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們都錯了一輩子,關於食物的準則】:「三秒內撿起來吃就沒關係?」、「食物發霉切掉照吃?」、「哎呀!食物掉在地上怎麼辦?」、「還沒過3秒,趕快撿起來才不會有細菌」,這樣的對話相信許多人都聽過,但細菌真的爬這麼慢嗎[1]?
你一定都聽過「食物掉到地上,3秒鐘內撿起來吃就沒關係」、「食物發霉切掉照吃?」。根據實驗,食物只要一碰到地板就會立刻沾滿細菌,不管多快拿起來都一樣;至於看到食物表面發霉時,影響的不只是發霉的部位,其實它數十倍長、看不見的菌絲已經深入水果內,所以即使把發霉的表面切掉,裡面的菌絲還是會毒害人體。
■食藥署表示
▸食物掉到地上:不管是接觸細菌幾秒,都會沾染到細菌等微生物,不慎攝食入病原菌,如「病原性大腸桿菌」、「沙門氏菌」或「金黃色葡萄球菌」等,都可能會引發食物中毒,導致腹痛、腹瀉、嘔吐等症狀,建議食物掉在地上勿食用,或是確實清洗烹調後再食用[2]。
▸發霉的食品:可能會產生有害人體健康的真菌毒素,加熱烹調或切除發霉部位,都無法確保完全去除真菌毒素[3]。
■5秒撿起來還不夠快嗎?
您聽過5秒規則(5-Second Rule)嗎?吃飯時,如果不小心將食物掉到桌上或地上時,這時候可能會有人喊「5秒內都可以吃!」叫你快撿起來,因為這個理論認為,食物掉在桌上或地上的話,5秒內撿起來都還可以吃,因此也稱為5秒理論。
雖然很多人都會直接吃掉,或稍微擦拭之後吃掉,但是,專家們認為這仍然有些風險。究竟食物掉到桌上或地上後,應該馬上撿起來吃,還是丟掉呢?
為了研究食物掉地上後,是否5秒鐘內撿起就代表能放心吃,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的馬里帝茲‧阿格爾(Meredith Agle)博士,當年就曾指導學生吉利安‧克拉克(Jillian Clarke)進行相關的實驗,把一些餅乾和小熊軟糖,放在粗糙與光滑2種無菌磁磚上。阿格爾博士表示,結果發現根本不到5秒,細菌就已經附著在食物上了[4]。
■都市傳說:「5秒原則」或是「3秒鐘法則」
▸5秒原則:當某樣食物掉到地上,你在五秒內把它撿起來,那麼將它吃下肚是沒關係的。
▸3秒鐘法則:你偶爾會看到更嚴格的版本,據說食物掉地上3秒內撿起來是乾淨,可以放心吃。
▸不論「5秒原則」或是「3秒鐘法則」真的都只是都市傳說。
但這些有如至理名言般的民間智慧,真的有科學根據嗎?顯然不會有人想吃下任何黏在食物上的沙粒或幾根頭髮,但假設你已經把任何來自地上的可見髒物都撥掉或吹掉,這樣把食物吃下去安全嗎?[5]
■美國研究揭真相:食物愈濕愈易沾菌
美國羅格斯大學食物微生物教授Donald W. Schaffner實驗測試4種不同類型的食物,包括:切片西瓜、麵包、塗上牛油的麵包及軟糖;及4種不同類型的表面:不鏽鋼、木板、瓷磚和地毯。4種食物會由約12cm高的位置掉下,測試接觸少於1秒、5秒、30秒和300秒的地面後,到底會有多少細菌沾上食物。
▸結果發現:
其實細菌的傳播率主要取決於食物種類、接觸表面、時間等。而「5秒法則」也有一定道理,因為食物掉在地上的時間愈長,的確會愈多細菌。但不代表只要5秒內撿起就會安全,因為只要食物一接觸到地面,就已經會沾到細菌。
▸至於什麼食物會沾到更多細菌?
