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系兩年的臺詞課想一個月補上?不可能!】
2018-02-09 08:35:43 來源: 新京報
「不瞪眼、不面癱、有表情、能哭」已經成了評價一個演員是否有演技的基礎要素,而表演的另外一面「臺詞」,正在被從這個標準剝離出去,臺詞正在成為配音演員的工作。以至於最近趙立新、韓雪等演員在綜藝節目中秀了一把臺詞功底後,就讓觀眾有了發現新大陸的感覺。但在臺詞老師們的眼中,臺詞和表演素來不可分割。
新京報記者專訪了中央戲劇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和上海戲劇學院的幾位臺詞老師,解析目前表演和後期配音割裂、科班學生臺詞水準堪憂等現象的原因。
1 配音濫用 - 演員軋戲頻繁哪有時間背臺詞
最近幾年大熱的劇集不僅捧紅了許多演員,還帶火了一批幕後配音演員,他們的聲音幾乎全年無休地出現在各種劇集中。觀眾一方面被配音演員的聲音圈粉,另一方面也開始對「不同的劇集,熟悉的聲音」感到疲倦。
很多劇,尤其是古裝劇,現場收音可能會導致聲音上的穿幫,但無法同期收音跟必須起用配音演員之間卻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就算是後期配音,如果對自己的專業和塑造出的人物有要求,哪個演員願意讓別人來給自己配音?」中央戲劇學院臺詞老師吉璟津說。
接受採訪的幾位老師都不約而同地提到了口音問題,上海戲劇學院的臺詞老師孫魚洋表示,臺詞教學第一階段要完成的重要任務就是矯正學生的地方口音,不然之後的戲路會受到限制。
一些古裝劇因為棚外拍的戲份多,同時段有若干劇齊拍,而不得不用配音,但在現代劇中,配音現象仍然屢見不鮮。除了口音出戲和臺詞功底不過關,軋戲也會導致演員沒有時間背臺詞。「他橫店有戲,車墩有戲,懷柔還有戲,哪有時間去琢磨人物、背臺詞呢?有些人就只能靠導演現場講戲,直接告訴他這場幹什麼,再不行就念數字臺詞。」吉璟津無奈地說。
知名配音演員姜廣濤(曾為《琅琊榜》藺晨配音)曾表示,「配音演員最為本職的工作其實是譯製片和動畫片,現在我們配這麼多國產電視劇完全是個美麗的誤會。」
「表演和臺詞一個是手心一個是手背。用配音演員,其實是把這件事割裂了,變成了兩個巴掌。」這種割裂讓北京電影學院的臺詞老師劉中哲很擔心,他害怕配音過分使用會給觀眾帶來錯誤的引導。
「國外配音演員大多受過表演訓練,但國內不少配音演員學的是播音主持,配音時容易過於『拿捏』,劉中哲認為,缺乏表演訓練會讓配音演員難以應對不同的角色,他提到了這幾年的熱劇,「適合清宮戲小清新范兒的配音演員,不一定能駕馭戰國時期的野性之美,所以《羋月傳》的配音就感覺很空。」
吉璟津提到《雞毛飛上天》中張譯的表演,東北籍的張譯用自己的聲音詮釋了一個地道的浙江商人,「語言成立,這個人物形象就完成了一半,慢慢地觀眾會相信你就是那個人物。」
2 悖論 - 學生無心上課忙拍戲,出校門卻急著補課
劉中哲經常會給學生們推薦一些經典的國外電視劇,讓他們去觀摩學習。之前,他推薦了英國的莎士比亞作品改編劇《空王冠》,但過了一段時間再問起時,全班僅有兩個人看了。
和其他院校的大學生相比,影視院校的學生要面臨另外的誘惑,通告、綜藝、拍戲等工作在讀書階段就紛至遝來,尤其某些讀大學之前就已成名的學生,更是需要持續的曝光保證人氣。
吉璟津表示,多數表演學院都明令禁止在校生外出接戲。但即便是不外出拍戲、錄綜藝,一些學生也難以保證每天出早功,認真練習課堂學到的方法。「生活中不鞏固,說話含糊不清,或者跟家人和老家的朋友打一個電話就又說回了方言,想要基本功扎實就一定得讓專業融入生活。」
校園裡有些學生無心上課,急著進圈子拍戲,進了圈子的不少人卻開始急著找老師補課。劉中哲常常接到一些臺詞和表演指導的工作,但授課方式讓他越來越難以忍受,有演員一到了試鏡的時候就拿著劇本來找他,最急的時候晚上給劇本,第二天就要試鏡,「這已經不是表演課了,這是創作課。」
有些演員甚至會把老師提供的粗略的表演框架,直接定型套用在戲中,劉中哲再也不願意給這樣的演員上課。在他看來,臺詞表演是門慢功夫,需要花時間來打磨和思考,「就杜十娘怒沉百寶箱那一小段臺詞,要想講清楚,就得用上十節課。」
