爐灶設立「臨立會2.0」架空立法會( https://www.facebook.com/200976479994868/posts/2887651214660701 )。怎料《香港01》昨日報道,特區政府有意以防疫為名,捨易取難地放棄《立法會條例》既有做法,改為提呈人大決議,強行讓現屆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由於現時法律根本未曾觸及立法會議員延長任期的可能,若然先例一開,連每屆譏華任期亦要由人大釋法的話,恐怕香港將與台灣威權時期一樣,正式邁進「萬年國代2.0」時代,容許親共派無須透過選舉下永續議席。
何謂「萬年國代」?回看台灣威權統治的歷史,大概可以略知一二。國民政府在1949年遷往台灣前,曾以選舉產生第一屆民意代表,但及後因著國共內戰後失利,當時行政院以「在現狀之下立法委員之改選事實上無法舉辦」為由,向總統蔣介石要求任期延任一年。當局雖然一度承諾會「儘速依法辦理選舉」,但一年過後,民意代表再度延任,始後就是「一年復一年」的千秋萬世持續43年,立法機關也未再進行換屆選舉。這種「萬年國代」,就是直接廢掉議會制衡能力,令黨國威權體制長驅直進,輾壓人民意志。
長年不改選,出現了一大堆年齡近百的「終身立委」,影響的除了是出現代議士開會時睡著(應是香港人很熟悉的畫面吧?)、「吊鹽水」等光怪陸離的情況外,更重要是對民主運動的打壓。除了極少數增選議席外,絕大多數議席原封不動,加上「淪陷地區」議席不能補選,國代立委出缺則遞補頂上,令被稱為黨外人士的反對陣營,即使成功進入議會,亦難以在體制內推動民主化。
再者,萬年國會長期配合政府擴權,除了容許蔣介石無限連任變成「終身制」、自行通過議案延長國代任期,甚至通過授權總統設立動員戡亂機構,藉此監控台灣民眾,打壓民主運動。這些狀況,實在無異於2020年,經已設立「國安公署」的香港。當《國安法》、《緊急法》讓白色恐怖瀰漫全城,中共官員高舉「三權合作」,香港即將倒退至台灣威權時代,今次釋法很大機會令香港實現「萬年國代2.0」時期,以「押後選舉一年」為名,行「萬世取消選舉」為實。
事實上,即使面對疫情,世界各地也不像港府一樣,一味只是要求押後選舉。我早前經已指出,有多達三十個國家,如法國、德國、澳洲、俄羅斯,到一直被視為香港競爭對手的新加坡( https://www.facebook.com/joshuawongchifung/posts/3172054242887062 ),縱然面對疫情肆虐,不論政體本來屬民主還是專制,亦有辦法讓選舉順利如期舉行,設法確保選民及票站職員健康下順利舉行選舉或投票。反觀,香港自詡為「國際城市」,但有本地法律《立法會條例》不用,直接提請北京釋法,明顯是為保皇黨選情告急,多於疫情告急。
當香港逐步走向「萬年國代2.0」,不單再度表示政府施政無能,更赤裸裸向世界表明,如今特區官員為向北京表忠而全面「向左轉」,也說明香港已再沒什麼制度基礎,可以保障國際社會對這個「前國際大都會」的信心。同時間,政權的部署,明顯是打算在開啟先例以後,密謀在感覺到社會形勢對己方不利,便繼續在未來凌駕憲法押後選舉。
無論如何,可以預料的是,不管本地還是國際的形勢,在未來兩個月也會有急劇轉變,在選舉全面取消的那天到來以後,到底整個民主陣營可以如何應對?至今我還在思考當中,未能提供整全答案,但最低限度在這段時間裡,我想大家是時候好好借鑑台灣人民應對「萬年國代 1.0」的歷史,想想我們可以如何阻止威權政府大開方便之門,將整個香港完全摧毀。
