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張博崴山難國賠事件畫上休止符,我的心中有點感嘆。一是嘆主流網媒的標題殺人,而且很多人大概一看到就留言大罵了,只在「爬山死了還要政府賠錢」上點到為止,哪會點進去看內文?
幸好不是所有媒體都這麼沒格調。
其他媒體雖然標題聳動,內文至少有寫家屬的訴求是「消防救難機制缺失」,並不是他家兒子爬山死了就要國賠這麼單純。
但大多接觸到報導的人都不爬山,哪會管這些?你爬山出事就是活該、就是找死,不干我的事。
公眾一面倒抨擊一審結果,乃至為二審及最高法院判決額手稱慶,這中間的一段時間和之後,我們的消防救難體系依然沒有改進,張博崴一條年輕性命宛若露水一滴,盪起了些漣漪,而水面歸復平靜之後,底下卻多了消防與岳界對立的暗潮洶湧。
當山難往復發生,性命犧牲了卻沒換來進步,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
發生山難之後,有人檢討成因嗎?有人將報告書公諸於世嗎?每一起山難或準山難事故,如果像是解析飛航事故一樣地抽絲剝繭,我們至少能知道該改進哪裡吧?無論是體制上,或是個人準備上,都能有前車之鑑。
沒有。除了靠自己搜尋找出的片段媒體資訊外,沒有系統性分析的報告。
這是一個願望:《政府應該整建山難資料庫,公布山難報告書》(在我有生之年不知道會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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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山難還是會發生啊!怎麼辦?
積怨已久的消防局,於是想出了解決方法:拍恐怖的宣導影片之餘,還要端出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讓他們有辦法罰到錢。表面上是聽來順耳的使用者付費,真正動機卻是降低我們去爬山的意願。
你可能會說,我跟團去走什麼什麼山都沒事啊,哪有這麼嚴重?唉,我們看看國外的環境,人家是要透過具冒險性質的戶外活動幫助人的身心成長,培養獨立思考和團隊合作的能力,或許還可激發領導者的氣質。我們這些成年人就算了,對孩子卻極具正面意義!
我們台灣呢?封山靜山黑山,A點到B點原本有100種可能,政府要我們只用他認可的一種,這樣何來冒險?何來探索?戶外活動原有的積極意義都被抹煞了。
更讓我寒心的是大眾對高額救援費用的無感。我一直都認為動輒百萬的直升機費用,完全可以讓收入不高的人傾家蕩產,就此要在經濟困頓中渡過很長一段時間。這個裁罰尺度是不是有待商榷?是不是該先訂出個標準?
我一直很想看看由清朝總兵吳光亮開拓的八通關古道遺留的漂亮石階,那可是台灣歷史上第一條中部橫貫公路呢!結果因為路線不可申請就成了黑山 ... (遠目
嗯,所以我們應該要優先爭取求援時拒絕直升機的權利(?):派誰來都好,千萬別出動直升機啊!比起幾百萬我不如請山青抬我出去還比較划算 ...
然後坐等因為懼怕高額罰款而不敢呼救的首宗死亡山難發生。
八通關古道 要申請 嗎 在 健行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新聞】1人使用直昇機,費用由隊伍所有人均攤嗎⁉
今年2月,八通關古道發生一起山難,1人失足致死,遺體由直昇機吊掛下山。
⚠該隊雖然有申請入山證、入園證,但是沒有依申請路線行動,進入管制山域。
9月17日,消防局根據花蓮自治條例,向該隊6人求償92萬元,平均每人應付約15萬元。
🤔隊伍其他人沒有使用直昇機,也要付費嗎?這樣有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嗎?
【公告】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
→http://bit.ly/2xvk18m
【新聞】八通關古道馬沙布 1人墜落死亡
→http://bit.ly/2xx9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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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通關古道 要申請 嗎 在 健行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討論】沒有搭乘直昇機,也要付錢嗎⁉
大家還記得今年228連假八通關古道發生的其中一起山難嗎?
有一隊登山自組隊,未依規定申請爬山,結果發生意外,領隊不幸墜谷喪命,所以請求直昇機吊掛大體下山。
🔺花蓮消防局怎麼處理?
1) 未依原申請路線爬山
>>>每人開罰$6000
2) 使用直升機,航空器材等費用共92萬2,578元
>>>根據「登山自治條例第14條第1項」,要求每人依限繳納平均15萬3,763元之搜救費用。
🤔同一個隊伍中,一人發生意外而使用直昇機吊掛,隊伍中每個人都需要分攤直升機費用,大家怎麼看呢?
🔺公告|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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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八通關古道馬沙布 1人墜落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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