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Marc Ya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Section III Wave Motion 3.2.6 Light: Wave Nature of Light Derivation of Grating Eq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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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馬歡島 Day7+8 令人心醉的洄瀾山線193縣道
累積一週的疲倦,終於在第七天睡過頭了,從住宿渡假村出發前,還跟 #牧野度假村 的 #木柵動物園衛星園區 豢養的鴕鳥們玩耍一陣(詳情請🔍歡歡IG限動精選)所以八點才啟程,衝往過去較少接觸的花蓮山線:被稱為台灣最美公路的 #193縣道。
一路上從藍天白雲間灑下的和煦陽光,單車一側是繚繞雲霧的 #玉山,另一側則是蔥鬱翠綠的 #海岸山脈,感受奔馳在 #歐亞板塊 與 #菲律賓海板塊 交界之處(頻繁推擠才讓花東地區地震多多!)就好像地理課本的知識活現在眼前,如果有機會也推薦大家前往冰島的 #國會斷崖 #Thingvellir 則是歐洲與美洲的板塊分裂處,至今還是以每秒二釐米的速度在分裂中哦!曾經地理雙主修的歡歡,旅遊時最喜歡用腳走地理的感覺了!
而在抵達號稱 #山線最美車站 的 #東里站 旁的 #舊站 時,玩心大起玩起了飛天彈跳,大家覺得超級瑪利跟後彎彈跳,哪種更趣味呢?在車站連線分享晴朗正能量給濕冷的台北後,下一個衝往的地點,又是一個非常有地理學象徵意義的地點: #春日派出所。因為在警局門口有一條線正是分隔 #熱帶 與 #亞熱帶 的 #北回歸線 呢!每年夏至太陽都會直射在這條線上哦!
只是一過這條線,上空的雲朵卻是越聚越多,尤其當跨越 #瑞穗大橋 來到 #黃花風鈴木 秘徑時,已經能隱約窺見北台灣的陰雨綿綿,不得不承認:心情越來越不快活!果不其然第八天從鳳林出發時,已經飄起陣雨,還好在到達花蓮市區前的 #星巴克貨櫃屋 時,大啖美食療癒身心: 號稱全宇宙最好吃的 #玉里橋頭臭豆腐、七星潭畔的頂級美味雞蛋糕 #魚刺人,讓心中的陰霾短暫清空!也在此時此刻,全員把座騎全上架補給車,避免最危險路段,一路開車來到宜蘭羅東。
原來,這就是今年12月至今,半個多月以來日照只有1.3小時,換算每天平均日照不到五分鐘的 #宜蘭...這兒的濕漉漉也讓歡歡回到現實,剩下最後一天了!很想掛上晴天娃娃,祈求最後一天雨停放晴,但就像車友說的:若沒有一天冒雨騎車,又怎麼說得上是環島呢?
壓軸的最後一天,又是一百多公里的路程,要一路從羅東走海線,在平溪十分切回台北市,也希望看完這篇長文的好朋友,幫歡歡一起集氣加油哦!
#ToBe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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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爾芙:如何閱讀一本經典?】
如果想成為優秀的寫作者,閱讀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但在面對眾多經典文學作品時,我們該閱讀什麼、該怎麼閱讀呢?
底下這篇文章,是英國作家吳爾芙對於閱讀的一些建議。分別提到了小說、傳記和詩歌的閱讀。
一起來看看她的觀點吧。
-
關於讀書的建議 / 維吉尼亞·吳爾芙
首先,我想要強調一下,這個題目是個問句。而這個問題,即便我答得上,怕也只是對我自己合適,並不適合你們。關於讀書,能給別人的建議,最多只有一點,那就是,不要去聽別人怎麼講,只管順著自己的天性,動動腦筋,得出自己的結論就好。在任何其他地方,我們或許都要受到法律和習俗的約束,唯獨這裡,我們絲毫不需要。
怎樣才能在這片紛擾的混亂中理出頭緒,才能從讀書中得到最大的快樂呢?
一、如何讀小說?