何謂威權政體 在 柳俊江 Lauyeah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文,長文,建議大家花時間去讀讀。
面書今早提醒我:「用戶很久沒有看到你的更新消息了!」
在極端膚淺,非黑即白,而且被少數「積極發言者」佔據社交網絡的時代,厭倦為掌聲抽水,更厭倦被人曲解扣帽。說是精英心態也好,中產包袱也好,面書的確離我越來越遠。這篇文章解構了當中不少的結,值得大家細心去解讀。
[#沈旭暉隨緣家書📖] 很久沒有在媒體寫5000字的文章,近年和不少朋友都在思考平行時空之間的「空際關係」理論,感謝《信報》讓我全文分享。
你的受眾是誰人? ──互聯網3.0如何顛覆「共識民主」,又如何重生
日前和研究網絡民族主義的荷蘭同行聚舊,我們一直觀察每人都是自媒體、人工智能已介入的互聯網3.0,對民主理論不少假設被網絡顛覆的終局,深以為憂,但也依稀看見改變的契機。無論是個人也好、報紙也好,總要思考自身的目標受眾和定位,而要前瞻未來秩序,還得從民主政治的精英共識被瓦解談起。
一去不返的超穩定結構:民主制度的精英理論
民主除了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等原則,經典理論還強調參與者應是理性、主動的公民,他們會充份了解不同資訊,經反覆討論,才按民主程序參與、投票。然而隨著民主化陸續普及,以上假設明顯顯得「離地」,因為一般人平日都是討厭政治、非理性、被動的,只有自身利益被挑起/曲解時(例如英國脫歐),才會產生強烈的參與慾望。
既然選民平日不關心政治,不少學者主張民主制度是否有效,並非取決於大眾,而是全賴制度中的精英,這就是「民主制度的精英理論」:這些「政治企業家」通過和平、有限度的競爭,維護民主制度的運作,同時排拒了種種極端選擇,即使有不同意見,也只是「搞莊式」競爭,競爭過後,精英還是各司其職,不論在朝在野,依然通過同一制度獲利。權力名義上歸於人民,但這是鳥籠式民主,目的只是增加政治家對大眾的責任感和認受性;制度的「開放幻覺」,就是為了維持精英的「道德戒命」。所以二戰後,各國制度都設了安全閥,例如在歐洲和日本,極右思想成為非法,美式馬拉松民主則強調競選經費大比併,一般人總覺得「選來選去都是同一群人」,這就是麥高風傳來傳去、但權力永遠在小圈子流傳的「卡拉ok政治」。
即使是威權政府,也是背景相近的精英控制,於是民主、威權國家之間,也容易達成妥協,違背理性的舉措,始終不常出現。香港的「一國兩制」,就是典型的精英產品,來自制度截然不同的中英兩國精英共識,也為香港中產接受。但假如當年就有網絡3.0,內地網民、英國網民、香港網民如何反應,則是另一回事。
互聯網3.0,瓦解精英共識的十個關鍵
精英共識的好處,是令社會穩定操作,建構規範,讓鐘擺到極端前遇上防火牆,但弊端自然是僵化,成為既得利益者操控的超穩定結構,令社會停滯不前。互聯網3.0本來是很好的工具改變弊端,問題是同時也破壞了安全閥,破而不能立。整個共識政治的瓦解,可以歸納為下列十點,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自覺的參與其中:
1. 話語權的顛覆:資訊來源無窮盡之後
精英從前通過影響主流媒體,定義何謂難登大雅之堂的雜音,令社會共識比較單一。但在互聯網3.0,所有人都可以輕易入場,對任何議題發表意見、不受審查,而且反過來「佔領」主流傳媒,因為互聯網的實時性質,讓話語權掌握在無時無刻都在屏幕旁邊的網民之手。他們沒有精英的枷鎖,自居非既得利益者,沒有責任管治,發表意見的目標不是為了共識、也不是為了提出可行方案,反而樂見爭議沒有Endgame。此所以反對派群組的內部獵巫,從來都比攻擊對手更熾熱。
