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屏東縣新埤鄉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2~110/09/28
資格條件:
1、學歷:大專(含)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者尤佳】畢業。
2、年齡條件:年齡二十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
3、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土木建築工程專業能力暨電腦資訊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建設課土木建築工程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公所(屏東縣新埤鄉中正路4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650011@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工資給付:按月計酬,每月工資新台幣 34,916 元/月。
(二)、僱用期間:
本次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 110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三)、檢附證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專長證明(無則免附)。
(四)、報名方式:
(1)請於110年9月27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國民身分證影本。
2.其他相關專長證件或訓練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
二、經審查資格符合人員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遴選正取1名,備取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報到,當日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五、本所聯絡電話:(08)7973800#22、聯絡人:劉先生,聯絡E-Mail:a650011@oa2.pthg.gov.tw 。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針對律師考試,考選部選擇再增加「400分門檻」之評估報告,考選部至今仍未提出;上個會期我提案要求,考選部應研議暫緩實施「400分及格門檻」之條款,事後考選部卻以「來不及」為由,拒絕遵守本院決議。今日我再度要求考選部,於本次考試評分完成後,確實進行完整評估。 2.今年4月,當我質疑現行考試欠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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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7~110/09/0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處理。
3、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服務熱誠,品行端正。
工作項目:
1、園區生活機能業務(從業員工宿舍、餐廳、超商督導管理含聯單開立)。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案僱用人員為課員之職務代理,僱用期限: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約111年2月底),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joiamm628@epza.gov.tw
聯絡方式:
1、請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自傳請填寫完整,檢附學歷證書影本、公務機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文件。
2、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每月折合薪資34,916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3、非以線上報名或逾期、報名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
4、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採視訊方式),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5、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6、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小姐,07-8239372。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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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10-臺北市,42-臺中市,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6~110/09/08
資格條件:
1、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軟體操作、文書處理及數據分析。
3、具全民健康保險相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保保費收繳及數據統計分析等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110971@nhi.gov.tw
聯絡方式:
1、有意願者請於110年9月8日前至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1177號職缺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擇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面談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三等22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7,434元,其他勞保、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7029972張先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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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針對律師考試,考選部選擇再增加「400分門檻」之評估報告,考選部至今仍未提出;上個會期我提案要求,考選部應研議暫緩實施「400分及格門檻」之條款,事後考選部卻以「來不及」為由,拒絕遵守本院決議。今日我再度要求考選部,於本次考試評分完成後,確實進行完整評估。
2.今年4月,當我質疑現行考試欠缺有效鑑別度,當時考選部蔡宗珍部長表示已進行全面改革,以解決過去沉痾。
然而,有考生參加去年律師考試,評分結果發現某科子題配分40分,其中又分兩小題各為20分,其中一小題有兩位閱卷老師給分竟相差12分,卻遭考選部認定依閱卷規則,並無進行第三次閱卷之必要,考生因而向考選部提起行政爭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考生勝訴。
結果,今天考選部蔡宗珍部長還是不願承認,考選部訂定閱卷規則有問題,並表示即使勝訴機會低,也會對該考生提起上訴。
3.關乎公務人員職場安全之《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存在嚴重之疏漏,上個會期我已提出強烈質疑,今日再度要求保訓會,立即提出具體修法草案與時程。
附註:
2018-5-2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欠缺評估的律師考試新制
https://goo.gl/quEt5s
2018-4-9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考績制度改革與欠缺評估的律師考試新制
https://goo.gl/uwmJYW
2018-4-30 司法法制委員會:警消勞動權還要等多久?
https://goo.gl/B5Jd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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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站於110/11/17 下午 02 時 20 分起提供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查榜服務
應該有人現在蠻緊張的,開個樓讓大家抒發一下(?)
今年的考生們真的辛苦了
延考兩次考試當天還地震
加上體感缺考率似乎不低
更為這次一試增添不確定性
總之,希望各位都能順利通過一二三試
關關難過關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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