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旦財稅實務釋評第5期
【#月旦時論】
◾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制之介紹/黃琪媖
◾免稅店國內銷售免營業稅方案的適法性分析/吳俊志
◾從量能課稅原則探討稅改股利所得新制之公平性/黃劭彥
◾新創事業法律財稅風險的防範/陳振瑋
◾OECD BEPS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規定2.0提案及解析─重寫數位經濟時代國際租稅課稅規則/曾博昇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禁止錯誤/編輯部
【#爭點解析】
◾授權範圍內『規範密度不足』的法規命令」之適用問題─以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22號判決為例/周逸濱、魯忠翰
【#學習式判解評析】
◾租稅規避隱匿重要事實的判準-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簡析/黃士洲
【#函令解析】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員工防疫隔離假薪資費用加倍減除辦法」重點解析/吳鳳琴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用品稅捐徵免/李依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國產署經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可申請緩繳租金(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經營權利金),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簡英宗
【#法令解讀】
◾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疑義/黃郁升
【#環顧租稅要聞】
◾訂定「產業創新條例緩課所得稅適用辦法」/黃琪瑛
◾訂定一百零八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必要費用標準/黃琪瑛
◾訂定「一百零八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黃琪瑛
◾訂定「一百零八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黃琪瑛
◾預告訂定「一百零八年度個人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或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列報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基準」草案/黃琪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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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就是不想被課稅,不要逼我!】
本篇是一個很難的大法官解釋,建議可能有法律背景的再進來,請先深呼吸,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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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想被課稅!
簡單來說,這是一個人之常情,不想要被課稅的故事。
一般來說,土地在所有權移轉時,要按照土地漲價總數額來徵收土地的增值稅,但有一些「例外」的狀況可以免被課稅。
而故事的主角甲,要把土地賣給別人,並向稅務局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原本甲想要用「農業用地」的方式來申報,因為這樣就不需要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但公所回應他的土地雖然南側種植白甘蔗,但北側有部分作為「道路」使用,所以不是農業用地,導致甲不能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沒關係,或許甲有第二種方法,如果土地被認定是都市計畫法的指定公共設施保留地,那也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因為土地被國家徵收拿去用,還要課稅根本是剝兩層皮。)
但因為甲的土地本來就是一個「既成道路」,雖然也是道路,但不是土地計畫法所「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所以無法適用免稅規定,必須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因此在窮盡訴訟程序的狀況下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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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什麼主張?
1⃣️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 2 項
2⃣️財政部 90 年 11 月 13 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7200 號函
甲主張法條和函釋一起使用的結果,就是讓免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限於「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甲主張這樣違反「平等原則」以及「比例原則」。
在甲的案件中,甲的土地早在指定要變成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前,就已經變成道路,理論上應該不用被課稅。但是法律就是規定你的土地必須「本來不是道路,但後來變成道路的狀態」才不會被課稅,所以法條跟函釋使用結果,甲認為都違反「比例原則」,且也造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所以違反平等原則。
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90 年 2 月 2 日(90)農企字第 900102896 號函
如果是「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就可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就算不是農業用地,「非都市土地」被編定為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而且該土地依法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農路使用,也可以不用土地增值稅。
而農委會的函示,將公路「切出去」,認為符合「公路法」規定的道路,就不是「依法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農路使用」,所以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因此甲主張,農委會的函釋過度擴張土地稅法的範圍,增加法律所無規範的要件,違反憲法第 19 條的「租稅法定主義」以及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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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說些什麼?
國家徵收你的土地,如果是都市計畫指定的公共設施,不需用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如果是非都市計畫卻還是要增收,大法官認為兩者對人民所造成的侵害應該是一樣的,所以不應該要有差別待遇,不應該有差別待遇,所以上面提到的「1⃣️土地稅法第 39 條第 2 項」、「2⃣️財政部函釋」都違憲,過度侵害人民的平等權。
但「3⃣️農委會函釋」,大法官認為這是農委會依一般法律解釋方法作出的解釋,沒有過度限制法律,符合租稅法定原則,所以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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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大法官有不同意見?
