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紓困條例草案六大重點快評】
大家歹勢,因為現在立法院還沒有開議,因此對於一些重大的政策或法案,就讓我先用臉書提出看法和大家討論。我相信,針對政策理性討論、思辯,才是民主國家的國會應有的氣象。
先講結論,國民黨拋出草案(而不是麵粉)是很好,但是,該做的功課還是要做。而且,除了紓困條例,我們也該一併思考相關制度的法制化與常設化。
面對紓困條例,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則有兩個。
✅第一,在法制面,我們要把傳染病的產業補貼補助,防疫照顧假、居家隔離的公假與薪資補貼法制化、常設化,而不是每次都用特別條例急就章。
✅第二,在執行面,按照移緩濟急的原則,就現有預算調度,如有不足才考慮特別預算。避免九二一、八八風災重建條例制定後,浮濫編列預算又執行不力的情形再度發生。
以下進入快評與結論:
一、防疫人員執行防疫工作,導致感染致死亡或身心障礙者,政府應準用《災防法》予以給付或補償,並給予受撫養親屬生活津貼以及子女教育補助,讓身處極高感染風險的防疫人員無後顧之憂。(國民黨團版第二條)
➡快評:
準用《災防法》部分,因為該法自從2016年3月25日修正後,就已經包含「生物病原災害」,第47條亦有規定執行災害防救事項人員的津貼與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時之給付。因此,將SARS時期的紓困條例的規定拿出來再規定一次,如果不是要在新的條例裡面進一步擴張災害範圍,就是根本沒有注意現行法規和SARS時期已經不一樣了。
在生活津貼和教育補助方面,國民黨的草案應該是參考SARS的紓困條例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相關規定,而將給付補償水準拉高。這部分可以考慮修正災害防救法,把這個制度法制化。
二、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醫療機構,政府應予以紓困、補貼稅費及展延貸款,並得對於該等產業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國民黨團版第三條)
➡快評:
《災防法》第44-1到-8條有規定對災區受災企業的紓困,不過所謂災區,「指因風災、震災、火山災害或其他重大災害,造成嚴重人命傷亡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第44-10條)。在沒有造成嚴重人命傷亡的狀況並不適用。這部分可以考慮在《災防法》適度放寬災區定義。
三、民眾因防疫必要須接受檢疫或隔離者,本法明定應給予公假及請領防疫津貼等權利,以降低民眾隱埋病情的風險,以利防治疫情。(國民黨團版第四條)
➡快評:
《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第2項,就接受隔離檢疫者所受之損失已規定要給予相當之補償。
給公假等於雇主要給全薪。考量疾病隔離所需日期長短不一,全部讓雇主買單雇主的負擔可能會太重,可以訂日數上限或補償比例,超過部分用政府扶助補貼處理會比較恰當。
四、明訂防疫照顧假的要件及法律效果,使受疫情影響而有照顧小孩需求的公務員及勞工,均能安心請假;另外,因請假而影響生計的勞工或衝擊營運的雇主,政府應給予適當扶助與補貼。(國民黨團版第五條)
➡快評:
現行法沒有防疫照顧假。考慮到防疫的特殊性,這部分可以規定在《傳染病防治法》。
另外,除了疫病所致的防疫照顧需求,其實各類災害可能導致更多不同類型與程度的勞務給付障礙,因此扶助和補貼部分,需要的範圍較廣。可修正《災防法》規定,周全保障。
五、編列五百億元特別預算,讓行政機關有具體法源,得以彈性調度運用,以支應紓困所需經費。(國民黨團版第九條)
➡快評:
這個是編列預算不足支應時的問題。《災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編列之災害防救經費,如有不敷支應災害發生時之應變措施及災後之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情形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有一部分財源可以調整支應。另外如果真的需要更多錢,也可以由行政院依據預算法第83條,提出特別預算案。
如果真的要立法,應該是在上述法律確有不足,並有必要排除部分特別法(如公共債務法、預算法)之限制等狀況下,才需要在紓困條例編列特別預算。
六、對於成功研發病毒疫苗並有效運用在台灣臨床的團隊,政府應核撥專案獎勵金至少1億元,以表揚研發者維護國人生命的鉅大貢獻。(國民黨團版第七條)
➡快評:好喔。😀
⛑好,終於來到結論了。
