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消防車老舊,#五台車竟有一台應報廢】
今天(5/7)上午,品安在議會消防局工作報告時,提出苗栗縣消防車輛未屆齡汰換的問題。依照行政院「車輛管理手冊」第39點規定,#公務車輛車齡屆滿15年就應該報廢。
據品安瞭解,我們苗栗縣消防局目前總共有102輛消防車,而截至去年(108年)年底為止,#車齡15年以上的消防車有21輛,占了兩成,也就是說,#苗栗縣消防車太過老舊,#5台消防車中就有1台應該報廢!
消防車屆齡未能報廢、汰換的情況,讓品安感到十分擔憂,而消防局徐新淵局長也在會議中坦言,屆滿15年的消防車性能恐已不符需求,依規定應考慮報廢、汰換,無奈經費有限。
因此,品安要求苗栗縣消防局盡快全面檢討消防車輛屆齡未報廢、汰換的情形,才能在救災時發揮消防車應有的功效,保護消防員的安全,也更進一步保障鄉親朋友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今日新聞: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158268?utm_medi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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