3 高校臺詞教學 - 學生思維僵化,無法理解感於心、發於聲
高校的臺詞課堂並不神秘,乍看之下,有些基本課程甚至和諸多藝考培訓班的培訓頗為相似。在上述幾大高校的表演系,臺詞必修課通常持續兩年到兩年半的時間。「氣息、聲音、咬字是第一階段的入門訓練,儘管基礎,但也需要在課堂外下足工夫練習。吉璟津介紹,『出早功』是中戲的傳統,要求學生每天早上花45分鐘到1個小時的時間練習課程內容。
高校也會引進一些國外的教學方法,上海戲劇學院這幾年引入了林克萊特聲音訓練法,這套理論強調“放飛自然之聲」,有論文表述過林克萊特認為現代人在來自社會的壓力和束縛下,出於禮儀、紀律和偽裝等目的,已經丟失了發出最自然聲音的能力。「演員這個職業就是社會心靈疏導師,用人類的情緒和那些原始的生命訴求去引領別人」,孫魚洋如此說。
「第二個階段是『人情意』,你要去理解劇本和臺詞。」
吉璟津指出,一些演員並不理解臺詞,只是一味死記硬背。隨著各種影視劇數量突飛猛漲,對演員的需求也越來越旺盛。但演員培養的規模卻沒有跟上劇集的生產步伐,「表演指導」、 「臺詞指導」應運而生。
但有時找上門的培訓卻讓吉璟津感到頭疼,「經紀公司簽了藝人,但戲不行被導演和製片人退回來,就找老師補課問『能不能在1個月之內解決掉?』,怎麼可能?」
「先塑造人物,再談臺詞。臺詞是人物感於心,發於聲的結果。沒有感於心,哪來發於聲?」,塑造人物是劉中哲反復強調的一點。但在實際教學中,他卻經常感到無力,學生的僵化理解讓他頭疼。
「學生一演杜十娘,基本就是我崩潰的時候。她們永遠把杜十娘弄得風塵味十足,然後就是哭,把她變成哭哭啼啼的怨婦。在某種流行審美的驅動下,覺得‘能讓觀眾哭,我的創作就成功了。 」
4 改進 - 學校授課從舞臺劇為主到兼顧電視劇
如今臺詞表演存在的種種問題,其實已經埋藏在藝考體系中。一方面,對於藝考生的文化課分數要求過低,被錄取的許多學生在文本的理解能力上並非佼佼者。
另一方面,為了成功通過考試,大部分學生都會在藝考前參加各種培訓班,而培訓班的課程往往更偏重朗誦,獲得了些皮毛的學生到了大學課堂上反而喪失了學習動力。劉中哲就曾在課堂上遇到過習慣了把朗誦當臺詞的學生質疑「怎麼跟培訓班教的不一樣」的情況,「孫道臨不用朗誦腔,依然可以把《琵琶行》演繹得讓人潸然淚下。」
雖然學生存在不少問題,但高校老師們仍然在努力革新自己的授課方式。孫魚洋表示,全國幾大影視院校的教學都以舞臺劇為主,但演員接觸更多的還是影視劇。為了跟市場接軌,學校的教學也在做調整,讓學生能儘早適應電視劇的拍攝方式。在他看來,職業教育有三個層面:心態、技能、知識,目前的教學體系在職業心態層面的培養還不夠多。
而影視劇中臺詞表演太差,過度使用配音的問題,演員固然有責任,但劇集生產鏈條上的其他方面也並非全是受害者。劉中哲指出,一些戲的劇本也有問題,「太爛的劇本沒法演,有些時候其實是演員在替編劇寫劇本。」
孫魚洋認為,有些時候使用配音,演員本身也很無奈,片方有預算考慮,經紀公司也有其他的工作安排。「現在越來越工業化、標準化,每個人付出的時間都有限,但這其實也是行業進步的表現。」
劉中哲推薦了一部電影,李麗華主演的《武則天》。對於看著近些年影視劇長大的人來說,這部上世紀60年代的電影的臺詞表演風格顯得過於平實。劉中哲解釋到,現在流行的朗誦腔是形成於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特殊語言表達方式,「回看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的老電影,他們也有『腔調』,但都是『人物』在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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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周易老師。最近在拜讀學者的文獻時,發現張天一老師的文章裡有提到一個我蠻感興趣,但以前沒有想過的問題:行為人未經持有人同意,拿取該持有人的現金,但目的是為了清償該人對第三人的債務,此時行為人主觀上是否仍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如果欠缺不法所有意圖,就不會構成竊盜罪。