在歷經了九二一地震、SARS……等諸多災害後,我國法制已相當程度將先前所提出的暫行條例內容,轉化於災害防救法等法律之中。近年來各種災害的頻率、程度與發展速度,都顯示相關法制還有進一步常設化的必要,讓政府可以有及時應對災害的法源依據。
就本次武漢肺炎疫情而言,為了量身處理應對事宜,立法上,當然可以先用暫行的紓困條例先行處理。不過,常態化、法制化還是必需的。在紓困條例立法時,我會主張明定讓行政院或相關部會於一段期間內,提出檢討報告及災害防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的修正草案,讓相關機制能夠法制化與常設化。
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表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民黨團紓困條例草案六大重點快評】
大家歹勢,因為現在立法院還沒有開議,因此對於一些重大的政策或法案,就讓我先用臉書提出看法和大家討論。我相信,針對政策理性討論、思辯,才是民主國家的國會應有的氣象。
先講結論,國民黨拋出草案(而不是麵粉)是很好,但是,該做的功課還是要做。而且,除了紓困條例,我們也該一併思考相關制度的法制化與常設化。
面對紓困條例,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則有兩個。
✅第一,在法制面,我們要把傳染病的產業補貼補助,防疫照顧假、居家隔離的公假與薪資補貼法制化、常設化,而不是每次都用特別條例急就章。
✅第二,在執行面,按照移緩濟急的原則,就現有預算調度,如有不足才考慮特別預算。避免九二一、八八風災重建條例制定後,浮濫編列預算又執行不力的情形再度發生。
以下進入快評與結論:
一、防疫人員執行防疫工作,導致感染致死亡或身心障礙者,政府應準用《災防法》予以給付或補償,並給予受撫養親屬生活津貼以及子女教育補助,讓身處極高感染風險的防疫人員無後顧之憂。(國民黨團版第二條)
➡快評:
準用《災防法》部分,因為該法自從2016年3月25日修正後,就已經包含「生物病原災害」,第47條亦有規定執行災害防救事項人員的津貼與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時之給付。因此,將SARS時期的紓困條例的規定拿出來再規定一次,如果不是要在新的條例裡面進一步擴張災害範圍,就是根本沒有注意現行法規和SARS時期已經不一樣了。
在生活津貼和教育補助方面,國民黨的草案應該是參考SARS的紓困條例和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的相關規定,而將給付補償水準拉高。這部分可以考慮修正災害防救法,把這個制度法制化。
二、受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醫療機構,政府應予以紓困、補貼稅費及展延貸款,並得對於該等產業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國民黨團版第三條)
➡快評:
《災防法》第44-1到-8條有規定對災區受災企業的紓困,不過所謂災區,「指因風災、震災、火山災害或其他重大災害,造成嚴重人命傷亡之受創地區,其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第44-10條)。在沒有造成嚴重人命傷亡的狀況並不適用。這部分可以考慮在《災防法》適度放寬災區定義。
三、民眾因防疫必要須接受檢疫或隔離者,本法明定應給予公假及請領防疫津貼等權利,以降低民眾隱埋病情的風險,以利防治疫情。(國民黨團版第四條)
➡快評:
《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第2項,就接受隔離檢疫者所受之損失已規定要給予相當之補償。
給公假等於雇主要給全薪。考量疾病隔離所需日期長短不一,全部讓雇主買單雇主的負擔可能會太重,可以訂日數上限或補償比例,超過部分用政府扶助補貼處理會比較恰當。
四、明訂防疫照顧假的要件及法律效果,使受疫情影響而有照顧小孩需求的公務員及勞工,均能安心請假;另外,因請假而影響生計的勞工或衝擊營運的雇主,政府應給予適當扶助與補貼。(國民黨團版第五條)
➡快評:
現行法沒有防疫照顧假。考慮到防疫的特殊性,這部分可以規定在《傳染病防治法》。
另外,除了疫病所致的防疫照顧需求,其實各類災害可能導致更多不同類型與程度的勞務給付障礙,因此扶助和補貼部分,需要的範圍較廣。可修正《災防法》規定,周全保障。
五、編列五百億元特別預算,讓行政機關有具體法源,得以彈性調度運用,以支應紓困所需經費。(國民黨團版第九條)
➡快評:
