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擔當的馬XX!非本國籍人士原本只開放有居留證明的人納保,他胡亂擴大解釋「居留證明」,把中國人依親或探親的「入出境許可證」都納入。】
馬英九辦公室:當時的總統陳水扁與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基於人道考量及與外籍人士待遇一致原則,開放在台生活但尚未取得台灣戶籍的陸配納保,值得肯定。至於馬政府開放在台沒戶籍的陸配未成年子女,居留滿6個月後可納入健保,只是比照在台外籍人士辦理,納保年齡限制甚至更嚴。
入出境許可證英文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買辦請注意! 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為之,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者,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過年期間,團隊的同仁曾經接獲陳情:在微博上,有職業為律師與醫美行業的中國網友,對於我們移民署限制入台證申請的政策,公然表示準備以商務簽證逃來台灣,並分享辦理商務簽證的步驟給網友。那時,我們就擔心這些假藉商務之名,行逃離疫區之實的人們,或許會成為防疫的破口(提醒大家,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意圖營利而為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昨天的夢魘,卻成為今天的現實。
2月3日,撤離滯留國人的武漢包機抵達台灣。但本來是要撤離國人的包機,竟然有多達數五分之一(約五、六十人)並非台灣人,且多數人員也違反陸委會與中國所協商的優先原則(須以於武漢暫時出差者、有慢性病患者、有長期特殊用藥與密切醫療照顧需要者,或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為優先),更有一位原本不是原登機名單成員的武漢肺炎患者。
(更新:2月6日中午已經和陸委會確認:一、本次入境者均為台灣國民或具有居留證者,均為合法入境。二、中國最後所提供的登機名單,確實不符合雙方原先協商的優先順序。)
隨著中國的疫情加劇,中國顯然已經成為了一座圍城。類似這些想方設法出逃的狀況,恐怕只會更加嚴重。
我在此沉重呼籲,不管你的國家認同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政治身分是委員還是政協,千萬不要基於任何理由,協助不該來到台灣的人非法來台。
我也呼籲相關部會,必須要審慎應對,本於職權,從嚴處理;對於涉嫌傳染病防治法或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之犯罪嫌疑者,更應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告發。
最後要提醒大家:
肥皂勤洗手、減少觸摸眼鼻口,並做好咳嗽禮節,避免接觸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患者。
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返國14天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 (或0800-001922)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讓我們團結努力,打贏這場無形的戰爭。
--方便大家理解的QA清單--
Q1、這篇文章在說的事件是什麼?有沒有相關新聞?
1.首先,先前即有旅行社涉嫌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來台:
【涉助中國統戰官員來台 北檢約談張瑋說明】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1210206.aspx
2.武漢肺炎爆發、我國開始限制中國人民來台後,有中國網友貼文稱:「1月25日下午14點移民署最新發文:為限制病毒擴散,即刻起入台證上事由項目為健檢醫美、專業交流的入台證限制入台,我文章裡寫的商務簽還可以用,老子準備逃了!」。
【防疫漏洞】剩商務簽可來台 中國網友嗆鑽漏洞「逃來台」:https://tw.appledaily.com/....../567DFGDL4YBX6U6K4YLD5QCE6Y/
3.這次包機,中國直到飛機起飛前一刻才提供我國全英文登機名單,令相關單位無法即時核實。最終抵台人員不但未包含上述優先需求者,還出現未在名單上的陸配等中國大陸籍家屬。
武漢首批返台人員含陸籍家屬 政府要求中方提前交名單: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050194.aspx
--
Q2、如果入境的人為台灣國民,或者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而有入出境許可證的大陸配偶,那麼入境還算是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嗎?
先說結論,不該當。經合法程序入境者,當然不是非法入境。
至於臨時加進來的武漢肺炎病患有無隱瞞病情,或者違反相關防疫措施,就是傳染病防治法的問題。
--
Q3、:為什麼要請相關機關對涉嫌傳染病防治法或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之犯罪嫌疑者,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告發,而不是直接呼籲檢調單位職權開始偵查?