說來似乎簡單,既然書有不同——有小說、傳記、詩歌的分別——我們就該把書分門別類,從每門每類中挑出他理所應讀的書就好了。可讀者對書抱有的期望,跟書所能給予讀者的相比,往往是大相徑庭。我們最常做的,就是三心二意、不明就裡地翻開一本書,讀小說希望它真實,讀詩希望它虛幻,讀傳記又要滿紙美言,讀歷史必要迎合我們的成見。我們讀書的時候,只有摒棄這些先入之見,才能有一個值得稱道的開端。不要對著作者指手畫腳;而要站在他的立場之上,成為他的同道和共謀。或許,想要對小說家都在做些什麼有一個大致的瞭解,最快的方法不是去讀小說,而是自己寫一寫;親身體驗一下駕馭文字的艱難萬險。我們可以回想一下某件讓你印象深刻的事情——譬如,街角那兒,有兩個人在聊天,而你,是如何從他們身邊走過的。有一棵樹,在搖曳;燈光,在閃爍;那兩個人的交談,聽上去很好笑,卻又讓人覺得悲傷。這樣一幅畫面,整個構思,似乎全被包含在那一瞬間。
但如果,你也來試一試,把這一幕付之於筆端,你就會發現,這一瞬間變成了千千萬萬支離破碎、互相矛盾的印象了。有些印象需要我們去淡化,另一些則需要強調;就這樣寫著寫著,說不定,原先體會到的那種情緒就已經蕩然無存了。這時候,再把這幾頁思緒不清、雜亂無章的稿紙丟在一旁,去讀一讀狄福,簡·奧斯丁,哈代,讀一讀那些偉大的小說家他們的作品。這樣一來,對他們的偉大之處,想必你一定更有體會了。也才能明白,這不單是讓我們看到了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狄福也好,簡·奧斯丁也好,湯瑪斯·哈達也好,還讓我們活在了一個與眾不同的世界。
讀《魯濱遜漂流記》,我們就是在一條坦途上跋涉;一樁樁的事情接踵而至;這些事兒和它們先後發生的順序就是一切。可對狄福來說,如此至關緊要的戶外生活和探險歷程,到了簡·奧斯丁那裡就一文不名了。取而代之的,是客廳和人們的閒言碎語,以及從這些閒言碎語中,像鏡子一般,折射出來的人物性格。等我們習慣了這客廳和其間的鏡像,再轉向哈代時,便又會覺得峰迴路轉了。成片的沼澤環繞四周,群星在我們頭上閃爍。這兒,展現給我們的,是人性的另一面——獨處時最易浮現的黑暗,而非陪伴時的光明之面。與我們相關的,不再是人類,而是自然和命運。不過,儘管這些世界千差萬別,每一個卻都和諧一致。因為它們的造世主,都莫不小心謹慎,在自己獨特的視角下,恪守其規。或許他們也會讓我們殫精竭慮,但他們從不像二三流的作家那樣,經常在一本書裡,混淆了兩種現實,讓我們無所適從。這樣看來,讀完一個大作家的作品,再去讀另一個——從簡·奧斯丁到哈代,從皮科克到特羅洛普,從司各特到梅瑞德斯——這就好像讓人連根拔起,被丟來拋去;從這兒給扔到了那兒。讀小說,是一門艱難而複雜的藝術。要想從小說家,尤其是那些偉大的小說家那裡,領悟到他們所給予的一切,那就一定要有非常敏銳的感覺,和非常大膽的想像力。
二、為何讀傳記和回憶錄?
但是,只消看上一眼書架上那些五花八門的書,便可以知道,沒有幾位作家,可以稱得上「偉大」;更沒有幾本書,稱得上藝術。比方說,和小說、詩歌肩並肩放在一起的這些傳記或自傳,無非是些名人傳記,寫的都是死去已久、為人遺忘了的人。不過,就因為它們算不上「藝術」,我們就不去讀了嗎?還是說,我們應該讀一讀,只是,需要我們換一種方式,帶著不同的目的去讀?譬如,為了滿足我們不能自已的好奇心,就像有時,夜幕降臨後,我們從一幢大房子前經過,看到家家戶戶點亮了燈火,又還未放下窗簾,一層一層都在上演著人生戲劇的方方面面,我們會情不自禁停下腳步。這時,我們對這些人的生活,便會滿腹好奇——僕人們在傳閒話,紳士們在吃晚餐,女孩子為了聚會在梳妝打扮,窗邊的老婦人打著毛衣。這些人是誰,他們都做些什麼,姓什麼名誰,工作地位怎樣,都有些什麼想法,又有些什麼樣的經歷?
