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偵查不是特權,是公權,是守護社會的天職
香港如何黑暗已不用多提,但今天真是忍不住要回應下。一個在其他自由民主國家或許已得到極大的肯定或已得到人權獎的記者,今天在香港竟然被判有罪。香港某高層說過「記者沒有特權」這涼薄的說話,記者調查是特權嗎?肯定不是,他們為真相突破既定的框架來查考真相,不完全接受官方解釋而尋找真相,是守護市民的重要一步,一個社會理應賦予他們這權力。
現時常常講,言論自由有限,記者調查權有限,但更重要是個人私隱也應有限。在對公共議題十分重要的事情上,尋找真相理應放於更重要的地位。今次判斷似乎沒有考慮721這晚所發生的事對之後香港所發生的衝突有著重大影響。沒有記錯,市民的怒氣在721後一發不可收拾,市民對警隊的信任也是由這天跌破底線。難道尋找誰是這個炸彈的引爆者對香港不重要嗎?為何法庭完全沒有考慮這點?我不明!請用文明說服我。
#感謝蔡玉玲
#你是最出色的偵查記者
#荒謬成為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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