2. 迷因時代:Too Long Didn’t Read
人類有文明以來,資訊傳播的形式,一直影響思維方式,正如數學算式與圖表較文字容易表達抽象思維,英文則比中文適合邏輯。網絡世界由於資訊極度氾濫,一篇一萬字長文和一幅「抽水圖」能吸引的眼球,一律是1/10秒,而且後者必然更受青睞。當怎樣上載角度、濾鏡合適「呃like」的照片或影音,已成為取代文字的「語言」,慣於視角衝擊,就再難接受複雜的論說。傳統教育要學生博覽群書,得出自身結論,但網絡圖片完全反其道而行,每每是「小編」把一萬字化成「一句到尾圖」。這不只是賦予資訊第二生命,還是將之變成「迷因」(meme),再認真討論,「就輸了」。
3. 釋放犬儒:陰謀論主流化
在現實生活,我們都受制於各種制度,而凡是制度,自然都有官僚、不合理之處,才能同時擁有穩定社會的功能。問題是制度的正面功能,不會被網絡討論,因為那是無形的;制度的負面問題,通常是有型的,輕易成為討論焦點,產生龐大的失信效果,成為陰謀論的泉源。美國策略師Roger Stone是最懂得普及這潛能的高人:他是特朗普昔日的顧問,以旁門左道成名,統戰陰謀論網站Infowars為特朗普競選的奇兵,是平生得意之作。Infowars散播的都是「美國利益集團策劃9/11」一類「驚天大陰謀」,天天製造fake news、毫無公信力,只以宣揚精英不可信為己任。但Roger Stone說得對:別管那些,這網站每月有超過一千萬點擊率,比《經濟學人》、《新聞週刊》傳播得更廣,於是創辦人Alex Jones就成為特朗普的貴賓。順帶一提,Jones剛被Facebook封鎖了,自然也是他口中的陰謀論一部份。
4. 撕裂國度:演算法的絕對化
資訊爆炸後,怎樣判斷實用、高質資訊的「交易費用」極高,結果就交由社交媒體的演算法代勞。演算法除了分析用戶喜好,還會派發他們喜歡的內容。久而久之,用戶會以為自己在同溫層看到的東西,就是全世界;不少人都發現自己和朋友在社交網絡中、特別是在現實不大有自信的一群,一旦被「充權」,會變得自我特別大,容易罵戰、變得極端,甚至有上癮和情緒問題,不能自拔。
問題是這樣的演算法,只是把一個極度複雜的世界,化作極度簡化的二元對立。在美國,一般人的立場不會完全認同單一陣營,可以是55%傾向民主黨、45%傾向共和黨(香港則是「55%黃:45%藍」),但一旦網絡記錄了喜好,55%的傾向,就會看到100%的親民主黨內容。同樣道理,演算法不會把這裏99%的國際關係文章派送給你,卻會把我們1%的「抽水圖」送到面前,那可能卻是你認識我們的全部。網中人當局者迷,除了55%的傾向逐漸被洗腦到100%,也以為在Newsfeed看到的一切都不是供閱讀、而是供發洩,哪怕顯示的是動物新聞,兩極留言依然是「libtard Vs fascist」、「共匪Vs漢奸」,正常用戶自然卻步。
5. FOMO:注意力經濟體
現實社會的做deal來來往往多輪,但社交媒體是注意力經濟,注意力聚散極快,「抽水」的時限也極快。不少網民產生了一種新情緒:「錯失恐懼症」(Fear of Missing Out, FOMO),很擔心不能及時對正在發生的「大事」發表「評論」,繼而失去最後的存在感;既然假定每一秒都有「大事」發生,就養成手機不離手的生物性依賴。為照顧FOMO患者,根據演算法,人多者勝,能掀動即時回應的,不是客觀事實、深度分析,而是訴諸爭議、嘩眾取寵和罵戰,特朗普就是這樣起家的。觀眾不需要同意小報內容,但觀看激烈的表演、在場邊「食花生」,也是另類紓壓、娛樂。為了曝光這利益,網紅故意「玩膠」、意見極端化和人身攻擊,成為心照不宣的行規,有時甚或要自製罵戰──光譜一端的激進,引來另一端謾罵,兩者「鬥爭」推高收視,才互利互惠。即使是嚴肅的研究,也自行「加圖加辣」,一切就本末倒置。
