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教師非常關心今年度跨縣市教師介聘的資格問題,最主要的癥結點便在於今年度的介聘要點中刪除了「因結婚或生活不便」的但書,讓有需求的教師無法提出申請。今天,我也特別針對這個問題質詢教育部潘部長,部長說明介聘資格的改變確實需要有合理的預告期,以提供適當的緩衝,而國教署也已經預訂於明日早上再次召集各縣市政府,針對這項問題研議解決辦法。
除此之外,針對今日要審查的師資培育法,我特別針對教育實習結束後是否有完善的檢驗與把關機制、教育實習是否給付津貼、偏遠地區代理年資抵免實習是否妥適,以及教師在職進修是否能夠與時俱進等相關問題質詢部長。
我認為提供實習教師合理的實習津貼,不只是對師培生的合理報酬與保障,更是吸引與留住優秀教育人才的關鍵。同時,我也認為教育部不應該本末倒置,用偏鄉代理抵實習的政策試圖緩解偏鄉的師資缺口,而沒有正視問題的根源,要改善偏鄉教育,應該要從提高正式教師的待遇做起,讓偏鄉學校能夠真正擁有穩定且高品質的師資。教師是教育的基礎,完善的師培機制,才能為我們引入最好的教育人才。我也針對這些我關注的重點,在今天下午的法案審查中仔細地與教育部討論相關條文,一定要為我們的師資培育制度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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