研究指出愈濕的食物愈沾得較多的細菌。測試中,切片西瓜沾上細菌最多,其次為麵包和塗上牛油的麵包,最少細菌則是軟糖。由於切片西瓜充滿水份,而水份有利細菌轉移,所以愈濕的食物其實愈容易沾上細菌[6]。
■專家建議食物掉到地上不要吃
美國膳食營養學會(American Dietetic Association)發言人露絲‧弗雷希曼(Ruth Frechman)表示,食物掉到地上後,要吃的話,至少要先洗淨,畢竟細菌無處不在,而且,例如大腸桿菌等的10種細菌,會引起食物傳染疾病(Foodborne illnesses),如發燒、腹瀉(Diarrhea)以及類似流感的症狀。
而飲食疾病的發作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從24小時到一星期都有可能。所以,如果上個星期三吃下掉在地上的食物,到了週末時身體才開始出現不適的話,我們可能根本不會將這兩件事聯想在一起。
美國聖地牙哥(San Diego)衛生檢查員羅伯特‧羅曼(Robert Romaine)表示,如果食物是乾燥且沒有黏性的話,沾附細菌的可能性就較小,但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會讓我們在意要不要撿起來吃的,都是帶有水分或調味醬料的珍貴食材。
所以,他也建議當食物掉落後,無論接觸到什麼表面,都不要覺得食物還乾淨可以吃,尤其是掉到地板上的食物。而即使是掉在清洗和消毒過的櫃檯,也不要覺得乾淨,因為櫃檯前人來人往,可能因快遞人員將曾經放在地上的包裹,放到櫃檯上,而將別人鞋底的病菌,也一併帶到櫃檯表面了[4]。
■發黴的食物就別吃了,黴菌讓肝病癌變機率高6倍
有些人基於節儉,食物吃不完也捨不得丟棄,一味地往冰箱塞,即使過了保存期限、甚至是已經發黴,還是會切除壞掉的部分繼續吃。這樣子做固然是省下了不少伙食費,但是長期下來,卻可能提高罹患肝癌的風險。
台灣氣候潮濕,食物如果保存不當,很快就會長黴菌。而黴菌所產生的毒素,又以「黃麴毒素」、「橘黴素」最為兇狠。
▸黃麴毒素:
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將黃麴毒素列為一級致癌物,常見於保存不當的花生、玉米以及豆類製品,長期或大量食用遭到黃麴毒素污染的食物,可能導致中毒、拉肚子、急性肝發炎,增加肝纖維化、肝硬化、肝癌的風險。
▸橘黴素:
具有肝腎毒性,不易分解,也可能造成急性或慢性發炎,像糕點、米等食物中,就容易產生出橘黴素。尤其台灣的B型肝炎、C型肝炎盛行,病患如果長期攝取黴菌的毒素,會提高肝癌發生率達6倍之多[7]。
■黃麴毒素是什麼東西?毒性竟是砒霜的68倍
根據衛福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肝癌更名列107年十大癌症死亡率第2位!因此如何防範肝癌上身,自然成為國人重要的保健課題。除了留意自身有無B、C型肝炎問題,以及避免過度飲酒、飲食不當,造成酒精性肝炎、脂肪肝、肝硬化外;遠離容易誘發肝細胞病變的「黃麴毒素」,更是保肝、護肝關鍵!
黴變食物會產生的一種叫黃麴黴的真菌,它產生的毒素被稱為黃麴毒素。黃麴毒素的毒性很強,是砒霜毒性的68倍,是氰化鉀毒性的100倍。一般真菌在高溫下可被破壞,但黃麴毒素需加溫到攝氏260度才會被破壞。
且值得注意的是,黃麴毒素會損害人及動物的肝臟組織,常見表現為肝細胞核腫脹、脂肪變性、出血、壞死等。人體一旦食入黃麴毒素,即使含量不高,細胞的免疫反應也會受到抑制,並可能導致肝細胞病變,甚至誘發肝癌。
世界衛生組織已明確指出,黃麴毒素是人類致癌物,主要是肝臟致癌物。有科學家用含有這種毒素的飼料餵養大鼠、鴨、鱒魚、猴等動物,結果使動物患了肝癌。毒素劑量越大,肝癌發生率越高[8]。
▸黃麴毒素是真菌毒素中毒性和致癌性最強的一種,常由黃麴黴及寄生麯黴等另外幾種黴菌在黴變的穀物中產生。黃麴毒素不僅是毒性強,而且超級穩定,雖然平時適合在攝氏26度到28度的環境生長,但溫度愈高生長速度愈快,特別是在攝氏25度到32度、相對濕度80%到90%的潮濕環境中,會快速地分泌毒素。
▸值得注意的是,黃麴毒素還很難殺得死,高溫燒烤大概只能破壞2到4成的毒素,即使用攝氏100度的沸水連續煮20個小時,也未必能徹底消滅它;黃麴毒素肉眼看不到,而且在攝氏260度以上才能被破壞,達到分解毒素的效果,可見得它的堅強生存力。[9]
■切除發黴部位,無法杜絕毒素
發黴食物表面可能會長出絨毛樣黴菌,而且多半有黴味,質地變得蓬鬆,食物入口前要看外觀、聞味道,如果不小心吃到一兩口發黴食物,人體內有胃酸及免疫力保護,並無大礙。但如果長期吃,負責代謝毒素的肝就必須更加賣力運作,負擔非常重,本身肝臟已處於發炎狀態的人,更要避免吃發黴食物。
很多人以為只要把發黴部位去除,就可以免除黴菌毒害。但其實黴菌從開始滋生到肉眼可見,大約需要一個星期,有時候食物外觀沒有異樣,但是黴菌孢子已經深入食物裡頭。另有研究指出,受到黃麴毒素污染的食品,即使經由100度C的高溫烹調,仍然無法去除毒性。
因此,光是把有黴菌的部分切除,並無法去掉毒素,一看到食物發黴,就要整個丟棄,不要因為覺得浪費而吃下肚,反而危害健康。
其實食物放太久,不只容易發黴,也會滋生細菌,像是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等,不僅危害了肝臟,其他器官如腸胃道也會受影響,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出現上吐下瀉等症狀。[7]
■夏季炎熱易孳生細菌!
