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台灣歷年參加奧運的成績(扣除沒有參加或零得牌),可以看出來,台灣隊今年奧運獎牌確實大爆發,原因是什麼呢?
除了選手自己的努力和條件之外,定宇分享這5年多來台灣體育公共政策的5大改變給大家參考,
蔡英文政府上任5年多以來,在體育政策上的各項措施,包括經費投入、國訓中心等軟硬體翻新、黃金計畫、強化運動科學重要工程,供大家通盤了解。
一、體育經費估計約8年倍增,110年度增至133.9億:
攤開體育署歷年預算變化,以及用來支持選手的預算比例資料,可以發現規劃從105年度到113年度,這8年間有倍增情況。根據資料顯示,105年度總計96.7億元,到了110年度,已經增加至133.9億元,預計在113年度估計約會來到168億元。
在「培訓體育競技運動人才」,以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上,從102年度體育署70.03億元,其中培訓體育競技運動人才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僅18.02億元,比率為25.74%;到了110年度,體育署經費來到133.93億元,而培訓體育競技運動人才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也倍增至36.91億元,比率上逐步提升到27.56%。
至於所謂培訓體育競技運動人才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其中所包含的項目有4大類,包括四級運動人才培訓及改善基層與大專院校訓練場館、補助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辦理奧亞運選手培訓工作經費、運動教練與選手生涯照顧輔導、優秀運動選手教練獎勵金等。
二、2020年東京奧運會黃金計畫,建立黃金梯隊:
面對這次東京奧運,蔡英文政府推出「黃金計畫」,主要針對這次奧運具備奪牌菁英選手,實施專業個人化的訓練,也挑選下屆奧運會奪牌潛力的選手,進行專案培訓,建立所謂「黃金梯隊」。
在「黃金計畫」的內容方面,包括國內、外參賽與移地訓練所需各項支援、專屬人力支援(教練、防護員、物理治療師、體能訓練師與陪練員等),以及訓練及比賽器材(裝備),還有全面運動科技支援,包括生理體能、生物力學、運動心理、營養生化、醫學防護、運動資訊等。
對於「黃金計畫」的預算編列上,從2018年至2021年,每年編列3億元,共計12億元。在本次奧運執行方面,共有11個運動、38位選手列入黃金計畫,且皆取得奧運參賽資格,其中人員包括舉重女神郭婞淳、體操李智凱、田徑楊俊瀚、拳擊陳念琴、柔道楊勇緯、桌球莊智淵、桌球林昀儒、游泳王冠閎等人。
三、國訓中心硬體設施提升,優化選手住宿環境:
至於硬體設施的精進,近年其實一直有新聞釋出,國訓中心、選手住宿的環境,都一甩過去破舊不堪的狀況。攤開體育署在硬體設施的優化成績,在綜合集訓館方面,在104年落成啟用,為2棟地上7層鋼骨構造之建築物,為符合現代國際訓練場規格及環保規範之綠建築,其內容計有14項運動種類訓練場地及重量訓練室,其中球類館的7項為體操、羽球、籃球、手球、排球、桌球及舉重等,技擊館的7項為空手道、武術、拳擊、擊劍、跆拳道、角力及柔道等。
在宿舍與餐廳部分,在109年落成啟用,宿舍為地下2層、地上8層建築物,而餐廳為地上3層,主要提供教練、選手舒適的居住空間與用餐環境;另外,109年也落成啟用全國首座太陽能發電的直線風雨跑道,主要考量南台灣天氣高溫炎熱,可能造成選手體能負擔,影響到訓練成效,也滿足夜間訓練的需求。
此外,109年也落成「組裝式」游泳池,這是承接2017年台北世大運組裝式游泳池,整合國訓中心周邊設施,提供培訓隊伍訓練使用;而在110年時,落成啟用壘球場室內投打練習場,讓培訓隊不受日曬雨淋的影響。
未來,國訓中心有三期計畫,在109年至113年,5年共編列63億元,就國訓中心用地範圍與整建,包括棒壘球場設施優化、射箭場優化、球館、技擊館優化等。
四、強化「運動科學」、「運動醫學」,提供數據擬定與修改訓練計畫:
過去其實在國訓中心本來就設有「國訓中心運動科學處」,簡稱「運科處」,但是在蔡英文政府2016年上任後,擴大強化後勤能量,一改過去蜻蜓點水、短期支援模式,而是由運科人員、體能訓練師、運動防護員、物理治療師、運動心理師、運動營養師等「直接進駐」。
在運科處當中,分為「運科組」、「醫護組」,主要負責六大領域,包括運動生理生化、運動心裡諮商、運動醫療防護、科學體能訓練、運動營養補給、力學情蒐資訊整合等。
在後勤能量的提供上,運科處會例行性給予選手、教練數據、長期隨隊機制,主要就每一位選手身體狀況、訓練概況進行檢測,也給教練擬定與修改訓練計畫的參考資料。
五、選手退役後的保障與協助:
對於運動員退役後的下一步,蔡政府則推出「優秀選手轉任計畫」,就優秀退役選手轉任運動教練(聘任奧亞運績優退役選手為教練,協助國家隊培訓工作),每4年增聘至100名,共編列15.2億元(目前已聘任30人,今年奧運結束後將再增聘70人),將至各級學校、基層訓練站擔任運動教練或單項運動協會任職協助推動體育事務。
同時,也規劃獎勵措施,包括國光獎章、國光體育獎助學金;更針對績優身心障礙運動選手及其有功教練,設有獎勵辦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莫放春秋佳節過;最難風雨故人來,最近感覺台灣人品爆發,全世界的人拿著疫苗都來幫助我們了ㄟ!等等,郭正亮你說不要太天真是怎麼一回事!這世界上難道沒有人性本善這回事嗎? 今日菜單【沒有贊助 花費為: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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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直播重點整理來了♡ 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EP23重點整理】 台澎小堅果
時間:7/10(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同盟國是什麼?
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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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同盟國是什麼?
同盟國當初怎麼出現的?扮演什麼角色?但因為它的中文翻譯有個「國」、讓人以為是法人,這其實都是文字造成的誤解。同盟國的英文是 Allied Powers,這個 s 是複數,意指由很多國家組成的軍事同盟。
在1941年,針對法西斯主義(納粹德國)以及軍國主義(義大利、日本帝國)等等的侵略,一開始是由26個國家集合起來合作簽署這份聯合國家宣言(Declaration by United Nations),這些簽署多邊國家條約的國家彼此之間達成協議,在軍事上合作約定來對抗共同敵人。
同盟國只是軍事政治結盟並不是國際組織喔!也不是法人喔!也沒有組織架構!