有,有四位大法官都認為「3⃣️農委會函釋」,過度限縮法律,且農路和公路不必然不同,實在沒有必要,應該要把該函示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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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 在 黃治維 台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東縣議會 第十九屆第一次定期會
「黃治維」議員 質詢影片一覽表,敬請指教!
算算看,這麼多議題那些與您而有關?
■『縣政府各單位質詢工作檢討』
★1080510 國計處 質詢1999縣民服務網Q&A內容空白
https://youtu.be/w7AIvjli1YU
★1080510 國計處 台東TT-FREE連線品質檢討
https://youtu.be/WWVlaJGqYLM
★1080510 建設處 老屋拉皮納入公寓國宅
https://youtu.be/-mFqgAtUgoo
★1080510財經處 台東離島免稅店經營現況
https://youtu.be/Q1MmPURSKYc
★1080513 環保局 台東廚餘處理辦法
https://youtu.be/D6gzDpMW5MA
★1080513 環保局 電動車補助進度
https://youtu.be/SCuSuzCR3qo
★1080514 民政處 推動台東元宵文化運動音樂祭
https://youtu.be/8m72G7y24G8
★1080514 民政處 建議村里鄰長報費改為平板使用
https://youtu.be/-yfz_c13sOY
★1080515 交觀處 ATT加母子灣投資情況
https://youtu.be/Tw6fTY8vJDg
★1080515 交觀處 建議民宿增加餐飲業複合式使用
https://youtu.be/yW3WcJcKOFA
★1080515 交觀處 台東慢食節辦理狀況
https://youtu.be/H9PigbDk7yA
★1080515 交觀處 台東鐵人三項運動
https://youtu.be/5YbkCoXeZpM
★1080516 農業處 推動老樹健檢醫生
https://youtu.be/4hMaZgIKtsY
★1080516 農業處 推動台東森林公園復育螢火蟲
https://youtu.be/GLHOOwAbgeQ
★1080516 農業處 推動小型遊艇設施友善
https://youtu.be/OTEX_XDb0r0
★1080517 教育處 台東縣國中小學校園冷氣空調設備
https://youtu.be/y0Vyf-e4O7A
★1080517 教育處 爭取校園飲水設備汰換更新
https://youtu.be/k6qItfAPG-Q
★1080517 教育處 要求校園強化監視器設備
https://youtu.be/FscSHIqkaE4
★1080517 教育處 改善校園大門設施
https://youtu.be/eqnMndMhQ0w
★1080520 社會處 推動增設老人安養中心
https://youtu.be/t_d-NqVNWRs
★1080520 社會處 要求確認托嬰中心設置監視器
https://youtu.be/deQLzvEwS6A
★1080520 社會處 推動牧心老憨安養中心
https://youtu.be/xmlg1EdwfXs
★1080520 社會處 關心台東安置機構營運狀況
https://youtu.be/KGLpDAH2rt4
★1080520 教育處 要求台東校園環境噴藥防蚊
https://youtu.be/NHsaiulf190
■『縣政總質詢』
★1080524縣政總質詢-推動國中小學校裝設冷氣設備
https://youtu.be/eJOJps72gi8
★1080524縣政總質詢-扶持照顧台東荖葉產業
https://youtu.be/_9HRTw6noew
★1080524縣政總質詢-推動鳳梨釋迦品牌及加強外銷通路
https://youtu.be/Vbgx3wNc89I
★1080524縣政總質詢-要求解編台東市都市計畫公有地
https://youtu.be/4lRsKAsxYwI
★1080524縣政總質詢-台東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進度
https://youtu.be/So9odxCHDpE
★1080524縣政總質詢-台東分局興建進度
https://youtu.be/i9g9ZHY1U_o
★1080524縣政總質詢-學校屋頂設置太陽能回饋機制
https://youtu.be/GlCeKmS7Bo0
★1050524縣政總質詢-國財署-非公用土地承租問題
https://youtu.be/cyWT-P0Je6s
★1080524縣政總質詢-質詢禁止燃燒稻草的相關措施
https://youtu.be/aYTzqc87MXg
★1080524縣政總質詢-建議推動廚餘稻稈發電系統
https://youtu.be/xybsCk4er6M
★1080524縣政總質詢-要求協助保安林地申請水電設施
https://youtu.be/FT0AQ5WV7D8