夏天是食物中毒的好發季節,炎熱潮濕的天氣是細菌生長的溫床,容易導致食物變質。常見的食品中毒症狀包括腹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頭痛及虛弱等,有時候伴隨血便或膿便。
依據食藥署資料指出,常造成食品中毒的主要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一般食品中毒的症狀通常會持續1天或2天,有些則會持續1週到10天,抵抗力特別弱的人症狀會比較嚴重,甚至可能會因為食品中毒而死亡,
■「衛生福利部南投醫院蔡玉思營養師」提出10點建議,讓民眾在炎夏中避免把細菌吃下肚
1.不管是正餐或是蛋糕飲料等點心,都要留意衛生問題。
2.維持良好衛生環境。
3.食物冷藏及冷凍環境都應維持乾淨且定期清潔。
4.食物冷藏時應將熟食放於最上層,生食放於下層,以避免交叉污染。
5.儘量不要買涼拌食物、加工後放置較長時間的食物。
6.剩的食物一定要及時放入冰箱保存,高溫加熱後再食用。
7.食品買回後應儘快烹調,生的食品原料愈快處理愈好,熟食也要趕快食用。
8.確保烹調的海產食物須經過100℃煮沸充分加熱避免生食。
9.煮熟的食物必須保存於夠高的溫度(高於60℃),否則即須迅速冷藏至5℃以下,以抑制微生物的生長。
10.盡量不要放在室溫下超過兩小時,放冰箱時也要注意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10]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今周刊)「食物掉地上「3秒」內撿起來可以吃?醒醒吧!這種都市傳說會害你「痛不欲生」...」:https://bit.ly/33uiYG9
∎[2](元氣網)「食物掉地上 只要3秒內仍可吃?」: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633/2097481
∎[3](元氣網)「加熱、切除發霉都殺不死毒素!換季食物保鮮3撇步」: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037/4482595
∎[4](Hello醫師)「食物掉地上能吃?這比5秒規則更重要」:https://bit.ly/2RHHcKh
∎[5](元氣網)「食物掉地上 只要3秒內仍可吃?」: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6633/2097481
∎[6](香港經濟日報 hket.com)「5秒內撿起食物沒有細菌?美國研究揭真相:食物愈濕愈易沾菌」:https://bit.ly/3bgJhnz
∎[7](Heho健康)發黴的食物就別吃了 黴菌讓肝病癌變機率高6倍:https://heho.com.tw/archives/40424
∎[8](風傳媒)「黃麴毒素毒性極強,是砒霜毒性的68倍、氰化鉀的100倍!做對這4件事,就能遠離黃麴毒素」: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651316
∎[9](Heho健康)用280度高溫才殺得死的家庭超級毒素 竟然比氰化鉀還毒10倍:https://heho.com.tw/archives/23612
∎[10](平傳媒)夏季炎熱易孳生細菌! 營養師「10點建議」預防食物中毒:https://bit.ly/3txN9a9
➤➤照片
∎食用玩家-食藥署-「食物掉地上的三秒定律」:https://bit.ly/3bhZjgS
∎[6]美國研究揭真相:食物愈濕愈易沾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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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三定律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戲劇、電影、好書---好文分享>
絕不說「絕不」
在說「絕不」時,我們應該要審慎以對。對於聽信專家預測某事絕不會發生,克拉克提出了三條示警危險的定律。在考量未來時,值得把它銘記在心:
•第一定律:當出眾但年長的科學家聲明某事有可能時,幾乎肯定會說對。當他聲明某事不可能時,十有八九會說錯。
•第二定律:要發現可能的極限,唯一的辦法就是放膽往不可能跨過去一點。
•第三定律:任何足夠先進的科技,都難以跟魔法區分。
《2062人工智慧創造的世界 》作者:托比‧沃爾許 Toby Wal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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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三定律 在 竹科張太太Mrs.Chang's Fav Lai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張太太之所以是竹科張太太的來由
(這篇是一篇考古長文🤓)
13年前的今年跟克拉克交往
4年前的今天跟克拉克登記結婚
3年前的今天設立粉專「竹科張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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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個人在一起生活整整13年,中間只有遠距離戀愛2個月(新竹-台中),彼此身分從大學生情侶、研究生與社會人士情侶、社會人士情侶、新婚夫妻、生了小孩的夫妻,生了小孩又再迎戰第二胎的夫妻,中間又歷經許多等待彼此的重大考試與求職,真的是重重關卡🌝
即使過了13年,這個乍看之下是非常驚人的數字,但我一直感覺我們還在保持在 #熱戀中 耶😆
我想是因為我們的生活一直充滿挑戰與變化,所以我覺得我並不是跟當初的那一位電子系的同學在一起,我也已不是當年他看對眼的那位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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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我們是不適合彼此的人
#只是為了對方_願意變成適合對方的人
剛交往的第一年,我們幾乎每天都在吵架,就在這張合照的房間裡面,其他隔壁房間的5位室友都認為我們這次應該就要分手了,沒想到,明天又看到我們在學校走在一起😆
每次吵架和好,我都想,你tmd下次再一次這樣試看看,我一定跟你分手啦!!!
沒想到還真的沒半次「下一次又這樣」😞害我找不到理由甩開這個超愛管我干涉我的佔有慾超強的獅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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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難在學生時期或是很年輕時就遇到另一半,但我有幾個擇偶指標,可以給尚在單身的女生,或是過幾年可以給你的女兒參考看看。
☑️要有家庭觀念
大一剛認識克拉克這人時,我問他你每隔週就回中壢老家幹嘛?他說他要陪他阿婆去散步。(還有一個關鍵原因啦!就是回去跟阿公領零用錢😆)
這句話讓我知道他是有家庭責任的人,所以對他充滿了正面的好感。
有家庭觀念的男人,比較不會做出對不起家庭的事情,什麼是「不會對不起家庭的事情」呢?