老師以【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354號刑事判決】當成討論素材,相關內容引述如下:
按刑法竊盜罪之構成要件,除行為人有竊取他人動產之客觀行為外,尚須主觀上係本於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意圖,始克當之;是否有被害財產權移動之竊取他人財物之行為,在外觀上顯而易見,但 #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竊盜意圖,#則隱藏於行為者內心之中,#自應從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關係,#行為人是否有管理事務之職責、#權限及財產權物體移動之原因、#事實,#是否造成被害者財產上實質損害等客觀具體情狀一一檢視詳審細究而判斷之。是被告於上揭時、地自行拿取告訴人藏放在房間天花板夾層之現金200萬元時,其主觀上究否基於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攸關被告所為是否應評價為竊盜犯行。
然證人李姵瑩於警詢、原審審理時均證稱:被告之前幫告訴人管理公司,因為被告把錢交給外遇對象管理,不拿錢回家繳貸款,被告也幫告訴人繳納位於臺北市中山區農安街住處之房屋貸款;100年間,被告曾告知從告訴人處拿回一筆錢,因為告訴人先前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質押借款,伊與被告討論後,決定先把貸款利息較高之保單質借清償,剩餘拿去清償房屋貸款,有保單借款的清償證明;伊是房屋貸款的連帶保證人,每月要清償10幾萬元,常詢問被告有無足夠金錢繳納房貸,因此知道房屋貸款都是被告在處理等語明確(見原審易字卷第215頁至第216頁、第218頁至第219頁、第222頁);證人李嘉洋於警詢、偵訊、原審審理時均證稱:100年2、3月間,曾與被告一同進入告訴人位於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310巷40號6樓之4住處,並在房間天花板夾層內發現以透明塑膠袋包裝之現金數百萬元;隔2、3日,被告說她將錢全部拿走,並代為清償其積欠南山人壽公司30幾萬元貸款等語(見偵卷第64頁、第112頁,原審易字卷第134頁至第136頁),且於原審審理時明確證稱:被告確有幫其繳清積欠南山人壽公司欠款等語(見原審易字卷第136頁)。此外,有被告提出之國泰世華銀行存摺內頁、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終身壽險保險單暨保單借款專用批註單(被保險人為告訴人、受益人為告訴人及被告)、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單首頁暨還款收據2份(要保人分係告訴人、李嘉洋)、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0月7日(108)南壽保單字第C1971號函存卷可佐(見偵卷第147頁至第159頁,原審易字卷第75頁)。綜上,足認被告自告訴人住處拿取現金200萬元後,係用於 #清償告訴人及其子李嘉洋積欠之保單借款、#房屋貸款等途,#尚非全供其個人使用;被告固於89年5月30日與告訴人辦理離婚登記,然 #其仍持續為告訴人管理公司、#繳納房屋貸款 等情,已如前述,縱不具夫妻間代理之權限,無法排除被告拿取告訴人款項時,#主觀上係出於維護告訴人之保險契約、#財產(房屋)#利益而代為清償、#繳納欠款之可能,難認被告拿取上開現金200萬元時,主觀上必存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之竊盜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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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不法所有意圖係藏於行為人的內心,必須綜合判斷才能知道。但要如何判斷?本判決明確提出了幾個指標:
①被害者與行為人之關係
②行為人是否有管理事務之職責、權限
③財產權物體移動之原因、事實
④是否造成被害者財產上實質損害
本判決在進行涵攝時,認為:被告與告訴人之間曾有婚姻關係(對應前述①);被告仍持續為告訴人管理公司、繳納房屋貸款(對應前述②、③);此外,如果是清償告訴人的欠款,也不會造成告訴人受到實質損害(對應前述④)。因此,二審法院推翻原審法院的見解,改認為被告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不成立竊盜罪。
不過,這樣的結論,張天一老師是反對的,因為二審法院是將被告是否基於「為了相對人財產利益的目的」,來當成其主觀上是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標準。但重點應該是:被告在法律上是否有處分本案告訴人「特定款項」的權限(例如告訴人有委託被告幫他清償某筆欠款),但如果只是被告想說「我為了你好,幫你償還你跟其他人的債務欸~~怎麼會構成竊盜罪?!」,那可能跟刑法上判斷不法所有意圖的要件不太吻合。
同學們可以設想一下:假設你朋友知道你欠別人1,000元,他很好心,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就擅自從你錢包裡抽出一張1,000元小朋友鈔票,幫你去還錢。你發現之後說:「欸,那1,000元這是我這幾天的伙食費!」,你覺得你朋友會不會構成竊盜罪?雖然你朋友是為了你好,但說真的,竊盜罪「不法所有意圖」這個構成要件是否該當,並不是以為他人還是為自己的目的來區分吧~~我個人比較贊同張天一老師的見解,本案被告涉犯竊盜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均已該當,除非個案存在阻卻違法事由(自助行為?緊急避難?好像看不出來),否則仍構成竊盜罪。不過這一庭的法官是認為本案被告無罪啦~~以後同學們考上律師要處理類似案例時,可以援引這則判決的判斷標準,盡力為當事人爭取無罪判決!!
以上對於判決解說的部分,是參考、改寫自張天一老師這篇文章的內容:張天一,竊盜罪中「不法所有意圖」之認定——擅自向第三人清償債務之類型,2021年5月,頁12-15。這篇文章很值得同學花點時間找出原文來看,相信會有不同的感受!!
周易老師
2021.7.23
入職要找保證人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在台灣,只要是有在滑雪的人,99%都去過日本。
日本的溫泉、美食、香檳鬆雪,搭配世界上其他文化都難以企及的待客之道,一次又一次地溫暖了來自南國的我們。
這兩天,感謝日本的貼文可說絡繹不絕。解封以後努力滑爆買爆愛爆日本,更是成了大家的共同目標。
叔叔也不例外地滿懷感激之情。甚至可以說,沒有日本,根本不會有Snow Sensei的誕生。
今天,叔叔要來講個鮮少人知道的日本故事 (煙~)
嗯,有聽過這種說法嗎?當你身為觀光客,前往日本花錢,日本人都會表現得很溫柔很貼心。但當你身分一轉,前往日本工作,領日本老闆發的薪水,或者是在日本開公司賺他們的錢,真正在他們的社會與文化底下「生活」的時候,他們的態度就會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開始孤立排擠你,甚且看不起你!
——在叔叔結束選手生涯,赴日本創業之前,好多長輩都如此地提醒我。
2015年10月,野雪塾滑雪學校開業前夕,我提早抵達日本準備處理兩件棘手的事情:租屋跟買車。當時還在申請居留的我,跑了好幾間仲介,但根本沒有人願意搭理我這個一邊用著google translate,一邊說著一口怪裡怪氣日本腔的英文,就自以為能跟他們溝通的台灣人。我就這麼跑遍了白馬一帶的每一間仲介,卻毫無進展。一個做仲介的澳洲人還跟我說,現在都要開季了,還想找到能租一整季的獨棟屋子,根本不可能!
無計可施的我,垂頭喪氣地回到長野,又拖著疲憊的身軀前往鄰近的小布施Quest,想說邊練跳台邊想想還有沒有什麼辦法,死馬當活馬醫囉!
