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犯與共犯】教學心得分享❶
最近上到正犯與共犯,乍看之下跟前面的章節脫鉤,是獨立的,但細想後卻會發現,其實跟前面刑總一直以來的理解並沒有太大差別,只是差在刑法第28~31條的條文如何解釋而已,並不是什麼特別困難、很創新的概念。據此,老師來分享一下教學心得,用比較白話的說明,試著讓同學瞭解正犯與共犯的內容。
首先,無論在哪個章節,審查行為是否成立犯罪,都要有個中心思想:實行「構成要件行為」之人為正犯。無論是單獨行為人還是多數行為人犯罪,實行構成要件行為之人,基本上會被刑法當成「正犯」來看,也就是最終產生的法益侵害要算在實行構成要件行為的人頭上。由此可知,刑法第28條雖然名為共同正犯,但如果行為人都有實行構成要件行為,則不一定要援引刑法第28條當作歸責基礎,直接說明行為人實行什麼構成要件行為即可。
例如:甲、乙侵入A宅竊取蟠龍花瓶,可能成立刑法(下同)第321條第1項第1款侵入住宅之加重竊盜罪。此例中,由於甲、乙都是透過其行為來支配整個因果流程,因此不一定要說明兩個人是共同正犯,也能將二人當成正犯看待。
然而,在多數人參與犯罪的案例,棘手的問題是: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的人,難道就不能當作正犯看待嗎?不是的,如果符合刑法第28條「共同」的要件,在有其他參與者實行構成要件行為的情況下,這些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的人,依然可以被刑法當成正犯看待。由此可知,刑法第28條是對於這些我們不清楚他能不能當正犯的情形,由立法者賦予的歸責基礎。
例如:甲、乙侵入A宅竊取蟠龍花瓶,丙在外面把風。此例中,雖然丙沒有入A宅行竊,而是在外面把風,把風行為並非構成要件行為(刑法第321條的構成要件行為是「竊取」行為,把風跟竊取的文義落差蠻大的吧XD),那會不會因為丙實行的是構成要件以外的把風行為,就當然認為丙不是正犯?不是的,必須看丙的把風行為夠不夠重要,重要到對於整體犯罪計畫產生不可或缺的支配力,具有關鍵地位,少了他這個犯罪計畫就無法達成,若肯認,則丙的把風行為在犯罪計畫中就具有關鍵、重要的支配地位,在犯罪支配理論的脈絡下,符合「功能性犯罪支配」之要求,丙之行為仍可成立加重竊盜罪之共同正犯。
不過,在上面的例子,要注意審查的順序:
第一步:先審查實行構成要件行為之人的行為,因為構成要件行為是對法益具有最直接影響的關鍵因素,必須先審查,同時也是為了符合刑法第28條「實行」的要求。
第二步:再審查丙的把風行為(參與實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能否被當成正犯來看,答案是「不一定」。如果丙之行為欠缺功能性犯罪支配,此時丙之行為至多成立該罪之幫助犯(物理幫助)。
這個理解步驟非常重要。它不僅告訴你審查順序,更標示實施不同構成要件以外行為之人要分別審查,看能不能被當成正犯,而適用刑法第28條。如果不行,就只能繼續審查有沒有符合第29或30條的要件,來決定是不是共犯。
掌握以上基本且重要的概念後,對於正共犯其他變化的題目,寫題的基本架構原則上都能掌握,再來只剩內容填充的問題了。
侵入住宅 案例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身為一個資深PMGO玩家,我只想要說
這個質詢是在哈囉?
超級多的吐槽點多到不知道怎麼說,這個也不是什麼黃金陣容,連粉紅雙蛋都不在,飛人有考慮進去嗎?還是一個人就想要單挑整個道館?
道館要移位置,如果是40等的玩家可以自己去申請看會不會新增啊,舊的點最多就是移除因為侵害國家法益如軍事基地或是明顯擾民如侵入住宅等等。
拜託新潮流的人,多用用你們的腦袋,為選服而選服實在太傻眼了。
每個人身邊,都至少有一名立志成為寶可夢大師的長輩。
對熱血的寶可夢玩家來說,打道館當然是每日固定行程之一!
在台中州廳,就有一座名為「台中環保局」的《Pokémon GO》道館設在州廳內部,有的時候如果手機定位功能不夠精確,民眾需要靠近辦公廳門口才能在範圍內進行遊戲。
有民眾跟守達投訴,有幾個固定帳號組成的「黃隊」,總是在上班時間占領道館,即便被其他人打下來,也會馬上反攻再度佔領,然後下班即解散,六日也不在。最詭異的是,通常州廳廣場都不見其他人也在進行該遊戲,我想,這要不是靈異事件,就是這幾個帳號來自市府人員。
市府人員業務繁忙,玩個小遊戲放鬆心情實在無可厚非,但若花太多時間投入,不僅影響業務,也容易造成民眾觀感不佳。
雖然這是一件小事,但市民的小事,就是守達的大事。
對此我也提議,環保局應主動向《Pokémon GO》的開發公司Niantic申請往外挪移道館位置,讓民眾可以輕鬆於台中州廳廣場遊玩,也避免造成市民與市府之間的誤會。環保局長吳志超也現場承諾,會儘速辦理此事。
這件小插曲,也顯見了寶可夢遊戲對大眾的影響力。
寶可夢公司今年公布數據,全球玩家於《Pokémon GO》行走的距離已達230億公里。若根據日本築波大學的研究換算下來,這已為全世界省下新台幣5800億元的醫療費用;日本東京大學的研究也顯示,玩寶可夢可以有效減輕人們心理壓力,而外出、與他人交流、身體活動量的增加,據信是減輕的主要原因。
守達身邊就有很多長輩因為十分熱衷寶可夢遊戲,常在外面趴趴走,不僅對人際交流有幫助,也因為增加步行量,更有助身體健康。
寶可夢的案例告訴我們,如果引進民間的創新創意能量,鼓勵長輩走出家門走到戶外,確實能夠有效加強長輩的社會連結。
照護市民身體與心理的健康,是衛生局的重點業務項目,我認為,預防老化勝於長期照護,衛生局應該以創新的思維,積極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推動更多鼓勵長輩走出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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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敘述,適合作為憲法通識教育的教材,供全民閱讀。
✔附有案例的事實背景,讓讀者感受憲法與生活環環相扣。
近年時事諸如年金改革議題、美河市土地徵收案、身分證強制按指紋案、勞基法之抗議遊行、吊銷犯罪計程車司機的執照、受刑人的書信自由與同性婚姻議題等,分別涉及人民之財產權、隱私權、工作權、秘密通訊自由與婚姻自由等權益,可見憲法與人民之生活緊密依存。
由於憲法博大精深,大部分人皆不了解,導致長久以來人民與憲法之距離遙遠,不知如何運用憲法來保護自身的自由、權利以及實現自我,例如當警察突然侵入住宅、公立大學對學生處以退學處分時。
為奠立憲法教育之基石,本書特色有三,1⃣ 本書之主架構是依循憲法條文的體系,方便讀者搭配法條學習。2⃣ 於基本權利章節,每一個憲法權利的開頭均附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案例背景作為說明,讓讀者感受憲法與生活的連結。3⃣ 作者為了更落實法律白話文運動,每個章節的開頭都有口語化說明該段的目的與意義。
因此本書除適合作為入門憲法的書籍外,亦極為適合作憲法通識教育之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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