聯合國則是二戰結束後組成的國際組織,具有國際組織法人格,聯合國憲章就是組織章程,加入的成員必須簽署並遵守組織章程。
同盟國成員基於法律上平等原則共同建立軍事同盟,彼此地位平等,這些國家建立起來的軍事同盟,這之中不一定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其中還有大英國協的自治領喔!例如加拿大、澳洲等。
我們在看到同盟國的行動時,要知道這是所有成員的行動集合。每一個成員都有其獨立性,是基於共同目標進行軍事合作。關於戰區分配、軍事戰略合作等等就是彼此一起協調,達成合意後而作出共同決定。
那什麼是盟軍?只要是加入同盟國的這些成員(國家或政治實體),他們的軍隊在執行與軍事同盟目的有關的軍事行動任務時,就是盟軍、同盟國軍隊。
「同盟國軍隊」指的是參與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的各個成員的軍隊。盟軍成員的軍隊必須聽命於各盟軍成員。
本質上這些軍隊仍舊是參與同盟國成員的軍隊,只是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取得盟軍的身分。像美軍在二戰執行同盟國的任務時,它的身分會是美軍也同時會是盟軍身分。
這些盟軍成員的軍隊彼此基於聯合國家宣言互相協助,並在執行同盟國任務時同時多了盟軍身分。
任何以軍事同盟名義執行的行動,本質是參與同盟國的各個成員行動的集合。就像二戰美軍執行同盟國任務打日本時,這個過程中美國軍事行動跟策略,法律上的效力會向上延伸到所有同盟國成員。
原則上,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要對所有盟軍的行為負責,而加入同盟國的所有成員也要為此負責,但在責任追究上,最終仍舊會回歸到實際做出該行動的成員身上。
所以才會說每一個參與成員的獨立性是存在的,同盟國的行動是所有成員行動的集結。如果同盟國是法人,責任會規屬於該法人。一旦法人解散了,就找不到對象可以負責。但情況不是這樣。由於同盟國不是法人,如果有哪個盟軍成員出問題,追究責任時不會「只是」停留在同盟國這個軍事同盟上,而是可以追究到實際發生問題的成員身上。
同盟國要執行哪些任務,原則上也必須是經由相關成員討論好才會執行,所以每個成員當然多多少少要對任務造成的結果負些責任,但最終責任還是由實際造成結果的成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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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同盟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是以蔣介石為首的ROC政權。
軸心國陣營眼中的中國代表政府則是汪精衛在中國南京成立的ROC政權。
在國際法上,蔣介石這個ROC政權才會是國際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
而1937年日本把中國南京拿下來還佔領下來,日本扶持的汪精衛這個ROC政權本身是由佔領者在佔領地扶植成立的政權,在法律定性上會認定傀儡政權。在國際法上是不會得到承認的,因為傀儡政府沒辦法展現一個主權國家必須具備的獨立自主性。
這張圖說明了「同盟國(軍事同盟)」、「盟軍成員(軍事同盟參與者)」、「盟佔代管(軍事同盟參與者共同授權特定對象代全體參與者實施的佔領及管理)」之間的關係。
蔣介石代表的ROC政權就是當時同盟國軍事同盟中所有成員認定的中國合法政府。當日本投降,舊金山和約還沒簽時,1945.9.2《降伏文書》簽署當天,盟軍總部發布《指令第一號》裡面的附件《一般命令第一號》有指派蔣介石的ROC政權代表盟軍全體來台受降並軍事占領台澎。
《一般命令第一號》寫得很清楚就是同盟國分區佔領日本的軍事安排。
ROC政權履行盟軍的任務,在1945.10.25在台北辦受降典禮,同時「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這一天開始運作。提醒大家,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中的「台灣省」這三個字,看起來很像是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中的內部組織。但它其實是為了執行盟佔代管任務所成立的機構,所行使的權限是同盟國所有成員所授予的權限,並不是中國自己的權限,有權佔領戰敗國日本領土的是同盟國所有成員。任何為了佔領成立的機構,無論是那個國家、編制如何,這個機構在法律上的性質就是盟佔機構。
換句話說,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這個盟佔代管機構的職權是獨立於ROC政權代表的中國之外的。ROC政權就是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人」的身分,即使它故意將成立的機構名稱裡加上「台灣省」也沒辦法改變盟佔代管機構的本質。
補充聖峰在社群提過的:
蔣介石(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被指派代表盟軍到台澎受降,之後在台澎成立軍事佔領機構A實施軍事佔領,這個軍事佔領機構A在實施軍事佔領時,可以運用同盟國任何一個成員的軍隊,只是因為蔣介石是同盟國成員X的軍事將領,所以蔣介石使用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真正具有佔領權限的單位,是蔣介石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在台澎成立的「為盟軍全體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軍事佔領機構A,而不是蔣介石所屬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
所以假設:
1.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政變另立軍事政府,與ROC執政黨對立,則此新的軍事政府/組織還有依據《一般命令第一號》佔領台澎的權力嗎?
答:佔領台澎的權限在軍事佔領機構A,不在派員運作軍事佔領機構A的同盟國成員X的政府,所以即使同盟國成員X內部出現有別於原中央政府a的其他政權b,政權b也不會因此取得佔領台澎的權力。
2.ROC將軍隊裁撤,ROC政權可以代表盟軍佔領台澎嗎?