可不是不會出軌這麼低標準的事情(搖手指)
舉凡不會幫忙老婆做家事、太愛打球打遊戲佔用家庭時間、亂投資、不思考的媽寶、不會保護自身安全健康、這種容易傷害家庭和樂的事情,對我來說就是沒有家庭觀念與責任!
☑️本分要踏實、要有上進心
雖然我們讀的大學是私立中段大學(啊就是逢甲啦😙讚唷好玩唷)
但是克拉克每一次考試都很認真。
而且他從不翹課與請假,從小學一年級到大四畢業,都是全勤,只有一次大一英文翹課,因為我慫恿他跟我去打保齡球,後來打完球,他很嚴肅的跟我說,以後不要再這樣約他了,他覺得翹課很不好。
原本我是不太在乎課業的人,因為他,我辭掉了打工,越來越認真學習,畢業前考上我想要的國家證照,當然認真學習的他,考上許多所國立電子所。
☑️價值觀與生活目標要一致
價值觀這個真的是最重要的!
我跟克拉克雖然一直都是窮學生,但我們是愛享受的窮學生😜平常我們會很省很省,但我們一存到錢,在我們能力範圍內,就會去吃大餐、去旅行(幾乎每兩個月就會去外縣市玩,大學畢業前全台玩遍)、買有牌子的衣服包包打扮自己。
如果兩個人用錢觀念不一樣,那另一方一定會痛苦不已,很快就分手了。
一直到現在,我們也一樣,某方面會超級省,但是某方面覺得值得的事物會花錢不手軟😆
而我們也很早以前就希望可以買房子,在27歲存款超級少的時候,在完全沒有告知家人情況下,就簽約預售屋,到交屋前每個月都苦撐活撐繳完工程頭期款。(用很少現金買房子的故事可以打成一系列勵志的文章)
如果生活目標及價值觀不一致的情侶,遇到這種沒自備款又冒險痛苦買屋的情況下,很容易就分手了💔
以上這三個指標,就是我為什麼會認定克拉克是適合當我的男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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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幾個不變的定律,這也可以套用在與朋友身上。
就是要有包容心替對方著想、常常開玩笑很可以,但不要對越親近的人越不禮貌、不要佔對方金錢上的便宜,彼此的金錢要劃分清楚,反之也要對對方大方,讓人相處起來感覺有被彼此照顧感覺溫暖甜蜜😊
#結婚紀念日 #交往紀念日 #0515
#感謝一路支持的同學_室友_朋友_家人_陪伴我們包容我們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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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討論讓我想起這篇文:山德森的魔法三定律
第一定律:作者用魔法解決問題並且令讀者感到滿意的能力直接取決於讀者對於魔法的理解程度。
第二定律:魔法不能做的事情要比魔法能做到的事情更有趣。
第三定律:要追求魔法的深度而不是廣度。
和零號定律:永遠都要偏向更酷炫的那一邊。
把其中軟硬魔法的部分擷取出來:“如果你想用魔法解決很多問題,並且希望讀者心想:“原來這個魔法還能這麼用!真是神轉折!”那麼基於規則的魔法體系就對你很有幫助。在規則魔法體系當中,故事的主人公能夠頻繁使用魔法,而且魔法的效果很可靠。魔法成為了解決問題的工具。反過來說,如果你希望通過魔法來震撼讀者而不是解決問題,那麼沒有得到解釋或者沒有規則的魔法就派上用場了。當然你可以在你的故事裡權衡使用這兩者。”
以下是全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XAcA_y3l6M展開]
今天我們要講的是桑德森魔法三定律以及桑德森零號定律。設置零號定律是科幻小說的傳統,所以我在這裡借用一下。這些定律源自哪裡呢?那還是我第一次以出書作者的身份參加架空大會(World
Con)的時候,大會地點是波士頓,時間是2005年。當時我還少不更事,剛剛出版了新書,非常興奮。而且我還是受邀嘉賓,有機會與特裡.普拉切特平起平坐。我填寫了調查問卷之後,大會主辦方安排我參加《魔法的原理》研討會。即便在當時我就意識到這是我的特長。在會場上主持人說道:“下面我要請嘉賓們回答問題:你們在構建魔法體系時想到的第一件事是什麼?布蘭登你先發言吧。”我說:“顯然,好的魔法體系要有規則。”這是我從奧森‧斯科特‧卡德的《如何創作科幻小說》那裡學來的經驗,而且我最喜歡的魔法體系都是基於規則的,因此我覺得這樣說還算穩
