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證期局已超越去年全年罰鍰金額】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的「深惡痛絕」,有銀行就吃上3千萬元的罰單。金管會9日公布,到今年8月底,銀行局、保險局及證期局已對金融機構開出110張重大裁罰的罰單,共罰鍰2億1,833萬元。
#金管會 #金融業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遠雄集團趙藤雄近年來屢屢發生掏空、行賄等不法情事。依現行《保險法》及授權法規,早已不適格擔任大股東。令人詫異的是,今日我詢問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及保險局長,竟接連表示在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僅在「股權轉讓時」規範。換言之,即使事後如趙藤雄出現嚴重違法,大股東的適格性都不受影響。 為什麼我感到詫異?因為...
保險局 裁 罰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金管會說明,元大人壽共有2缺失,一是還沒完成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就提供商品相關文件給通路,甚至「預先」向客戶說明及進行招攬銷售;金管會調查,元大3月22日才完成內部商品審查程序,但今年1、2月就啟動招攬,保費收入高達75億元。對此,金管會開罰540萬元,並請元大人壽依比例原則,追究失職主管人員責任。
第二是該公司在教育訓練教材、對外文宣方面,以「存股」概念、無匯率風險、息收等不當招攬,開罰240萬元。金管會保險局表示,該投資型保單連結的是台股ETF基金,並非直接連接台股,卻以「存股」進行宣傳,容易誤導消費者。
保險局 裁 罰 在 工商時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壽險業海外投資最高上限是45%】
據保險局最新統計,有5家公司投資額度不到40%,其中就有因被金管會裁罰,由43%降到39%的這一家,必須等財務體質、內控等改善措施經金管會認同,才可能重新申請提高。
#壽險業 #國外投資額度
保險局 裁 罰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遠雄集團趙藤雄近年來屢屢發生掏空、行賄等不法情事。依現行《保險法》及授權法規,早已不適格擔任大股東。令人詫異的是,今日我詢問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及保險局長,竟接連表示在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僅在「股權轉讓時」規範。換言之,即使事後如趙藤雄出現嚴重違法,大股東的適格性都不受影響。
為什麼我感到詫異?因為依金管會所頒定的「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二項,縱使已核准,「事後發生不符合規定之條件」時,主管機關可命其調整持股、甚至廢止原本核准。顧主委跟保險局長顯然連自己主管的法規都沒有搞清楚,還在繼續胡扯,為根本已不具大股東適格性的趙藤雄護航。
面對質疑,顧主委左閃右躲,令人相當失望。
2.前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2017年6月16日遭移送地檢署,永豐銀員工在夜間非營業時間開金庫,15位非本人帳戶提領17筆大筆現金達7500萬準備其交保金,且並未留存查證紀錄,把銀行金庫當自家金庫,行徑相當離譜。
更離譜的是,金管會在收到檢舉後,僅表示:「應請檢討並研議改善,以強化疑似洗錢交易之監控及留存查證紀錄之完整性。」並未積極追究永豐銀的嚴重違法。
3.面對我的質疑,顧主委先推辭給這是在他到任前發生的情事,但我所出示的證據是於今年1月時,永豐金將金管會回覆意見提報至董事會討論的會議紀錄。遭當場打臉後,金管會突然改口關於此案裁罰與否,尚未有所決定,目前為檢查報告的意見。
我進一步追問這份檢查報告檢查局是何時送至銀行局,得到的答案是去年已送到銀行局,但直至今日銀行局長表示根本還沒看到該報告。面對大財團老闆,行政程序之推託與效率之低落,令人無法想像。
更令人感嘆的是,金管會不斷迴避問題、前後矛盾遭當場打臉後,顧主委竟還惱羞成怒說「做任何金融檢查應該不需要向我報告」,試圖移轉問題的焦點。
金融監理攸關金融秩序與金融消費者的保護,金管會不應面對特定財團大老闆就棄守職責。
⛔️附註:
遠雄人壽:
2019-5-20 金融圈還有多少這種騙子?
https://ppt.cc/fRC3fx
保險局 裁 罰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台商鄭文逸勾結中國奸商任國龍,聯手違法炒作大同股票案,坑殺台灣投資人,犯罪所得高達11億。針對鄭文逸之犯罪,日前台北地院已裁定刑事扣押超過10億元的不法所得。
2. 然而,北檢由於無法對任國龍送達傳票,遲遲無法對任國龍提起公訴。尤有甚者,任國龍完全不繳金管會罰鍰。
荒謬的現象是,任國龍一方面委任律師,對金管會處分在我國提起行政爭訟;但卻想盡辦法閃躲台北地檢署之刑事程序。更可笑的是,金管會收到北檢去函詢問任國龍委任律師的資料後,任國龍立刻解除委任,根本在濫用我國法庭地。金管會與法務部不應各行其事,任由犯罪份子如此取巧、迴避我國司法程序。
3. 去年8月南山人壽「新境界系統」上線,導致15萬件保單遭自動墊繳或停效,保戶權益嚴重受損。南山人壽不但沒有積極處理,反而取巧要求業務員逕行幫保戶簽名復效。金管會保險局長今天當場表示,該行為已經違法,然而,針對此等罔顧保戶權益、陷業務員於違法的離譜作為,金管會迄今卻未對南山人壽進行任何裁處。
事實上,檢視南山人壽過去的違法紀錄,簡直慘不忍睹,光是今年就連續被裁罰三次。這已是內稽內控全面性的嚴重系統失靈,金管會為何從未追究董事責任?豈可任由南山人壽高層如此繼續亂搞下去!
附註:
2019-4-24 財政委員會:上市公司掏空洗錢頻傳 投資人與消費者權益如何保護?
https://reurl.cc/d9Ejg
2019-03-0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國奸商違法坑殺投資人、無法進行刑事訴追?
https://reurl.cc/Ozloy
2018-10-08 財政委員會:金管會承認如興財報不實、為何不裁罰?
https://reurl.cc/N2Qym
2018-9-19「中資坑殺台灣投資人 北檢為何不訴追」記者會
https://reurl.cc/L6MVX
2018-5-23 財政委員會:金融懲處輕縱
https://goo.gl/gWzSqv
2018-3-22 財政委員會:中資炒作大同股票與幸福人壽求償
https://goo.gl/ky1nSQ
保險局 裁 罰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
1.自去年五月,我質疑有中國企業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透過永豐金證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並要求金管會積極處理。
金管會在去年對該中國企業及券商三度開罰,並要求出清持股。對於罰鍰金額過低,我也提出相關法律修正草案。
針對昨日媒體報導永豐護航中資質詢金管會,才發現該中資尚未出清全部持股,金管會對於券商總經理有無涉及內線交易仍未進行約詢。對此,金管會顧立雄主委承諾將在兩個月內完成調查。
2.對於兆豐案、慶富案等高層亂搞遭罰,高額行政罰鍰最後居然要由全體股東買單現象,我不斷要求財政部、金管會依法追償。但顧立雄主委先前一直主張針對裁罰不能對高層董事求償。
今日,我以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第492號判決為例,說明保險安定基金對幸福人壽負責人鄧文聰等人求償,高等法院判決那些亂搞的董事經理,必須因自己行為導致公司被裁罰的損失,負賠償責任。直接印證顧立雄主委的看法錯誤。
3.此外,幸福人壽鄧文聰掏空案造成國家超過300億元損失,但根據金管會保險局「安定基金辦理接管或清理保險業民事追償案件統計表 」,目前受償金額僅68萬元,我也要求保險安定基金林國斌董事長更加積極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