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是今非】
中選會的闢謠小卡一直出
幾乎每一張都有警告觸犯「侮辱公署罪」呢?
這條尚好用
保護官威良法
不過當年太陽花運動期間
重視人權的立委們好像不是這樣說的喔?
👉看看當年他們怎麼說?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二項之所謂「侮辱公署罪」,乃上世紀三○年代產物,如果衡諸法制,係訓政時期的法律,立法當時毫無人權概念,本來公署就是衙門,是打壓人權的符號,箝制人民言論自由的利器,容易被當作政治迫害工具,故該規定,顯然背離時代潮流、違反人權、箝制民意,明顯為惡法,早該廢止,這是長期的立法怠惰……」
「一、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明文加以保障,是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二、2009 年完成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其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肯認「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涉之權利」、「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自應寬容對待不滿政府之「政治性言論」,「侮辱公署罪」打壓公民權益,既違憲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三、何況該罪名是刑法初頒時,以前民智未開、威權時代,政府用來恐嚇人民,限制言論自由的惡法,早已不合時宜而應廢除,尤其民主法治已為全民共識,更應及早修正。」
#邁邁粗乃玩
#此一時彼一時
#這麼好用的法何必修
#中選會用給你看
侮辱公署違憲 在 瑩真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關於昨天警察臨檢的影片
許多網友都有疑問喔
「不是有釋字535嗎?《警察職權行使法》是不是有違憲疑慮?」
📌事實上
釋字535的起因是在民國87年1月,一名李姓男子在行經台北市士林區重陽橋上時,警方剛好在此處實施道路臨檢,要求李男出示身分證。李男以未帶證件為由拒絕查驗,警方便逕行搜身,李男憤而以閩南語三字經辱罵員警,最後以侮辱公署罪起訴,後判緩刑。李男事後聲請大法官釋憲。
大法官作出535號解釋,於民國90年12月發布,釋憲文中除了解釋警察臨檢的標準外,也指出當時的法規不夠完備(當時僅有《警察勤務條例》),必須在2年內依解釋意旨通盤檢討,因此於民國92年6月修訂出《警察職權行使法》,更為明確規範「臨檢」的相關事項,以符合法律保留的要求。
📌所以!!
《警察職權行使法》是依照釋字535的解釋意旨而誕生,千萬不可反客為主的認為,警察職權行使法是違憲的規定。
📌至於實務上運作,係以《警察職權行使法》為主,釋字535為輔喔。
📌釋字535解釋文重點
一、 臨檢是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
二、 臨檢若逾越必要程度,則有侵害人民權益的可能,故應有明確法律依據。
三、 臨檢要件
1.對人–實質理由
「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也就是說必須要有「實質理由」或「合理懷疑」,例如突然加速、有酒精氣味、攜帶危險物品。
2.對場所–公共場所或是公眾得出入的處所+實質理由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
✏️公共場所或是公眾得出入的處所,例如說:公園、車站、對外開放的營業處所。另外,對於民宅,基於隱私權,原則上要有搜索票、經被搜索人同意或符合緊急搜索的規定,不然警察不能進屋臨檢搜索。
3.表明執行人員身分。
4.告知實施臨檢事由。
5.臨檢應於現場實施。
6.若受檢人同意、無從確認受檢人身分、妨礙交通等等,得要求受檢人同行至警察局、所進行盤查。
7.除發現違法事實,應依法定程序處理者外,身分一經查明,即應任其離去,不得稽延。
四、 救濟途徑
因解釋文所敘之救濟途徑係指「在法律未為完備之設計前」,現在已有《警察職權行使法》之立法。若有違法、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之臨檢行為,應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當場提出異議,要求製作成書面,以此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等等。
五、立法
「現行警察執行職務法規有欠完備,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依解釋意旨,且參酌社會實際狀況,賦予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應付突發事故之權限,俾對人民自由與警察自身安全之維護兼籌並顧,通盤檢討訂定,併此指明。」
✏️故依此解釋意指修訂立法,於民國92年6月公布《警察職權行使法》,民國92年12月實施。
侮辱公署違憲 在 急診女醫師其實.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需要以恐嚇與洩漏個資來攻擊別人的商人,大家敢買他們的美容保養商品嗎?