答: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運用任何盟軍成員的軍隊,同盟國成員X的軍隊裁撤,軍事佔領機構A可以使用同盟國成員Y的軍隊。
「軍事佔領是幹嘛用的、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是國際社會長期運作之下形成的慣例規則,不是由英國內閣的報告來決定,也不是由美國國務院的發言來決定。
這就好比我說:在台澎殺人(依照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規定)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時,之所以在台澎殺人會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因為「我」這麼說,而是因為目前治理台澎的治理當局的刑法如此規定。
同理,美國國務院提到ROC政權在代表盟軍受降之後合法治理台澎,英國內閣提到軍事佔領要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才結束、就只是相關國家在闡述「(依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軍事佔領會以什麼方式開始、在什麼狀況下才會結束」,而不是因為他們這麼說,軍事佔領才有這樣的作用、才會那樣結束。
「軍事佔領的作用,是在戰爭正式結束,戰後相關處置確定前,維持被佔領地區的正常運作」,這是國際社會數百年來進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次的戰爭所形成的規則、慣例。
所以,在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軍事佔領不會結束。
另外,由於軍事佔領本來就只是「最終處置確定前,維持相關地區在正常運作狀態」的「手段」,所以,規範軍事佔領要如何進行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然不會有決定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的效果。
至於佔領何時會結束,取決於最後處置何時確定。
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本來就不會特別寫何時結束,因為在下命令的當下沒有人知道最終處置何時才能確定。
因此,實施軍事佔領的命令一定都是有開始時點,沒有結束時點的命令。
至於《舊金山和約》第六條指的是「《舊金山和約》生效時『日本』的軍事佔領」該怎麼結束,由於台澎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一部份,規範《舊金山和約》生效時的「日本」的軍事佔領何時結束的《舊金山和約》第六條,與在《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已經不是「日本」的台澎的軍事佔領該怎麼處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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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ROC政權與PRC政權簽訂和平協議,假設ROC政權併入PRC政權而消失,那台澎的盟佔代管機構怎麼辦?
盟佔代管機構即使一開始是由ROC政權成立的,由於盟佔代管機構是在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下成立的單位,法律上是有別於ROC政權而獨立存在,所以不會被ROC政權發生的任何事情改變。
假設如果真的發現ROC政權消失了,沒人運作盟佔代管機構,那同盟國成員中就會有人接手了。在所有盟軍成員中,與台灣距離最近的就是美國了,美軍在沖繩有部署。萬一ROC政權說要跟PRC政權合併,那當然同盟國成員之一美國就會出手。
但我們要強調,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己願他力或要等到別的同盟國成員接手。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由台澎住民以身為原日本殖民地駐民及其後代的身分趕快來行使去殖民化住民自決權決定未來,這時候就會確定台澎的戰後最終處置,那這個盟佔代管就可以終止了,因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到此也算確定了。
➖➖➖➖➖以下進階思考➖➖➖➖➖
#進階思考:分享社群中聖峰曾說過的
盟佔的實際執行單位是中華民國政權成立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來改制為台灣省政府),這個單位雖然在組織架構上列在中華民國政權的組織內,但實際法律上屬性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與中國國家政府是誰無關的盟軍機構」。
這個盟軍佔領機構是「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設立,並「由中華民國政權以盟軍代理人身分派自身人員實際運作」。而目前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實質凍結「省」這個層級,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可以說已經沒有派自身人員運作這個盟軍佔領機構,而是把這個盟軍佔領機構的工作移轉到中華民國政權其他單位來執行。
在中華民國政權因自主宣布解散,或因選擇與PRC政權合併而消滅的場合,由於盟軍佔領機構是「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所以中華民國政權若在法律上消滅,這個「獨立於中華民國政權之外的盟軍機構」並不會跟著消滅。機構仍舊存在,只是沒有人實際運作。此時,二戰盟軍成員可直接派員到台澎接手運作該機構。由於這個盟軍機構當初成立時所依附的中華民國政權已經不存在,到台澎接手的盟軍成員自然會將其名稱做適當的修改。
另外,PRC政權並不會因為ROC政權消滅或併入該政權而取得派員接管的資格。講白了,二戰盟軍成員本來就沒有打算讓PRC政權接管台澎。
其實,大多數二戰成員早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因此,對大多數二戰成員來說,「中國主權國家『早就』是由PRC 政權代表」。英國在 1950 就已經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美國也在1979年承認PR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它們從來就不曾考量過要將台澎的代管權限移交給他們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
總之,ROC政權之所以能夠佔領代管台澎,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中國代表政府,而是因為盟軍授權它來台澎受降、讓它成立並運作盟軍佔領代管機構。這個盟軍代管機構在法律上是盟軍機構,不是ROC政權的內部單位。只是因為這是ROC在盟軍授權下成立的,裡面的人員又是以ROC政權的人為主,所以被ROC政權塞進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當然,ROC政權為了把「台灣光復」的戲演下去,也必然會將這個盟佔機構放在自己的政府組織編制裡。但無論ROC政權把盟佔機構放在自身組織內部的哪個地方、叫什麼名字,盟佔機構始終就是一個獨立於ROC政權的存在。
所以就算ROC政權解散了,當初它為了執行盟佔任務所成立的盟佔機構「在法律上」仍舊存在,即使沒有人運作,這個盟佔機構仍舊存在。而任何在後來得到二戰盟軍成員任命接手的單位,都可以直接讓這個盟佔機構復活,並發揮所有的作用。
事實上,二戰盟軍成員在任命接手者這件事情上,享有極高的自由度。它們可以任命任何可以履行法律責任、承擔法律上義務的法律上行為主體來接手。因此,任何國家政府、任何國際組織,乃至於任何個人,都可以被任命來接手運作盟佔機構。
《舊金山和約》的未定安排就是將台澎戰後最終安排「留待日後處置」。
在這情況下,因為盟軍成員是將本來該在和約中處理的事留到日後才處理,佔領當然「必須」要繼續。
如果《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最終處置沒確定的台澎的佔領就結束了,那日後要回來處理的時候,如果台澎被其他沒得到授權的單位強佔,盟軍成員豈不是要先打一仗奪回控制權才能處理?