妥。這使我第一次當嘉賓,我不想引發爭議。可是話一出口,另一位嘉賓就轉過身來對我說:“你白癡啊?加上規則之後魔法體系就被毀掉了!”接下來我們整整吵了半個小時。“規則才是魔法的基礎!”“不對不對,加上規則之後魔法就不能讓讀者感到驚奇或者興奮了!等於把魔法變成了電子遊戲。”後來我想,為什麼有人會在如此根本的問題上與我產生如此南轅北轍的意識形態差異呢?然後我意識到確實存在不依靠規則的優秀魔法體系,或者說讀者至少不理解魔法的規則。讀者是否理解規則是這場討論的根本點。讀者不理解規則也就等於沒有規則。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托爾金,因為托爾金同時運用了兩套體系。至尊魔戒就是典型的規則魔法,我們都知道魔戒能幹什麼,或者說魔戒在弗羅多手上能幹什麼:能讓他隱身,也會把戒靈招引過來。這個魔法的優勢與缺陷都很明確。那麼甘道夫又能做什麼?故事情節需要他做什麼他就能做什麼,除了親手將魔戒送到魔多以及單挑打倒索倫以外。魔戒系列的死忠粉們或許會反對我的說法:“甘道夫可不是什麼都能做!邁雅的能力也是有極限的!”但是一般讀者並不清楚這些限制。這樣其實也挺好。我非常喜歡電影版《指環王》當中甘道夫施法的場景,我認為彼得.傑克遜很到位地씊斢{了甘道夫魔法的無規則特質:觀眾們永遠不知道甘道夫能幹什麼,有時候甚至都不知道他是否在使用魔法,但是他的施法場景總能看得人瞠目結舌。
所以我開始總結這套魔法定律,因為我喜歡的魔法體系似乎都在規則與無規則之間取得了平衡。要麼解釋規則並使其成為故事的特點,例如至尊魔戒。弗羅多戴上魔戒就會被索倫的魔眼看到,他本人的心智也會因為長期攜帶魔戒而逐漸遭到侵蝕。這是故事的核心,是情節構建的發力點。我們知道弗羅多能夠用魔戒幹什麼,所以我們都等著看他怎麼用。另一類魔法不讓讀者理解發生了什麼,但是當魔法發生的時候卻能讓讀者感到神奇與驚愕。不過這樣的魔法似乎不能密切影響到故事情節,如果當真影響到了故事情節,那麼肯定非同小可。這就是桑德森魔法第一定律的內容:作
者用魔法解決問題並且令讀者感到滿意的能力直接取決於讀者對於魔法的理解程度。……如果你想用魔法解決很多問題,並且希望讀者心想:“原來這個魔法還能這麼用!真是神轉折!”那麼基於規則的魔法體系就對你很有幫助。在規則魔法體系當中,故事的主人公能夠頻繁使用魔法,而且魔法的效果很可靠。魔法成為了解決問題的工具。反過來說,如果你希望通過魔法來震撼讀者而不是解決問題,那麼沒有得到解釋或者沒有規則的魔法就派上用場了。當然你可以在你的故事裡權衡使用這兩者。
我們先來看看怎樣才算是“令讀者感到滿意”。桑德森三原則不僅限於魔法體系的構建,而是涉及了故事敘述的核心概念。第一原則涉及的概念是恰當的伏筆,這能讓讀者感到“原來如此!我怎麼就沒想到呢?”但是你未必總要追求令讀者滿意的效果。偶爾你也可以安排某個配角在在最後一分鐘出人意料地殺出來解救主角。這種做法在故事的前三分之一與後三分之一會起到不同的效果。在前三分之一篇幅當中,主角身陷險境,配角突然冒出來救人,這樣的情節安排有什麼作用呢?可以引入新角色,塑造配角形象,提升主角行為的重要程度,營造並且釋放緊張氣氛。當然最後
這一招不能頻繁使用,否則讀者就會覺得:“不用擔心,反正會有人來救他們的。”不過在故事開篇偶爾用上一兩次,則能夠取得上述效果……假如在故事快結束的時候才這麼做,缺乏滿足感會對讀者造成不同的效果,會令讀者感到反感,感覺好像機械降神。但是如果你埋下了足夠多的伏筆,讀者也理解你的規則,那麼你就獲得了《星球大戰:新希望》的結尾。漢索羅在最後時刻救了盧克,主角在即將敗亡之際得到了意料之外的力量的救助。為什麼這個結局得到了觀眾的接受呢?因為之前有足夠的伏筆,也因為這個結局收束了角色發展的當前階段。
魔法的原理也是一樣。不讀奇幻小說的人們最經常的抱怨就是:“奇幻小說都是胡編的,裡面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這句抱怨其實可以應用於任何門類的文學作品。比方說言情小說如果缺乏伏筆,作者在結尾來上一句“然後他們就在一起了”,同樣也很不能令讀者滿意。在任何類型的文學作品當中,你都可以揮動作者權威的魔杖來解決問題。我們的目標是傳達你想要傳達的情緒並且將事理機制解釋清楚。
再用《指環王》電影打個比方。第三部電影當中有個很洩氣的情節在第二部電影當中卻得到了很好的處理。在《雙塔奇謀》當中,甘道夫率領援軍解了聖盔谷之圍。當時阿拉貢與金靂已經決定要進行決死反擊了,能殺多少獸人就殺多少獸人。然後甘道夫神兵天降救了他們。在《王者歸來》當中,白樹之城米納斯蒂裡斯也遭到了圍困,這次阿拉貢帶來一支死靈軍團解了圍。這兩段情節對於我這個觀眾造成了截然不同的效果。先說第三部電影,作為一名觀眾,我總覺得這場勝利並不是辛苦贏來的。“我們要輸了沒有翻盤的機會了矮油阿拉貢來了。”幽靈軍團的到來事先
沒有鋪墊,這就是典型的機械降神。但是第二部電影裡的對應情節我覺得就很好。大家認為這是為什麼?
因為甘道夫說了:“第三天清晨向東方看去,等待我的回歸。”
因為甘道夫的援軍是一支在伏筆中安排好的被放逐的軍隊,前來解救自己的人民。
因為亡靈軍隊貶低了其他人的犧牲。倘若他們早出現三個小時,全殲獸人就是小菜一碟。至於甘道夫的援軍就算及時趕到,接下來也依然還有一場惡戰。
因為觀眾一開始忘記了甘道夫援軍的存在,而亡靈援軍的存在卻得到了反復提醒。當甘道夫援軍在第三天的晨曦中出現時,觀眾們紛紛如夢初醒地喊道:“哦對了,還有這幫人呢!”