■美的好朋友團隊聲明:呼籲少數直銷商停止恐嚇與洩漏個資行為,抹黑網站與肉搜個人不代表自己沒問題
各位支持我們的朋友,我是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團隊發起人柳林瑋醫師。今天要跟大家報告一件沈重,但卻不得不說明白的事情。
架設這個網站一開始努力的初衷,就是希望傳遞「知識不必是用來掠奪,可以是用來分享和追求共善」,因為資訊的不對等,我希望能夠透過自己所知的醫學知識,盡自己微薄之力,用一般人淺顯易懂的文字,傳遞給民眾正確的醫美、保養觀念,建立一個醫療媒體平台,免費提供民眾提問,並且檢舉不實廠商透過誇大不實的療效與違法廣告,使一般民眾不要容易受到話術矇騙,除了傷害健康也造成荷包失血。當然,我們寫的內容也都一定有憑有據,除了醫學文獻的考證經過醫師審核,內容也與律師進行確認,我們才將證據及資料公開。希望透過破除偽科學以及各種迷思,避免民眾受騙。對內容我們有絕對的信心,大家看過幾篇,就會知道我們的用心。
然而,在之前一連串踢爆多家廠商的話術、試驗以及誇大不實宣傳之後,團隊持續受到許多壓力,但我們仍想辦法在人身安全尚無過度疑慮的狀況下,堅持持續運作。但這次有人直接傳了訊息,內容是我所有個人資料。包含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住家地址,警告意味濃厚。今天出門時,代步工具也遭破壞,但沒掌握直接證據,目前也只可能向警方備案,以確保暫時性的人身安全。特定直銷商群組正在瘋狂轉傳相關資訊,試圖透過起底個人來抹黑整個網站,來證明自己的產品是沒有問題的,而網站揭露的資訊就是錯的。但我迄今還是相信,有良心的直銷商不在少數,這樣的做法不會是所有直銷商都認同的。在人身安全遭受直接威脅的狀況下,以及可能即將面臨特定業者提出的法律訴訟問題,我不得不違背之前「不宣傳個人」的承諾,讓大家知道團隊目前面臨的危機。
我希望散佈個資跟抹黑網站的人能理解,即便我個人做過任何有爭議的事情,也不會證明某直銷商的產品就是沒有疑慮的,就可以不實宣稱療效和違法廣告,這些確切違法的事證,都不會因為你們起底個人而變成合法。或許「擋人財路」真的如同「殺人父母」,但我仍不願在這樣的攻擊下退縮。我的人生沒有退縮過,只有在必須保護對我重要的人與理想時,我會選擇隱忍。我會在保護相關不願曝光的當事人的狀況下,盡力跟大家說明對方指稱的各種傳言實際狀況,以及為什麼我會願意做現在這些事。雖然我從未想過的是,自己出錢出時間,架設一個醫療媒體平台,傳遞自己所學的醫學知識,其他拋磚引玉、累積能量產生更多正向改變,但終究換來不平靜的生活,也將自己和家人置身於危險之中。
我是一個鄉下小孩,高中到台北唸書,之後因為不想增加家中負擔,考入公費的警察大學。那時候很嚮往李昌鈺博士「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精神,因此進入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大三那年,因為跟某位校外人士發生糾紛,因此學校要求我自動退學,或者勒令退學,待和這位校外人士的糾紛解決之後,再申訴返校。因為考量自動退學的公費賠償問題,我選擇勒令退學。很遺憾地,後來中天新聞在媒體上找了一個人變音,做出各種荒謬不實陳述。至於實際的糾紛,已是十餘年前的事,當事人已成家立業,就不便多說避免打擾。但當時覺得,也許自己應該追求真正的夢想,不要因為經濟考量而退縮,因此在重考班念了四個月的書後,順利考上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