6. 騎劫效應:你的受眾是什麼人,你才是什麼人
傳統精英就是掌握互聯網3.0的定律,也因為要照顧現實社會的目標群組,不能網紅上身;一旦豁了出去,卻每每被更激進的聲音騎劫,回到現實,則過猶不及。這解釋了為甚麼好些公眾人物真人「正正常常」,但到了各自的網絡,就判若兩人,天天詛咒別人死亡:只要看粉絲留言,就明白何謂「殺君馬者道旁兒」。畢竟最積極參與討論的網民,大多是同質性強的少數人,但因為大多數人是沉默的,他們就能以少數的比例,左右內容生產;Youtube的小額支付系統,也是令少量金錢左右網紅方向。結果,看似坐擁數以十萬計粉絲的網紅,有時只是被少數網民、情報機構、公關公司玩弄的網中人。
7. 政治不正確的「言論自由」
納粹是怎樣覆亡的?不是因為意識形態激進、政治不正確,而是因為戰敗;戰後西方奉行反種族主義、和平反戰等「普世價值」,但不代表種種政治不正確思想不存在。到了互聯網3.0,新納粹一類公然反對戰後普世價值的思想重新聚集,包裝為「言論自由」的一種,並已通過民主制度進入建制,代言人變得更「敢言」;市場增加了,也會創造供應,特朗普、約翰遜等都是精英,卻刻意強調政治不正確,進一步瓦解了剩餘的共識。即使是紐西蘭恐襲,不少網民也說「殺得好」,這種聲音是永不應「包容」的,可惜卻會永存,就像孌童小電影充斥在深網一樣。
8. 中產失語症
穩定的社會,需要龐大的中產階級支持。中產雖然術業專攻,也有較強的社會資本,但要付出大量心力維護「第一身份」,可以攤分去經營網絡的時間,可想而知。結果這片處女地,就由網絡原住民佔據,一個喚風換雨的網紅,可能在現實世界沒有資源,但在網絡如魚得水;他們的生存由廣告費、甚至單純的快感支持,可以與現實社會毫無關係,也毋需理會舊世界的共識。作為普世價值守護者的中產階級,慢慢陷入失語,對普世價值的全球反動,則應運而生。
9. 反精英的弔詭:否定的肯定
傳統精英認同「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網絡世代剛好相反:自己既然是輸家,妥協是輸、不妥協也是輸,唯有否定對方,才能肯定自己。網民清算精英共識,例如香港的「獅子山下精神」,其實是爭取話語權。那當新一代成為新精英,是否可以建構新共識?卻不一定。這是有趣的弔詭:網民潛意識習慣「否定的肯定」,只會找有價值的稻草人,不會浪費時間否定沒有價值的人;同時,也不會肯定沒有被潛在否定價值的人。所以邏輯上,網紅成為社會精英,早晚要經過被否定的「認證」,很難存在現實、網絡同步被肯定的領袖和共識──直到兩個平行時空合體的一天。
10. 有圖無真相:外力大規模介入之後
當以上現象變成「結構」,下一步就呼之欲出:互聯網3.0變成兵家必爭之地,擁有龐大資源的企業、政府紛紛介入,各取所需。大國特工固然會通過非常手段,影響輿論、乃至策劃騷亂,而且由於操作成本不高,任何商業公司,都可以將之變成一門業務,劍橋分析、「fake news」製作公司、討論區早已充斥的「殭屍用戶」,都是如此。最新人工智能技術更能產生「深偽短片」,模仿名人的口音、影像,偽造他們沒有發表過的言論視頻,比單純的fake news欺騙性更大。網絡本應為一般網民充權的特點,反過來,又變回可供精英利用的缺點:最終一小撮新精英君臨天下,掌握資源的比例可能更高,只是舊精英的共識,卻一去不返了。
破立:朱克伯格的FB5實驗,其實是甚麼?