盟佔不結束就是要確保盟軍成員之後處理時控制權仍在手上。
《一般命令第一號》就是二戰後所有對日軍事佔領、讓日軍繳械的法律根據(甚至包括駐日本本土的盟軍總部在內),當然非常重要。
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實施的軍事佔領,必須遇到具有可以結束戰爭關係的法律效力,且對相關地區的戰後安排有辦法做出最終決定的文件或動作出現才會結束。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法律根據是48個盟軍成員跟日本簽署的《舊金山和約》,不是《一般命令第一號》。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所有盟軍成員實施軍事佔領的法律上根據。
另外,請注意一件事:
《一般命令第一號》是對日本及全體盟軍成員都具有效力的軍事命令,是只用幾個字就能指示數百萬軍人的行動,影響上千萬人權利義務關係的軍事命令。
請對這份命令給予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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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基本原則就只有一個而已:只有在法律上具有適當權限的主體,採取足以產生法律上效果的行動,才有可能改變法律上的狀態。
要解決「在國際法下,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問題,只能透過在國際法中可以確立領土歸屬的方式來進行:由具有領土主權歸屬決定權的法律上主體來決定。
要結束「台澎的盟佔狀態」,只能透過讓「盟軍全體成員對台澎進行軍事佔領的理由」消失來進行: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讓台澎戰後領土主權歸屬確定。
所以,只要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盟佔就不會結束。
而要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確定,兩條線:
1.盟軍全體成員聚在一起決議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或議定一個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的程序,然後依據該程序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對象。
2.直接依據二戰後「去殖民化」國際共識,讓原日本殖民地台澎的住民,行使在國際法架構下得到認可的自決權直接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
盟軍成員身為戰爭勝利者所具有的「戰勝者決定戰敗者領土(台澎)未來」的權利,跟曾受日本殖民的台澎住民在「去殖民化」脈絡下,「殖民地住民決定殖民地(台澎)未來』的權利兩者相互獨立,在法律上存在「競合」狀態。
任何一個權利行使之後,都能夠確定台澎的領土主權歸屬,也都能夠產生「讓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進而使盟軍佔領狀態結束的效果。
至於ROC政權跟PRC政權之間,不管怎麼私相授受,或甚至是讓PRC政權派解放軍來掌控台澎,都無法改變「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盟軍佔領地」的法律狀態。
這就好比你的房子,被從某黑幫被趕出來的黑幫前幫主佔據,然後這個前幫主某天跑回自己的黑幫,然後跟現任幫主講好,說要讓現任幫主用你家的房子。
來,請問你家的房子會因為這樣就變成黑幫的財產嗎?
不管黑幫前幫主、現任幫主住多久、用多久,你的房子,始終是你的房子。
ROC政權具有兩個身分:
可以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國(流亡)政權跟盟軍佔領任務的執行者。
中國政權身分讓它能以中國政府的身分合法治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甚至可以處分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讓它可以成立、運作佔領機構來合法治理台澎,但這個身分只能治理台澎,而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所以,就算它掩飾自己身為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的身分,始終以中國政權的身分示人,還扯「台灣光復」說台澎領土主權屬於自己要代表的國家,它在台澎,仍舊是盟軍佔領任務執行者,它也仍舊沒有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權限。
今天你在公司委託下管理公司車,就算你平常都開著公司車在外面跑,還很無恥地說這台車是自己花多少錢買的,甚至還將這台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進行改裝,公司車仍舊是公司車。
你不會因為把公司車依照自己的喜好改裝、你的街訪鄰居親友都「相信」這台車是你的,就能把這台公司車轉手賣給你的混帳兄弟。
這樣應該就可以瞭解為什麼法理建國派會一再強調並說明「台灣地位未定/盟佔」狀態持續至今了吧?
法理建國派之所以會一再強調「盟佔狀態」持續至今,
就是因為至今都不曾發生過可以改變/終結「盟佔狀態」的事件。
法理建國派提出來的,是「法律上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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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狀態(應然)與現實上的狀況(實然)未必是一致的。
但這並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法律上的狀態不存在」,也不表示「當現實上的狀態與法律上的狀態不一致時,現實上的狀態不存在」。
應然與實然之間如果出現差距,連結出來的是兩個行動方向: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
舉例來說:
某甲偷偷開著只能用於公務的公司車A上下班,親朋好友也都以為那台車是他的
應然:公司車A屬於公司,且只能用於公務。
實然:某甲將公司車A當成自己的車用於私務,親朋好友也認為那台車是他的。
此時,讓應然與實然一致的方法有兩個方向,至於要朝哪個方向走,自然要做利弊評估:
1.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法律狀態的行為,讓法律狀態與現實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變成某甲的車,能自由使用於私務。
做法:某甲跟公司把公司車A買下來,自此取得該車所有權。
2.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採取能改變現實狀況的行為,讓現實狀態與法律狀態相符:讓公司車A維持公司車狀態,只能使用於公務。
做法:某甲停止將公司車A用於私務,並老實告訴親朋好友那台車是公司的,不是自己的。
回到台澎的狀態:
法律上,應然面: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中華民國政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
現實上,實然面:中華民國政權不斷宣稱自己所代表的國家擁有台澎領土主權,並把台澎當自己的領土在利用。