相同的解決問題方式可以因為情節設置的不同產生不同的效果。第二部電影向觀眾們承諾:“只要你們能堅持到第三天,就能等到足以解圍的援軍。”我太過於專注影片以至於忘記了這一點,最後才想起來:“對哦,他們只要撐到甘道夫趕回來就沒事了。”第三部電影的承諾則並非如此。“你們要擊敗這支獸人大軍,否則就完蛋了。矮油你們被獸人擊敗了是吧?沒事你們不至於完蛋,因為阿拉貢把亡靈招來了。”
伏筆與情節設置的原理與魔法體系的設定關係密切。有了恰當的伏筆,讀者們就會說:“沒錯,這種能力與那種能力結合起來使用就能產生現在這樣的效果。”作為一名作者,我希望讀者能夠提前一個段落就預測到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之前的各種設定嚴絲合縫地拼接在一起,達成了當前的效果。當然這只是一種寫法,你也完全可以反其道而行之。比方說我很喜歡娜奧米‧諾維克去年夏天出版的《無根之木》。這本書採用了所謂的軟魔法而不是硬魔法體系,更偏向於營造神奇的氛圍而不是遵守規則。但是這種寫法的效果依然非常好,因為這本書的重點是兩個角色之間的互動。
這本書中的魔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知的,所以才這麼酷。書中角色也會深入研究魔法,但是魔法本身卻源自上古神話傳說,因此作為讀者的我們從來都不清楚魔法為什麼會產生現在這樣的效果,但是魔法發動的時候我們總會感到驚奇。這就叫體現了正確的情緒。魔法不能解決兩位主角之間的矛盾,這也是這本書的主要衝突。魔法能幫他們解決外在問題,偶爾確實有些機械降神的意思,但是關係不大,因為神奇的氛圍才是壓倒一切的存在。我建議大家讀書的時候注意一下這兩種情緒,看看不同的作家如何採用不同的奇幻或者科幻設定為讀者營造這兩者不同的氛圍。
我還想花點時間來討論硬魔法與軟魔法之間的區別,因為很多人都對這個“硬”字有誤解。所謂硬魔法指的是魔法規則得到了清楚解釋並且反復出現,而不是說魔法規則有科學依據。絕大多數超級英雄故事都具有極端依靠規則的硬魔法體系,哪怕他們的超能力本身就很不講理。變種人的超能力來自X基因,但是X基因在不同的人身上卻有不同的表現。有些人像蛤蟆一樣能跳高吐舌頭,也有些人能從手心裡射出冰錐來。這個魔法體系並不科學,但確實很硬。超級英雄的能力都是可重複的,觀眾都知道能力的效果是什麼。漫畫書,尤其是白銀時代的漫畫書,在這方面做得其實並不
太好,經常給主角憑空添加新能力。夜行者的超能力是意念傳送,每次發動能力都是這個效果。作家們可以利用這一點來實現許多很酷的情節。比方說在《X戰警2》當中,夜行者表示“我其實也能將自己傳送到我看不見的地方,但是我不敢。”這樣做設定了魔法的限制,並且創造了塑造角色的機會。在影片末尾,他為了救人而將自己傳送進入了一個密閉空間,克服了自身性格的局限,同時也提升了自身魔法的水準。這個情節並不是機械降神,因為他沒有體現新能力,原有能力的規則也解釋的很清楚,故事以令讀者滿意的方式操縱了這些規則。
接下來是桑德森魔法第二定律:魔法不能做的事情要比魔法能做到的事情更有趣。這是講故事技術的核心,因為故事情節發展大抵總要圍繞你的角色遇到的麻煩。這條定律看上去有些反直覺,因為你費盡心思才研究出一套很酷的魔法體系,實在不想關心魔法做不到什麼。角色塑造也是一樣。要想塑造一個過硬的角色,那麼這個角色就必須很擅長某些事情。接下來你要在故事當中將角色打個措手不及,讓他們經受從未準備過的考驗,強迫他們去做他們做不到或者很難做到的事情,而不是讓他們去做駕輕就熟的事情。角色能做的事情也很有趣,也肯定是故事的重要組成部分,但
是故事的關鍵依然在於克服缺陷與限制。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超人。超人的故事一般圍繞什麼情節展開呢?當然是氪石。超人基本上就是化身為人的神靈,移山填海無所不能。因此超人的故事往往會圍繞三條線索之一展開:首先,超人的力量被氪石奪走了;其次,冒出來一個與超人一樣強大的傢伙;最後,超人的女朋友讓人綁架了(笑聲)。最後這條線索其實是個玩笑,實質上是說超人試圖融入人類社會,而他的超能力在這方面並不能幫助他。我用超人的故事作參考,是因為超人的故事比較明顯地體現了第二定律。在這方面《指環王》也是個好例子。甘道夫絕對做不到
什麼事?自行銷毀至尊魔戒。他必須讓霍比特人替他辦這件事。他必須讓兩個小傢伙從地圖的一端長途跋涉到另一端,還不能讓老鷹背著他們,因為做人要講道理(笑聲)。