這個是編列預算不足支應時的問題。《災防法》第43條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編列之災害防救經費,如有不敷支應災害發生時之應變措施及災後之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情形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有一部分財源可以調整支應。另外如果真的需要更多錢,也可以由行政院依據預算法第83條,提出特別預算案。
如果真的要立法,應該是在上述法律確有不足,並有必要排除部分特別法(如公共債務法、預算法)之限制等狀況下,才需要在紓困條例編列特別預算。
六、對於成功研發病毒疫苗並有效運用在台灣臨床的團隊,政府應核撥專案獎勵金至少1億元,以表揚研發者維護國人生命的鉅大貢獻。(國民黨團版第七條)
➡快評:好喔。😀
⛑好,終於來到結論了。
在歷經了九二一地震、SARS……等諸多災害後,我國法制已相當程度將先前所提出的暫行條例內容,轉化於災害防救法等法律之中。近年來各種災害的頻率、程度與發展速度,都顯示相關法制還有進一步常設化的必要,讓政府可以有及時應對災害的法源依據。
就本次武漢肺炎疫情而言,為了量身處理應對事宜,立法上,當然可以先用暫行的紓困條例先行處理。不過,常態化、法制化還是必需的。在紓困條例立法時,我會主張明定讓行政院或相關部會於一段期間內,提出檢討報告及災害防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的修正草案,讓相關機制能夠法制化與常設化。
公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表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民黨初選勿錯估情勢,後悔莫及/蔡英文欠警消一個公道】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乘客刺殺殉職,令人不捨,執法卻難自保,政府是否有責?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對這起意外喪生的員警表示哀悼,沈痛表示「這些意外的發生看起來一點都不意外」,今天國家領導人帶頭傷害警察,員警傷亡了才「鱷魚的眼淚假慈悲」,說要從優撫卹「根本是屁話」,政府欠警消一個公道。
李來希痛心指出,如果今天員警有尊嚴和威嚴,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今天的問題不是警力不足,是警力過剩和警力誤用,加上制度亂改。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意外發生後說,10月之後鐵路警察局將補充260名警力,李來希批評這是看錯問題,開錯處方,台灣的警察在過去已喪失了執法的威嚴,人民不再尊敬和懼怕警察,視警察為無物,甚至把警察罵成米蟲,這是誰做的好事?不就是蔡總統和民進黨帶頭的嗎?
李來希批評,員警因公殉職政府不去找原因,再給他們1千個警力也解決不了問題。民進黨政府這些年來把軍公教罵得一文不值, 社會對警察漸漸不再尊敬,使得員警在執勤往往事倍功半,因為年金改革刪減了警察退休所得,又取消了子女教育補助費,使得許多警察不得不選擇做到老做到滿,只能拖著老命繼續執勤,老警察不退,也連帶使得這兩年警專畢業生六千人,只有一千人得到指派,有五千人變成閒置警力。昨天喪命的員警只有25歲,一位年輕員員要制伏歹徒都喪命,要無法退休的五六十歲的員警如何執勤?這就是粗暴改革的後果。
......................................
#勿錯估情勢,後悔莫及
國民黨下週將開始進行民調初選,「郭懂」身後操盤者認為,如果郭出線,韓粉都會歸隊。
李來希不以為然表示,郭的操盤幕僚最好先瞭解支持韓國瑜者的處境和心聲,再來做判斷,勿錯估了形勢。2014年因為馬英九、金溥聰、關中和江宜樺以為刪了軍公教年終慰問金,到了選舉大家仍會歸隊含淚投票,結果錯估形勢,從2014年一路輸到2016年,輸到國民黨幾乎要亡黨。「這就是錯估形勢,一廂情願,綁架軍公教,你以為軍公教就是你的菜,以為你做得再壞,我們永遠都要支持你」至今這些人仍在吃香喝辣,並且投入了擁郭的行列,在背後操盤,以為深藍支持者會繼續含淚投票,歸隊藍營,「假如你還這樣認為,會付出慘痛的代價,因為你們不瞭解我們這群人目前的處境」。
李來希表示,軍公教在過去五六年來在藍綠輪替主政下,已經被傷害到沒有什麼權益可以失去了,任何政黨再來執政都不會比現在更壞,因為已刪無可刪、跌無可跌,跌到谷底的人不怕摔,如果瞭解軍公教的心情和處境,就知道要平復軍公教心情,不再是靠藍綠情結和統獨意識,而是能照顧他們的生活溫飽。
#今年七月一日後退休公教把握時間提起復審訴願,以免喪失行政訴訟資格。
下載復審書連結:https://www.ncsat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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