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07~110/06/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資格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有服務熱忱,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戶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三路175號(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1503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本職缺,並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資料掃描上傳: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確認履歷資料完整性並更新個人簡要自述(附照片並詳填聯絡電話、個人簡要自述頁不可空白且填表人欄請親自簽名)。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a150316@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戶籍員職缺」。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
四、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所聯繫報名人員。
聯絡資訊:
1. 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邱小姐。
2. 地 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三路175號
3. 電 話:08-8322871轉22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訓練日期區間:
獎懲日期區間:
考績年度區間:
個人全部資料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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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31~110/04/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有下列經歷之一者:
1、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2、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3、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4、於本部所屬醫院任職滿十年,並曾於本部所屬之地區醫院服務滿二年,或於偏遠、離島地區之醫院服務滿一年。
5、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任現職滿三年,始得參加遴選。
(四)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襄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
■2.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最近6年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最近10年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及歷年應聘之聘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及部(科)主任以上職務之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含服務醫院評鑑結果資料、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10年4月14日(星期三)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副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廖小姐。電話:(02)85907823。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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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15~110/01/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情事者,不得參加甄選;錄取後發現或進用後有上開情事者,即撤銷或廢止錄取資格,並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
(四)具行政業務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及網路作業,善溝通協調。
(五)具備專業急救證照者優先。
(六)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規定迴避及不得僱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1.管制宿舍區人員進出。
2.每日夜間負責巡視學生生活狀況並點名。
3.宿舍區突發事件處理。
4.校園安全、災害防救及危機管理事宜。
5.學生反應意見處理。
6.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
7.宿舍安全維護及清潔維持。
8.行政業務及簡易水電維修、填寫請修單、掌握維修狀況。
9.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
1.上班(上學)日依學生宿舍作息輪日夜班。
2.假日及寒暑假若有留宿生,依學校需求配合。(需要輪夜班)
工作地址: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110年1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止,親自或委託到本校人事室報名(逾時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檢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npvs.ptc.edu.tw/下載使用)。
2.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件影本、專業急救證照影本(無則免付)。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背面各1份(請用A4紙張併同影印乙張)。
4.夜間工作同意書(女性填寫)。
5.如委託他人報名者請檢附委託書。 以上證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二)甄選日期及方式:110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時舉行面試,請於8時50分前至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報到。
(三)錄取公告:
1.公告方式:110年1月22日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pvs.ptc.edu.tw/)。
2.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工作地址: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83號(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gs270@npvs.ptc.edu.tw
聯絡方式:
(一)工作項目諮詢:08-7791103轉212學務處。
(二)報名資訊諮詢:08-7991103轉270郭小姐(人事室)。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