當你設計魔法體系的時候應當時刻意識到缺陷與限制才是行文吸引人的關鍵。缺陷指的是氪石奪走超人的力量。限制指的是超人只能從眼睛裡射鐳射,從手心裡射不出來。限制指的是魔法的應用範圍,缺陷指的是令魔法不能發動的因素。當然這只是我本人自行界定的定義,用來構想我自己的魔法體系。你自己隨便定個義也沒問題。我在《迷霧之子》系列當中設定人們可以通過意念隔空推拉金屬。意念移物是很常見的設定,從《石中劍》到《星球大戰》再到《X戰警》都不能免俗。《迷霧之子》的設定其實就是極端受限制的意念移物。假如魔法設定能夠讓人通過意念將任何物씊擐V任何方向移動,那就很無聊了。《迷霧之子》只能移動金屬並且只能以自己為中心來回推拉,但是書中角色可以將一枚硬幣扔在地上作為發力點,從而跳到極高的高度。這裡的意念移物要考慮到向量、重量與重心等等因素,因此要比絕地武士的意念移物更受限制也更有趣。我記得達斯.摩爾用手一指,一個東西就從一頭飛到另一頭去了,完全沒有道理。原力的設定確實引發了許多有趣的效果,但是僅僅就意念移物而言我總覺得有些立不住,只是看著熱鬧而已。而操縱金屬則成為了《迷霧之子》系列的主要賣點。為什麼?因為限制很有趣。儘管我設定的能力在各方面都比其
他作品當中的對應能力更弱,但是寫作效果卻更好。
第二定律對於講故事有什麼影響呢?講故事的關鍵在於尋找問題。為了避免你的魔法體系與其他人的體系雷同,最佳方式就是設限。設限的方式有很多,奧森‧斯科特‧卡德最經常提到的就是為魔法設置代價。比方說經濟成本,將魔法與經濟體系掛鉤。在《沙丘》系列當中,香料使得人們有能力進行跨星球旅行,沒有星際旅行就沒有星際帝國,因此香料至關重要。奧森‧斯科特‧卡德還說過,假如使用魔法的代價是一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死亡,那麼這個魔法你至多只能發動四次。這樣的代價不妨稱作情感或者道德代價。另外還有身體代價,使用魔法會感到疲勞。這是最
常見的代價,不算俗套但確實十分常規,因此用起來多少有些立不住的感覺。我以前用過這種限制,效果還行,但是總趕不上其他類型的限制。有些作品當中的角色會在魔法大戰之後精疲力竭,但是讀者們都知道角色肯定能夠擠出最後的潛力發動最後一擊。遇到危局就激發潛能的寫法就像子彈永遠用不完的槍手一樣,這種寫法很危險,因為這樣的魔法儘管裝出一副很硬的樣子,但卻天然具有太軟的傾向,這樣的不協調感早晚會給你造成很大的麻煩。……大家還能想到什麼其他類型的代價呢?
心智代價,使用魔法會使人發瘋。比方說在克蘇魯世界觀當中絕對不能看書。
向敵人透露資訊。比如弗羅多戴上魔戒就會被索倫看見。
除了代價之外,還可以設置界限。比方說飛行術。我只能在隔一周的週四那天飛行,或者我只有在當天早上吃過菠菜之後才能飛行,或者我的飛行高度超不過離地面十英尺,或者我在飛行時會失重,一陣風就能把我吹走。這樣的限制都比單純的“我能飛”更能催生有趣的故事。一旦你向自己的魔法體系施加了有趣的限制,就能自然而然地抓住讀者的注意力,哪怕他們之前遇到飛行魔法的次數要比遇到意念移物的次數更多。
接下來是桑德森魔法第三定律:要追求魔法的深度而不是廣度。我在為《颶光志》系列進行世界觀設定的時候就是這麼做的。這也是好萊塢最容易搞砸的一個方面。數量較少但是解釋充分的世界觀設定要比數量較多但是解釋膚淺的世界觀設定更能讓讀者感到這個世界有多麼廣大。有人問過我:“你在《迷霧之子》當中設定了三種魔法,那麼在《颶光志》當中打算設定多少種呢?”這種思路就是典型的求多不求精。“我要在新書當中設定二十種魔法!”第一部電影裡有一個反派,第二部電影裡就要有兩個,第三部電影裡則要塞進去七個。好萊塢以及我們自己的心理都默認大就
是好。但是一個“大”字可以有很多種不同意義。我認為以有趣的方式加以深入探索的魔法體系要比許多種不同的魔法更優越。比方說種族設定,假如僅僅設定兩個種族,但是在種族之間安排十分有趣的關係並且下大力氣描寫各種細節,那麼你的世界就會比充斥著二十個膚淺種族的世界感覺更廣大。
電子遊戲很容易犯這個錯誤。有些遊戲的世界完全依靠程式生成,好比說某款太空飛船模擬器裡有一百萬顆程式生成的星球,每一顆都比上一顆更無聊。地牢模擬器能生成一萬個地牢,可是全都沒什麼意思。這可算不上好遊戲。這樣做固然能為行銷部門提供賣點,但是如果他們能集中精力做好十個地牢,那麼你從上一個地牢出來之後就會迫不及待地鑽進下一個並且在遊戲裡花費更長時間。你在設定魔法體系的時候很容易就會想到:“我要設置三十種魔法元素,每一種都要搭配不同的種族並且產生不同的酷炫效果”實際上你應當這麼想:“稍等,我能不能從這當中挑出幾項魔