傳記和回憶錄就是在回答這些問題,就這樣,點亮了萬家燈火;向我們展示人們的日常生活,他們的辛苦勞作,成功失敗,飲食愛恨,直至他們死去。有時,在我們的注目下,這幢房子漸漸消失了,鐵柵欄也消失了,我們來到了海上;我們去打獵,遠航,戰鬥;我們站在了野蠻人和戰士們之中;我們參加了偉大的戰役。或者,要是我們高興留在英格蘭,留在倫敦,場景同樣改變了;街道變窄了,房子變小了,窗子成了小格子,屋裡擠得很,還散發著一股臭氣。我們看到一位詩人,多恩,就被迫從這樣的一所房子裡走了出來,因為這兒的牆壁太薄,抵擋不住孩子們的哭鬧。我們可以跟著他,沿著書間的小路,到特威克南;去著名的貝德福德夫人公園看看,這是貴族和詩人愛去的地方;接著,路一轉,我們又走到了威爾頓莊園,那座建在山坡下的豪宅,聽一聽錫德尼給他的妹妹讀《阿卡狄亞》;接著,就去那片濕地間走一走,親眼看看那著名的浪漫故事裡獨具特色的鷺;接下來,再次向北,跟著另一位彭布羅克夫人,安妮·柯利弗德,去看一看她的廣袤荒野,要麼,讓我們沖向城市,看一看加布裡埃爾·哈威如何一身黑絲絨,與斯賓塞爭論詩歌,不過,一定要小心別笑出聲來了。
伊莉莎白時期的倫敦,既黑暗又輝煌,在這裡跌跌撞撞地摸索前行,沒有什麼比這更有趣了。不過,我們也不能總待在那兒。因為鄧普爾和斯威夫特、哈利還有聖·約翰在召喚我們繼續前行;要搞清楚他們之間的爭執,弄明白他們每個人的性格,會花上我們太多時間;等到我們對他們感到不厭其煩了,我們就繼續前進,走過一位一身珠光寶氣的黑衣女士,走到撒母耳·詹森,走到戈德史密斯,走到加里克那裡;要不然,我們就穿過海峽,只要我們願意,去見一見伏爾泰和狄德羅,見一見杜·德芳夫人;然後,再折回英國,再回到特威克南——有些地方和有些名字總是一再出現!——貝德福德夫人曾在這裡擁有過自己的花園,之後,教皇也曾安居於此,還有草莓山莊,沃波爾的家。不過,沃波爾又向我們引薦了許多新的面孔。這麼多的房子等著我們去拜訪,這麼多的門鈴等著我們去敲響,恐怕我們一時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比如說,我們來到貝裡斯小姐的門口,正在遲疑,就在這時,薩克雷走上前來;沃波爾鍾情的這位小姐,恰是他的好友。
就這樣,我們只是跟著一位朋友去見另一位朋友,從一座花園走到了另一座花園,拜訪了一幢房子,又去了另一幢房子,就已經從英國文學的一頭走到了另一頭,然後,才意識到,我們又回到了此時此刻,倘若此時此刻和已然逝去的時時刻刻可以如此判然分開的話。而這,便可以算作是,我們閱讀傳記和書信的一種方式;我們可以借此重新點亮舊窗子裡的燈火;可以看到那些故去的名人,他們的起居生活,還可以想像一下,我們離他們是如此之近,可以時不時地,趁他們不備,抓住他們的小秘密,或是,抽出一部劇作、一首詩,看看當著作者的面讀起來,會不會有什麼不同。不過,即便如此,新的問題也會隨之而來。
我們一定會問,一本書,在多大程度上,會受其作者生活的左右呢——在多大程度上,我們可以把生活中的這個人等同於作者呢?要知道,文字是如此敏感,太容易受到作者的性格影響,那麼,因為他的生活所帶給我們的喜怒哀樂,在我們讀書的時候,有多少可以保留,又有多少可以聽之任之呢?讀到傳記和書信,這樣的問題就接踵而來,而這些問題,必須由我們自己一一作答,因為,要是在如此私人的問題上,還被別人的喜好牽著走,那簡直是太要命了。
不過,讀這類書倒也可以抱著另外一種目的,不為品讀文字,不為瞭解名人,而是為了讓我們的創造力保持活躍、得以鍛煉。書架右手邊不是有一扇打開的窗子嗎?把書放在一旁,看看窗外多好!這樣的畫面真讓人耳目一新,渾然天成,不費心思,不相關聯,又永不停歇——馬駒在田間奔跑,水井旁的女人正往水桶裡打水,驢子昂首嘶鳴。
圖書館裡的大部分書,不過就是對此的記錄而已,不管這些轉瞬即逝的片刻,屬於男人也好,女人也好,驢子也好。而任何文學,隨著它日漸老去,都會留下一些故紙堆,用一種再也聽不到了的口音,顫顫巍巍地,講述著那些消逝了的瞬間和被遺忘了的生命。不過,要是你一頭鑽進了這些故紙堆,並且還能以此為樂的話,一定會大有所獲,因為即使這裡記錄的人類生活已為人所棄,註定會湮滅,可留下的遺跡也會讓人嘆為觀止。
三、讀詩歌的樂趣