然而,時代是不應悲觀的。互聯網3.0能瓦解精英共識,卻不能瓦解追求穩定、知識和品味的中產,他們也會產生自己平衡線上、線下生活的心得。以本人為例,一方面是典型傳統精英產品,雖然與政府有不少合作、也同情公民社會不少訴求,但第一身份從來是自己的專業,只會圍繞專業發展產業;第二身份則是世界公民,要同時在幾個地方擁有事業、物業與朋友圈;明白的不用說也明白,不明白的說一萬遍也是徒然。但我也有一個網絡身份、為數不少的followers,每天在平行時空,都遇見強烈非黑即白、概念上只能在單一地方生活、習慣了平面套版形象的網友,加上我名字的點擊率在演算法從來很高,每隔一陣子,就得到光譜各極的關愛。回到現實的朋友,卻視我的網絡分身為可用的「影響因子」,平行時空之間的「空際關係」,就這樣操作了十多年。但我深信,線上、線下時空並存,只是新舊時代的過渡;在共識已被瓦解的當下,誰都不應不自量力談大和解,只應該通過定義自己的社群,知道誰是、誰不是目標受眾,建立線上、線下大同小異的圈子,才能走出離開上述十大機制的第一步。
很抽象?不是的。Facebook的朱克伯格日前宣佈大改版,目標是令第五代「FB5」的Newsfeed重要性下降,希望不再被fake news、低質資訊濫用,還原基本步為朋友、群組「小feed」的交流市集。他也實驗Instagram不公開顯示Likes數,以免製造「高壓的社媒環境」。這固然是回應Facebook的自身危機,但也是新精英對舊共識溶解後遲來的回應。我們不清楚FB5走向何方,但Facebook近年的老化,與及Instagram、Snapchat、抖音等的興起,都反映上述機制不容易永續。即使是目前的Instagram,訊息結構也是將網路生態推回學者Robert Dahl提出的「多頭政體」,重新肯定能凝聚共識的中介人。當社交媒體以Messenger一類較私人的溝通主導,「網絡共同話題」逐步被「群組話題」取代,新的訊息結構更強調訂閱、社群管理,以及社群議題的製造、深耕。使用IG Story的朋友會明白,「你問我答」,目的就是展現媒體持有者的個性,來凝聚社群歸屬感;有能力建立獨特性、願意花時間資源深耕的社群主人,才是未來同步生活於線上、線下的精英。Facebook曾邀請一些活躍網絡的各地學者參與官方focus group,筆者也身在其中,當時談及對未來網絡結構的意見,一言以蔽之,就是社交媒體「化零為整」的現狀流弊叢生,應變成「化整為零」的未來。
化整為零:由瓦解舊共識過渡到新共識,可能嗎?
未來網絡烏托邦的理念很簡單:任何人、媒體和品牌,都要先精準定義自己的受眾,受眾並非越多越好,「抽水呃like」得回來的沒有多大用途,只有反效果。雖然網絡並非凝聚共識的地方,演算法催生的大眾共同話題不可能高質,潛在卻是高質群組的育成所。「大台」的需求日益下降,網民不會對品牌產生無可動搖的忠誠,卻期望每個品牌最精的一環做得更好;只要第一步踏穩,品牌/網紅成為一個「斜槓身份」(slasher)、而不是單一工作者,逐步發展週邊產業,卻是理所當然。
當每個群組化為一個由參與者塑造的利益團體,上層精英的角色是議題生產、問責,成為名實相符的KOL,以其「關鍵意見」開拓新的經濟、社會潛力,同時也有責任維持群組的質素和利益,否則可以直接被取代。這結構會令每一個範疇、圈子的新權威慢慢產生,而且凝聚了由下而上、經peer review產生的小共識,再移植到現實世界,比傳統共識的產生方式更穩固,令未來精英毋需再溝通線上、線下,平行時空逐步合二為一;他們在時空壓縮的全球化時代,更不會被地域所限,定能擁有不同地方的基地。至於消閒資訊、fake news和haters,自然還是鋪天蓋地,但隨著下一代每人都懂得這些伎倆,最終也會與嚴肅資訊分流。在這轉型期,每人都要選擇自己的角色;假如繼續在傳統單一職業打滾,或以此刻的網絡常態為永恆,後悔就晚了。
延伸閱讀:
-哈拉瑞《人類大未來:從智人到神人》
-鐵馬克《生命3.0:人工智慧時代,人類的蛻變與重生》
信報財經新聞,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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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NU (什麼??)》之銘言:
: 近日由於報告之因要做此一專題
: 但對於其"軟性威權政體"的定義不甚清楚
: 煩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感謝...
好像是指亞洲〈尤指東亞〉發展出的一種指導式民主
是威權主義國家實施的一種民主制度
細節不太清楚
知道比較詳細的人煩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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