醫學院求學的前幾年,每週大約要花20小時的時間家教,來賺取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那段時間,我了解到自己對於傳播知識的熱情,也藉由家教的收入,讓自己存了一些錢讓我可以不太需要家中幫助念完醫學院。但影響我最大的,是因為加入了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我在醫聯會從大一開始,一直到大六,做了六年的幹部。這段時間因為處理與外國醫學生的交流,增加了自己國際的視野,也爭取到一些補助,得以在這段期間,在不花什麼錢的狀況下去夏威夷大學、德國漢堡大學、英國倫敦大學、北京大學等學校參訪或見實習。西方國家的醫學院,實事求是,追求真理的精神,深深影響了我的價值觀。其中夏威夷大學給畢業生的十大期許中的一句 ’’ Be the light in their darkest hours. ‘’ ,「成為他人最黑暗時刻的光」成為我的座右銘。
在升上大五那年,歐盟東擴,因為政府法令漏洞,開始承認波蘭、捷克、斯洛伐克等東歐國家的醫學學歷,導致許多台灣家長花費數百萬元讓孩子在東歐拿學歷,而這些家長有許多是醫界前輩,整個狀況就像一場階級世襲。而當時的政策寬鬆,也等於置國人的健康安全於未知的風險之中。因此醫學生聯合會發起了一場大遊行,我比較憨膽就成了總指揮,要求外國醫事學歷一律認證。但最後在特定立委的杯葛下,經過兩年的奮鬥,始終無法修法成功。這讓我了解到現實政治的黑暗,與不良制度對國家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畢業之後,我在陸軍服醫官役,在眾多阻力下成立了戒菸班,協助許多士官兵戒菸成效良好,因此登上國軍奮鬥雜誌。退伍前剛好發生洪仲丘事件。當下義憤難平,因此就在BBS上發起了後來大家可能聽過的「白衫軍運動」,和一群同志一起修改了違憲十多年的軍事審判法,但也因此意外站上了檯面。隨後因為一連串的後續修法受阻,讓我們更加理解,國家的根本問題在於國會,而我所承接到的政治能量必須透過某種形式發展下去,成為改革的助力。因此於同年底,在幾位前輩的金援下,我們成立獨立媒體「沃草」,努力推動國會監督,倡議透過關心國會來改變社會。因為眾多網友的努力,兩年後的現在國會監督已經成為主流,許多媒體都已經陸續投入國會議事直播的工作,這件事情也意外促成2014年的,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三十秒內通過服貿事件,讓我們快速掌握狀況完整報導,成為318國會佔領運動的眾多主要運動團體中的一員。
但沃草的工作,是我30多年人生最大的挫敗。沃草的成立,具有遠大的理想,然而當時的我同時還在台大擔任住院醫師,也從未有過公司管理的經驗,因此從沃草創辦開始,到我離職前,許多行政、人事、財務等等狀況,我都處理得亂七八糟。顧著往前衝的我,把後勤工作搞得一塌糊塗。在公司聘請正職行政之前,財務狀況由我自己處理,為了方便,從一開始公司有不少帳目就在我台大醫院的帳戶中進出,我再憑單據從沃草的公司戶補回。這在許多草創的公司也許很常見,但在一個受到高度關注的獨立媒體,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在去年五月底,我自北美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演講回國後,爆發我將公司戶中的兩百萬元,以及沃草先前國會無雙群眾募資相關費用在我個人帳戶的事件。雖然錢根本沒被動用,且相關單據都齊全,而與公司股東討論結果,決定由公司將我解職,等待司法調查。而在隨後的司法調查過程,證明並無款項被私人挪用,因此由檢察官直接簽結。
在沃草正式成立之前,我向沃草的股東募了三十萬元,但後並未直接支出此筆款項,而是與後續個人參與的行動流用。之後遭檢舉涉及侵佔。當時和律師評估,若是堅持到底,可能纏訟一到兩年,有機會爭取無罪判決。但那時已經進入選舉,考量後續選舉可能引起對許多理念相同同志造成的衝擊,加上我並無繼續在檯面上參與政治的打算,因此我們向檢察官認罪換取緩起訴。檢察官見相關金流,應也知無明確犯罪之故意,也同意予以緩起訴。對這件事情我深感懊悔,也負起完整法律責任,包含支付公庫40萬元,與60小時的義診等勞動服務。
