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楊蕙如案 檢方重砲轟炸網軍:言論自由不是無法無天! https://disp.cc/b/163-e5M0 『公訴檢察官郭耿誠說』『楊蕙如、蔡福明的犯行,包括 #侮辱公務員本身、#侮辱公務員所執行職務,以及 #侮辱機關;大阪辦事處的組織有法律為依據,外交部也行文函覆辦事處可辦護照、辦簽證、人民就行政處分不服可提訴願,「所以辦事處當然是公署」。郭說,大阪辦事處從歷史、事實、法律的觀點去詮釋,都是我官方機構,楊女、蔡的貼文指辦事處「很爛」、「爛到不行」、「老油條」、「垃圾」、「黨國餘孽」,充斥著 #侮辱性言詞,不是合理的評論。郭耿誠說,言論自由應有其界限,就大阪處疏散旅客處置為評論,尚屬合理範圍,就好像有人公然聲稱「營建署的狗官吃狗飼料」、「檢察官去給狗幹」等,卻沒有點明公務員錯誤在何處,就該當 #侮辱公署罪。郭說,蔡福明發文的動機,是想 #操縱輿論、#扭轉風向,風向後來被導成有網友推文認為「果然是國民黨的錯」等,而貼文卻完全不提事實、只有謾罵而已。郭耿誠論告說,#楊蕙如透過蔡福明發展網軍組織,#再將薪水交給蔡拿給網軍,「網軍的架構是以楊蕙如為首」、「由楊蕙如來負責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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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已爬文)
小弟服務的機關是跟1999萬事通業務有相關
今天有位民眾打電話進來局處想要詢問法規的問題
一開始就講一堆有的沒的,主要是認為我們的人員處理的結果不如他預期
然後就開始偏離主題,甚至於對我本人罵出下賤等明確人身攻擊的言語
原先我忍住不想跟這位民眾計較,把電話先擺在一旁(因為他講到後來根本沒給我說話的
空間)
後來他應該也知道我沒有很認真在聽他抱怨,結果再打電話來第二通
這次我就準備好錄音筆將他這次進線的電話全程錄音,果不其然又開始針對我個人的語氣
抱持不滿等等再罵了我前後不下十次的下賤、垃圾等用詞。
我想請問各位,刑法309條的公然侮辱 是要在公眾場合之下的要件成立
假如我在辦公室的分機針對我跟這位民眾的通話進行錄音,是否有違反任何規定?
後續我假如想提告,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又或者是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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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前陣子同事才剛因為陳情人惡意檢舉上了新聞,小弟個人對於這次事件
不打算吞下來,畢竟同樣的事情遇到太多次
這次通話講到最後 這位民眾態度還很囂張,要我盡量去提告...............
罵了最後一句垃圾 就掛我電話
我也只能應他的要求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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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essed backwards is desserts
壓力倒過來即是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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