若以確保現實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代表的國家(中國)擁有台澎領土主權。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主張自己繼承ROC政權的PRC政權可以合法主張統一台澎。
若以確保法律狀態為目標,那就必須採取行動讓ROC政權承認自己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而完成這個路線的直接結果,是讓「台澎還不是國家」的法律狀態被清楚認知,此時,希望台灣是主權國家的人就會去採取行動完成建國程序,讓台澎成為國家。
存在不等於真理。
一個現實狀況存在,不代表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本身合理、但這個現實狀況的存在一定有它的理由。至於這個理由合不合理,那是另一回事。
類比到台澎的狀況:
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這個威脅雖然存在,但它存在並不表示這個威脅是合理的。
而這個威脅的存在,確實有它的理由:
因為ROC政權主張它已經為自己代表的國家(中國)取得台澎領土主權,而PRC政權主張它繼承ROC政權的中國代表政府身分,所以PRC政權主張身為中國代表政府的它可以行使武力為擁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掌控台彭。
所以,PRC政權威脅行使武力侵略台澎,確實有理由。但這個理由合不合理呢?史實跟國際法告訴我們,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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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資料裡面都講過了ROC政權可以主動終止代管了,
不過我想順便藉這個機會「法普」一下,講一下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
在基本法律關係中,有個關係稱之為「代理」:代理人以本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該法律行為則對本人產生法律效力,也就是產生如同本人自己親自做這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而在基本契約關係中,有種契約稱為「委任/託」:當事人A(委任/託人)與當事人B(受任/託人)間約定,由當事人B為當事人A完成一定事務。這就是委任/託。
由於委任/託關係是由雙方「合意」所形成的「契約」關係,所以在概念上,契約任何一方都可以結束這個關係。
如果今天有兩個人約定成立一個「委任/託」契約,而契約的內容,是由委託人A(本人)請受託人B(代理人)以委託人A的名義去完成一定行為,而且這個行為對委託人A產生法律效力,這個關係就是所謂的「代理委託關係」。也由於「代理委託關係」是一個委託契約,所以,委託人A(本人)跟受託人B(代理人)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在「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這件事來說,盟軍全體成員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就是代理委託關係:
盟軍全體成員(本人)委託ROC政權(代理人)以盟軍全體成員的名義去佔領、管理台澎。
由於是代理委託關係,所以無論是做出這項委託的盟軍全體成員,還是接受委託的ROC政權,都可以主動結束這個關係。
因此,ROC政權當然可以終止自己被委託交付的代管任務。
但在這裡要注意的是,
「盟軍全體成員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的結束」跟「盟軍全體成員跟ROC政權之間代理委託關係的終止」是兩回事。
由於「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前」盟軍全體成員都會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因此,就算ROC政權自己主動宣布終止與盟軍全體成員的代理委託關係,
只要「台澎戰後最終處置尚未確定」,盟軍全體成員仍舊具有佔領管理台澎的權責。
如果要舉例的話,就好比:
父母在法律上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必須要子女成年,父母身為法定代理人的權責才會結束。
假設某對父母需要離開自己的小孩到海外工作,於是委託友人甲代行其法定代理人職務,
然後友人甲覺得這對父母的小孩一天到晚搞事,不想管了,於是跟他們的父母表示自己不願意繼續當代理人了。
此時,雖然父母與友人甲之間的代理委託關係因為友人甲終止契約而終止,但父母的法定代理人權責仍舊存在。
所以,父母可以另行委託友人乙代替自己行使、履行法定代理人的權責。
另外,法律上的關係並不會因為實際執行者的主觀認知而改變。
這就好比,我今天叫你去開「我的車子」,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這台車子也不會因為你「主觀上」把這台車子當成自己的車子在用,就變成你的車子啊。
在盟佔任務的執行上,中華民國政權是依照它本身的運作規則,運用自己的人去「執行這項任務」。所以不管它主觀上怎麼想,總之任務是被執行了。
這就好比你今天委託某個工匠為你做一個雕像,這個工匠用他手邊的工具、叫他的學徒來雕刻這個雕像,然後這個工匠把這個雕像當成為自己製作的那樣來雕刻。但無論如何工匠在過程中使用多少工具、找了多少人來幫忙、投注了多少感情,那個工匠始終只是在為你製作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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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ROC政權在執行佔領代管台澎這項任務時,所運用的人員、工具、規則(憲法、法律、命令)及手段,只有在符合國際法中關於軍事佔領所形成的規則與慣例的範圍裏面,才能合法產生法律效果。如果是超出或違反相關規則慣例的行為,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要追究ROC政權在執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基本上要在自決建國之後才有辦法有效追究。
舉例來說,在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中,佔領者可以「『有償』徵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來應付佔領管理之需。如果佔領者今天訂了一個規定說可以「『無償』取用佔領地人民的財產」,這個規定違反佔領規則,不會被認定是合法的管理措施。佔領者依據這個規定無償取用的財產都是非法取得、非法使用,並會因此產生返還徵用物並支付使用費,或支付收購徵用物費用的法律責任。雖然在仍處於佔領狀態下去要求佔領者面對錯誤給予賠償並不是不可能,但成功機率不高。現實上,這類法律責任的追究,基本上要等到在法律上可以合法代表佔領地人民的單位出現之後,才能有效向佔領者追究責任。
最後一點要提的是,對盟軍全體成員來說,ROC政權在佔領代管台澎過程中所做的一切違反國際法中佔領規則及慣例的行為,都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
盟軍全體成員確實「可能」會因為明知ROC政權違規,卻還放任它這麼做而必須負上連帶責任,但最終仍舊必須由ROC政權負最終責任。而ROC政權的繼承者,則必須繼承它的法律上責任。
舉例來說,
你委託自己的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A,結果朋友甲在做例行保養的時候,用了劣質的產品導致車子引擎受損,朋友甲因此必須負責將車子A的引擎修好。
