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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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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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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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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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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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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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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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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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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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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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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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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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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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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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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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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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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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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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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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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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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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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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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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公務人員健康檢查2020」的推薦目錄:
公務人員健康檢查2020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業務報告Day2|人事、民政、社會處】
5月26日(昨天)是人事、民政與社會處的業務報告。最值得肯定的處長是人事處長,特別將我們針對「公務人員性別平等『實體』訓練」之提案納入業務規劃中,並且也有說明因為疫情的關係先暫停辦理,規劃在年底再行辦理課程,希望這樣的好課程能在實體辦理基礎上,更豐富、打造性別友善的公務部門。(但最後因時間很趕、人事處被議長限縮在10多分鐘內報告,囧,很難好好討論啊。)
接著和民政處長討論到俗稱議員建議款(還是不知道這筆公務預算是什麼的朋友落伍囉,快跟上➡https://tinyurl.com/yahcdh6l )。在工程評估與設備採購上的相關評估機制如何可以更好,以讓資源更平等分配和工程可以完善規劃納入社區需求。可是民政處長一直跳針,實在是...🤦♀️。
而跟社會處討論社安網執行與達成KPI是否困難、是否要把握機會跟衛福部在討論2.0架構提出基層意見,以及社工薪資在沒有中央挹注下如何持續重視社工勞動權益等,社會處長也沒有正面回覆,...只能說好險有科長說明。
以上我都沒有亂講,大家可以看我以下的報告並搭配收看隨選影音!
🖥基隆市議會5月26日業務報告🖥
人事處與民政處業務報告: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6D_0.mp4
社會處業務報告: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6D_1.mp4
👩 #人事處
針對人事處的業務報告,我詢問市府的約聘雇及臨時人員同仁是否同時適用市府員工協助方案、員工健康檢查等福利服務,以及請處長簡要說明行政懲處的事由及樣態。處長回覆行政懲處部分主要為同仁業務處置不當或是違法兼職,關於員工福利服務部分則是約聘雇及臨時人員同仁都享有。我也要特別肯定人事處在公務同仁的訓練課程中,加入多元性別及平權相關主題,預計在今年9-10月辦理「專題講座-認識多元性別及性別平權」課程!
🏠 #民政處
🔨零星工程款及雜項設備費使用狀況
我在業務報告中特別針對議員建議款(工程與買設備,預算書中正式名稱為零星工程之「公共建設及設施」與「雜項設備費」)每年總共2億多元之2014年至2019之執行率,以及設備項列管追蹤之情形、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各區鄰里改善之成果。
除了提供兩筆款項之執行率,民政處僅回我:雜項設備費依「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財產及物品管理要點」(http://exlaw.klc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4994)辦理,而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部分則請見基隆市政府對議員所提地方建設建議事項處理明細表(https://civil.klcg.gov.tw/tw/Subject/ThemesServiceLi?ClassId=080A0D00)。然後,就這樣...。
我會問這個問題,第一,在設備雜項費上,用公部門預算買的雜項設備只要超過一定價值本就必須列管、每年會計年度都會盤點,有缺漏要究責,就算是議員建議也是一樣。而我問雜項設備費所在地點、管理狀況、使用年限的部分,除了確定財產維護和更新的合理性,更重要的事情是想知道「設備採購」這項公部門資源是否有平均分配給各機關,以及往後是否列入常態經費來解決各部門轄下機關經費不足的問題(總不能一直到處求議員吧)。
第二,在公共建設及設施費這筆工程款上,我是要問的是工程前的評估,這真的非常重要。公開招標(超過十萬元)的工程如公園、廣場等,除了依採購法會撥用規劃設計費(占蠻低比例),是否相關經費和機制補足工程「前」有更完整的規劃設計費,並納入民眾知情權、參與與生態檢核?這才讓社區公共工程工程更公開、更完整地納入社區需求。而低於十萬元、不用公開招標的工程如很多鄰里會小額採購的邊坡整理、樹木修剪,若沒有專業評估就直接發包,可能會造成過度修剪與樹倒這樣的公共安全疑慮,相關的評估機制或承包商自行生態評估機制為何?
處長卻不願意正面回答,一直跟我跳針是里長所需等...(客倌來評評理啊,我有問這個嗎?😡)我會再繼續追蹤,也再次請大家去看看上述網站議員建議款的用途,並自行評估這些對我們整體社區鄰里的幫助如何,以及我所問的機制設計是否可以幫助這筆款項更「公共化」。
📒里民活動中心修繕及使用意見調查
民政處業務報告中提到一個重要目標是「加強里民活動中心活化空間使用率」。在我們辦公室舉辦的一系列的「參與式預算住民大會」中,很多居民表示自己居住的里的里民活動中心在硬體、設備上需要改善,也沒有適合自己參加的活動,因此希望市府可以來收集使用者經驗,進行針對各里里民活動中心的使用意見調查,活化里民活動中心的使用並提升活動多元性。處長回應里民活動中心修繕會依照相關要點來進行,如屋頂滲漏等,由區公所的預算來支應,但若涉及到結構的部分,因為預算較高就會需要爭取內政部的補助來進行。對於我提出建議進行使用意見調查,處長只表示里長不會違背社區居民的意見,很多里民活動中心有舉辦非常多活動,可能只是在宣傳上做的比較不夠,但針對「里民活動中心使用意見調查」,處長並沒有具體回應,一直說里長不會違背里民需求。
我也強調提確認程序以及詢問「使用者經驗調查」並非在指稱里長違背民意(這個帽子真的扣大啊處長),除了問里長之外,全面性、專業設計的問卷和經過科學統計分析的「調查」,才能知道不同的族群在使用經驗、軟硬體希望改善上的不同,並針對此來做更好的改善評估啊!