而在沃草擔任執行長期間,也顯示我對人事管理上的弱處。一些內部人事爭議,後來我自行檢討,不能單單怪罪員工,我應負起最大責任。只是有離職員工,在那段法律訴訟期間,接連向外爆料,例如說我利用民眾捐款開名車,但其實車是從我個人薪資扣除,以公司名義租用。或將公司之前內部處理不完整的勞健保問題,說成是我個人拿走差額,但在內部調查後,證實其實並非這麼一回事。但無論如何,作為公司的執行長,相關行政責任,我責無旁貸。
個人在當時就已經離開沃草團隊,除了提供內部調查所需相關資料外,再無介入團隊運作。但沃草是由一群非常具理想性的年輕人共同組成的團隊,兩年來為國會的透明化付出許多努力。當時爭議皆應由我承擔,希望大家能夠繼續支持「沃草」、「報導者」這樣的獨立媒體。
當時我也擔任台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的委員(無給職,只有每次會議出席費 2000 元)。但因事情短時間內無法講清楚,怕給我的老師,同時也是市長添麻煩,因此我立即向市長請辭獲准。因此在沃草期間的狀況,我個人負起完全的行政與法律上的責任,也自此正式退出政治圈。
因為長期投入菸害防制,2015 年初我因不滿菸害防制倡議團體要求課徵「菸稅」而非增加「菸捐」,卻遭國民健康署長阻擋,在臉書怒批時任國民健康署長的邱淑媞,並指國健署堅持推「菸品健康福利捐」是因為菸捐是由國民健康署自行運用,而不像菸稅是由國庫統籌支出,難以監督,會淪為選舉的小金庫,特別是在邱競選宜蘭縣長時,國民健康署突然在宜蘭地區大量投放相關廣告,且都提到邱的名字,且在多名該黨政治人物的活動中,都獲菸捐補助。但邱署長腦羞,因此我被國健署提告侮辱公署;但一年多後,地檢署調查完畢,認為我是針對政策評論,且證據充足,沒有侮辱公署犯意,因而獲不起訴處分。
以上的詳情,在當時事件爆發後,因為不希望因爲自己,而影響許多獻身社運,力拼進入體制內改革的候選人,我並未對外發言。但也因此讓報導都只有負面,沒有我的說法。但今日遭特定人士以抹黑、人身攻擊、洩漏個資、威脅人身安全等方式攻擊,我只能在一年多後的現在選擇說出。
在那段最低迷的時間,多虧許多師長、學長姐、同學、朋友們的支持,讓我繼續在醫療工作上持續精進,也開始學習醫美相關技術,生活漸漸穩定下來。但也在同時,我發現醫美、化妝品、美容產業的種種亂象,已經呈現劣幣逐良幣的態勢,因此期待有一天,我可以用一個新的方式改變它。
在去年底,幾位院長、副院長級退休的老師,以及幾位知名作家、作曲家、牧師等人,有感於醫療崩壞,希望做些事情,增加醫病之間的溝通,降低醫病糾紛的機會,因此成立了一個「醫病平台」的組織,在一群赫赫有名的前輩中,我有幸成為其中最年輕、也最資淺的一員。老師們在報章雜誌上投書,我則另做一些規劃以報答師恩。
因此我開始在 PTT 寫文,希望透過講些真實的狀況,幫助網友理解醫美、保養品、化妝品體系是如何運作,後來得到不少網友支持。因為我還沒有妻小、物質慾望也不高(常常一個月花不到一萬元),因此索性找了兩名優秀的設計師和一名工程師,每個月從自己的收入拿出超過一半,設置了大家看到的這個網站。目標是希望拋磚引玉,找到更多醫師加入書寫。可惜目前大家都太忙,雖有許多醫師加入顧問行列,但書寫的部分還是以我為主,再由多位各科資深醫師一起校閱。我們整理最新最正確的的相關知識,結合多位顧問醫師的臨床經驗,加上設計師的認真製圖,就是大家看到的這些內容。
為了不要重蹈當初行政問題的覆轍,我成立了一間公司作為這個網站的主體,讓它在財務及法律上都有所依據。我也記取以前管理上的失敗,用更進步的方式來落實團隊治理。公司的名字是「雪谷網路有限公司」。「雪谷」是我精神上的導師,日治時期以文化抗日的醫師蔣渭水先生的字。他在我這個年紀,辦了台灣民報,隨後透過知識、文化、理念的傳播,在日本殖民的 1920 年代,掀起了一陣風起雲湧。雖然他的人生短短只有 41 年的時間,我也期許這間公司能像蔣渭水先生一樣,用最正確的知識、以及堅定的信念,傳播我們對產業、對社會的「共善」理念。
這是這十幾年來的我。後來的故事,就是大家這段日子所見到的了。
