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進社區的路就這麼難等嗎?】
#光明路679巷稻香社區
#回家的路難道要永遠崎嶇?
#居民為了你們的不負責任承擔了危險
20年了,這條路沒有重新鋪過,因為地主跟建商喬不攏,從上一任鎮長爭取至今超過8年,直到我向縣府工務處提起,還是不停的推託必須等官司結束。
從日本時期開始就是既定道路至今,法院也判決已經是既成道路,但鎮公所不願為這條短短15-20公尺的路負起責任,縣府因為鎮公所態度也不敢鋪路。在熱心人士幫忙向鎮公所爭取以園區回饋金做為鋪路經費後,發文請縣府協助,並且在 #縣長親口答應 處理的情況下。找包商來補了三個洞,並且 #推給包商不敢鋪為由 想隨便處理。
在有經費/有法院判決依據/有縣長與鎮長發文下要求之下-------還是不願意鋪路是瀆職嗎?
鎮公所與縣府工務處養護科無視縣長承諾、無視居民需求、無視法院判決,無視縣民權益做出這種令人失望的決定,可以算是瀆職嗎?!這條路無論官司結果如何,最終都是要鋪的,請縣府工務處養護科負起責任,以2019已經申請到的園區重新鋪設,縣民不是給你們推拖拉的工具。
#所以包商到底領多少鋪設費用?
#他不敢做以後給別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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