後來你在甲修好車子之前就把它賣給朋友乙,因為甲的責任是把車子A的引擎修好,誰擁有車子A就能要求某甲把車修好,所以乙可以要求甲將車子引擎修好。
後來某甲不小心因為吃麻糬噎死,他的兒子小甲身為他的繼承人,就必須擔下將車子A引擎修好的責任。
另外,朋友乙當然也可以要求賣車給他的你跟甲一起負責把引擎修好,但因為把引擎弄壞的是甲,所以即使你幫忙把引擎修好,最終也會向甲/小甲追討修理費用。
在上例中,委託人是委託朋友甲照顧自己的車子。
在盟佔的例子中,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的台澎,雖然在法律上並不是盟軍全體成員的領土,但盟軍全體成員在法律上可以決定台澎領土要歸屬給誰,所以雖然不是「台澎領土主權的法律上擁有者」,但在法律上具有的權利,與「台澎領土主權擁有者『相當』」。
所以,「委託他人照顧自己的車子」的例子雖然與「盟軍全體成員委託ROC政權佔領管理台澎」在「所有權」的角度上不一致,但在「決定所有權歸屬的權利」這點,在法律上是一致的。
例行事務英文 在 李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際外交來自於日常的累積 有事相互幫忙是真朋友的展現🌏
今天早上,對我來說很「國際」。
我受邀出席「亞洲自由民主聯盟 Council of Asian Liberals and Democrats 」的「青年政治學院」,介紹馬祖的歷史文化與參政經驗。這是由國際政黨組織CALD和「台灣世代智庫」合辦的營隊,因為疫情的關係,採用視訊會議來舉辦。
我向來自世界各國超過20位參與者,包括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斯里蘭卡、孟加拉、泰國、東帝汶、柬埔寨、越南和香港的青年政治工作者與公民團體伙伴,分享我在馬祖做政治工作的經驗。
除了介紹馬祖的觀光與文化歷史特色,也討論最近疫情對台灣帶來的挑戰,還有中國抽砂船屢侵我國海域的情形。參與者們也向我分享各國經驗,進行交流。
我一直期盼,台灣在進行國際行銷時,對外展現內部的區域特色和公共事務,不能僅限於台北的案例。例如離島的海洋文化、戰地經驗,都是非常重要的歷史,值得介紹給國際社會。
早上一連串的國際新聞,以及我自己的交流經驗,讓我深深體會到,所有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都是來由辛苦外交人員,在日常生活的累積所建立起的友誼。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上午也例行記者會上說,#日本政府決定再提供台灣、越南各100萬劑AZ疫苗,也將提供疫苗給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員。聽到這個振奮消息,也讓我們相當感激日本的善心與幫忙。
在今天早上,我們的蔡英文總統也為將卸任的美國在台協會AIT酈英傑(Brent Christensen)處長,頒授「大綬景星勳章」,以感謝酈英傑處長及其團隊的貢獻。特別是,近期的台美關係可用「突飛猛進」來形容,諸如美國官員訪台、種種雙邊和區域合作,到最近捐贈疫苗和即將召開的TIFA會談,都是 #真朋友真進展 的具體表現。
AIT的副處長谷立言(Raymond Greene),也將在下週前往日本,出任美國駐日本代理大使。可以期待美、日、台三方關係,在未來會有更加緊密的合作。
基於深厚的友誼,才會在有事情需要幫忙時,才能不吝伸出援手的幫忙與協助。就像是在去年,許多國家有錢也買不到口罩,而台灣大量贈送醫療口罩和器材到各個國家。如今,在我們需要疫苗時,能獲得各界的協助,達成「良善互動的循環」。
令人深感遺憾的是,在國內卻有少部分的人,基於自身的政治利益,用「疫苗乞丐」、「安家費」等用詞來形容國際友人的好意協助。坦白說,我覺得這不僅是非常缺乏國際視野,也對國際友人非常的不尊重。
最後,我想再次謝謝日本,再度捐贈我們一百萬劑疫苗。也謝謝今天早上一同視訊的國際友人,期待未來疫情趨緩解封後,能夠邀請你們來到台灣和馬祖走走。
📌日本再供台灣100萬劑AZ疫苗 7月中前到貨(中央社)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6255002.aspx
📌AIT處長酈英傑獲頒外交部之「特種外交獎章」(AIT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AIT.Social.Media/posts/10159207423443490
例行事務英文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莫放春秋佳節過;最難風雨故人來,最近感覺台灣人品爆發,全世界的人拿著疫苗都來幫助我們了ㄟ!等等,郭正亮你說不要太天真是怎麼一回事!這世界上難道沒有人性本善這回事嗎?
今日菜單【沒有贊助 花費為:5500元】
精湛好味四彩蝶(四季花螺肉、彩虹海蜇絲、椒鹽排骨、胡麻野菜)
主廚湯品(慢燉野蕈清雞湯)
私廚秘製(極品蜜汁叉燒、乾燒比目魚、海鮮豆腐煲、百合田園時蔬)
鑊氣主食(櫻花蝦臘味菜飯)
今天又到了一周一度,郭正亮與我競爭本周的入獄點數的時刻了!這一次到底是永遠反抗執政黨的男人朱學恒會得勝,還是民進黨內的光頭烏鴉郭正亮會得勝呢?!
多情自古空餘恨,好夢由來最易醒。其實拈花難解脫,可憐飛絮太飄零。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美國聯邦參議員譚美、蘇利文及昆斯率領的訪問團於今天上午訪問台灣,預計停留三小時。訪問團一行搭乘一架C-17戰略戰術運輸機從南韓烏山空軍基地起飛,上午7時19分已經抵達松山機場。這是美國會議員首次搭乘美國空軍C-17戰略戰術運輸機飛抵松山機場,也是松山機場首度有美軍的戰略運輸機到訪。美國白宮日前宣布,將釋出2500萬劑新冠疫苗到需要的地區,其中700萬劑疫苗送到亞洲,台灣也在首批配送名單中。這次是否會有防疫物資一同抵台,備受外界矚目。】黨當然立即大內宣說這是台美關係最好的時刻了,連飛來的都是最讚的運輸機!C-17全球霸王III是美軍最新型的運輸機,以載運量來說,貨艙寬度可並列3輛吉普車,2輛卡車或一輛M1A2戰車,也可裝運3架AH-64「阿帕契」武裝直升機。貨艙地板由鋁合金縱梁加強,可以承載55噸重的M1主力戰車,以乘員來說貨艙可以載運102名步兵(傘兵)、36副擔架、54個傷者和醫護人員。整體的載重量可以高達七萬七千五百二十公斤。
但是這次的疫苗沒有跟著來,除了之前國務院經公告的亞太地區七百萬劑的疫苗,這次正式宣布七十五萬劑要給台灣之外,沒有新的事情啊,也沒運送甚麼其他補給來,那美國幹嘛派一台可以載一百人的軍機就載三個國會議員來,是在幹嘛?
香巢乍結鴛鴦社,新句猶書翡翠屏。不為別離腸已斷,淚痕也滿舊衫青。
關於神奇的 #高端 #疫苗 ,最近又有新章節了,節目被關掉的老蔻再度大活躍:【陳培哲表示,應邀擔任在擔任食藥署疫苗審查委員一職時,簽署了保密條款,因此,對於自己是否請辭,他不便發言,應該向食藥署長吳秀美查證,看看她的說法。陳培哲說,為了保持客觀公正,以往食藥署不會對外公布疫苗審查委員名單,但這次為何有人可以拿到名單,還對外爆料,他已經請辭閃人,確實相當奇怪,值得深究背後原因。陳培哲日前受訪時表示,「國產疫苗全採用尚未通過國際核准的蛋白質次單位疫苗,七月絕對不可能通過EUA。」】
這件事情背後的水到底有多深?可以外洩疫苗審查委員會的成員,甚至動用側翼追殺,進一步人格消滅戰,人家陳培哲以前是很挺蔡英文的ㄟ!搞到ptt上有人直接為陳培哲辯解,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培哲很壞的啊!【這位醫界大老同時是國內肝病權威,曾經在2012年支持過蔡英文,曾為基亞肝癌新藥PI-88背書,卻在2016年浩鼎案時,開出打擊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下台的第一槍。】
Ptt網友douge (樹大便是美):【看到抹黑成這樣 我只好出來說一句公道話
謝謝陳院士,因為浩鼎之後三期解盲還真的失敗了 所以現在這些人背刺他是在報仇嗎?