之前常常會有網友留言一些過譽的讚美。其實我很心虛。因為我知道自己不是這麼好。我就是一個普通人,有各種小奸小惡,只是年輕的熱血理想還未死去,希望在軀體真正死去的當下,如果能證明自己沒有白來這個世界一遭,沒有辜負台灣這塊土地對我的栽培,那便無憾。
接下來對手勢必會用人身安全的威脅,以及對我人格上的謀殺,來抹滅這個團隊這些日子以來的努力。我只能希望這些人,要就衝著我來,不要對我的家人和團隊做出不理性的行為。這個團隊雖不是我一個人,還有多名醫師、設計師、工程師。但我對外負完全責任。也許網友們有些人的政治與信仰認同和我不同,但我只能說,我做出的各種行動與價值選擇,是本著科學與邏輯,和站在弱勢的角度去做出判斷,持續堅持。這一點,自我成年以來,從未變過。看我目前一生所做的一切選擇,你會知道,個人利益從未是我最優先的選項,共善是我信仰的價值。我太清楚自己安穩當個醫生就能過得很好,但如果更努力些,我們也許可以一起成就更好的社會。即便我們可能立場上有些不同,但我相信科學跟邏輯,還有對台灣的愛與認同,會是我們可以溝通的交會點。
提供正確知識,讓知識不再是掠奪,而能分享、共善,這樣的浪漫理想,現在已經讓我自己陷入險境。在我還沒倒下之前,我會繼續用僅有的財力與時間,繼續現在的工作。如果有更有能力、更具理想的人願意加入或接手,期許更多人的努力,可以帶來更多的改變。我會繼續堅持設立的四大目標:
1. 儘可能傳遞正確的醫美、整形、保養相關知識與資訊
2. 揭露市場的黑幕與亂象
3. 傳達我們的醫美、醫療、社會的理念
4. 集結理念與我們相同的人一起努力
誰給你力量,你就聽誰的話,這很無奈,但也很有道理。媒體收廣告主的錢,就難免被影響。我們能堅持至今,就是因為我們拒絕了所有置入邀約,無論金額多高。而我們能夠始終無愧於支持者,正是因為給我們力量的就是看這篇文章的所有你和妳。如果得到足夠的支持,我們會繼續撐下去。如果沒能成功,至少我們自始至終無愧於心。我們會在不背初衷的原則下,努力去取得資源、擴大團隊、發揮更正面的影響力。
最後我想分享一首詩。在高醫求學期間,影響我最大的一首詩。高醫的自由學風,和台灣史上為什麼高醫人會前仆後繼投入改革、捍衛人權,跟阿米巴詩社這個異議性社團有很大的關係:
如果因為你是一位阿米巴社員,有感於四遭的排擠和辱罵而有所畏懼和退縮,則你只是一隻柔軟的懦夫。
如果因為你是一位阿米巴社員,無視於四遭的建議和批評而獨步於天地之間,則你只是一隻麻木的勇夫。
唯有無視於四遭的排擠和辱罵,唯有正視四遭的建議和批評, 你才配和他們去度那阿米巴的生活;阿米巴的生活是原始的、生命的、赤裸的。
阿米巴詩社是選擇挑戰的路線,昨日是篳路藍縷,今日四面楚歌,明日是荊棘坎坷。
我們需要的不是懦夫,也不是勇夫,我們需要懂得哭、懂得笑、懂得跨開步子去尋找生活的智者。
這個世界少有人煙,已是一樁由來已久的事實。
如果你徒是悲憤的在阿米巴詩社裡搖旗吶喊,對不起,請站開去!我們有權利去保護自己的鼓膜使免於震裂。
而阿米巴的社員有其艱鉅的歷史使命:
鑄造自己確實的人格,進而參與這一項「造人」的過程。
(1972年4月28日 阿米巴詩社創刊號)
21歲那年讀完這首詩的我,就已知道,此生我不管在哪,終將度那阿米巴的生活。
無論旁人的喜惡,用科學和邏輯追求真理、關懷弱勢,是我選擇將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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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團隊共同聲明:
團隊關於此人身攻擊事件聲明與回應就到此為止。接下來我們只會對我們產製的內容問題有所回應,一切請依理性與邏輯討論。我們將重整隊伍,繼續未完成的理想。還請所有網友繼續給予支持、肯定或建設性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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