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民眾黨回答,令人感到非常有趣。該黨很新,許多核心價值也許尚未說清,因此有許多民眾想瞭解的地方,所以原本我問出來也是做球,藉此讓這個政黨能好好說明政見。
然最後該黨的回應,卻只是依然在口水批鬥、人身攻擊、把人抹顏色、影射、說民進黨很爛所以不准問你們政見、譏笑別人私領域,實在無助於政策討論,更非新政治良好示範。
既然還是沒有講要推什麼法案,那我就用我的主張來擬答好了:
一、本黨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反對九二共識、一國兩制。在政策面,本黨進入國會,將會提案「國家正常化」相關法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將陸委會、僑委會、蒙藏委員會整併至外交部,避免疊床架屋、節約政府財政支出、擴大行政效能。同時將推動「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約處理條例」,落實與中國交流簽署任何協議時嚴格把關,堅定兩國對等、互惠之立場。此外,亦將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相關法案,揭露歷史真相、回復獨裁時期受難者之名譽,讓國家與族群真正朝向尊嚴平等、相互理解的正常社會。
二、由於「反滲透法」將於立院逕付二讀,本黨表示支持。然若本屆立院未通過成功,本黨進入國會將提案「原中共代理人法」相關法案,尋求多黨合作,獲得最大共識,落實中共代理人在台灣公開透明、嚴格把關,避免統戰滲透,侵害台灣自由民主人權。
三、反紅媒部分,本黨進入國會將提案「衛星廣播電視法」,針對接受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政府或團體一定金錢或其他財產上利益資助或補助之自然人、法人及由其所控制之關係企業,不得直接、間接經營或控制衛星廣播電視事業。
四、本黨進入國會將重新提案「礦業法」,亦尋求民間NGO合作,期望開創多黨對話,落實原住民知情同意權、落實環評規範,避免財團破壞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及生態環境。
五、本黨進入國會將提案「集會遊行保障法」,釐清民間NGO訴求,針對禁制區域,原則不限制,但醫院、學校例外,並輔導地方政府一定SOP機制,保障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權。
六、本黨並未提名任何大財團背景之不分區候選人。然若本黨若要提名大財團候選人,將主動公開財產,並簽署候選人公約,以民眾權益優先,若涉及鴻海、新光等財團重大利益相關法案審查時,將不站在財團立場發表意見,以利法案公正審查,不受外力介入。
—
這些,關於「國家正常化」正是時代力量2016年選舉所提出,不只國家正常化,還有其他很多政見。當時我們是0席小黨,儘管沒有真正進入立法院,但針對國家主權、國安、人權議題,我們都有準備,因為我們知道,立法院必須、也得面對這些問題;因為台灣值得正常的法律、值得成為全世界驕傲進步的國家。雖然這四年來部分主張時代力量沒有闖關成功,但至少我們曾努力提案、努力與其他政黨溝通協調過。
其他幾點,就是時代力量現行的主張。
最後,第六點是最難回答,但我相信只要有心,還是能表示一下態度的。而不是只是一直扣別人帽子別人仇富、或是指著別人都做不好憑什麼來問你們。
我們期望改變選舉文化,老話一句,就先從不要隨便罵其他小黨騙票,從政策和價值的討論開始吧。
傳統領域 知情同意權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年2月開始,許多原住民族朋友們為了抗議行政院原民會公布的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在凱道上以展覽、解說、互動等方式表達訴求,後來遭驅離轉移到二二八公園。在這700天的日子中,他們始終是用柔性的方式表達意見。今天,台北市政府以違反公園自治條例,將現場物品清空,干擾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
這個抗議行動的起因是原民會違反原基法的精神、無視歷史的脈絡與真相,逕行將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限制在公有土地,嚴重壓迫原住民族應有的權益。甚至還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文化權與知情同意權跟跟私人財產權混淆,挑起民眾的恐慌。
這除了引發原住民族團體的抗議,總統府原轉會多位委員也聯合發聲。我們時代力量多位立委在國會也一再要求原民會應拿出道理服人,而不是任意曲解法律,限縮原住民族應被保障的權利,讓原住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喪失主體性。
我也要提醒台北市政府,走上街頭抗議很多都是最後的無奈之舉,沒權沒勢的人只能用集會遊行表達訴求。美國白宮、國會或英國國會,都有人在附近長期紮營抗議,這是言論自由的表現,是民主國家人民的權利。尤其台灣早在2009年兩人權公約國內法化後,在裁量集會遊行時,就該依據兩公約依法給予人民積極保障。
最後,我要再次呼籲,過去也主張傳統領域不分公私有土地的夷將·拔路兒,現在你身為行政院原民會主委,究竟要如何說服自己放棄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請做一個有勇氣的主委,勇敢的改正這個明顯的錯誤。
傳統領域 知情同意權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年2月開始,許多原住民族朋友們為了抗議行政院原民會公布的傳統領域劃設辦法,在凱道上以展覽、解說、互動等方式表達訴求,後來遭驅離轉移到二二八公園。在這700天的日子中,他們始終是用柔性的方式表達意見。今天,台北市政府以違反公園自治條例,將現場物品清空,干擾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
這個抗議行動的起因是原民會違反原基法的精神、無視歷史的脈絡與真相,逕行將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限制在公有土地,嚴重壓迫原住民族應有的權益。甚至還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文化權與知情同意權跟跟私人財產權混淆,挑起民眾的恐慌。
這除了引發原住民族團體的抗議,總統府原轉會多位委員也聯合發聲。我們時代力量多位立委在國會也一再要求原民會應拿出道理服人,而不是任意曲解法律,限縮原住民族應被保障的權利,讓原住民族在自己的土地上喪失主體性。
我也要提醒台北市政府,走上街頭抗議很多都是最後的無奈之舉,沒權沒勢的人只能用集會遊行表達訴求。美國白宮、國會或英國國會,都有人在附近長期紮營抗議,這是言論自由的表現,是民主國家人民的權利。尤其台灣早在2009年兩人權公約國內法化後,在裁量集會遊行時,就該依據兩公約依法給予人民積極保障。
最後,我要再次呼籲,過去也主張傳統領域不分公私有土地的夷將·拔路兒,現在你身為行政院原民會主委,究竟要如何說服自己放棄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請做一個有勇氣的主委,勇敢的改正這個明顯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