這是因為,迄今為止,我們尚未獲得相關事件的資料,也沒有辦法依據資料進一步分析是否確有犯罪嫌疑。在事實還不明朗的狀況,在律師的專業判斷上,我認為應該讓目前握有相關資料的機關依據職權先行判斷,而不是由沒有掌握資料的政治人物向檢調等司法單位施壓。
入出境許可證英文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買辦請注意! 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為之,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者,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過年期間,團隊的同仁曾經接獲陳情:在微博上,有職業為律師與醫美行業的中國網友,對於我們移民署限制入台證申請的政策,公然表示準備以商務簽證逃來台灣,並分享辦理商務簽證的步驟給網友。那時,我們就擔心這些假藉商務之名,行逃離疫區之實的人們,或許會成為防疫的破口(提醒大家,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意圖營利而為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昨天的夢魘,卻成為今天的現實。
2月3日,撤離滯留國人的武漢包機抵達台灣。但本來是要撤離國人的包機,竟然有多達數五分之一(約五、六十人)並非台灣人,且多數人員也違反陸委會與中國所協商的優先原則(須以於武漢暫時出差者、有慢性病患者、有長期特殊用藥與密切醫療照顧需要者,或老人、小孩等抵抗力較弱者為優先),更有一位原本不是原登機名單成員的武漢肺炎患者。
(更新:2月6日中午已經和陸委會確認:一、本次入境者均為台灣國民或具有居留證者,均為合法入境。二、中國最後所提供的登機名單,確實不符合雙方原先協商的優先順序。)
隨著中國的疫情加劇,中國顯然已經成為了一座圍城。類似這些想方設法出逃的狀況,恐怕只會更加嚴重。
我在此沉重呼籲,不管你的國家認同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政治身分是委員還是政協,千萬不要基於任何理由,協助不該來到台灣的人非法來台。
我也呼籲相關部會,必須要審慎應對,本於職權,從嚴處理;對於涉嫌傳染病防治法或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之犯罪嫌疑者,更應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告發。
最後要提醒大家:
肥皂勤洗手、減少觸摸眼鼻口,並做好咳嗽禮節,避免接觸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患者。
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返國14天內如出現上述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 (或0800-001922)依指示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請務必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及時診斷通報。
讓我們團結努力,打贏這場無形的戰爭。
--方便大家理解的QA清單--
Q1、這篇文章在說的事件是什麼?有沒有相關新聞?
1.首先,先前即有旅行社涉嫌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來台:
【涉助中國統戰官員來台 北檢約談張瑋說明】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1210206.aspx
2.武漢肺炎爆發、我國開始限制中國人民來台後,有中國網友貼文稱:「1月25日下午14點移民署最新發文:為限制病毒擴散,即刻起入台證上事由項目為健檢醫美、專業交流的入台證限制入台,我文章裡寫的商務簽還可以用,老子準備逃了!」。
【防疫漏洞】剩商務簽可來台 中國網友嗆鑽漏洞「逃來台」:https://tw.appledaily.com/....../567DFGDL4YBX6U6K4YLD5QCE6Y/
3.這次包機,中國直到飛機起飛前一刻才提供我國全英文登機名單,令相關單位無法即時核實。最終抵台人員不但未包含上述優先需求者,還出現未在名單上的陸配等中國大陸籍家屬。
武漢首批返台人員含陸籍家屬 政府要求中方提前交名單: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205019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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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果入境的人為台灣國民,或者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者而有入出境許可證的大陸配偶,那麼入境還算是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嗎?
先說結論,不該當。經合法程序入境者,當然不是非法入境。
至於臨時加進來的武漢肺炎病患有無隱瞞病情,或者違反相關防疫措施,就是傳染病防治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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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為什麼要請相關機關對涉嫌傳染病防治法或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之犯罪嫌疑者,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告發,而不是直接呼籲檢調單位職權開始偵查?
這是因為,迄今為止,我們尚未獲得相關事件的資料,也沒有辦法依據資料進一步分析是否確有犯罪嫌疑。在事實還不明朗的狀況,在律師的專業判斷上,我認為應該讓目前握有相關資料的機關依據職權先行判斷,而不是由沒有掌握資料的政治人物向檢調等司法單位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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