■『審查議案』
★1080531 建設處 質詢十股淹水地區現狀與改善作為
https://youtu.be/nHF6tn0iZfM
★1080531 農業處 質詢種苗場農藥廢水排放問題
https://youtu.be/ebnyBJ7maFE
★1080531 交觀處 美麗灣海水浴場安全責任歸屬
https://youtu.be/r9WFxu4OA3E
★1080531 交觀處 推動咖啡產業辦理咖啡節
https://youtu.be/vWM68Tg1Ftg
★1080531 文化處 要求增購圖書館兒童幼兒書籍
https://youtu.be/oE4ZuxhEkYM
★1080603 民政處 質詢離島民生物資計畫平穩物價
https://youtu.be/qZ7nG-8zfzM
★1080603 財經處 節電計畫-公私單位冷氣燈具補助
https://youtu.be/pDSePWO2XNY
★1080603 地政類 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計畫
https://youtu.be/d36tjPp1WFg
★1080603 消防類 要求提升台東離島緊急救護能力
https://youtu.be/1CQUv4l0Z38
#黃治維議員關心地方大小事
#如有任何議題歡迎私訊給我
#若有任何建議也歡迎告知唷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 在 首先,您要先判斷父親擁有路地的性質,如果是屬於都市計畫內 ... 的推薦與評價
又可以今年和明年度的贈與各220萬的免稅額合併計算嗎? ... 另外土地稅法第39條亦規定,都市計劃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的移轉,是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的, ... ... <看更多>
公共設施保留地免稅 在 公設保留地免遺贈稅限四大類- 精華區tax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已訂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遺產及贈與稅調查要點,規定公設保
留地單筆價值超過500萬元、二筆以上合計超過1,000萬元者,應查明其確切公告徵收
日期,凡在繼承日或贈與日後公告徵收者,不得免稅。
台北市國稅局並明訂,符合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只限四大類土地:
(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地、兒童遊戲場、民生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
用地。
(二)學校、社教機關、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
(三)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
(四)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要點中規定,土地是否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應依土地所在主管地政機關或其他有權
出具證明單位,在繼承事實發生後或贈與日後,出具的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證明認定之。
同時,為避免產生弊端,要點中亦規定,公共設施保留依單筆計算的遺產或贈與價值
在500萬元以上,或二筆以上合計超過1,000萬元者,應另向主管地政單位查明公告為
公設保留地的確定時間,公告日期若在繼承日後或贈與日後,即應認屬非為繼承事實
發生或贈與時的公設保留地,不准其享有免稅優惠。
公設保留地在繼承或贈與事實發生日前,已經公告徵收確定者,要點中也明定,公設
保留地的徵收補償費(含加成補償部分)在繼承事實發生時或贈與時尚未領取,這筆
徵收補償費仍應列入遺產課稅,如屬贈與案件亦不得免贈與稅。
未徵收公設保留地的調查及認定要點中還規定,依分區使用證明內容,土地如部分屬
於公設保留地,部分為其他類別用地時,在納稅人尚未向地政機關申請分割前,整筆
土地暫時不准免稅。但承辦人員應在案件核課確定前,通知納稅人,待其辦妥分割後
再憑明確公設保留地地號、面積有關證明,申請更正遺產稅或贈與稅。
【2002/10/1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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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4.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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