👶公共托育家園空間協調
目前,在公共托育家園的佈建上,由於尋找足夠及適合的空間十分困難,因此尚無法達到各區都有公托家園。我們觀察到其他縣市有使用里民活動中心、區民活動中心作為公托家園使用的案例,因此我請民政處說明是否能夠與社會處合作,共同評估目前民政處轄下各區公所、里民活動中心或館舍是否有合宜的空間,可提供作為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使用,處長回應會若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的空間,會和社會處來協調。
🌍 #社會處
💗社會安全網執行狀況、社工人力及薪資的問題
我們非常肯定也感謝社會處同仁以及社工人員們的付出和辛勞。現在,衛福部正在擬定的社安網2.0計畫,也正在收集各界的意見,我認為現在是一個很好的時間點,來檢視社安網1.0的執行狀況,以及不只是社安網,希望能夠反映出目前普遍第一線社工夥伴們遭遇到的困難和需要的幫助。
基隆保護服務社工負責的案量非常多,2016年時,平均一位平均要負責131案,居全台之冠(處長說這是媒體報導,但其實這部分的資訊是出自社會處2018年的簡報內容......),我詢問社會處在相關員額逐年增加後,保護服務社工們的負擔是否真的有減輕到合理的狀況了?人力增補是否到位?
接著,我詢問社會處關於「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執行狀況,在社政單位要負責的策略一和二中,衛福部訂定了很多目標,例如:「2020年對脆弱家庭服務涵蓋率達到80%」,但社會處在業務報告中指出,目前本市的社會安全網計畫只達到計劃預期人力的70%。我詢問在目前的資源、人力狀況和業務負擔量下,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訂定的這些目標,是否有需要檢討、調整的地方?第一線社工在資源上、在權力上甚至在法源依據上是否有得到足夠的支持?
處長針對以上兩大點的回應是,目前基隆市的保護服務社工有26位,並有5位待補。處長也表示在社安網計畫開始後,社工的守備範圍更廣、要處理的事情更多、更重,目前有缺額也是因為應徵的人不多。而關於社會安全網的KPI問題,處長表示,他不熟悉也有部分不認同,但KPI的設定和爭取預算有關。其實,處長點出了我們想討論的重點,為什麼來應徵的人不多?主要就是因為工作負擔量大(而且可能持續增加),在待遇上又不盡理想,加上在員額沒辦法聘滿的狀況下,為了能夠盡可能達到KPI以保有預算或未來繼續爭取預算的空間,現職的工作同仁就會更累、負擔更重,而無法實現「留才久任」的目標。這樣的惡性循環,正是我擔心的地方,也是我希望在這裡提出來跟社會處討論,並且希望社會處能夠在社會安全網2.0政策還在擬定時跟中央反映的。
最後,我和社會處討論今年開始的「社工薪資制度計畫」,並請處長說明:1⃣️由於年資累計(每一年在考核通過後,會隨著年資增加而有薪點的調整),依照社工薪資制度計畫來計算,社工人事成本必然會逐年增加,未來在沒有中央補助的狀況下,市府的預算是否能夠支應?面對年資累計下的每年預算成長如何達到並不排擠其他預算?2⃣️「社工薪資制度計畫」是希望從公部門開始帶動整體社工薪資的提升、進而達到留才久任的目標,社會處針對帶動私部門的社工薪資提升有何規劃?
處長對於社工薪資預算問題並沒有具體回覆,只表示會努力爭取,並必須徵詢財主單位的意見。最後社工科長補充說明時,提到已經有參加衛福部針對社安網2.0政策的公聽會,並討論到地方的困難,反映資源、法源的問題。另外針對第一線工作的困境,科長表示,在失蹤兒少、脆家等工作上,雖然沒有法源,但會以《兒權法》規定來做配套,目前在訪視和資源配搭上算是運作的滿順暢的。針對私部門社工薪資提升的對策,科長表示會逐家機構進行訪查,也會在行政會議上宣導。
👴長者公共設施佈建
另外,剛好還剩一點時間,我也趕緊詢問目前社會處老人福利政策中,有蠻多津貼式的補貼,但在目前高齡化的社會,長遠效益可能有疑慮的津貼或現金補貼,是否可以逐步調整為公共設施的佈建?處長表示,長者友善政策社會處責無旁貸,但也不只是社會處的職責,目前有跨局處的平台每半年會開會討論一次,但針對預算調整運用的問題,處長卻沒有回應。(內心OS:what?)
整場社會處業務報告聽下來,處長的回應有滿多部分實在讓我滿頭薇仲問號,但因為議事上採統問統答,時間又接近下午五點(議會一定會準時下班XD),沒有機會能夠進一步追問。今天沒有得到答案或是還需要深入的議題,之後我也會在持續跟社會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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