但故紙堆終究會讓人厭煩,我們再也懶得去絞盡腦汁,把威爾金森們,班伯里們,還有瑪利亞·艾倫們告訴我們的隻言片語拼湊完整。他們缺乏藝術家的才能,不懂得運籌帷幄、刪繁就簡;就算是他們自己的生活,也難以說出個所以然來;就算是個好素材,到了他們手中也會走了樣。他們最多,只能給我們羅列一些事實,而僅只是事實的話,還遠遠稱不上小說。就這樣,在看夠了這些半吊子的所謂作品之後,我們就不再樂意去尋找一些人物的只光片影,而是要去領略小說的那種,更宏大、更抽象、更純粹的真實。就這樣,我們的心中孕育出了一種情緒,強烈、普遍、不關注細節,而是隨著節奏,反復出現。這種情緒最自然的流露,就是詩歌;也就是說,等到我們差不多能寫出詩來了,便是到了讀詩的最好時機。
西風啊,何時你才會刮起?
才能讓細雨,淅淅瀝瀝。
可愛的人兒啊,何時我才可以
再把你擁入懷中,同床共語。
詩歌的感染力如此之強,又如此的直截了當,這一瞬間,詩歌完全佔據了我們的心靈,吞噬了一切感覺……
可話說回來,目標固然美好,但誰讀書是為了什麼可為啊?就沒有什麼追求,僅僅是因為它們自身的美好,才讓我們孜孜以求嗎?難道追求樂趣本身,不可以視為我們的最終目的嗎?讀書不正是如此?至少,我有時會這樣想,等到最後的審判來臨的那天,所有偉大的征服者、大律師和政治家們都將獲得上帝的獎賞——王冠,名譽,和不朽的豐碑上鐫刻的名字;可看到我們夾著書走來,萬能的上帝一定會轉過頭去,不無幾分嫉妒地跟彼得說,「你看,這些人不需要我的獎賞。我們這兒也沒有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就愛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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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不說道理了,三分鐘說18萬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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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III Wave Motion
3.2.6 Light: Wave Nature of Light
Derivation of Grating Equation
光柵繞射 在 Marc Yam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Section III Wave Motion
3.2.6 Light: Wave Nature of Light
Diffraction Grating
光柵繞射 在 繞射光柵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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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柵繞射 在 Re: [題目] 繞射光柵光屏上的亮點數目? - 看板Physics 的推薦與評價
翻了一下書QQ
光柵的公式
dsinθ=mλ (m=0,1,2,3...)
d為光柵間距 即 1mm/300
那剩下兩個變數θ和m
主要是sinθ不能超過1
所以 sinθ=0.165m<1
故m最大為6
但左右兩邊 所以應該有12個亮點
※ 引述《alenbe (生活)》之銘言:
: [領域] (題目相關領域)
: 繞射光柵
: [來源] (課本習題、考古題、參考書...)
: 普通物理
: [題目]
: 一繞射光柵,每1mm有300條刻線。當波長為550×10^-9m的光垂直入射此光柵時,
: 會在距光柵不遠處的光屏上產生多少個亮點?
: (A) 1
: (B) 6
: (C) 12
: (D) 13
: (E) 16
: (我沒有解答)
: [瓶頸] (寫寫自己的想法,方便大家為你解答)
: 此題並沒有告知光屏的距離與寬度
: 有辦法算出繞射光點的數目嗎?
: 有請高手指導思考方向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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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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