法設定,添加上有趣的缺陷與限制並且將其與有趣的角色聯繫在一起呢?我能讓這些魔法彼此作對嗎?我能將這些魔法與經濟、宗教以及世界觀的其他各個方
我要很誠懇地向大家道歉,這堂課的用意並不是提供確定的答案,因為我的根本教學原則就是向學生提供工具而非設立規矩。在這裡我需要指出一點。即便在嚴格依據規則的魔法體系當中,我依然願意留下若干漏洞,從而營造神奇的氛圍。我可以在伏筆當中這樣寫道:“這個人使用的魔法與其他人全都不一樣,在當前這本書裡我們不會深入討論這一點,先讓他保持一點神秘感好了。”我的另一種做法則是在設立規則之後一點一點地削弱規則的效力。這樣做等於告訴讀者:“這條規則不是魔法的運作機制,而是當前人們對於魔法的理解。”《迷霧之子》剛開篇的時候魔法師只
能利用十種金屬,但是新的神秘金屬也逐漸補充了進來。就好像化學家一開始以為元素只有這幾種,後來又逐漸發現新元素一樣。這就是我想要營造的效果:一般人以為魔法是這樣運作的,但是遠比一般人更理解魔法的魔法師卻知道我們對於魔法的理解僅僅觸及了皮毛。我們應當以蘇格拉底的思辨態度來對待魔法。假如0代表徹底的軟魔法,100代表徹底的硬魔法,那麼我的魔法大約在75左右。剩下的25則是輾轉騰挪與進一步探索的空間。反過來說,如果你效仿托爾金那樣構造很軟的魔法體系,那麼偶爾插入一兩項非常硬的規則魔法也能起到魚與熊掌兼得的效果。誠然,《指
環王》的魔法基本上不為人所知,甘道夫活像天使下凡,湯姆.龐巴迪與古墓屍妖的來歷更是神秘莫測。但是魔戒讓人隱身的效果卻是確鑿無疑的,也是可以解釋的。大家不妨在軟魔法當中加入一兩項可重複性極高的硬魔法,因為儘管魔法的效果可重複,但是魔法的後果卻是不可知的。
最後是桑德森魔法零號定律。之所以設置這條定律是因為亞瑟.克拉克與以撒.阿西莫夫都設置了零號定律,我想向前輩致敬一下。有人問我:“你設計魔法體系的時候當真會按照你這套三原則來思考嗎?”答案在一定程度上是肯定的,但是我的魔法體系並非源自三原則。三原則是用來完善魔法的工具,零號原則才是魔法的源頭:永遠都要偏向更酷炫的那一邊。昨天晚上我陪我家孩子們看了《功夫熊貓3》。《功夫熊貓》裡的角色對待武術的態度都很認真,除了熊貓阿寶之外,因為阿寶是個武術腦殘粉。每當大戰將至,其他人全都拉開架勢的時候,只有阿寶會興高采烈地大叫뤊D:“酷斃了!”我的內心深處也有一隻熊貓阿寶,對於一切奇幻文學都抱有按捺不住的熱情。我設計魔法體系的根本動機就是讓角色能召喚超級無敵酷的魔法劍。許多奇幻作品裡都有超大號的魔法劍,在正常的打鬥當中根本不能用。所以我要設置恰當的故事背景,使得採用超大號魔法劍進行戰鬥成為最合理的選擇。換句話說就是“這麼酷的效果一定要寫得足以服人。”
寫完《迷霧之子》之後,我問我的編輯接下來我應該寫什麼。編輯說:“《伊嵐翠》的世界當中一切都在崩解,所有人都很悲慘。《迷霧之子》的世界當中灰燼從天空飄落,所有人都很悲慘。我建議你的下一本書色調明快一些。”我心想:“沒錯!下一本書裡我要用顏色來施法!”(笑聲)所以才有了《破戰者》。我儘量在引發整個故事的酷炫概念內部寫作,希望我的故事能夠散發酷炫的氣場。或許這樣的寫作方式確實欠缺文學性,或許有些人正是因此才會沖著奇幻文學大搖其頭,認為只有描寫中東難民的書才稱得上是文學作品。但是我之所以熱愛奇幻文學,正是因為奇幻
文學當中的角色同樣要面對真切的人生問題,只不過手裡還提著酷炫的魔法劍而已。所以對我來說魔法的作用在於制衡真實性,別忘了真實性對於故事來說同樣重要。我在設計魔法體系的時候時刻牢記著這一點:魔法必須要酷炫。“布蘭登,你為什要寫這本書?”“因為很酷啊!”我當然會想出各種規則與限制,當然會將魔法與世界觀聯繫在一起,但這並不是我設定魔法的原因。我設定魔法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魔法很酷。
我之所以成為作家,部分原因在於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我看過了太多千篇一律的奇幻作品,魔法設定軟弱無力,世界觀全都是中世紀歐洲。我覺得奇幻文學應當是想像力最張揚的文學門類,因為奇幻受到規則制約的程度遠遠趕不上科幻。我認為你可以在上述的四個領域推進到你自己想不到的深度。有了足夠有趣的世界觀設定與魔法設定,讀者跟隨你前進的路程也會比你的預想更加遙遠。但是歸根結底,首先還是要創作你自己真心想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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