浩鼎報告揭密! 解盲前就可預期「失敗率高」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9966】
自古多遺恨的是我,千金換一笑的是我,是是非非恩恩怨怨都是我
然後今天蘇貞昌又超生氣的了,他說這一定要查辦一定要抓,他媽的太惡質了!於是我們要挑戰離土城看守所最近的一題了!根據聯合報的報導:【網路瘋傳日本外相茂木敏充表示,台灣政府告訴他,7月要施打國產,所以只需要少量應急,就是為何只來124萬劑疫苗的原因。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第一日本外相沒有這樣講,這是惡毒謠言,政府絕對沒有表示124萬劑就夠了,詆毀政府非常不應該,「一定要查辦」。立法院今天舉行院會臨時會,蘇貞昌列席備詢,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時說,這一次的疫情又急又猛,社會上瀰漫人心浮動,政府一直在拚疫情度過難關,但是從昨天看到在台灣各縣市的好朋友一直傳,政府跟各個單位一起努力的時候,這次日本、美國好心相挺,就是有人扯後腿。】
既然這一題這麼接近土城看守所,我又沒有被虐狂,所以我就拿NHK在國會裡面的直播,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六月三日在參議院國防外交委員會接受質詢時的內容,詢問旅日作家,國際顧問陳弘美到底確實內容如何。
陳弘美曾在日本電視公司任職和日本的文化界、政界來往密切、邀請過日本前首相菅直人來台灣兩次、也邀請過現任的疫苗大臣,行政改革擔當大臣、國家公務員制度擔當大臣、內閣府特命擔當大臣河野太郎來過台灣。這樣總算是跟日本關係密切,這樣算是熟日本政界了吧!
等等我知道你要打她可能是中共同路人,抹紅一定要的嘛!可是我查了一下她的家族,她的外公許丙是日本的貴族院議員、安倍晉三現在和台灣關係這麼好、 是許丙先生和安倍的外公岸信介有非常密切的來往、奠定下來的,可以說是戰後奠定日本跟台灣友好關係的鋪路人。好啦你們要抹紅她就請繼續,我也管不了你們。
對了,陳弘美針對這段發言是怎麼說的:【在翻譯上完全不需要打混戰、 有人添油加醋的亂翻譯是刻意要打模糊戰。
日文的特徵就是沒有主詞、 還有是主動還是被動這些都需要有造詣才聽得懂。外相 在動畫上的說法(是被動性的被告知):台灣7月起國內生產體制將相當齊全...
而在朝日新聞的文字版就有明確的主詞、請注意、外相說這段是放在引號內、
『基於 台灣表示、 從7月起國內將...』】
根據日台交流協會的官方粉絲團公布的翻譯資料中,第二天外相茂木敏充又以同樣的立場在記者會中說明了:【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在6月4日例行記者會上發表對台提供疫苗相關事宜: 台灣在去年抑制了疫情擴散,但在最近開始疫情逐漸擴大。台灣預計七月以後疫苗的生產體制將會完備,但現階段面臨疫苗極其短缺的狀況,日本就支援台灣。】這裡的主詞是臺灣了吧!是台灣預計了吧,總不是我外相茂木敏充預計了吧?難道你覺得日台交流協會的日文不好嗎?外交部還甩鍋到外相茂木敏充自己認為咧,誰要罰三百萬?!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外交部也發聲明澄清,日本外相茂木談話,主要為外相認為台灣的現況,預計七月以後疫苗的生產體制將會完備】震撼了吧!竟然台灣可以恩將仇報到說日本的外相認為台灣七月疫苗生產體制可以完備,這怎麼連我都不知道?是不是很想跨海對茂木敏充追討三百萬?
https://www.sankeibiz.jp/macro/news/210604/mca2106041607019-n1.htm 至於甚麼一百萬劑有沒有,是不是假新聞,我又不是蘇貞昌。只能請大家看日本產經新聞報導內文的內容,【与党関係者によると、日本政府にも5月の大型連休明け以降に、台湾側から複数のルートで「100万回分ほどワクチンが融通できないか」と打診が届いており、水面下での検討が進められていたという。】我日文很差啦,請謝長廷翻一下這一段是甚麼意思好嗎?好嗎?
所以,到底是誰她媽的騙人弄 #假新聞 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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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預告失準事宜
[粵語郭文貴32]裏關於8月初共軍會戒嚴的預告沒兌現,本輯[粵語郭文貴33]11分20秒說﹕「香港人這次上街是保住了自己半條命......僥幸的度過了這一關」,可說是郭文貴承認失準了。很可惜,向他提供情報的軍人,一位大校,已經被捕,受難中。現在看來,港人的戰略,西方聯合的壓力,國內各界,包括黨內的理性聲音,等等,都有助力。但十月一日之前之後,非理性逆流又會不會回潮,尚待各界繼續堅持。[粵語郭文貴32]螢光幕以下的說明當中,我那幾天就這個問題亦曾不斷補充,你也可以回去參考。
邀請
請收看我的頻道中的四十多個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Pp_iRrPKqNBUzFfMdx8pUg
註釋
註2[實應為註1] 江家 --- 江澤民、江綿恆、江志成祖孫三代人,另加韓正、王岐山、朱镕基、孟建柱、孫力軍等等。即本系列視頻說的江系盜國賊權貴集團,有時亦叫上海帮。
註2 韓正 --- 現屆中共最高政治局七常委之一,職權上負責香港事務。
註3 南普陀計劃 --- 对南普陀绝密会议的爆光,是郭文贵爆料的最有价值的核心爆料之一。自邓小平死后直到目前,中共的实际最高统治者,并非胡锦涛、习近平,而是中共的太上皇江泽民。
話說2011年,江系盜國集團在福建南普陀寺秘密開會,有三个最终的计划:
一,“正式调查令计划!”剷除團派對手。
二,“金融控制计划-由王岐山和朱镕基的手下,策划了一系列的对中国的金融控制,彻底的要在江总书记孟建柱书记领导下控制中国的金融,还有中国的情报机构,这就是对中国下一步公检法进行了定义。由孟建柱书记作为政法委书记,由公安部长一定升为政法委书记,从过去的叫保住社会和老革命的安全改变为同时决定了由习主席作为有交易的当总书记,由孟建柱书记作为监国。孟监国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孟监国身边的几个人也进行了划分,同时决定了要拿掉谁!彻底垄断全国政法委。金融政法进行了分割,王岐山要当常委!要当纪委书记!铲除一切当初背叛江家的人!彻底控制中国金融!让未来的总书记如果不听话,那就用金融把他给拿下!因为中国金融出事总书记一定下台!”