叔叔是個很「搞威」的人,過去每一次在小布施練習,只要看到現場有人放大招,即使語言不通也會興奮地鬼叫來鬼叫去。所以雖然不能算是常客,畢竟混久了,逐漸也有了幾位大概比「點頭之交」再熟悉一點點的滑手朋友。
那晚,其中一位英文比較好的Yo君就問我,這次又來日本練跳台嗎?我隨口回說不是,我在白馬找房子,但還沒找到。
Yo君是獸醫,即便已經強到可以做出double cork 1080,但他純粹是把練習跳台當成是高壓且忙碌的本職工作外的紓壓管道,每週兩次,從單程就需要三個半小時車程的山梨縣前來小布施練習。不難想像,在小布施的每一分每一秒,對他來說,是多難得多珍貴的時光。
但,他聽到我的狀況,竟二話不說地馬上跟工作人員借用了辦公室電腦,查詢白馬的空屋狀況。
然後,很快的,他查到了一個看起來像是用html寫的老網站,是白馬的老字號仲介。除非日文程度很好,否則外國人根本不可能找得到這樣的網站。
網站的首頁,貼著一則「臨時放出幾棟雪季檔期空屋」的公告,其中正好有一間符合我們的租屋需求。可是沒有辦法跟他們預約時間看房,因為那間仲介採用的是彷彿當年排隊搶iPhone般的「統一時間,先到先贏制」——最要命的是,開放時間就在明天早上!
一般來說,Yo君都是晚上練完就從小布施開車回山梨,因為隔天上午十點動物醫院就要開門。所以當下我的想法是碰碰運氣,待會兒就開車殺過去,直接在仲介公司門口龜到明天早上,就不信還能有人比我到得更早!
叔叔當時租了一台小車,勉強能蜷曲著睡一晚,當然絕不舒服。Yo君看看我的車,接著撥了一通電話,對著話筒那頭說了一長串聽起來很有禮貌,一直一直反覆「斯米媽線」的日文後,轉頭看著我說:我車上有露營設備,Let’s go camping!
叔叔大傻眼:你明天不是要工作嗎?
Yo君:剛剛請前輩跟我換班了,我明天下午再到就可以。
就這樣,我跟這位只有在排隊等跳台時會聊上幾句,互相連本名都還不知道的日本小哥,在秋冬之交,已然十分寒冷的白馬,坐在停車場邊,開著卡司爐煮著泡麵配啤酒,聊起了他畢業旅行時全班去台灣,被超能吃臭豆腐的同班妹仔嚇到倒彈的有趣故事。
隔天一早,當著仲介大叔彷彿在看神經病的眼神,兩個面帶微笑地坐在他公司門口等他開門上班的人,順利地完成了簽約,拿到了鑰匙。
在大叔的帶領下,走進兩層樓高的聖誕老人小木屋(之後有空叔叔再來介紹這間神奇小屋),我感動地環視著未來三年自己在日本的家,不由得對Yo君道:阿里加多!以後你要是來白馬,一定要來住這邊!
不知道Yo君是沒察覺到他究竟幫了我一個多麼不可思議的大忙,或是日本人真的就是不會邀請不熟的人到家裡來,他先是露出了相當訝異的表情,隨即開心地點頭說好。
當天稍後,共進午餐時,Yo君還提醒了我在日本租房子要注意的眉眉角角,好比冬天時熱水器不能關、暖爐管線要先清理之類的事。最後臨走前,他慎重地跟我說,記得房租要準時匯入銀行帳號喔,不然我會有麻煩。
那時,我才赫然意會過來,原來大叔還是不願意讓我這個外國人租房子,而那個當下,Yo君給出了他的證件,擔起了保證人責任。
看著手上的簽約文件,我終於第一次看到了他的全名。
Yo君跟我就此成了生死之交。我成了日後他婚禮上唯一的外國客人,而我在白馬的房子,無論何時都有一個床位留給他。
這是叔叔在日本打拚多年,遭遇的眾多趣事之一。而那些故事的唯一共同點,就是都有一些純真又美好的人事物在裡面。
疫苗也好,口罩也好,捐款也是。
兩國的關係會友好,絕對是根基於這千千萬萬人民交流後所留下的「美好經驗」。
在曾經的歷史傷痕之上,用幾十年的光陰,用真誠的情感,一磚一瓦砌出來的,無形的跨海橋樑。
這絕對不是政客名嘴酸民魔人們可以抹滅的。
所以我想鄭重的說一聲:
日本的朋友,謝謝你/妳們! (土下座)
「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 腓立比書 4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