三,“控制习主席的计划。”(以上抄自網絡)
這個南普陀计划,八年下來,基本成功。習近平知不知道,想不想、敢不敢、能不能反撲,是最大的懸念。
註4 王歧山 --- 現任國家副主席,是習近平之外唯一的另一個終身官員,前任中紀委書記。是郭文貴揭發的頭號盜國賊,以打貪之名搜括最巨大的財富,政經勢力遍及全球。揭發王歧山的材料見我的playlist中最前的10個視頻﹕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K6KkwC86SGEq0EdSUY9LfSlltl9PrLct
註5 孫力軍 --- 現任公安部副部長,職權上直接操作香港事務,尤其特務工作,可說是盧偉聰、李家超的直接上司,所有怪異、殘暴事件的主腦。是郭文貴揭發的三號盜國賊。曾任孟建柱副手、秘書,可算是接班人。見[粵語郭文貴4] 江家透過政法委,一直控制著習,而變局才剛剛開始。
https://youtu.be/jXCe-Q9z5gM
其中輯錄了對孟建柱和孫力軍的腐敗指控。
註6 孟建柱 --- 前任政法委書記。是郭文貴揭發的二號盜國賊,兇殘好色、殺人如麻。見[粵語郭文貴4] 江家透過政法委,一直控制著習,而變局才剛剛開始。
https://youtu.be/jXCe-Q9z5gM
其中輯錄了對孟建柱和孫力軍的腐敗指控。
註7 陸慷 ---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2017-06-30 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個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對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管理也不具備任何約束力。英國外交部回應指,《聲明》是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至今繼續生效。 (香港01)
註8 藍金黃 --- 郭文貴總結的中共操控國內外各種人的手段。
藍,指涉電腦和網絡的手段,如竊取資訊、或破壞你的電腦系統。現在大扺包括Facebook, Twitter, Google and YouTube 等宣佈删除的中國政府有組織地惡意攻擊香港市民的宣傳。
金是金錢收買。
黃是色誘,和你中計後對你的要脅。本輯視頻中說各五星酒店房間均有偷拍錄影,正是系統性取證來要脅你。
註9 肖建華 --- 2017年農曆除夕夜(1月27日),內地「神秘資本大鱷」、明天系掌舵人肖建華,懷疑被內地「強力部門」人員,從香港中環服務式住宅「四季匯」帶走,引起跨境執法的質疑。(以上抄自香港01) 他是內地某一或某幾個權貴家族的白手套,代持貪腐財富及代其投資。以下視頻20:40至21:24有幾句有關他的情況﹕
【粵語郭文貴18】愛黨愛國香港富豪資產被查封;高鐵站黑監獄;肖建華二三事
https://youtu.be/v_C_Ra1JnOI
註10 幾千個律師 --- 郭文貴曾透露過許多香港達官貴人及他們的代表律師(及其職員),都曾被中共違法及無理地扣留、迫害,但無一訴諸法律或輿論尋求公正,只會啞忍。註9的視頻有所提及,以下視頻亦有﹕
[粵語郭文貴13]盜國賊毀掉香港金融中心、法治、警隊的名聲, 為了保命、搶錢
https://youtu.be/aN0-hqHxG4g
[粵語郭文貴14]香港警察順從盜國賊違法辦事,惹國際關注
https://youtu.be/W5bBszibQF8
註11 文貴的同事 --- 指屈國姣,是郭文貴在香港生意的合夥人。2017年失踪,及後在大陸視頻出現,攻擊郭文貴。但仍未釋放,不知所踪。詳見:
[粵語郭文貴6]港府協同中共違法,捉人返大陸,出視頻誣陷我
https://youtu.be/ydOM9VBMWzE
註12 路德 --- 美國的中文網台主持人, 支持郭文貴, 訪問許多國內的消息人士, 並轉播郭文貴的直播,及常常深刻詮釋其中內容(普通話)。推薦你去他的頻道多作了解﹕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3Ysfy0iXhGbIDTNNwLqbQ
註13 徐焰 --- 中國一個將軍,今年初夏曾傳出他在一個座談會裏,把香港三分二人口說成「壞」,只因為對中共反感。他說三分一人口是1949年前香港原住民及其後代,較好;三分一是解放時逃避中共統治或被趕出來,壞;及後天災人禍,移民來港,壞。以下2分鐘,是他說香港的部份演講,可見唯我獨尊、逆我者亡的反民主、反人類心態,亦反映中共之思想落後,仲以為好醒﹕
中文字幕-中共少將徐焰說"香港最壞"、"香港年輕人壞,因爲他們的家長壞"..
https://youtu.be/W-uI3DMFE6g
如果你要知己知彼,有研究精神,他一個半小時的廢話,也可一聽。
Xu Yan - China's surrounding security situation and national defense construction | KO3316 (記得打開字幕)
https://youtu.be/q9s3M7cCIak
鳴謝一
本輯視頻(含硬字幕)來自 郭媒體之粵語頻道 本輯擇取其中 0:01:04 - 最後
https://youtu.be/YFNfqQcU-bg (共長15分鐘)
粵語頻道No-245 818文貴直播:香港大灣區計劃内幕(粵語文音)
推薦﹕這個youtube裏的「戰友之聲」之粵語頻道,粵語越來越趨近播音員水平,又比我的頻道頻密得多,因而資料豐富。如欲多了解郭文貴傳播的內幕和獨特的觀點,可多收看。
鳴謝二
本輯音頻來自KO3316 本輯擇取其中 0:42:20 - 0:56:00
https://youtu.be/2m7a2pxb8G4 (共長2小時11分鐘)
8/18 文貴直播-從818遊行,看大灣區的滅港計畫|KO3316
(含全2小時的字幕,粵語人記得打開,[粵語郭文貴32]有教你怎打開;普通話)
推薦﹕這個youtube裏的KO3316頻道,郭文貴直播後常常一兩天內就做出字幕,打開字幕後粵語人理解都無問題了。如欲多了解郭文貴傳播的內幕和獨特的觀點,可多收看。
冷知識:KO3316的意思是,KO=打低,3、3、16分别代表第幾個英文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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